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共和国一起成长——我国民族学院历史和现状的调查研究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学院论文,共和国论文,研究报告论文,一起成长论文,现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族学院是我们党和国家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而创办的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高等院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她的办学特色主要是:
1.从办学宗旨、社会职能方面说,民族学院坚持办学为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及民族团结事业服务。
2.从教育对象来说,民族学院的学生以我国55个少数民族的青年为主体,少数民族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70%以上。为了向各族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机会,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民族学院采取了多种倾斜、优惠政策,如适当放宽录取分数、开办预科为各族学生补习文化、为入校学生提供与师范院校相等的全额助学金等。
3.从教育内容方面来说,民族学院注重通过富有特色的师资队伍和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开展对学生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各民族的历史、文化、语言、文学、艺术、宗教等方面的教育,使学生形成科学的民族观、历史观、政策观、宗教观等,加强他们对各民族尤其是本民族的历史及现实的种种问题的了解和理解,树立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为弘扬各民族的优秀的传统文化,推动各民族的现代化服务。
4.从科研方面来说,民族学院特别重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各民族历史及现实的各种问题的研究,曾在为我国识别各民族成份、创制民族文字、发掘各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开发民族经济等方面取得许多重要成果,填补了这些领域中的不少空白,并在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科研优势与特色。
显然,民族学院虽然数量不多(现有13所),但却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一个特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高等教育领域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对她的历史和现状作一点考察和分析,是很有意义的。
一、民族学院的历史沿革
民族学院这种民族高等教育形式在我国之出现,是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后的事。
1937年,伟大的抗日战争爆发。出于培养各民族干部以实现党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民族政策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1941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造了一种新的民族高等教育形式——延安民族学院。
延安民族学院是我们党在特殊时代背景下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运用于政治、军事斗争实践而创造的一种新的民族高等教育形式,她不仅通过一大批各民族干部的培养输送为实现和维护我党领导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夺取抗战的最后胜利作出了历史的贡献,而且为建国后一批民族学院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经验和借鉴,使这种新型的民族高等教育形式有了新的发展。
建国后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民族学院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
(一)初创时期(1950-1955)
新中国诞生后,我国各少数民族推翻了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两座大山而进入一个翻身解放的新时代。但是,在幅员辽阔、有着55个少数民族的中国,各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是很不平衡的,有的少数民族当时甚至仍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末期。新中国面临的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就是组织和发动各民族群众,进行民主改革,搞好政权建设,在不同的社会发展水平上建立社会主义的新型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解放被旧时代、旧体制、旧的思想意识所压抑的社会生产力。要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必须依靠成千上万具有较高政治觉悟、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少数民族干部,尤其是政治干部,正是由于这种需要,1950年11月20日,周恩来同志主持的政务院第60次政务会议批准颁布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并决定“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并在西北、西南、中南各设中央民族学院分院一处,必要时还可以增设。”到1952年,我国已创办西北、中央、西南、云南、贵州、广西7所民族学院(分院)。
这一时期,民族学院的办学特点主要是;1.根据《方案》的精神,培养目标以“普通政治干部为主,迫切需要的专业技术干部为辅。”2.办学形式主要是开办各种政治、文化、专业培训班,甚至是文化扫盲班,学制长则二、三年,短则几个月。因学生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有的甚至不懂汉语,除中央、西北两民院开设了相当大学层次的语文、政治等系外,其它民院实际实施的只是中等程度的教育。3.教育对象主要是推荐或选拔来的少数民族中、基层干部(包括部队中的营、连职干部)、积极分子、社会青年,以及部分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4.教育内容以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教育为主,同时,也开设有农牧、师范、财务、司法、民族语文、体育等专业班次。5.教育方式上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劳动的份量较重。
显然,这一时期民族学院的办学性质与民族政治干校相近,办学层次也较低。她们向严格意义上的正规高等学校的转化,是1956年以后的事。
(二)向正规高等教育转轨并初步发展时期(1956-1965年)
50年代中期,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发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号召,全国包括广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掀起经济建设热潮,人才需求结构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专业人才的需求增加;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化教育水平的逐步提高,向高校提供生源的能力也增强。民族学院以往的以办培训班、文化班为主的办学方式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办学方针、培养目标有待调整。由此,我国大多数民族学院先后开始向正规高等院校发展,如:西南民院从1956年开始设中文、数学、物理、政治、历史、生物、地理7个师范专科,1959年改设为中文、数学、理化、生物地理、政治历史5个本科系;中南民院1956年设语文、历史2个师范专科,1958年改为2个本科系;1956年由青海民族公学更名的青海民族学院开始设藏文本科系,1958年改设大学部,下设藏语文、汉语文、政史、数学等系科;贵州民院1957年开始设艺术师范专科,1958年设民族语文系,包括苗语、布依语、侗语3个本科专业;广西民院1960年设政治、语文、历史3系3个本科专业;1958年建校的西藏民院也于1963年设藏语文和会计、师范、卫生、农业、畜牧兽医5个专科专业。至60年代前期,除云南、广东两所民院外,其它8所民院都已具备从全国统考招生的本专科教育层次,成为初具规模的民族高等学校;同时,她们也保留了干训部、预科部两种传统的办学形式。
然而,这一时期,正是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巨大灾难的极左思潮形成并开始泛滥的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受到它的频繁冲击和干扰,民族学院也不例外,她至少受到以下几方面的干扰和危害:
1.民族学院向正规高等教育的发展进程受到干扰。1958年2月,全国第二次民族学院院长会议重新强调民族学院的性质是政治学校,“要相当长的阶段以培养政治干部为主,同时培养专业人才。”1964年5月的第四次院长会议指出:“民族学院是革命的抗大式的政治学校,培训民族干部是首要任务,要集中力量办好干训部,干训学员要达到在校生的60%-70%,现有的学科专业要调整,没办的本科不再办。”因此,各民族学院兴起了一股撤销本专科专业尤其是非政治类专业的风气。这当然是一种倒退。
2.频繁的政治运动不断冲击民族学院的教学工作。诸如反右派、反右倾、拔白旗、社教、四清、批判资产阶级学术和教育思想之类的政治运动,不时在校园翻起波澜,不仅学生无法上课、无心上课,还批判、挫伤了大批教师和干部,尤其是使不少知名学者蒙冤受辱,严重影响了他们献身民族教育事业的积极性。
3.在所谓“教育革命”的口号下,片面强调“教育要为无产阶级服务”,要求自然科学与政治结合,不适当地在各专业中加大政治教育课的比重;在批判资产阶级教育观、学术观思潮的鼓动下,以“不用过时教材”为名对许多教材全盘否定,甚至干脆用报刊文章作教材,人为地割裂了教材之间的有机联系,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4.对“教育要和生产劳动相结合”作极端化的解释,在各专业教学计划中过分增加劳动时间。如1958年青海民院曾规定学生生产劳动课每周不得少于8小时,西南民院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的时间一学年中甚至达到半年以上,广西民院规定学生每年劳动70天,中南民院有的系劳动时间占学生的有效学习时间的34%。不少民院大办工厂、农场、猪场、果园,挖鱼塘,作为学生的生产劳动基地,有的学院甚至提出把学校工厂化、农场化、果园化的偏激口号。这样一来,学生能真正用于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时间就相当少了。
总之,极左思潮在民族工作中的特征是对党的民族政策的歪曲和否定,在民族学院则表现为把革命战争和群众运动的一套做法搬进校园,不尊重高等教育的客观规律,否定、贬低教师、教材和课堂教学的作用,从而大大降低了民族学院的教育质量。这种状况,在1961年《教育部属高校暂行工作条例》即人们常说的“高教60条”颁布之后虽有所改善,但终因极左思潮的社会历史根基并未触动而不能收治本之效。极左思潮的泛滥还导致了对民族学院这种新型的民族高等教育形式的全盘否定。这种否定以1959年贵州民族学院的被撤销为发端,在1970年前后7所民族学院的被撤销或停办达到了高峰。
(三)挫折时期(1966-1977)
在50年代后期形成并开始泛滥的极左思潮由于未受到有效的遏制,终于在60年代后期酿成一场史无前例的浩劫。1966年,“文化革命”爆发,民族学院当然在劫难逃。先是师生员工起来搞“四大”,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继而是革命大串联,红卫兵到处煽风点火,鼓吹踢开党委闹革命,造反有理;再则派性组织纷纷揭竿而起,把校园当作刀枪相见的战场。在“文革”初期,各民族学院即有大批的干部教师因各种莫须有的罪名遭批判、被揪斗,不少专家学者受迫害致残致死。1968年以后,随着对建国17年教育工作的全盘否定,以及“民族问题已不存在”、“民族学院已完成历史使命”等谬论的出笼,各地刮起一股撤销、停办民族学院的歪风。1970年前后,当时的9所民族学院中已撤销、停办7所,其余的也陷入风雨飘摇、去向不定的困境。
70年代初,随着对教育政策、民族政策的调整、落实,民族学院稍稍恢复生机。未被撤销的中央、广西2所民院于1971年开始招收工农兵大学生,被宣布撤销、停办的民族学院也先后复办并招生。到1975年,除中南民院以外,其它民院均已恢复招生。
工农兵上大学,这是“文革”这一特定时代的产物。根据197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高校招收工农兵大学生时取消入学文化考试,采取“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方法。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因为录取时没有经过统一的文化程度检测,进校后学生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民族学院要对他们实施规范化的高等教育并保证质量是很困难的。何况这时极左思潮仍在全国横行肆虐,反右倾回潮、批林批孔、评法批儒、批资产阶级法权、反经验主义、评《水浒》、反击右倾翻案风等运动此伏彼起,“以革命大批判为纲来组织教学”、“把阶级斗争作为主课”、“将学校办成政治大学、开放大学”、“下乡下厂以社会为大课堂”、“学朝农经验”、“工人阶级占领讲台”等所谓“教育革命”的口号无休无止地花样翻新,教育本身的规律及特点被全然忽视,预定的教学计划难以实施,学校的中心任务也不是教学,课堂里也实在难以安放一张平静的书桌。尽管许多学生十分珍惜学习机会,刻苦攻读,掌握了较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不少人在以后的工作中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但从整体上看,教育质量显然远不如“文革”以前的。
更为严峻的事实是:1971年,“四人帮”策划并炮制了臭名远扬的“两个估计”——即“解放后17年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基本上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和“大多数教师的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对“文革”前我国的教育工作全盘否定,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广大教师也基本否定。“两个估计”象沉重的枷锁一样套在民族学院广大教师的身心,使他们抬不起头、做不起人,在学院被置于受管制、改造、批判乃至受迫害的屈辱地位,沦为“臭老九”,积极性受到极大挫伤。
在十年浩劫中,民族学院遭受的挫折和损失是严重的:1.招生中断,少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各民族人才;2.经过打砸抢破坏和撤销的民族学院,校产损失极其严重,以致有的学院(中南民院)复办时不得不整个迁址重建;3.教职工队伍被折腾得七零八落,不少专家学者被迫害致残致死,更多的人留下各种各样的精神创伤(据了解,“文革”中西南民院有33%的教职工被立案审查或揪斗,西北民院、贵州民院分别有29%和36%的教工曾被列为“清理阶级队伍”的对象);4.即使后来恢复招生,教育质量也大幅度下降。在日本、“四小龙”等国家和地区抓住机遇实现经济腾飞的时期,“文革”这场史无前例的浩劫给我国带来的只是巨大的灾难、损失和创伤。这场所谓“革命”既与时代进步的潮流相背,也违背了全国6000万少数民族同胞的心愿,极大地损害了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全国人民一样,民族学院的师生员工也急切地呼唤、祈盼着一个教育事业政常顺利发展的崭新时期的到来。当历史翻到1978年这一页时,这个伟大的新时期终于到来了。
二、民族学院在新时期的发展与改革
1976年10月,在中国政治舞台肆虐10年之久的“四人帮”被一举粉碎,一个新时期的曙光伴随着欢庆的锣鼓出现在神州大地。不过,在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极左思潮却不是可以一举葬入坟墓的,它带着历史的惯性仍左右着不少人的思维和行动。因此,在最初的一、二年间,民族学院的办学方式并没有历史意义的转变。
新时期的真正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页应是在1978年翻开的。这一年,发生了一系列在我国教育领域内产生深远影响的事情,尤其是年末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澄清了笼罩在许多历史事件和现实问题上的重重迷雾的同时,果断地作出了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英明战略决策,掀开了我国发展与改革的恢宏篇章,也为我国民族学院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时代机遇。由此开始,民族学院跨入了教育事业兴旺发达的最好时期。
1979年8月,国家民委、教育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第5次民族学院院长会议。会议总结了民族学院数十年来办学的成绩和经验,批判了林彪、“四人帮”为代表的极左思潮对民族学院发展进程的干扰和破坏,明确指出:“现在,我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各民族学院必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坚决执行新时期党和国家对民族工作的任务,大力培养四化所需要的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政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还强调“任何政治干部都必须学习一、两门技术知识,力求成为又红又专的好干部,不要做‘空头政治家’”,在民族学院的历史上第一次把发展专业技术教育、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摆在突出的重要地位。198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的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再一次指出:“没有大批的少数民族出身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的、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干部,特别是大批的科学技术和管理人才,要逐步消灭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彻底解决我国民族问题,显然是不可能的”。这两次会议及有关文件,为民族学院的发展与改革指明了方向。
认真考察新时期我国民族学院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的历史轨迹,我们大致可以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颁布为标志,把这一历史进程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978-1985年,可称为在恢复调整中发展的阶段;1986年至今为第二阶段,可称之为在改革中发展的阶段。
在第一个阶段,民族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特点,总的来说,就是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精神,拨乱反正,从办学的指导思想、体制、教育环节等方面将过去被极左思潮搞颠倒了的东西再颠倒过来,如:重建被撤销的民族学院;以往被停办的非政治类专业恢复招生;重新强调“高教60条”对教育工作的指导和规范作用,突出教学中心,坚持按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来办学;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上恢复五、六十年代形成的以培养党政干部和文、理科人才为主的传统,等等。
这一阶段,尤其是1981年中南民族学院恢复招生之后,全国民族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迅速。1978年,民族学院普通本科毕业、招生数分别是1457人和2723人,1985年增至3017和7024人,增长107%和158%;1978年,各类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干部培训学员、预科生)为8312人,1985年增至20197人,增长143%,年平递增率达到13.5%;1978年本部教职工为4300人,其中专任教师2121人,1985年这两项指标分别为8346和3874,增长94%和83%。1982年,中央、西北民族学院招收了有史以来第一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985年中央民院又招收了首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表明我国民族学院又产生了两个新的教育层次,人才培养在向高规格、高层次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干部“四化”的要求和国家民委1983年4月成都干训工作会议的精神,从1983年起各民族学院的干训部由过去的短期培训方式向统考招生、实施专业化的学历教育转轨,则意味着一种延续数十年之久的干部教育方式的终结和一种新的教育方式的诞生。1985年,在银川新建的西北第二民院开始招生,使我国民族学院增加到11所。
此阶段民族学院的专业改造与建设也取得明显进展,除新设以民族学科为主要特色的博士学位专业点2个、硕士学位专业点14个之外,新开办的农科、医药、理科、财经、政法类专业共27个,占新增专科专业的46%。其重要意义在于说明民族学院已开始突破以往以文科为主、突出党政干部培养的传统办学模式,而向文、理、财经、政法等多学科综合的方向发展。从1978年到1985年,民族学院共向我国各民族和民族地区输送本专科毕业生约1.8万人,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函授、夜大、中专毕业生和短期培训的干部学员。这些专业技术人才和党政干部有效地补充了各民族和民族地区因“文革”而造成的人才断层与空白。因统考招生制度的实施和教学工作逐步规范化,教育质量也明显高于以往。
不过,站在今天的高度重新审视民族学院这一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过程,我们也不难发现一些不足和局限性。如:在发展模式上一度存在追求数量而对质量与结构问题重视不足。这个问题曾随着“文凭热”的升温而在1985年前后达到高峰(1978年到1992年,民族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平均递增率为9%,而1984、1985、1986三年递增率达到创记录的27%,1987年则出现负增长,这种现象应说是不正常的)。1978至1985年,民族学院新设的本专科专业59个,其中传统的文、理科专业42个,占71.2%。1985年,民族学院共设本专科专业99个,其中文、理科专业74个,占74%(注意:同年全国高校专科专业中文、理科专业仅占17.4%)。这些数据也表明,尽管此阶段在专业建设上对传统格局有所突破,但走的仍基本上是发展传统的文、理科的路子。这样的专业结构是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后我国各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需求的历史性变化不相适应的。而且,传统的文、理科专业,注重学术型人才的培养,对学生的实用、应用性知识与技术、技能的传授和训练则嫌不足,这又与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因经济、文化科技水平偏低、产业结构较落后)对实用、应用型人才的大量而迫切的需要不甚吻合。此外,在教育方针上仍强调“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因而也带有过往时代的印记。如此等等,如果笔者冒昧地作一归纳,也许可以这样说: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这一阶段尤其是前期,民族学院在对极左思潮及其影响进行历史的反拨和清算已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开辟道路时,追求的发展模式却基本沿袭五、六十年代形成的传统,而不是根据工作重心转移这一伟大的社会历史变迁的要求去主动构思新的方式。
正如商品生产要受到市场需求的制约一样,高校的人才培养也要受到社会需求的制约——这本是高等教育与社会的一种内在联系或说是高等教育外部规律的重要内容。在这一阶段,民族学院对这个问题是研究得不够的,因而必然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戒。实际上,这种惩戒也很快来到了。当民族学院度过了1985年前后教育事业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社会上的“文凭热”也开始降温之后,由于专业老化,一方面是考生不愿报考,造成一些民院生源短缺和质量下降,有的民院甚至完不成招生计划;另一方面,已有的毕业生却遇到分配上的困难,分出去的也有很多改行,从而降低了办学的社会经济效益。由此,探寻教育事业新的发展方式的课题便提上了民族学院的重要议事日程。也正在这时候,解决这道难题的社会契机出现了。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决定》是对我国新时期教育发展与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根据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治国方略,《决定》对传统的教育方针作了积极的调整,明确指出“教育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离不开教育”;在指出我国教育工作在管理体制、宏观结构、教育环节等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的同时,系统地阐明了教育发展与改革的艰巨任务和基本思路。在《决定》的指引下,我国民族学院进入了教育事业从改革中求发展的新阶段。
在这个新阶段,民族学院教育改革最重要的举措之一,就是按照《决定》的精神,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对我国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科技水平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及其人才需求情况进行调查、预测的基础上,从自身的办学条件出发,对学科专业结构作了有计划、有步骤的改造与更新。
据统计,1986年至1993年,全国12所民院(计入1989年由鄂西大学更名的湖北民族学院,未计入正筹建的东北民族学院)共新增普通本专科专业约197个(同校中本专科重复者只按1个计),其中工科性质的25个、农科和林科的6个、文科52个、理科25个、财经科60个、政法类9个、艺术类15个、其它科类4个。这期间民族学院专业改造与更新的基本特点是:1.以金融、财会、贸易、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的财经类专业在新增专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30.5%);2.包括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食品工程、电气工程、化工在内的工科性属的专业在民族学院崛起(占12.6%);3.新设的文科专业以民族学科(各民族语言文学、民族学等)、外语和应用类(如新闻、文秘、档案、公关等)为主要特征,不同于以往的中文、政治、历史的传统模式;4.新设的理科专业也突出应用、实用特征,如应用物理、应用化学、应用数学、计算机软件等;5.民族工艺美术、民族器乐、艺术编导等专业是新增设艺术科类专业的主体;6.政法(法学、经济法等)学科的建设引起民族学院的重视。从上述特点可归纳出民族学院专业改造与建设的两大基本走势:一是实用、应用学科尤其是技术学科是民族学院专业建设的主导方向;二是民族学院的传统的特色和优势学科即民族学科得到长足的发展——这一点在新增的22个硕士学位专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而对那些老化的专业,民族学院则采取隔年招生、停止招生、与其它专业合并或在其中设置应用、实用性的专门化方向等方法进行调整或改造。专业改造与建设使民族学院的在校生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1993年的26977名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工科占7.6%、农科和林科占4.1%、师范类占5.6%、文科占37.6%、理科占16.5%、财经科占17.6%、政法类占6.4%。这种人才结构,更能适应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高民族学院教育事业的社会经济效益。而随着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矛盾的缓解,一度困扰民族学院的生源短缺和毕业分配困难的局面也有了很大改观,有些新专业甚至出现了毕业生供不应求的情况。
在《决定》的指导下,民族学院还对传统的办学体制进行了积极的改革。1986年以前,民族学院的办学体制,正如我国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一样,基本是按国家的指令性计划来组织的,学校的办学潜力及主动性难以发挥。《决定》颁布以后,国家对高校招生实行指令性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相结合的双轨体制,为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解放高校办学潜力创造了条件;各民族学院在完成国家任务的指令性招生计划的同时,纷纷发掘自己在师资、投资、校舍、图书资料等方面的潜力,招收调节性计划的自费、委培、走读等类型的学生,或与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工矿企业等联合办学。据了解,到1993年,各民族学院招收的各种形式的调节性计划的学生约占20%左右。这样一来,民族学院不仅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各民族人才,而且开拓预算外经费的一个重要甚至主要来源,大大缓解了因物价上涨幅度大、教育事业经费紧缺、办学条件难以改善、教职工队伍极不稳定的局面。同时,这种办学实践也使民族学院面向社会、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主办学、自我发展的能力大大增强。
实际上,民族学院在本阶段的改革可以说是在全方位地进行的,而且在朝着建构新的运作机制的方向发展。如:“双向选择”的毕业分配制度的实施,一方面便于学院从毕业实践中考察社会人才需求的走势,以健全对人才劳务市场的主动适应机制;另一方面,也给学生增添了学习的动力和压力,并使他们有了自主择业,从而将自己的学习兴趣、专业特长与未来工作岗位更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机会,这当然有利于他们更好地成才。科研管理体制的改革,促使长期以来习惯于困守书斋和实验室的教学科研人员积极走向社会,走向工厂、农村,去寻求自己的专业才能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文化建设需要的结合点,从而引进了一批又一批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机关、企业、工厂委托项目,不仅拓宽了科研项目及经费的来源,更使民族学院的人才、知识、技术、设备等方面的资源和科技成果能更加直接、迅速地向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效益转化。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打破了传统的平均主义的利益分配制度,开始建立新的激励机制,在不同程度上解放了被旧体制束缚了的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精神。各种承包制的实行,把后勤管理推向企业化、社会化和轨道,以更加方便和周到的服务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保障,也为民族学院认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创造了直接的实践机会。这些渗透到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并不断深化的改革,赋予民族学院以旺盛的活力和动力,使她的教育事业发展到了空前的规模。
到1993年,由于湖北民院的加入和东北东院的兴建,我国民族学院已有13所。据统计,民族学院共设专业377个,其中博士学位专业点5个、硕士学位专业点36个、本专科专业296个;专业总数比1985年增加183.0%、计222个。1993年秋,全国民族学院普通本专科毕业6439人、招生9952人,分别比1985年增长113.4%和41.7%;包括56个民族的全日制在校生达到30500余人(约占同期全国普通高校中少数民族学生总数的1/6),比1985年增长51.2%,年平均递增率为5.3%,与前一阶段的高速增长相比更具稳定、协调发展的特征;在校生中有的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315人,普通本专科学生26977人,干部专修科学生约1300人,预科生1938人。本部教职工数1993年秋为9464人,其中专任教师4475人,分别比1985年增长13.4%和15.5%,明显低于在校生增长幅度。本部教职工、专任教师和全日制在校生之比1985年分别为1:2.42和1:4.74,1993年提高到1:32和1:6.82,更接近国家教委1990年颁布的中等规模的一般院校本部教职工、专任教师与在校生之比为1:3.4和1:7.6的标准。1986年至1993年,民族学院的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约5.3万人,是前7年的2.94倍。显然,此阶段民族学院的办学效益,是以往任何时期都不可比拟的。
由于1986年以来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的改革并走向正常化,民族学院专任教师队伍的职务结构也大为改善。据了解,1986年以前,民族学院教师队伍中拥有高级职务者很少;1993年,在全国12所民院(东北民院未计入)的4475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49人、副教授993人、讲师2024人、助教及教员1309人,其中高级职务者占25.6%;仅国家民委直属的中央、西北、西南、中南和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正副教授在教师总数中所占比重即由1985年的6.4%提高到1993年的27.7%。同时,专任教师的学历构成也在不断优化,如国家民委所属5所民院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1985年仅占6.8%,1993年提高到16.5%,其中中南民院达到26%,西北第二民院达到23%。
1986年以后,民族学院的教学改革极其活跃。各民院都对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作了调整,以精简、更新教学内容。广西民院近几年为学生增开的选修课100门以上;青海民院开选修课30门以上;中南民院在文、理、财、管等各学校专业普遍开设计算机课、写作课,并不断强化学生的外语训练,还允许学生跨系跨专业选修课程;西藏民院从自己的特点出发,尤其注重增开“藏”字号课程——如藏语文、藏医、藏文学、藏历史等。在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各民族学院纷纷推陈出新,“满堂灌”的传统教学方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启发式、讨论式等方法及电视、微机、广播、听音等现代化手段不断引进课堂和教学过程,社会调查、信息咨询、科技服务、各种知识与技能竞赛等实践性活动有效地补充了课堂教学的不足,不仅丰富了学生的学习生活,也为他们个性化的知识和能力结构之生成准备了沃土,一大批学生诗人、作家、评论家、记者、科研工作者应运而生。仅云南民院,学生在各种报刊发表的文学、科技、理论研究等方面的习作数以千计;广西民院中文系的学生在1988、1989年两年发表的习作130余篇。
为健全激励机制,促使学生更好地成才,民族学院在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上也下了很大功夫。如中南、广西民院先后实行了“分流制”、“淘汰制”,允许成绩优秀、表现好的专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或本、专科学生跳级插班学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则降低其专业层次或淘汰。西南、青海等民族学院分别建立了不同形式教学质量评估制度,以对教学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中南民院实行学生考试“试题库”制度和本科学生外语成绩和学位挂钩(以全国英语四级统考计成绩,不达标者不授学位)、教师课时津贴、学术带头人和重点骨干教师选择等制度。这些措施之实施,把竞争机制引进教学过程,有效地激发了师生的教学和学习热情。
从上面的介绍与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自《决定》颁布以来,我国民族学院从办学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管理体制,到专业结构、教育过程及方式,都发生了极富有历史意义的嬗变。传统的政治干校的办学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民族学院越来越切实地面向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把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放在了核心地位;以往的偏重于学术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得到合理的调整,而更适应各民族及民族地区经济、产业、技术结构水平及特点的实用、应用型和技术类人才受到更多的关注;一度存在的过于追求数量的外延式发展倾向被纠正了,而人才的结构与质量、办学的实际的社会经济效益等内涵方向的问题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过去基本上是指令性计划体制来办学,现在办学形式灵活多样,人才培养不拘一样,自我调整、自我发展的能力大大增强;从前的教育方式基本是课堂上的“满堂灌”,如今引进了许多新方法、新手段和丰富多采的实践性环节;……而更重要的则是,在这一系列嬗变中,一种新的运作机制——对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主动适应机制,正在民族学院悄然建构并发挥作用。它表明,随着改革的不断延伸和深化,民族学院对民族高等教育的科学内涵——社会职能、客观规律等的认识在日益深刻,表明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治国方针正在民族学院不断深入地贯彻实施。正如党的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农村和城市的面貌一样,教育体制的改革也使民族学院面貌一新。
三、民族学院的历史功绩和面临的问题
从50年代的初创,到新时期的大发展,我国民族学院风雨兼程,走过了不无曲折,但最终转入正轨的里程,也创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她所培养的近20万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遍布我国55个少数民族和占我国国土面积64%的民族地区,象种子一样在那里生根、开花、结果。他们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党的民族政策的积极传播者和忠实执行者,在我国各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组织、发动、进行过程中发挥了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他们把现代文化科学知识的种子播撒在四面八方,在各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生活和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摧开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之花。他们是我国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事业的有力维护者,为社会主义祖国的安定和统一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他们中涌现了一批又一批少数民族的专家、学者、企业家、文学家、艺术家、教育家和党、政、军的各级领导干部,在我国民族工作的各条战线都活跃着他们的身影。数十年来,民族学院还通过饶有特色的教学科研队伍及成果直接参与各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建设,也取得了累累硕果。在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在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宏图大业中,民族学院已经而且还将发挥其独特的职能和作用。
在回顾总结民族学院的办学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民族学院在办学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教育事业经费的困境。民族学院学生的文化程度与其它普通高校相比整体上偏低,需要有更好的办学条件来提高教育质量。然而,多年来民族学院的办学经费基本来自国家和地方财政拔款。近几年,由于物价上涨幅度大、开支项目不断增加,各民族学院的办学经费尤其是教学投入越来越紧张。据了解,目前民族学院事业经费中“人头费”(教职工工资福利及学生助学金等)普通占60%以上,有的地方民院甚至达到80%。1985年中央民院用于教学的经费为105万元,1989年降至25万元。由于学院的性质及学科专业方面的特点(偏重文、理科),各民族学院的预算外经费的来源也十分有限。经费紧缺不仅使民族学院无法增加投入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而且难以稳定现有的专任教师队伍,大批骨干教师流向其它院校、公司及经济发达地区。如:1985-1990年间,青海民院调出教师51人,调进的只有25人;1988年1990年,中央民院调出教师341人,调入仅143人;其它民院的情况也大同小异。长此以往,民族学院前景堪忧。
(二)专业建设进展迅速与办学条件未能及时跟进的矛盾。如前所述,自1986年以来,民族学院专业改造与建设进展迅速,8年间新增的各层次专业达209个,比前35年的专业累计数还要多得多。相比之下,各新专业尤其是工科和应用学科新专业办学条件的跟进滞后,专业教师、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基础工作显得薄弱,教育质量不能不受影响。如何尽快解决这个矛盾,是民族学院面临的难题。
(三)教师队伍存在断层。由于十年浩劫的影响以及近几年骨干教师的不断流失,民族学院专任教师队伍断层明显,主要是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青黄不接。40多年来,民族学院教师队伍中曾涌现出一批如费孝通、马学良、吴泽霖、岑家梧、吴文藻、严学宭等一批学术成就斐然而且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著名专家学者,有的至今仍活跃在教学科研第一线,有效地提高了民族学院在全国高校中的学术地位。但随着他们的谢世或步入高龄,能与之比肩的新一代学术带头人尚未成气候。这对民族学院的发展也是不利的。
(四)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带来的新问题。近几年,“双向选择”的毕业分配制度开始在民族学院实行,而且标示着今后的发展方向。总的来说,这种改革的思路是与今后我国的经济、政治、教育体制的改革相接轨的。但具体就民族学院来看则带来了一个新问题:毕业生中的很多人都向往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不愿回到相对艰苦的民族地区去。因此,若无其它的相关政策作补充和保障,这种新的毕业分配制度对本来就十分缺乏人才的民族地区并无实惠,将削弱民族学院对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如何在坚持深化毕业分配制度改革的同时又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也需要民族学院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