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选编辑问题的再思考_隋书·经籍志论文

对文选编辑问题的再思考_隋书·经籍志论文

《文选》编者问题的重新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选论文,编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597(2012)06-0082-06

《文选》编者问题是《文选》研究的一个焦点问题,近年来学界关注尤多,但迄今仍无定论。笔者近来重读刘世南先生大著,再次引发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以下拟对此问题略加梳理和考辨。

《文选》编者问题可谓《文选》研究的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焦点问题。早在古代,史籍关于《文选》的编者就有不同的说法。从现在掌握的资料看,至少在唐代即有相关记载,因此可以说它是一个“老”问题。然而,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内这一问题并未引起大家的关注,甚至可以说并不成为一个“问题”。但是,近年来学界围绕这一问题发生了诸多争论,甚至出现了针锋相对的不同意见,使其俨然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归结起来,《文选》的编者问题,其争论焦点、核心在于昭明太子萧统是否具体主持、实质性参与了《文选》一书的编纂。泛泛言之,这一问题其隐含的逻辑判断显然并不复杂,简单概括,即主张“是”,或主张“否”。然而实际情况却并不这么简单。基于对这一核心问题的不同观点,学界的意见大略可以分为三种不同立场。第一类认为萧统是实际主持者与编纂者,刘孝绰等人一同协助完成。迄今为止,这一立场仍然是大多数研究者所赞同的。另外两类意见则各执一端,立场、分歧呈现出泾渭分明的状态。持一端者认为,《文选》乃刘孝绰所编,萧统并未实际主持编纂,这是引人注目的一类意见。此观点以清水凯夫先生为代表。持另一端者则认为,《文选》乃萧统一人独立编成,与刘孝绰等人无关。此观点以力之先生为代表。

有关《文选》编者问题的相关记载,学界作为重要举证依据的史籍大体不出以下数种:

《梁书·昭明太子传》:“(昭明)所著文集二十卷;又撰古令典诰文言,为《正序》十卷;五言诗之善者,为《文章英华》二十卷;《文选》三十卷。”[1]171

《南史·梁武帝诸子传》:“所著文集二十卷;又撰古今典诰文言,为《正序》十卷;五言诗之善者为《英华集》二十卷;《文选》三十卷。”[2]1312

《隋书·经籍志》:“《文选》三十卷,梁昭明太子撰……《诗英》九卷,谢灵运集。梁十卷。又有《文章英华》三十卷,梁昭明太子撰,亡……《古今诗苑英华》十九卷,梁昭明太子撰。”[3]1082-1084

日僧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南卷·集论》:“或曰:晚代铨文者多矣。至如梁昭明太子萧统与刘孝绰等,撰集《文选》,自谓毕乎天地,悬诸日月。然于取舍,非无舛谬。方因秀句,且以五言论之,至如王中书‘霜气下孟津’,及‘游禽暮知返’,前篇则使气飞动;后篇则缘情宛密,可谓五言之警策,六义之眉首。弃而不纪,未见其得。”[4]1539

宋王应麟《玉海》卷五四引《中兴书目》:“《文选》,昭明太子萧统集子夏、屈原、宋玉、李斯及汉迄梁文人才士所著赋、诗、骚、七、诏、册、令、教、表、书、启、笺、记、檄、难、问、议、论、序、颂、赞、铭、诔、碑、志、行状等为三十卷。(文末注云)与何逊、刘孝绰等选集。”

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二十引窦常语:“统著《文选》,以何逊在世,不录其文。盖其人既往,而其文克定,然则所录者前人作也。”

在以上这几段记载中,《文选》编者明确提到的只有萧统、刘孝绰、何逊①三人。然后还有一个“等”字,说明还曾有其他人参加,只是参与程度不高罢了。针对这一问题,大陆学者先后发表了多篇文章展开讨论,其中较早的作者应当提到曹道衡、屈守元、顾农等先生。如曹先生《有关文选编纂中几个问题的拟测》《关于萧统和文选的几个问题》、屈先生《“昭明太子十学士”和文选编辑的关系》、顾先生《与清水凯夫先生论文选编者问题》等文章。此外,尚有多位先生在其论文或专著中讨论过这一问题,如穆克宏、许逸民、刘跃进、傅刚、俞绍初、胡大雷、王立群、力之、宋绪连、王书才、秦跃宇,等等,他们的具体观点此处不再详述。只是,有关这一问题的意见迄今仍未达成一致,甚至立场见解愈发呈现多样化的态势。

《文选》编者问题成为学界热议的一个问题相当程度上应当归功于清水凯夫先生。如前所述,这一问题甚至可以说原本并未成为问题,清水先生的大作使这一问题不仅上升为学术问题,而且于近二三十年来快速升温,成为《文选》学研究的焦点问题之一。清水先生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先后发表《文选的编辑周围》《文选撰者考》《昭明太子文选序考》等论文数篇,力主《文选》为刘孝绰一人所编。宛如平静的湖面投下一块大石,清水先生的立场观点引发了众多关注和论争。反过来说,这件事也令清水先生成为矛头所指的靶标,甚或众矢之的。清水先生的主张可以表述为《文选》的编成与萧统无关或基本无关,这一主张遭到大陆学者的明确反对,近年来置疑之声不绝于耳,并已有多篇驳论文章公开发表。这一论争过程客观上使编者问题成为《文选》学研究界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然而,清水先生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或许是有意为之。这一推测源自刘世南先生著作中引到屈守元先生的一段话:

今年六月,我到香港,会见了一些港、澳、台同行,他们说了一句既老实又刻薄的话:“大陆人几十年来,研究魏晋南北朝文学,只知道有两个作家,即曹植与陶渊明,书则只有一部,即《文心雕龙》。”……日本的学者清水凯夫先生,在最末的一次宴会席上,他对我说:大陆人只知道有昭明太子,竟不知昭明左右有一大批人,因此他故意抛出《文选》非昭明所撰之论。我说:昭明是内行,不比明清时代识字不多的“皇帝”、“太子”,恐不宜为此戏论。他说:这点,他并非不知。而大陆所出文学史、文学批评史之类,陈陈相因,实在不读书,太讨厌了!我会见港、澳几位中青年人,还鄙夷大陆学者向壁虚造。[5]74

刘先生书中照录了他与钱钟书、杨树达、朱东润、程千帆、屈守元诸先生的往来信函,信札内容无可疑问,只是转述清水先生之言未及向清水先生本人请教。但以屈先生之所记述,想来当可信从。若果是这一用意,则我们连篇累牍讨论这一问题的意义似乎便打了些许折扣了。这是我们应当注意的一点。

但是,问题或许又并非这么简单,清水先生自1976年起,针对这一问题先后刊载论文数篇,拜读之后可以看出,他对问题还是进行过深入思考的。相关论述可以视为他倾力实践他“新选学”主张的诸多努力之一。当然,最大的可能是以上两个目的兼而有之。对于前引屈先生信札,不妨理解为清水先生有意用这一“惊世”论断来达到提醒大陆学者之苦心;相反,若只是几句泛泛的批判,方式既欠妥帖,方法恐怕亦难奏效。以上臆测,盼有机会就教于清水先生。

对于《文选》编者问题,笔者持萧统与刘孝绰等学士共同编纂的观点。无疑,这是一个毫无新意、诸多前贤早已申述过的观点。但是,几种情况相比,这一种判断可能性最大,是一个“大概率事件”。当前,通览这些不同立场的分析与论断,各方并无多少能够支撑各自观点的铁证,大家提供的大体都只是根据材料的间接推证,在种种线索中寻绎一个可能的答案。三方都有一些比较有力、值得重视的论据,但同时也都难以完全否定、推翻对方的论断。在没有更进一步相关确凿文献出土的情况下,相信这一状况还将持续下去。至今我们只能说,两种可能性都存在。这两种可能性就是,萧统很可能参与了编纂,刘孝绰同样很可能参与了编纂。《文选》的编纂,一定要把萧统排除在外甚至主张只是刘孝绰一人之力,或者一定要把刘孝绰及其他文士排除在外甚至主张只是萧统一人之力,窃以为都存在一定偏激的态度。

之所以这样说,还包含一个原因,即上述屈先生信札所述之语。清水先生当年为提醒吾国学人重视学风,戏谑地说,为“刺激”大陆学者的神经,有意发此振聋发聩之语。然而,吾国学者并不理会其这一层用意,而且恰恰视此一问题为《文选》研究必须辨明的重大问题,乃全力反驳其这一稍显偏颇的观点,甚而略略过之亦在所不惜,例如反过来将刘孝绰等文士统统排除在外,所谓矫枉必须过正,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学界针对清水先生的驳论文章也许是出于这种考虑。

笔者主张萧统、刘孝绰等人共同编纂也还有一些相关思考。首先,或可借助文本细读的方式推测萧统曾手编《文选》。萧统不仅具备编纂总集的才能、条件,更有浓厚的兴味趣尚和具体行为。

萧统文学才能较高,与其父、其弟俱可谓六朝文坛卓然出众者。例如,清贺贻孙《诗筏》:“南朝齐、梁以后,帝王务以新词相竞,而梁氏一家,不减曹氏父子。”明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昭明太子集题辞》:“梁武八男,唯豫章性殊,余各有文武才略。昭明、简文同母令德,文学友于,曹子桓兄弟,弗如也。”明张燮《七十二家集·昭明太子集序》:“昭明所自为撰著,情韵谐秀,体骨高迈。较之诸弟,昭明类松院俊流,隐囊斜映;简文类兰闺艳姬,粉帛顾影;孝元类槐市少年,鞍鞯高步。并擅门风,就中微觉小异者如此。”如上所引,类似意见,视萧氏父子与曹氏父子之文学于伯仲之间,甚至视后者逊于前者。同时,萧氏父子内部,乃至于有视昭明高于诸弟者。窃以为,公允言之,萧氏逊于曹氏;萧氏父子之间,则梁武、简文更居其上。于此问题,笔者曾有论及。[6]119-171然而,即使如此,萧统的文学才能对于编纂《文选》这样一部总集还是绰绰有余的。另外,萧统也掌握相关条件与资源,可备总集编纂之需。如《梁书·昭明太子传》言:“于时东宫有书几三万卷,名才并集,文学之盛,晋、宋以来未之有也。”

以上两个方面是萧统编纂《文选》的必要条件和基本保证。这一点胡大雷先生在其大著中已曾详论②,这里只是响应附和,略赘补数言而已。但是,仅有这样一个前提条件,显然并不能保证他一定会去做这件事,这里提供的是可能性,而非必然性。愚以为,浓厚的趣尚和切实的编纂行为是我们认定萧统曾实质性主持《文选》编纂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时间过去一千五百年,当前留存文献必然只是有限的一小部分,但仅就我们现在可见文献观之,还是可以发现一些相关佐证。《梁书·昭明太子传》:“(萧统)引纳才学之士,赏爱无倦。恒自讨论篇籍,或与学士商榷古今;闲则继以文章著述,率以为常。”《南史·梁武帝诸子传》:“引纳才学之士,赏爱无倦。恒自讨论坟籍,或与学士商榷古今;继以文章著述,率以为常。”《建康实录》:“接引才学,讨论坟籍。于时东宫有书三万余卷,文学之盛,宋以来未之有也。”

应当注意的是,这几段文字都记载了这样两件事,一件是“讨论篇籍”、“商榷古今”,然后一件才是“继以文章著述”,这无疑指其个人撰著行为;而前半“讨论篇籍”、“商榷古今”则指的是编选文集一类的活动(当然也包括佛典等其他典籍)。总之,正史本传的上述记载包含两方面行为活动,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一个是编书,一个是创作。这几段话文字仅有小异,之所以一一照录,是考虑到各书的昭明太子传内容毕竟不完全一样,各书作者还是有所取舍的,如《梁书》和《南史》的差距就比较大,但“讨论篇籍”这件事既然都采录进去,说明其可信度当更高一些。

如果我们说,这样的记载只是正史一端、不足凭信的话,那么我们再看《文选》原书。《文选序》:“余监抚余闲,居多暇日。历观文囿,泛览辞林,未尝不心游目想,移晷忘倦。自姬汉以来,眇焉悠邈,时更七代,数逾千祀。词人才子,则名溢于缥囊;飞文染翰,则卷盈乎缃帙。自非略其芜秽,集其清英,盖欲兼功,太半难矣。”这段话同样记载了萧统纵览古今、博采群书的编纂行为。自然,若以不同意见、立场为出发点,《文选》乃至于序言都是刘孝绰之手笔,则仍可称说萧统只是此事的挂名者一类的结论。但是,我们应当重视“余监抚余闲”这五个字,萧统在《文选》编纂这件事中如果完全没有实际参与,仅仅是挂空名的话,以萧统的个人品性,以其父武帝对文学的好尚和重视,以齐梁间尚文的浓厚社会氛围,萧统绝不会允许孝绰在《文选序》中这样去写,刘孝绰也不敢这样去写。相反,《文选序》中既然有这样的表述,我们就有理由相信萧统曾实质性参与这部总集的编纂工作。

进而,在此基础上,我们再看萧统《答湘东王求文集及〈诗苑英华〉书》(以下简称《答湘东王书》)、《答晋安王书》。《答湘东王书》:“又往年因暇,搜采英华,上下数十年间③,未易详悉……汝既须之,皆遣送也。某启。”《答晋安王书》:“既责成有寄,居多暇日,殽核坟史,渔猎词林,上下数千年间无人,致足乐也。知少行游,不动亦静。不出户庭,触地丘壑。”在这两封信中,萧统同样并且更加明确地提到了他亲手编纂文集的事:“往年因暇,搜采英华”,“殽核坟史,渔猎词林”。如果说,正史、《文选》本书俱不足为凭的话,那么,他给自己亲兄弟的信,应当还是真实的成分,真实的情感更多一些吧?何况,这两封信是他皇太子地位十分明确期间所作,并非晚年“蜡鹅事件”发生后岌岌然、戚戚然的境况,大可不必矫情自饰、虚妄言说。当然,信中所指文集编纂,并非《文选》其书,《答湘东王书》中明确记载系《诗苑英华》④。反对者会说,这只能说明他编《诗苑英华》等书是亲力亲为,不能说明他编《文选》也是亲力亲为。笔者认为,上引文献、史料的相关记载,提供给我们的信息是,萧统不仅喜好文学创作,同样喜好搜采英华,编纂文集,而且这种趣尚是多年形成的长期爱好。正因如此,整理、编纂文集成为他长期而一贯的活动。从这一意义上说,我们对这些资料的理解是否过于拘泥,仅仅认定他只是编纂了某部具体总集如《诗苑英华》,似乎只有这部书是明确记载了萧统手编的证据,《文选》一书没有这样的记载就说明他没有手编?毫无疑问,学术的严谨和审慎是我们应当秉持的原则。但是,上述《梁书》《文选序》《答湘东王书》《答晋安王书》等诸书都提供了萧统爱好手编文集的佐证,并且少数还是专指《文选》一书者,那么,萧统曾具体参与该书编纂是不是也当是我们大胆推证的结论?换言之,其他总集他会亲力而为,他又长期一贯好尚此事,怎么能到了这部总结性、“集大成”式的《文选》反倒全然不睬、不闻不问而空署其名呢?并且,说他其他总集盖为手编,文学类的其实也只是《文章英华》和《诗苑英华》二书而已,若二书确为一书,则他实际上仅仅只是手编了这么一部文集。然而,上述所引文献所提供给我们的信息,显然是说他好编文集、常编文集。若真的只编了那么一部《诗苑英华》,这些文献自不当是这样一种记述方式、措辞和口吻。还应看到,正史的文字往往是对一个人的一生作全面总结性的记述,是盖棺论定式的结论。上引正史记载他有两大爱好,即编选文集和文章著述,那么,如果他不是喜欢经常从事这项工作并且取得了重要实绩的话,正史不会去作专门的记载。这样,我们是否更宜反过来说,正因为他先编了《诗苑英华》等书,后来又编了这传世《文选》,才致有上述记载。若只是编纂了一部《诗苑英华》,或不足以被记入正史等诸种典籍。

不仅如此,我们对《答湘东王书》中一段文字或宜进一步再加思索。窃以为,萧统这段话所申述的不仅是自谦,更多是表达了自己对当年所编《诗苑英华》一书的不满和遗憾。为说明问题,不妨把这段话全部搬来:

又往年因暇,搜采英华,上下数十(千)年间,未易详悉,犹有遗恨,而其书已传,虽未为精核,亦粗足讽览。集乃不工,而并作多丽。汝既须之,皆遣送也。[7]216

从“未易详悉,犹有遗恨”,到“未为精核”,再到“集乃不工,而并作多丽”,我们是不难读出这种态度的。简言之,萧统认为此书差强人意,故有“遗恨”之说。但书已流布,弟绎又索之,也就只好“遣送”以观。那么,是否存在这样一种可能,作者正是因自己对当年所编《诗苑英华》不满意,故才有编纂《文选》的举动以取而代之,这是作者在写这封《答湘东王书》时即已心存的一个愿望和计划。我们或可推想:《诗苑英华》作者亲为手编,但因年代较早多存遗憾,那么后来编纂《文选》为弥补遗憾,则断不至于全然假手他人而徒署其名。换言之,从这一角度思索,我们是不是可以推测萧统编《文选》一定曾亲力亲为、必不会俱使孝绰总理其事?这应是一个可能的结论。

另外,联系《文选》的选录标准,亦可寻绎一些蛛丝马迹。我们仍看这篇《答湘东王书》,文中言及《诗苑英华》一书的遗憾和不足时有“并作多丽”,这句话不应忽略过去。即,是否存在这样的可能:作者此时回望,很可能对《诗苑英华》当时的选文标准、去取原则不甚满意,所选篇章“丽”的成分过多。时光推移,年岁增长,作者的文学观念更趋成熟,也更加明确,并且希望将这种思想观念影响贯彻到府中诸文士乃至天下文士心中,因此才有这封书信一开篇那段学界熟知之语:“夫文典则累野,丽亦伤浮,能丽而不浮,典而不野,文质彬彬,有君子之致。吾尝欲为之,但恨未逮耳。”而这段话也正与刘孝绰《昭明太子集序》中“深乎文者,兼而善之,能使典而不野,远而不放,丽而不淫,约而不俭”的表述十分相类。或者,这话当反过来说,刘孝绰《昭明太子集序》之语与萧统书中主张极其相近,正是萧统文学思想得到贯彻的结果。同时,这种思想观念亦与《文选》的选文标准包括《文选序》“沉思”、“翰藻”诸语互为表里。凡此种种,窃以为俱与萧统曾在《文选》编纂中具体主持这一前提分不开,设若无此前提,则很难解释以上几个问题。

再者,主张萧统曾实质性参与《文选》编纂也与文学集团、时代氛围、帝王好尚等因素分不开,《文选》的编纂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小而言之,这是他多年间编纂的数部典籍之一;大而言之,这是梁代几个皇子文学集团有目的的重要文学活动;若在更大范围言之,则应看到,两晋南北朝时期正是总集编纂日渐繁盛的时期。

梁代产生过多部大型文学总集,窃以为《文选》《玉台新咏》《西府新文》⑤三部最值得关注。它们是萧统、萧纲、萧绎三个皇室文学集团各自编纂的标志性文学总集,是他们有计划的文学活动的产物,是他们确立集团文学主张、引领文学风尚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之所以这样讲,就是不把总集编纂这件事看作一个孤立的事件。整个南朝四代,文学风气始终较为浓厚,也前后出现了众多文学集团,其中永明、梁前期、梁中后期三个阶段发展最为鼎盛,萧子良集团、萧统集团、萧纲集团和萧绎集团无疑是三个阶段最有代表性的文学集团。每个集团均有颇具规模的文士群体、各类频繁的文学活动和相对明确的文学主张,往往希望能够引领风气之先,对文坛的走向施加影响,甚至左右其发展走向。事实也的确如此。南齐不论,梁代前期文学整体面貌大体可说是以萧统文学集团标举的文质并重、相对兼通的文学观念所主导的,而中后期则转入以萧纲集团为代表的主张“新变”的文学思潮。⑥这些基本情况为学界熟知,此处之所以再加赘言,是主张我们考察《文选》编者问题也应当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和视野下展开。基于这样一个出发点,我们再去看《文选》这部书,就会发现它的选篇和编纂与萧统文学集团的文学观念正相吻合,无论是《文选》其书还是《文选序》,或者《答湘东王书》、刘孝绰《昭明太子集序》等等,都能够清晰地看到这样的特点。可以说,这些文献在其产生过程中,背后都隐含着代表或遵循集团整体文学观念这一基本立场。所以,《文选》这部书不妨看作萧统文学集团在文坛树立的标杆和典范,从而令大家在创作中有所依傍、以为准的,这也是该集团以文学号令天下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那么,以萧统的性格趣尚,以及对文学的高度重视,以他对集团文学活动的深刻介入,我们无法想象他会做出对其他活动均亲身参与(包括其他总集的编纂)而唯独对这部具有典范和榜样意义的重要典籍沽名钓誉、作壁上观的抉择。

如上所及,两晋南北朝总集编纂日益普遍,《文章流别集》以下,《隋书·经籍志》记载的即有249部(包括亡书),如刘义庆《集林》、谢灵运《诗集》、丘迟《集钞》、谢庄《诔集》等,可以说,这是文学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是一种十分难得的时代氛围。此外,应当再次提及的是梁武帝对文学的好尚和重视。这一点,可资举证的事例较多,曹道衡先生《南北朝文学史》所引所论堪称绝妙:“梁武帝对宗室、功臣和士人在政治上都相当宽大,惟独在文学上寸步不让,有两件同类的事例:‘武帝每集文士策经史事,时范云、沈约之徒皆引短推长,帝乃悦,加其赏赉。会策锦被事,咸言已罄,帝试呼问(刘)峻,峻时贫悴冗散,忽请纸笔,疏十余事,坐客皆惊,帝不觉失色。自是恶之,不复引见。(《南史·刘峻传》)(沈)约尝侍宴,值豫州献栗,径寸半。帝奇之,问曰:‘栗事多少?’与约各疏所忆,少帝三事。出谓人曰:“此公护前,不让即羞死。”帝以其言不逊,欲抵其罪,徐勉固谏乃止。(《梁书·沈约传》)’……上面所举事例都意在说明文学创作在南朝当权者心目中所占的分量。”[8]9这一段论述最有说服力,故这里不再对这一判断另加举证。

一定意义上说,正是萧衍对文学如此重视的态度,才助推了萧统等文学集团乃至整个梁代文学的兴盛局面。我们试想,有这样一个编纂总集的浓厚氛围,有其父挟帝王之尊对文学的高度重视,萧统编《文选》一书若全假手他人,心中可能会觉得不妥,会有被人轻视、甚至被其父轻视的“风险”。这只能算心理学角度的推测了,但也能为支持萧统参与《文选》编纂的观点添加一个砝码。总之,笔者赞同萧统实质性参与《文选》编纂的主张。但是,对于力之先生等人认为该书仅萧统一人之力的主张亦不敢苟同。⑦

文章结尾笔者再次述及屈守元先生信札中的那段话,若清水先生只是“警醒”大陆学者的用意,则编者问题今后或许不必再讨论。因为这一问题原初状态是大家并无异议,本就是萧统及其文士共同编纂这一基本判断,那么,或许应当让它重新回到原来最初的状态。

[收稿日期]2012-03-21

注释:

①何逊参与编纂的可能性很小,这一点学界已基本达成共识。

②参见胡大雷《文选编纂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8页。其他学者也曾有相近论述。

③注:“十”疑作“千”。学界先贤已考。

④《诗苑英华》与《文章英华》或是同书异名,或本为二书,这一点学界意见并不一致。曹道衡、顾农等先生主张二者实为一书,但也有反对意见,如秦跃宇君即曾撰文,力主二书不同。

⑤《西府新文》作者存两说。《隋书·经籍志》记为萧淑撰,《颜氏家训·文章》言为萧绎撰。吴光兴先生认为,《西府新文》是为配合《玉台新咏》而编。

⑥所以到了萧统疾殁,萧纲入主东宫,便立刻发表他的“新变”文学主张以号令天下。

⑦比如,《梁书》本传述孝绰文才及文集事数例,却完全没有提及其编纂《文选》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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