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军[1]2001年在《诗经与周文化考论》文中研究说明本课题研究立意于文学研究与历史研究的结合,即通过诗本文的读解,作历史文化的考察;通过历史文化的考察,深化对诗篇的读解。 通过对《诗经》读解来考察周民族早期的历史与文化,虽然存在着一定难度,却有着重要的学术意义:这既可以为先周及周初史研究提供史料线索,又能促进《诗经》研究更加深入。 本论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叁部分组成,引言介绍了本文的研究目标和基本方法。 正文共分四章,第一章通过对《诗经·大雅》中的《公刘》、《绵》二诗的读解,考察周人从氏族、部落到国家的社会发展过程。 第二章通过对《诗经·大雅)中的《大明》、《皇矣》二诗的读解,考察周人从公亶父迁周至武王克商前的若干历史事件。通过考察,试图既解决《诗经》理解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又使沉晦已久的一些历史事件得以重显。 第叁章重点考察《大武》组诗。对《大武》的创作背景、篇目编排、舞容表演进行研究。 第四章依据《诗经》中有关的诗篇来考察周初“周公摄政称王”、“周公东征”、“周公居东”几件大事。本章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使一些被经学家们隐蔽了的事件得以重新为我们所认识。 结语总结上述四章的研究内容,并引出对“史诗”问题的一些思考。
谷红丽[2]2012年在《《诗经·国风·邶墉卫》考论》文中研究指明本论文以《诗经·国风·邶墉卫》为研究对象,采用以礼解诗,以史证诗,诗礼、诗史互证的研究方法,先解决了叁监的指称与封地,《邶》、《墉》、《卫》分编的时间与原因等基本问题,然后从周代礼乐文化的角度对《邶》、《墉》、《卫》中的部分篇章进行解读。通过考证,在辨明主旨的同时,揭示其礼乐文化内涵,并指出其在反映春秋时期卫国礼乐状况方面的意义,以此作为考察整个周王朝礼乐文化在春秋时期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绪论部分首先阐明了选题的缘由、意义和研究方法。其次,在全面回顾《诗经·国风·邶墉卫》研究史的基础之上,总结分析研究中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以此作为本论文写作的基础。第一章题为“《邶》、《墉》、《卫》的地望、分编”。先辨明“叁监”与邶、墉、卫之间并无对应关系,纠正长久以来以“叁监”来指称邶、墉、卫的错误观点,既为本文的研究对象正名,也为下文的研究打下基础。然后考证出《邶》、《墉》、《卫》分编始于汉代以前,四家诗均以之为叁卷,绝非汉儒误分。在此基础之上,对《邶》、《郎》、《卫》分编的原因进行探析,认为是根据音声曲调的不同而进行的分编。第二章题为“周代礼乐文化与《邶》、《墉》、《卫》美刺诗考论”。认为《淇奥》确为“美武公之德”的诗,从而驳斥了其他错误观点,指出该诗体现了武公时期礼乐文化的繁荣,并体现了西周礼乐建设由“武”到“文”、由“简”到“繁”的转变。《定之方中》体现了卫文公时期礼乐文化的中兴盛况,同时也显示了该时期礼乐与征伐并重的社会现实。《旄丘》为卫伯不修连率之职的反映,意味着周王朝“亲亲”纽带的松动,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分封制度亦遭到破坏。第叁章题为“周代礼乐文化与《邶》、《墉》、《卫》战争诗考论”。认为《雄雉》篇主旨为大夫悔仕于乱世,末尾一章为用诗之意,表明此诗曾用于讽谏。认为《伯兮》主旨应如《诗序》所言,为“卫宣公时,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事,体现了春秋初年周王室尚能纠合诸侯以征伐,卫国礼制虽遭破坏尚尊王崇礼。认为《邶风·击鼓》所言为“卫州吁联合宋、陈、蔡伐郑”事,开创了诸侯联合伐某国的先河,从此王室对诸侯控制力衰弱。第四章题为“周代礼乐文化与《邶》、《墉》、《卫》婚恋诗考论”。《芄兰》既不为刺惠公或其他在位之人的诗,也非刺童子被成人之服的作品,而是青年男女的赠答之诗,它反映了周代婚冠的重要礼俗。《木瓜》篇为反映青年男女投赠的诗,为周代贽见之礼的体现。鉴于婚姻与政治间的密切关系,《硕人》篇透露出齐、卫两国对于庄姜嫁卫的重视。《绿衣》主旨为讽刺嬖妾上僭的违礼行为,卫国嫡庶异位是卫国礼乐崩坏的具体显现,是周王室和卫国衰落的关键所在。《新台》是描写男女幽期密约时互相戏谑的诗,绝非“淫乱”之诗。《桑中》为青年男女幽约的诗,是社祀和高禖祭风俗的反映。第五章题为“《邶》、《墉》、《卫》与殷、周文化的传承、演变”。首先,认为《邶》、《墉》、《卫》传承了殷商文化尊神隆祀、崇武尚力的特点,演变之处在于变制度以“尊尊”原则为“亲亲”为原则,变文化的神权化属性为礼乐属性。其次,礼乐文化至武公时达到繁荣并发生演变,呈现出繁琐、僵化的特点,趋向保守;春秋之后至卫文公之前,传统礼制遭到僭越与破坏;文公时,礼乐文化得到中兴,礼演变为人生价值的评判标准,为守国、行政、得民的根本原则。第六章题为“《邶》、《墉》、《卫》的内容、艺术解读”。首先,指出《邶》、《墉》、《卫》的特征是婚恋诗多且多男悦女之辞,其因在于卫商业的发展、殷商的女乐传统、卫国对礼乐制度的尊崇。其次,《邶》、《墉》、《卫》章句结构与篇章结构处于十二《国风》和《雅》诗之间,呈现出过渡状态,并对产生此特点的原因进行探析。结语部分再次重申了该文的写作目的和主要观点,并谈了写作中的体会。附录乃本文在写作时所涉及到《邶》、《墉》、《卫》部分诗篇的集校集注,是本文得以形成的研究基础。
郝建杰[3]2011年在《《诗经·国风》地域性考论》文中提出本课题的目的是探讨《诗经》十五《国风》中的《豳风》、《秦风》的地域性。具体而言,就是从文化地理学的角度,探讨产生于关陇一带的《豳风》、《秦风》所蕴含的丰富的地域文化内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诗歌作为文学艺术所具有的地域性,即诗歌的地域风格。通过这一过程,明确《豳风》、《秦风》这两种处于同一文化区即河渭文化区的文化和艺术产品在地域文化和艺术方面的相异性、相近性,或相通性,从而探讨上古诗歌所反映的上古文化生态和艺术生态的和而不同的存在状态和演变动向。本课题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首先,可以揭示商秦之际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事实。以中国古代汉语诗歌的源头《诗经》为对象,研究其中所蕴含的地域文化,有益于明确中华文化的发生、发展、成熟和演变历程,有益于明确中国文学的地域分布及其地域性的演变过程。其次,有利于促使中国古代文学地域性研究进一步向完整和完善迈进。《国风》的地域性研究虽然历来不乏其人,且呈现出百花齐放的蔚然大观,但总体而言是零星的、不系统的、不深入的,本课题有助于《国风》的地域性研究走向整体化、系统化。其叁,对文学地理学、文学文化学、文学风格学的建构有一定的意义。从理论认识层面看,探讨《国风》地域性这一文学现象,将其地域性形成的地理因素、人文因素解析出来并加以理论化、系统化,对现有的文学地理学、文学文化学、文学风格学的丰富和发展,尤其是对文学地理学的建构和成熟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豳风》、《秦风》正是从微观研究逐步走向宏观研究、从具体研究走向抽象研究、从实践走向理论的重要一步。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着重介绍本课题的缘起、学术价值、理论前提及创新性;第二部分以对《豳风》的地域性展开研究。着重研究豳地的历史地理环境、《豳风》中所蕴含的周人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意识文化,以及诗歌的主旨、题材、风格所呈现的地域性;第叁部分对《秦风》的地域性进行研究,着重研究秦地的历史地理环境、《秦风》所体现的秦人的物质文化、意识文化,以及《秦风》的主旨、题材、风格所呈现的地域性;第四部分对同在河渭文化区的《豳风》、《秦风》的地域性的区别与统一性进行研究。并从《豳风》、《秦风》地域性研究中提炼出适合于构建文学地理学、文学风格学的部分概念和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对《诗经》十五“国风”的地域性的整体研究提出展望。
李瑾华[4]2005年在《《诗经·周颂》考论》文中提出《诗经·周颂》是周王朝祭礼仪式所用歌诗,被视为诗之“正经”,在周代诗乐教化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依史学界的观点,中国古代的王朝祭祀属宗教行为,因而,祭仪所用歌诗亦当属宗教歌诗的范围。本论文旨在通过对这类歌诗所用的祭仪背景及相关祭祀制度的追溯,考论周代祭礼歌诗的源起、创制主体、内容及形式特色,揭示形成这些特色的原因,并从仪式的角度讨论周代祭礼歌诗的仪式功能。 本文的内容主要分五个部分:绪论、一、二、叁、四章。 绪论部分全面回顾了《周颂》研究史,指出在《周颂》研究中存在的不足、本论文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及研究目的。概要介绍了周代王朝祭礼颂诗涉及的范围和基本内容。第一章主要讨论周代颂诗的性质、创制主体、表演特色及形成此特色的原因。《周颂》是祭祀仪式上由可以交通神人的神职人员唱颂的告神歌诗,这是前人的共识。本章分析了周代神职人员的构成情况,重点考察祭主赞辞的祝官的职掌和职业特点,说明祝官是告神颂词的创制者,颂诗是祝官在仪式上告神的祝赞词,“大声呼告”是演颂的特点。第二章全面回顾了周代祭礼仪式的构成情况,并重点考察了与歌诗表演相关的仪式环节。指出除了祭祀过程中告神祝祷涉及演诗活动外,在周代祭礼及其它仪式中,还广泛存在着以生发仪式义理为目的的“合语”之礼。“合语”的内容主要包括“道古”,即唱赞祖先功德以及赞扬祭祀过程、劝诫时王等。本文通过论证指出,这些内容与大雅中祭祖“史诗”以及若干作于西周后期的讽谏诗等有对应关系,据此可以证明雅与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对应。从表现方式上看,颂以呼告为主,而雅以吟诵为主。本章全面考察了祭仪过程中的乐舞,并对前人“颂为舞容”说进行了检讨和补充,以为在演颂过程中,不仅包括舞容,还包括礼容。 第叁章对被誉为“四始之极”的《周颂·清庙》及《维天之命》、《维清》叁章进行全面考察,通过仪式乐舞的规定、叁章的创制背景、文本中“对扬”
杨洁[5]2015年在《《诗经》郑、卫诗歌研究》文中提出《诗经》郑、卫诗歌是西周和春秋时期郑地和卫地的诗歌,记载了中原地区人民的生活和思想,反映了先秦时期郑卫地域的风俗文化和地理特点。现代对《诗经》郑、卫诗歌的研究还不够系统全面,本文运用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方法,结合已有研究成果,对《诗经》郑、卫诗歌进行全面地研究分析。本文共六章。第一章主要探讨了《诗经》郑、卫诗歌产生的地域,辨析了《诗经》郑、卫诗歌与气候、地理的关系。《诗经》郑、卫诗歌产生于周代的郑国和卫国。卫国在周初被划分为邶、墉、卫叁地,“叁监之乱”后叁地合一,但《诗经》中仍保存了邶、墉、卫叁风,因此有必要对叁监史事进行辨析。本文认为叁监联合殷商旧族叛乱的原因是管叔、蔡叔对周公摄政心存不满,殷商旧族残余势力反抗性强。所谓“叁监”应指管叔、蔡叔和武庚。叁地的方位分别为:邶在朝歌北方,墉在朝歌南方,卫在朝歌东方。在地理气候与《诗经》郑、卫诗歌的关系方面,郑、卫风诗产生时期的气候条件不同:卫诗主要产生于西周中后期,此时气候较为寒冷;郑诗主要产生于春秋时期,此时气候较为温暖。本文认为寒冷干燥的气候是形成卫诗忧思伤怀情绪风貌的重要原因,温暖湿润的气候使郑诗更多地表现出了一种浪漫轻松、自由欢快的诗歌风貌。自然地理影响了诗作风貌,诗歌又反映了自然地理的状况。不同的自然地理状况决定了卫、秦风诗中不同的文学景观,造成了风诗中体现的不同生活方式和文化风习的差异;郑诗则反映了春秋时期郑国的地形特点、河流分布及树木植被等自然地理状况。第二章主要讨论了《诗经》郑、卫诗歌中蕴含的地域风俗文化。郑、卫诗歌展现了丰富深厚的地域风俗文化:在婚恋风俗方面,卫地的桑林祭祀传统与男女聚会结合,这一风俗文化源于古人同感共通、交相互感的世界观。水边修禊风俗与自由宽松的社会风气结合,形成了郑国独特的婚恋文化。郑、卫风诗均表现出尚武风俗,卫诗中的尚武风俗根源于卫地遗留的殷商文化,郑诗中的尚武风俗与郑国所处的时代环境、地理位置和君主的好战思想有关。郑、卫风诗中表现出的审美风俗有以硕大为美、服色尚白、及喜用玉石等。以硕大为美是受到东夷文化的影响,服色尚白是受到殷商遗俗的影响,用玉风俗则是受到周代流行文化的影响。郑、卫诗歌还表现出了不同于其它地域风诗的饮酒风俗。《诗经》卫诗不仅反映了静态的风俗文化,而且展现了商、周两种思想文化的胶着碰撞,这在以讽刺批判为主的刺淫诗和违礼诗中表现尤为明显。第叁章分类别对《诗经》郑、卫诗歌的主题进行研究,从而客观地分析了郑、卫风诗的主题面貌。在主题分类中,将《邶风》归纳为婚姻爱情诗、政治和出仕诗、贬刺诗等几类,将《墉风》归纳为讽刺诗、赞美诗、婚姻爱情诗、忧思诗等几类,将《卫风》归纳为讽刺诗、赞美诗、征战诗、婚姻爱情诗、忧思诗等几类,将《郑风》归纳为婚姻爱情诗、贵族赞美诗、讽刺诗、唱和诗等几类。对部分诗歌主题进行了创新性阐发,并从整体上归纳每一国风的主题特点,探讨郑、卫诗歌的整体思想风貌。第四章对郑卫之音及卫诗分编排序原则进行了探讨。对“郑卫之音”的讨论由来已久,本文结合历史评价和前人已有研究成果,首先对郑卫之音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系统全面地分析了郑卫之音的音乐特征,根据音阶、节奏、技巧、表演特点、与内容的关系等将之归纳为七个方面。又进一步追溯了郑卫之音的起源和发展过程,认为郑卫之音起源于地域遗留的夏、商音乐歌舞,经过殷商萌芽期、产生形成期、繁荣发展期和兴盛远播期四个阶段,最终成为了诸侯国间流行的民间音乐的代表。本文认为郑卫之音突破了雅正之规,易造成民众思想散漫,不利于周代政权的稳固,儒家的批判态度主要是从维护巩固周代统治角度出发的。对邶、墉、卫叁风的分编排序原则,本文认为叁风是根据音乐曲调划分的,后人在编辑整理过程中还根据其与周礼的关系进行了排序,这一排序原则是由编订整理《诗经》的周代史官、乐官的思想决定的。第五章对郑、卫诗歌的艺术风貌进行了讨论。本文归纳总结了郑、卫诗歌的题材和艺术特征。郑诗的题材和艺术特征表现在:第一,《郑风》中的婚姻爱情诗所占比例较大,诗歌风格率真自然、欢愉轻松,既不受礼的约束,也没有过分狂放大胆的表现。第二,《郑风》在句式结构和助词使用上出现了新特点:和其它风诗相比,具有明显的句式变化,诗句结构体现出散文化、叙事性特点;有较多助词的使用,且绝大多数为语气助词。第叁,郑诗感情基调自由欢快、轻松愉悦。卫诗在题材和艺术方面的特征表现在:第一,对贵族生活进行了多方位全面的展示。第二,人物描摹精当细致,刻画细微传神,为《诗经》体物写人之冠。第叁,感情基调忧伤,体现愤讥沉郁情感的诗歌数量多、比例大。第六章为个案研究,主要对《邶风·简兮》和《墉风·桑中》两首诗的主题评价进行了历时性探讨,考查不同历史阶段的代表性阐释,归纳学者的典型观点,探讨不同历史时期的学术风貌。《邶风·简兮》的主题阐释可以分为:唐前“社会功能说”、宋代“自嘲说”、清人“自伤自责说”、现当代“爱情说”等四个阶段观点。《墉风·桑中》的主题阐释可以分为:文学功用观念下的“刺奔说”、理学背景下的“淫诗说”、从文本出发的“爱恋情诗说”,文化人类学视野下的“原始习俗说”等四个阶段观点。
李敦庆[6]2012年在《魏晋南北朝礼仪用乐研究》文中指出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礼仪用乐的研究是建立在这一时期所施行的五礼制度之上的,以此为框架对每一大类的用乐进行考察,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章以仪式与中国古代乐舞的关系为出发点,从礼乐文化建立之前与之后两个角度来进行考察,论述乐舞在仪式中功能的发展与变化,并讨论在礼乐制度建立之后乐舞新功能的确立及其对后世礼仪用乐的创作、使用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第二章重点论述魏晋南北朝时期礼学发展及在礼学发展影响下五礼制度的实施对礼仪用乐的影响。在这一时期所举行的五礼制度已经超过了两汉时期的士礼体系,并且在礼学的规范下日益将儒家经典作为制定礼制的依据。与这种变化相对应,国家礼仪中所采用的音乐也随着礼制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本章内容主要论述五礼制度的施行,并与之前国家礼制中所施行的制度作对比,体现出这一时期礼制的新变:魏晋时期,尤其是从西晋开始,对传统礼典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表现为将传统礼典作为制礼的依据,体现出向传统复归的倾向,但这种复归并不是对礼典的照搬,而是根据现实做出调整,以利于其统治;其次讨论影响这一时期礼仪用乐创作的内外因素,对在各种因素制约下礼仪用乐创作所表现出的特点我们也有所涉及。第叁章主要论述这一时期的吉礼用乐。吉礼在历代都备受重视,其用乐涉及郊祀、宗庙、藉田、社稷以及山川等祭祀形式,这些礼仪中的用乐作为礼仪的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政治功能。本章主要讨论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是这一时期的吉礼仪式的主要程式有哪些,在这些程式中哪些环节需要音乐的配合,其作用是什么。其次讨论这一时期吉礼中用乐的内容、特点及其在维护统治中所发挥的作用。第叁讨论这一时期吉礼用乐的沿革与变化。第四是针对礼仪用乐中歌辞的论述,讨论这一时期吉礼歌辞创作模式的来源,即从句式、风格上继承了《诗经》中整饬典雅的特征。同时也对这一时期吉礼歌辞的句式、韵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揭示这一时期吉礼歌辞的风格及艺术特征。第四章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宾礼、嘉礼用乐研究。第一节主要论述这一时期嘉礼、宾礼内容的改变。随着西周分封制的结束及专制集权国家的建立,在周代施行的乡饮酒、乡射、大射、燕诸礼都发生了较大改变,有的甚至不再举行,所存留的主要是体现封建统治权威的正旦元会礼,表现在用乐上即为这一时期历代都有所创制的元会乐。第二节主要从功能上讨论魏晋南北朝时期嘉礼、宾礼乐歌与先秦时期礼典用乐的差异及元会乐在这一时期的创制与使用情况。第叁节讨论这一时期的嘉礼、宾礼用乐歌辞创作上的特点,即随着这一时期仪式中嘉宾地位的变化,其歌辞在内容上由先秦时期歌颂赞扬嘉宾转向对统治者的歌颂,在句式上以四言为主,风格上典雅庄重,与《诗经》的宴饮诗风格有所不同。第五章主要讨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军乐。首先对军礼所包含的内容、军礼用乐的起源及其功能进行论述;其次讨论在各种军礼及军事活动中音乐的使用情况,分析并指出军乐在仪式中发挥的作用;第叁,主要针对这一时期普遍施行的鼓吹乐进行讨论,指出鼓吹作为军乐,其作用已经不仅仅是在军事活动中鼓舞士气、壮大军威,其赏赐军功和表明军事将领地位的作用日益明显。第六章论述魏晋南北朝凶礼中的禁乐与用乐。在经典中,凶礼是禁止用乐的,但在具体礼仪实践中却存在用乐。因此本章从凶礼禁乐与用乐两个角度展开,讨论魏晋南北朝时期凶礼中发生禁乐与用乐的具体礼仪形式、原因及作用。
张雁勇[7]2016年在《《周礼》天子宗庙祭祀研究》文中指出《周礼》天子宗庙祭祀是指天子以主祭者的身份在宗庙中参加的祭祖仪式,它包括祭祀的对象及类型、祭前准备事宜、祭祀之日的仪式和社会功能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文旨在梳理和考辨《周礼》以上内容的基础之上,对天子宗庙祭祀的文化结构、寓意、社会功能及其运行机制进行深入探索。现就各章的主要内容概括如下:绪论分为叁个部分,即介绍选题缘起及意义、对研究现状进行概述和分析、确定研究的思路与方法。在总体思路上,按照描述事实——分析寓意——探索功能的范式逐渐层层深入。既着力于《周礼》所载天子宗庙祭祀内容的梳理和考辨,又注重对其寓意的阐发和社会功能及其运行机制的探索,试图挖掘出那些在信仰和仪式背后起着支撑作用的文化要素。在研究方法上,不仅会采用传统的历史文献考证和分析方法,而且还将谨慎地择取和借鉴考古学、宗教社会学以及文化人类学等学科的相关材料、理论和方法。第一章梳理了《周礼》中天子宗庙祭祀的对象及类型。祭祀对象以祭祀先王与先公为主,此外还有祭祀先妣和功臣配祭的制度。祭祀类型可分为常祀与因祭两大部分,其中常祀包括四时祭和间祀,因祭包括因灾祸祈祷、因丧而祭、大师告祭、大田告祭和大会同告祭。第二章和第叁章探索了祭祀前的准备事宜。具体包括器服与祭品的准备、卜筮、准备乐舞、发布与执行誓戒禁令、立尸与为期。人们的祭祀意识随着祭祀之日的临近,有一个不断渐进强化的过程。各项祭前准备事宜就是不断强调祭祀的旨趣以及为正式祭祀仪式铺平道路的过程,可以视为一种过渡仪式。它将器服、祭品和祭祀者同凡俗世界完全隔离,并带入到了神圣的时间(祭祀时间)和神圣的空间(宗庙)之中,实现了从凡俗状态到神圣状态的一系列过渡。第四章考察了祭祀之日的仪式。正式仪式开始之前还有一些临祭的程序,即鸡人和巾车呼旦,警起百官以及小宗伯告时于王,世妇等陈列祭器与祭品以及肆师告洁告备,大史安排助祭诸臣行礼的位置。正式仪式包括迎神,祼礼,迎牲、杀牲与割牲,进献笾豆之实、牺牲、酒与粢盛,赐酒于助祭者和执事者,仪式的退出六大步骤。第五章分析了《周礼》天子宗庙祭祀的社会功能及其运行机制。天子宗庙祭祀的预设功能主要为:追念、祈福于祖先及增强宗族内聚力,巩固君臣关系,以孝道垂范教化臣民,将礼义嵌入人心,确认与展示祭祀者的身份及地位,此外还有与政治相关的娱乐和审美功能。这些功能既是天子宗庙祭祀系统正常运行的逻辑结果,又是支撑它得以存在的精神支柱。文章还就《周礼》所载天子宗庙祭祀内容的材料性质给出了判断,对学界运用西方理论进行研究的方法作出反思。在材料的性质上,由于祭祀制度一般具有极强的稳定性,所以我们虽然不能推出《周礼》关于天子宗庙祭祀的记载与周代礼乐社会完全吻合的结论,但也有理由相信,这些记载反映的总体文化结构、寓意以及社会功能都与周代礼乐社会的实际情况相去不远,亦即周代天子宗庙祭祀是《周礼》所载天子宗庙祭祀的结构性来源。在研究的方法上,毫无疑问,西方理论的传入,为我们理解周代礼乐文化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理路。但不可否认的是,周代礼乐文化毕竟有其自身的文化体系,若想作出合理的解释,还须继续深入到它的文化体系中去努力挖掘。
毛振华[8]2005年在《《左传》赋诗研究》文中提出赋诗是春秋时期一种特殊的活动和文化现象。就笔者所见,学术界对赋诗的研究大都是从宏观角度把握赋诗特点,而专论春秋各国赋诗的文章尚未发现。《左传》赋诗的基本情况大致向我们展示了春秋时期《诗》在列国存在的一个侧面,通过这个侧面,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诗》在春秋时期被列国君、卿所赋予的一种极其独特的社会功能。各国的历史、地理、文化背景和宗法制度的不同也必然造就了其赋诗特色的异彩纷呈。故笔者尝试从文化、政治、历史、地理等角度对春秋各国赋诗活动作一具体探讨。 赋诗起于何时已难以确考,但诗、舞、乐叁位一体的典礼性赋诗远在《左传》所载最早的一次赋诗之前是无疑的。只是随着“礼崩乐坏”的影响,严格意义上的典礼性赋诗被各种形式的会盟宴享所利用,赋诗摆脱了单纯的礼仪性的功能而凸现其文字意义。 纵观《左传》赋诗,以鲁人、晋人、郑人等为主,兼有楚人、卫人、莒人、齐人、小邾人、秦人、宋人等。除郑国外各国赋诗都以《雅》为主。产生于周故地的《雅》是“雅言”之中的“雅言”,“雅言”就是标准化,标准化的同时也就是文雅化,赋引《雅》能增强语言的说服力和庄重感。《雅》是周代礼乐文明的结晶,赋引《雅》之多表现了各国对周文化的尊崇。郑人赋诗十八次,其中赋《郑风》八首九次,《郑风》在郑人所赋诗中达一半之多,其它各国无论赋诗还是引诗无一例出于《郑风》的,可以看出郑人对《郑风》的重视和推崇。《郑风》又多情诗,赋情诗能很好地调节外交场合中的氛围。鲁人赋诗最多,从鲁人赋诗的实例中可以看出其对《诗》运用的娴熟程度。赋诗与礼乐文明有着密切的关系,鲁人的赋诗昭示着其礼乐文明的发达程度。晋国与宗周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晋人赋诗也较为常见,从赋诗就可窥见其灵活的外交策略。值得注意的是楚人、卫人、莒人、齐人、小邾人、秦人等也加入了赋诗的行列,虽然它们赋诗篇次较少,但赋诗及其附带的仪式文化作为一种文化交流的手段,促进了各国间的文化交流与传播,对华夏民族的融合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还应该看到的是,赋诗对赋体的产生和发展,对《诗》的流传和阐释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广泛的用诗还加强了《诗》的权威性和经典性。 总之,了解各国赋诗特色对于把握春秋时期各国历史,对于认识春秋各国的政治和文化都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焦杰[9]2010年在《《易》《礼》《诗》对妇女的定位》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从《易》、《礼》、《诗》等儒家经典对妇女的定位来探讨西周礼乐制度和儒家思想的妇女观,兼论西周至两汉时期妇女观的变化。全文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绪言,介绍选题的原因与意义,评述当代妇女史研究的状况、妇女观研究和《易》、《礼》、《诗》中性别观念的研究现状,同时还说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意义。本文认为,在世界多元化的时代,妇女发展已经成为国际潮流,为了适应这一时代的要求,我们必须正视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从不同的层次、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学科探讨妇女发展滞后的原因。从历史学角度讲,探讨传统妇女观是非常有意义和有价值的。第二部分、第叁部分和第四部分是文章的主体部分,分别以《易》的经传、《礼》的经传和《诗》的经传为核心,从男阳女阴、男尊女卑、淑女形象叁个方面分析探讨了这叁部典籍对妇女的定位,并进而说明了西周春秋和战国两汉时期的妇女观的基本内容。本文认为从经义到传义,妇女观有一个明显的从族权到夫权的变化过程。在第二部分的《<易经>确立的传统性别观念》一章中,着重探讨了乾坤观念与性别之间的关系,以及《周易》经传中所表达的妇女观。本文认为在经本义中,乾和坤的取象无高低贵贱之分,也与男女两性无关。在《彖传》中,乾和坤有了主从之分,但两者互补,缺一不可。在《象传》中,乾和坤都是君子观象修省的对象。虽然《乾》《坤》两卦的本义与性别无关,但由于卦爻辞编排者的性别立场,因而《易经》也反映出西周时代男性至上的妇女观念,如男大女小、男主女从,以及尊父轻母和一夫多妻的家庭模式,以及要求妇女主中馈无攸遂、婚姻期间守贞等观念。在《文言》和《系辞》中,乾和坤与男女两性扯上了关系,乾成为君道、夫道、父道,坤成为臣道、妻道、子道,因为君臣、夫妻、父子有尊卑的区别,所以乾和坤也有了高低贵贱的区别。秦汉以后随着阴阳思想的广泛流布,男为阳、女为阴就成为传统性别观念的基调,男尊女卑也就成了合理的存在。在第叁部分的《(礼经)构建的性别等级制度》一章中,着重分析了《仪礼》中的《士冠礼》、《士婚礼》、《丧服》和《礼记》中的《内则》一篇所表达的性别等级与妇女观念。本文认为,冠礼赋予男性社会性成人的地位,而笄礼却剥夺了女性社会性成人的权力;婚姻是构建“合两姓之好”的媒介,但却是通过控制女性的身体和意识来实现的;丧服制度排斥母系亲属关系,提高父权和夫权,贬抑母权和妻权;《礼记·内则》强调妇对舅姑的柔顺和夫妻之间男女有别的身份。这些礼制虽然表现出了男尊女卑的差别,但对妇女的控制并不是很严,主要限于许嫁以后,其目的是确保丈夫家族血缘的纯洁。成书于战国至秦汉时代的《礼记》,其妇女观与先秦礼仪有很大的不同,阳唱阴和、男主女从、夫死不嫁、从一而终成为婚礼的主题,女性的服丧原则——叁从——成为女性的道德规范,叁从中的从夫成为汉代礼学家重点强调的内容,妇事舅姑并顺于舅姑变成了妻事夫顺于夫,夫权超越了族权。在第四部分的《<诗经>中的传统女性观》一章中,着重分析了淑女形象从《诗经》本义到《毛传郑笺》的变化,并分析了《诗经》时代的女性观和毛郑对妇女的定位。本文认为在《诗经》本义中,淑女是具有君子之德的女性形象,她知礼守义、精通女工,虽然矜持而不失温柔多情,虽然温良恭淑而不失活泼开朗。由于宗法制度的需要,人们不仅期待淑女相貌美丽,勤劳能干,也期待她们高大健美,具有多生多育的能力。但是在《毛传郑笺》中,淑女的形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温柔可爱的少女一变而为贤良内敛的后妃,其貌不求美,其德必求佳。她们不但持礼知义、非礼不行不言,而且贞专守一、宽容不妒,一心一意为君子着想,全心全意为丈夫服务,精神与意念完全系于丈夫身上,变得拘谨呆板而缺乏个性。论文的最后一部分是全文的总结,首先总结了西周春秋礼乐时代和战国两汉时代儒家的妇女观的具体内容,并且指出了其中的不同点。其次,从社会结构变迁和主流思想文化的演变分析了造成妇女观变化的两个基本原因。在最后的余论里,针对现实社会依然流行的不利于女性的传统观念,本文指出,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改变文化体系中单一性别(男性的)标准,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两性平等的有效途径。
丁进[10]2005年在《周礼与文学》文中研究表明周礼是周代实行的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礼仪制度、社会习俗的总和。时间上包括西周和东周;内容上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教育、艺术等多方面的制度、规定。《周礼》一书的主体框架在周初已经奠定,以后的改变只是细枝末节的变动。《周礼》侧重于制度;《仪礼》侧重于实践操作;《礼记》侧重于理论阐释。 周礼利用神灵不死的观念推行对祖先神灵、皇天上帝的崇拜,在祭祀活动中追求“敬”的心理效果,而大量利用神话知识有利于加强这种效果,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周礼促进了神话的繁荣。由于它的礼乐艺术对神话进行了改造,让神话因素进入了礼乐艺术体系,为保存神话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例如《周颂》、《大雅》就带有一定的神话因素。但是周礼对神话有一定的副作用,那就是它力图将神话纳入自己的体系,从而抽空了神话中丰富的故事情节和细节,因而损害了神话的审美效果。 周礼与诗歌的首要关系表现在对诗歌的使用上,它在制度层面上规定了一定的诗歌与一定的礼仪的对应关系,以此来体现礼的等级差别。由此产生了诗歌的“符号”功能:通过演奏不同的诗歌,使诗歌直接参与了社会生活,例如赋诗、讽谏诗,使诗歌的社会干预功能无限放大,导致对于诗歌的审美价值有所忽略。 周礼对诗歌的创作有广泛影响,它所倡导的审美习惯影响了作者和读者,对诗歌创作的风格、样式都起到了规范作用,其中颂诗的创作直接来源于祭祀的需要。周礼促进了诗歌评论的诞生,从“乐语”教学到宴饮献乐、赋诗、答谢,再到《礼记·乐记》,最后到《诗大序》,形成了中国早期诗歌批评体系。 周礼本身有一个诗乐体系,作为礼乐制度重要的构成因素,它的风、赋、比、兴、雅、颂“六诗”是《诗经》的前身,因此,没有周礼就没有《诗经》。“六诗”体系在总体上稳定的同时,具体用诗也存在变化.“比”是举行“大比”时候演唱的歌曲;“兴”是在大丧时候演唱的歌曲。这些诗篇虽然随着它所依附的礼乐制度的衰退而消亡,但为后人总结《诗经》的创作经验提供了思想资料。 周礼的礼乐文化制度促进了书写在多个社会生活领域的运用,催生了各种文体,也留下了一些精彩的篇章,为春秋战国时代文化艺术的大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尚书》、《春秋》、《国语》、《周易》等书,就是周礼制度的产物。大量的青铜器铭文也是周礼的产物,它们中间不少篇章堪与《尚书》媲美,它们是中华文学中个人创作的滥觞。
参考文献:
[1]. 诗经与周文化考论[D]. 张建军. 苏州大学. 2001
[2]. 《诗经·国风·邶墉卫》考论[D]. 谷红丽. 首都师范大学. 2012
[3]. 《诗经·国风》地域性考论[D]. 郝建杰. 上海大学. 2011
[4]. 《诗经·周颂》考论[D]. 李瑾华. 首都师范大学. 2005
[5]. 《诗经》郑、卫诗歌研究[D]. 杨洁. 山东师范大学. 2015
[6]. 魏晋南北朝礼仪用乐研究[D]. 李敦庆. 南京师范大学. 2012
[7]. 《周礼》天子宗庙祭祀研究[D]. 张雁勇. 吉林大学. 2016
[8]. 《左传》赋诗研究[D]. 毛振华. 郑州大学. 2005
[9]. 《易》《礼》《诗》对妇女的定位[D]. 焦杰. 陕西师范大学. 2010
[10]. 周礼与文学[D]. 丁进. 复旦大学.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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