摘要:针对目前存在的窃电方式,人们应改进传统的电力大客户计量装置。在计量箱内设计一个智能的感应报警装置,其具备低功耗、开门短信报警、震动传感和短信开锁等功能,解决了实时检测、监测大用户窃电的问题。
关键词:电能计量装置;感应警报;实时监测
长期以来,窃电问题一直困扰着供电公司,各类窃电问题给供电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传统人工抄表的方式是抄表员每个月上门抄表,一旦发现计量装置或计量箱有异常即可及时处理。自从采用集抄系统后,抄表次数大幅度减少,给大用电客户营造了通过窃电降低生产成本的侥幸心理,目前的窃电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欠流法窃电。通过人为改变电流回路或者人为造成电流回路故障,使电流回路流过少量电流甚至无电流,继而达到窃电的目的。第二,移相法窃电。其原理是通过人为改变电能表的正常接线方式,使电流和电压的相位关系发生变化,从而达到窃电的目的。第三,扩差法窃电。其原理是通过改变电能表的内部结构,使性能发生变化,增大计量误差,减少计量的电能,从而达到窃电的目的。第四,借零法窃电。其原理是通过置换电能表的火线和零线,使火线和零线不能形成回路,从而停止运转。
通过分析上述情况可知,目前的窃电方式主要是改变电能表线路。本文主要研究如何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升计量箱的安全性,从源头上切断人们窃电的念头。笔者在城市窨井盖防盗的智能装置受到启发,在计量箱内安装一个智能开锁及感应报警装置。一方面是智能开锁,即工作人员需要通过短信进行开锁;另一方面是智能报警,一旦门被打开就将报警信息发送到工作人员的手机,可主动感知计量箱是否被破坏,为稽查人员及时发现目标提供准确信息。
1、窃电处理的法律依据及主要争议
窃电处理的主要依据是1996年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其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经贸委《关于供电企业查处窃电中有关法律法规适用问题的请示》复函(国经贸厅电力函〔2001〕837号),对供电企业依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供电营业规则》两个规章所实施的行为进行了界定,认为它们属于民事行为。
在具体执行中,可以依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三条进行处理,“窃电量按下列方法确定:(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电用的时间计算确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对于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反窃电专家对《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的“对擅自接线用电行为进行处罚”不存在较大争议.存在争议较大的是窃电的处理标准.不同的专家有不同的观点。
2、系统设计
省电力公司用电监察部门统计资料,非法窃电行为大部分是通过开启计量箱门或计量表盖实施。因此,研制的报警器需要具有开门短信报警的功能。报警器的开门检测机构和原理主要是当门打开时,能够立刻检测到该动作,主要采用电路通、断电阻检测和红外检测人体的方式。检测传感器具有灵敏度高、成本低的特征。本装置包括中央处理器、激光发射装置、激光接收装置、短信收发模块、声光报警装置和存储装置,整体结构如图1所示。
图1装置结构
发射端与接收端负责检测是否有非法入侵者侵入;存储装置用来保存预先设定的电话号码;声光报警系统用来喝止非法入侵者,使其及时放弃犯罪念头;短信收发模块用于将非法入侵者的信息发送到预先设定的手机中,确保财产所有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挽回、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大客户防窃电装置电路结构如图2所示。
图2大客户防窃电装置电路结构
该装置安装于计量柜(箱),开关门由短信控制的专用柜门电磁锁控制。工作人员检修时,发送开门短信命令后,门合法打开,工作人员进行操作。操作完成后,及时关门,柜门将处于实时监控状态。
3、功能设计
当门被非法打开,传感器被触发,该装置会立即检测到相应信息,根据触发情况,第一时间利用GSM短信系统,将含有一定信息的短信发送到指定手机,及时告知供电部门。供电公司根据短信情况,勘查现场。控制模块结构如图3所示。
图3控制模块结构
此装置还具备如下功能。第一,双电源供电。报警器具有检测开门动作、发送短信的功能,但需要对控制板供电。本装置采用双电源供电,当市电为220V时,充电电源给系统供电;当失去220V市电时,220V小型继电器被释放,自动切换到12V、5Ah聚合物锂电池并供电。系统检测到220V与12V电源切换后,发送短信,如图4所示。
图4 锂电池与220V市电双电源供电
第二,报警器具有定时上报功能。为了防止破坏(比如报警器被移除),报警器会每日自动自检,上报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并及时发现电池是耗完电量还是被破坏;如果计量箱连续8h锁均为开启状态,会报警一次;如果计量箱疑似遭受短信攻击,报警器会自动报警。
第三,本地录音及数据保存功能。当装备被非法开锁是,会自动录音,默认为10min,可以通过短信设置录音时长,可保留最近10次开锁和上锁记录,方便工作人员查询。
第四,短信提醒功能。(1)分级开锁许可短信。短信命令分为3级,1级是管理员,2级班组长,3级班员。班组成员发送开锁短信后,经班组长短信确认后方可开锁,班组长无法直接发送开锁指令。(2)后台自动提醒短信。后台只设置1名系统管理员,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开同一个锁时,给管理员发提醒短信,其余情况均只给班长、班员发短信,不发送给管理员。班长可增加、修改和删除成员的短信指令。(3)用户开锁短信。用户有开锁需求时,发短信给对应的手机号码,之后系统短信通知班长,并附用户信息,包括锁编号、用户名、地址和户号。
4、结语
本文对传统的电力大客户计量装置加以改进,在计量箱内安装一个智能感应报警装置。当偷窃者打开计量装置时,系统通过短消息将紧急信息发送到指定的手机号码,通知指定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财产损失,有效解决了实时检测、监测大用户窃电的问题,对减少电网损失和降低线损具有积极意义。
反窃电工作的法律并不完善,工作本身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为了规避公权私用的“权力电”和“关系电”等,要坚持反窃电的“查”和“处”分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追补电量计算,让窃电分子完成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的缴费才是根本.打击窃电行为仅仅是反窃电工作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如何有效做好反窃电的堵漏增收,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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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徐永泽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9年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8
标签:窃电论文; 短信论文; 装置论文; 开锁论文; 电流论文; 报警器论文; 电力论文; 《电力设备》2019年第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