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特色词实例_方言论文

闽语特征词举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特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关于特征词

研究汉语方言的词汇,可以从很多方面入手。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研究方言的特征词。方言特征词的研究,对于方言分区和分类、方言之间的相互关系、方言词汇史、方言文化地理等许多相关方面的研究,都有可能提供十分有益的帮助。

所谓方言的特征词,指的是能够比较充分体现本方言特征,并且有可能把本方言与其他方言,尤其是周围方言区别开来的标志性词汇条目。这个词汇条目应该具备三个基本特点:一、必须是口语里常用的基本词汇;二、在本方言内部有非常强大的凝集性和统一性;三、对其他方言有很大的外向性或排他性。因此,对方言特征词的选择还是严格一点为好,不适于太过宽泛。(注:参见拙作(2000)。)

方言的特征词,主要是比较方言学范围的一个概念。严格地说,为了比较方言学的需要,方言学家才有必要研究方言特征词;只有在广泛的方言比较的基础上,方言学家才有可能确定一类方言或某一个具体的方言的特征词。同时,人们已经注意到,方言的特征词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类方言或一片地域方言的特征词,很难再成为某个地点方言的特征词;某个地点方言的特征词,则有可能成为一类方言或一片地域方言的特征词。而且,一类方言或某个地点方言特征词的多少往往跟所比较方言地域的大小成反比。所比较方言的地域越大,能够找到的特征词越少,所比较方言的地域越小,能够找到的特征词越多。例如,假设以长江和京广铁路两侧沿线为界线,把长江以南、京广线沿线以东地区的方言称为南方方言,把长江以北、京广线沿线以西地区的方言称为北方方言。这样,南北方言各自的地域都非常辽阔。那么,能够用来区分南北方言的标志性词汇条目(特征词),现在能够找到的可能不多,甚至可以说非常少。因为地域太大,所谓的特征词的内外约束性要大打折扣。但是,如果在范围很小的两个地点方言里,能够用来区分这两个地点方言的标志性词汇条目特征词,其数量一定很多,甚至可能是大量的。即使在两个具有很大共同性的地点方言也是如此。(注:可以举海南岛的海口话(陈鸿迈1998)和广东西部的雷州话(张振兴、蔡叶青1998)为例作为说明。这是两个闽语的地点方言,相互之间的差别很小,但是如果各自提取方言的特征词还是容易的。例如:

就是说,就雷州话和海口话来说,“胡鸭、目笛、北代”是雷州方言区别于海口方言的特征词,“番鸭、千里镜、墨匠”是海口方言区别于雷州方言的特征词。这一类的例子很多。)当然,如果两个方言之间的差别越大,特征词就越多。

本文举“厝”与“屿”为例,讨论闽语方言的特征词。以闽语整体作为一个比较单位,以汉语的其他方言作为另外一个比较单位。就笔者所见的材料来说,这里所说的特征词在闽语内部有很强的凝集性和统一性,对于非闽语的其他汉语方言有比较大的外向性或排他性。总之,符合上文所说的关于特征词的定义。

二 特征词“厝”

大家知道,闽语地区有一个非常常见的字眼“厝”,通行于闽语的所有地区。例如福建境内的福州、厦门、泉州、惠安、南安、漳州、长泰、南靖、平和、诏安、龙岩、永安、建瓯、邵武、建阳、松溪、政和、宁德、周宁、福鼎等地;广东境内的汕头、潮州、潮阳、中山(隆都)、雷州、遂溪、徐文等地;台湾境内的台南、台北、高雄、基隆、澎湖等地。海南岛大部分地区通行海南闽语,表面上看不通行“厝”字,其他闽语地区的“厝”字海南闽语写作训读字“室”。(注:据陈鸿迈(1998),海口方言管房子叫“室”,是训读字,本字不详。房东叫“室主”,房客叫“室客”,小的房子叫“室仔”,等等。按海口方言古今语音演变规律,本字也是三等字,来历上应该跟其他闽语地区的“厝”是一样的。)其实,从语音对应上考察,也是“厝”字。除此之外,跟福建北部闽语相邻的浙南的一些地区,如苍南、丽水、缙云、云和、景宁、庆元、龙泉、松阳、遂昌等地也常见以“处”作为地名用字。(注:据颜逸明(1994),浙江南部丽水、缙云、云和、景宁、庆元、龙泉、松阳、遂昌等八处,都把房子记为“处”。又据曹志耘等(2000),全所房子遂昌。)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处”其实就是“厝”的本字,详见下文。

闽语里“厝”字可以做单音节词,也可以作为多音节词的基本语素。其基本意义是:①指整座房子,以及与房子有关的词语。例如福州、厦门、潮州、台北等地管瓦片叫“厝瓦”,管邻居叫“厝边”,管房东叫“厝主”等;②家,家乡,以及相关的比喻性用法。例如,厦门话管我家叫“阮厝”,永春话管家里叫“厝里”,福州、莆田等地管妻子也叫“厝里”等;③作为地名的最常用字,广泛用于称说大小村庄、村子,几乎遍及闽、台、粤、琼等地的所有闽语地区。厝,《说文》:“石也,从厂,昔声”,苍各切,又七互切。段注:“小雅鹤鸣曰:他(佗)山之石,可以为错。传曰,错,错石也。……错,古作厝”。《汉书·地理志下》“五方杂厝,风俗不纯”,《贾谊传》“抱火厝之积薪之上”,厝当为粗误切,通作措。《广韵》去声暮韵仓故切:“置也”,又《五经文字》(古经解汇函本之十六)卷中厂部:“厝,千各反,见诗。诗又作错,经典或并用为措字”。《龙龛手鉴》厂部第十三:“厝,仓故反,置也,又仓各反,砺石也”。可见,这个字眼古今意义演变跟闽语有差异。《现代汉语词典》注有三个义项,一是放置,如“厝火积薪”;二是把棺材待放待葬,或浅埋以待改葬;三是指房屋。前两种义项都继承了“厝”字的本义,都是书面用法,古今文献都不是常见的,但在现在个别地点方言里却是口语里的常用词。(注:古今文献上用到“厝”的例子,都是用的本义,跟房子义无关。例如:

二人者之所为之,利于魏与不利于魏,王厝于侧以稽之,臣以为身利而便于事。(《战国策》)

孔子曰:“卜其宅兆而安厝之”。(《论衡》)

帝感其诚,命夸蛾氏二子负二山,一厝朔东,一厝雍南。(《列子》)

囹圄虚陈,五刑浸厝。(《抱朴子》)

会大行皇帝崩,今皇思夫人神柩以到,有梓宫在道,园陵将成,安厝有期。(《三国志》卷34)

翌日,庄宗御玄德殿,……仍令收梁主尸,……权厝于佛寺,漆首函送於郊社。(《旧五代史》卷59)

且说贾政等送殡,到了寺内安厝毕,亲友散去。(《红楼梦》第112回)

这些草地中,往往有浮厝的棺木或者骨殖瓮,……(茅盾《冬天》)

……我的父亲和母亲,留着一对棺柩,也还浮厝在那里的一个荒凉的寺院里。(缪从群《北南西东》)

戴师长终于厝葬在全州。(邓贤《大国之魂》)

据谢留文(1998),江西于都是客家话,当地说“厝寮子”,指停放灵柩的地方。又说“厝棺”,注释为“旧时当地迷信认为,日子甚至年份不吉利,死人不宜下葬,要将灵柩停放一段时间,等黄道吉日再下葬,这叫厝棺。有的甚至将灵柩停放一年以上”。谢在“厝寮子”条后特别注明:“厝”是本地字。)第三种义项是方言用法,指的就是闽语方言,并且在闽语地区早就广泛通行了,有很多方言文献可以为证。(注:请见曾宪通教授赐赠《明本潮州戏文五种·荔镜记》的例子:

今冥是元宵景致,谁厝娘仔不上街来游嬉。(376页)正月十五冥厝厝人点灯。(376页)元宵景,十五冥灯,今看了□人什静,移步还去,厝鼓打四更。(390页)今仔好日好子,林厝卜未下定呵。(398页)我也是好人家,见厝在泉州,陈三是小人名字。(428页)阮厝门风更强恁厝个,我若不实说,娘子总不知。(638页)

《荔镜记》讲的是著名的陈三五娘的故事,流传甚广。陈三是福建泉州人氏,五娘是潮州人氏。此戏文多处出现“厝”字,用法与今闽南、潮州一带无异。

又见[清]黄叔敬《台海使槎录·赋饷》:“瓦厝、草厝共徵银一千二百四两零。”至于民间歌谣等等更是屡见不鲜,可略去不赘。)但是从“错石”“置也”和通“措”的基本词义,怎么演变为今日闽语的用法,几乎不见于方言之外的其他古今文献资料。

除闽语地区和浙南丽水等少数地区外,汉语的其他方言还没有见到管整座房子叫做“厝”的报道。与闽语紧邻的个别非闽方言偶有与“厝”有关的说法,能够提出解释的理由(注:许宝华、宫田一郎(1999)第四卷4699-4701页“厝”字条义项①“房屋”,下列有吴语福建浦城忠信、盘亭说。又明溪管房东叫“厝东”,管房间叫“厝间”,浦城管房脊叫“厝顶”,泰宁管屋脊叫“厝栋”,管房东叫“厝东家”,江西玉山管家里叫“厝里”。浦城南部乡镇属闽语,北部属吴语,明溪境内一部分乡镇属闽语,还有一部分乡镇属客家话。泰宁也属于闽语和赣语的过渡地带。)。语言学家早就注意到,浙南丽水等地,江西玉山等地和福建泰宁在方言归属上虽然分别属于吴语和赣语,但受到闽语的强烈影响,(注:参见罗杰瑞(1990)。)有一些共同的常用口语词可以理解。汉语其他方言关于整座房子的叫名及其分布,略述如下。

屋。①福建的宁化、清流、长汀、连城、武平、明溪、上杭、建宁;②广东的梅县、新丰、花县、从化、广州、香港、澳门、番禺、增城、佛山、南海、顺德、高明、中山(石岐)、珠海、斗门、台山、开平、恩平、三水、江门、东莞、新会、鹤山、宝安、惠州、深圳、吴川(白话);③浙江的苍南(龙港话)、诸暨王家井、嵊县崇仁镇、嵊县太平乡、永康(城内)、舟山;④湖南的长沙、临武、衡阳、安乡、浏阳(南乡)、嘉禾、娄底、攸县、耒阳、江永;⑤江西境内的南昌、萍乡;⑥河南的郑州、获嘉;⑦安徽的铜陵;⑧山东博山、昌邑、费县、利津、平度、高密、诸城、五莲、临朐;⑨湖北的鄂州、麻城、新洲、红安、黄冈、浠水、罗田、英山、蕲春、广济、黄梅、天门等地。这些地方包括客家话、粤语、湘语、赣语、南部吴语、冀鲁官话、西南官话等多种方言。

房子。①浙江嘉兴、杭州、湖州、余姚、宁波、黄岩、金华、桐庐、苍南(金乡);②江苏省和上海市启东(吕四)、金坛(西岗)、丹阳(童家桥)、靖江、江阴、无锡、苏州、昆山、宝山(霜草墩)、宝山(罗店)、南汇(周浦)、松江、吴江(黎里)、吴江(盛泽)、上海市;③山东牟平、即墨、潍城、青州、烟台、平度;④山西祁县、文水、临汾(屯里)、大同、长治;⑤其他省区如河北昌黎,河南洛阳,湖北武汉,湖南常德,福建南平,青海西宁,宁夏银川,新疆的北疆、南疆地区、吉木萨尔等地。这些地方包括了吴语、晋语、冀鲁官话、中原官话、兰银官话等多种方言。另外,江苏、浙江吴语的一些地方如宜兴、溧阳、丹阳、江阴、常州、无锡、常熟、绍兴等地又说成“房则”,实际上也是“房子”,只是“子”说成入声了。

以上举了两种最主要的说法。还有很多其他的说法,例如浙江绍兴、余姚又说“屋子”;浙江衢州说“房屋”;浙江温州说“屋堂”;山西怀仁、晋城、陵川、忻州,河南济源,山东昌邑又可以单说“房”;陕西商县可以重叠说“房房”;山西太谷、祁县、太原还可以说“归舍”,洪洞、祁县说“居舍”,洪洞县的赵城、堤村又说“居下”(一作“姑下”,当作“居厦”);山西腕荣叫“厦”;山东坊子、诸城、安丘、昌乐、临朐、寿光、德州、临清又叫“宅子”,临清还叫“宅房”;浙江苍南钱库话又叫“场屋”,苍南畲话还叫“楼”;福建漳平、广东兰石东话又叫“厝宅”;浙江金华汤溪也叫“屋宇”;广东吴川吉兆有一种归属不明的方言叫海话,管房子叫“朗”,来历不明。

总之,汉语方言里关于房子的叫名,总有二十来种。很多方言可能同时有几种不同的说法。但是闽语地区的方言一般来说只有“厝”一种说法,如果有几种说法,其中也一定带基本语素“厝”字。不过,近时承湖南吉首大学李启群老师告知,湖南土家族的土家语关于“房子”或“家”的说法跟闽语同源,也叫“厝”,口语里说。(注:例如土家语草屋说“草厝”等等。)这是一个饶有意思的语词分布现象,值得进一步研究。

最后,有必要简略讨论一下闽语“厝”宇的读音和本字,这个问题曾引起许多学者的兴趣。(注:拙作(1992)曾根据漳平一带管房子叫,韵母是齐齿呼,提出“厝”的本字是“”,《广韵》、《集韵》、《类篇》并为“七赐切”,是三等开口字。《广韵》“,偏舍也”,《广雅·释宫》:“舍也”,《字汇·广部》:“偏屋也”,[宋]李诫《营造法式·总释上·宫》:“偏舍谓之坛,坛谓之”,《越谚》(谷应山房藏版,光绪壬午仲夏刊)卷中“屋宇类”:“ 脚屋,…放鸡鸭灰草之小屋”。可见这个字释义上可通,但无法解释福建北部邵武。戌,《广韵》伤遇切:“舍也”,是三等合口遇韵字,但碰到遇、御分韵的方言也不合;黄典诚(1988)希望证明闽语房子的本字是一个合口一等字,就是“厝”。但是他的论证始终未能摆脱合口三等字的框架,其解释是缺乏说服力的。另外,李新魁、林伦伦(1992)考证潮汕方言词语,“厝”字后注有“处”字,也认为“厝”非本字。)上引《广韵》仓故切,“厝”是遇摄一等去声字。如此,厦门等地闽语方言韵母齐齿或撮口的读法,遇摄一等读齐齿或撮口不合这些方言古今语音演变的规律。“厝”的本字应该是一个合口三等去声字,这样才符合全部闽语地点方言古今语言演变的规律,也才符合闽语很多地方韵书的记载。(注:例如闽南韵书《汇音妙悟》“厝”列珠韵出母:“人所居”,跟“枢取趋”等三等字同韵;《增注雅俗通十五音》列倨韵上去声门母(按:疑为出母之误),也是一个三等字;《渡江书》则明白无误地把“厝”列入朱韵出母,看作合口三等字。又闽北方言韵书《建州八音》“厝”列厝韵出母:“人居”,但厝韵与茄韵合一,而茄韵字都是合口三等字。只有《戚参将八音》把“厝”列入过韵出母,看成一个一等字。)从闽语的语音比较看来,可能是遇摄三等去声御韵的“处”字,《广韵》昌据切:“处所也”,这就是《史记·五帝纪》“迁徙往来无常处”的“处”,跟闽语当房子说的词义自然关系密切。事实上,浙江南部丽水等地相当于闽语“厝”的地名用字,在新旧方志里就是写作“处”的。(注:例如[清]嘉庆六年(1801年)《庆元县志》卷之二收有“周处”。《丽水县志》(1925年)卷一收有“吴处”。陈桥驿主编《浙江古今地名词典》(浙江教育出版社,1991年)收有“董处”,在武义县后树乡;又收有“新处”,在松阳县。新编《丽水市地名志》(内部印行,1986年)收有“吴处”,注明“明代有吴姓人氏,从岩泉迁此建宅,村因名吴处”,又收有“大处、周处”。《景宁畲族自治县地名志》(内部印行,1990年)收有“丘处样、外处坳、何处”,皆村名。)不过,方言研究在字形上,应该名从主人,沿俗成是,闽语的“厝”不必根据本字改为“处”。

三 特征词“屿”

中国沿海岛屿通名的叫法,多带相关地域的方言色彩。从中国南部海域到中国北部海域巡视,我们发现:

南部南海海域(包括北部湾)、广东珠江口两侧望南,岛屿通名叫“岛”,但很多岛屿又叫“洲”。例如海南岛附近有西瑁洲、大洲(岛)、七洲列岛;广东湛江东部海域有硇洲(岛),川山群岛附近有漭洲(岛)、乌猪洲(岛),珠江口外有大蜘洲(岛),香港附近有果洲群岛等等。大致上大的叫“岛”,小的叫“洲”。

浙江、江苏附近海域,很多岛屿除了用通名“岛”外,还经常以“山”字命名。例如温州地区海域有关山(岛)、齿头山、北龙山、披山(岛),杭州湾海域和舟山群岛周围有舟山、岱山、大洋山、小洋山、大戢山、小戢山、大长涂山、泗礁山、马迹山、大鱼山、白沙山、嵊山、黄泽山、花鸟山、滩许山、王盘山等等,长江口外崇明岛附近有皋山,江苏北部海洲湾附近有车牛山、达念山、平(山)岛等等。

山东、河北、辽宁附近黄海、渤海海域也有用“山”命名的岛屿,如胶东半岛附近渤海海面上的北长山(岛)、南长山(岛)、大黑山(岛)等等。但对比于浙江、江苏附近的东海海域来说,这里以“山”命名的岛屿很少,主要以通名“岛”字命名。

现在回到本文所要讨论的“屿”字。闽语方言通行地区的海域,主要是台湾海峡,及其南北的延伸。望南延伸到南海,至珠江口;望北延伸到东海,至舟山群岛。在这段海域里岛屿的通名除了“岛”以外,大量使用“屿”字。浙江沿海有温州湾附近的霓屿(岛),玉环岛附近的陈屿,舟山群岛的两兄弟屿等等。据调查,这些岛屿的早期居民都来自福建的闽南地区,因渔业生产而定居,现在的居民有的还说闽南话,有的说吴语,但带有闽南话的强烈影响。(注:多年前承浙江舟山师范学院方松熹教授告知。方教授长年从事浙江地区汉语方言调查研究,有关情况极为熟悉。)当然,以“屿”命名最多的岛屿,主要分布于福建和台湾两省的附近海域,以及广东东部潮汕地区沿海海域。这两省一地正好是闽语的中心地区。福建沿海以“屿”命名的岛屿很多,如兄弟屿、黄屿、乌丘屿、鹭鸶屿、草屿、塘屿等,最负盛名的当数厦门的鼓浪屿。台湾周围海域以“屿”命名的岛屿也很常见,如兰屿、小兰屿、琉球屿、棉花屿、花瓶屿、彭佳屿、龟山屿、鸡心屿、马鞍屿、笔锭屿、方锭屿,而面积不大的澎湖列岛周围,以“屿”命名的岛屿见之记载的竟多达36个,例如猫屿、大屿、花屿、西吉屿、东吉屿、将军澳屿、吉贝屿等等。(注:据《台湾省地图册》,中国地图出版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湾广播部编制,1993年版。)广东东部潮汕地区海域叫“屿”的岛屿也有上百之多,如芒屿、妈屿、德洲屿、五屿、甲子屿、捞投屿、青岛屿、冬瓜屿等,单是汕头海外的南澳岛周围海域就达数十个,如官屿、北官屿、塔屿、姑婆屿、案仔屿、平屿、北三屿、白颈屿、凤屿、园屿等等。

“岛屿”连用是个泛称,很早就见于历史文献,并且一直沿用至今。单用“屿”字命名作为岛的通名或地名略为后见,并且主要也见于古闽语地区。(注:“岛屿”和以“屿”命名岛屿并做地名,文献早有记载。例如:

若不得登此诸山者,海中大岛屿,亦可合药。(《抱朴子》)

石芝者,石象芝生于海隅名山,及岛屿之涯积石者,其状如肉象有头尾四足者……。(《抱朴子》)台州地阔海冥冥,云水长和岛屿青。(杜甫诗)

竹斋烧药灶,花屿读书堂。(杜甫诗)

久之入闽,结茅于长乐洋屿,从之得法者,十有三人。(《五灯会元》卷19)

时妙喜庵于洋屿,师之友弥光与师书云:“庵主手段,与诸方别。”(《五灯会元》卷20))另外,“岛”所指面积通常较大,“屿”通常所指面积较小,例如,据冯爱珍(1998)福州话管珊瑚岛都叫“珊瑚屿”。但是闽语地区以外海域即使小岛仍然叫“岛”而不叫“屿”,只有闽语地区海域的小岛才叫“屿”。可见“屿”是闽语方言的一个特征词。用“屿”命名的岛屿只见于闽语方言通行的沿海地区;非闽语通行地区的沿海岛屿都不用“屿”字命名。当然,作为一个方言的特征词,它的通行范围也许远不如“厝”字那么广泛,使用范围多数情况下也只限于岛屿,好在素称海上花园的鼓浪屿的知名度,可以弥补其中的不足。这个字在口语里面,即使对于非闽语区内的居民来说,往往也不是陌生的。

关于这个特征词,还有三点必须说一说:

(一)“屿”字的读音。《广韵》语韵徐吕切:“海中洲也。”全浊声母上声合口三等字。今厦门方言口语,跟厦门话的古今语音演变规律一致。闽语的其他方言的今音也符合语音演变规律。《现代汉语词典。》作yǔ(旧读xù),今读音同“与”,跟古今语音演变规律不合,显然是个俗读。但是习俗成是,这个读音在很多常见辞书里都被看成是正读、今读;旧读音同“序”,正符合古今语音演变规律,但在很多辞书里往往被认为是旧读。“屿”在很多方言词典里,有的只标跟“序”字相同的读音,不标跟“与”字相同的读音。(注:例如关于粤语读音的很多字典和词典,大多只有同“序”的读音。如:《粤音韵汇》(黄锡凌1941);《粤语同音字典》(冯田猎1974);《广州话标准音字汇》(周无忌、饶秉才1988)。)这反映了今方言的读音都是继承了“徐吕切”的读法。

(二)“屿”字通行范围的例外。一是闽语区之外,偶有用“屿”做岛名的,现在知道的香港有“大屿山(岛)”。“大屿山”旧称“大渔山”,据考证当是一向有许多渔民聚居而得名,今名“大屿山”是后来改的。因此,这个“屿”正音的时候,是按“徐吕切”读同阳上调的“罪zuì”,还是按现在口语说法读同阳平调的“鱼yú”?这个一音之争在粤语方言的一次学术讨论会上曾引起热烈的讨论。(注:又见胡培周《也谈“争”与“屿”的读音》(《语林》152期)、曾鸣《从“大屿山”读音说起》(《语林》155、156期)、胡培周《再从“屿”的读音说起》(《语林》157期)、曾鸣《如何选择“较佳”粤读》(《语林》163、164、165期)。)二是雷州半岛、海南岛周围近海海域,从现有资料上尚未发现用“屿”命名的岛屿,而这两处多通行闽语。从方志谱牒上可以知道,这里的闽语是宋代前后从福建、广东东部迁去的,至于为什么不用“屿”命名,还不能解释。不过,在远离海南岛的南海诸岛周围,却是有不少岛屿是以“屿”命名的,例如盘石屿、石门屿、银屿、咸舍屿、鸭公屿、七连屿等,我们有理由推测,这些岛屿是早先说闽语的渔民命名的。三是“屿”在闽语地区也作一般的地名用字,今天不一定是指岛屿,例如福建省福州附近闽江下游有“南屿、扈屿、董屿、宏屿”,闽东福鼎县境内有“秦屿”,长乐境内有“东屿、唐屿、赤屿”,福清境内有“梧屿、双屿、后屿”,平潭境内有“洋湖屿”。台湾省内彰化有“管屿厝”。浙江省平阳县附近有“马屿”。不过,这些以“屿”命名的地方都是靠近水边、海边的村镇,或者原来也是小的岛屿,只是沧海桑田,以后变化了。《广东省志·地名志》提供的情况最能说明这个问题。该志说:

海丰有大屿,在海丰县城东南10公里,明末黄氏从福建莆田迁此,村地四面环水,故名。

揭阳有青屿,在揭阳城东18公里,榕江下游北岸。宋末建村,古为海岛,因岸上长满长绿茅草而得名。

普宁有月屿,在普宁县城东北17.8公里处。明建文年间(1399-1402)建村,建于小丘之上,围筑寨墙,墙周有池,故名。

以上种种情况跟非闽语地区“洲”“山”不一定只能用作岛屿的专名一样。

(三)“屿”与钓鱼列岛的领土争端。钓鱼列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一直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清政府于1895年中日甲午海战中战败,同年中日两国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日本政府强行霸占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把对钓鱼列岛的占领合法化。1945年以后,台湾全境包括钓鱼列岛在内永远回归中国。但是,近年来日本右翼势力一再挑衅,挑起钓鱼列岛的领土争端。其实,正是早期闽语地区的渔民最早发现了钓鱼列岛,并且以“屿”命名了钓鱼列岛的各个岛屿,其中的钓鱼屿、黄尾屿(又称黄毛屿)、赤尾屿(又称赤屿)等,明代就有明确的记载,日本早期文献也是承认的。例如1534年从中国东渡去日本的,明朝皇帝的册封史陈侃所著《使琉球录》一书写道:

十日,南风甚疾,舟行如飞。然顺流而下,(舟)却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

方言特征词“屿”为钓鱼列岛属于中国固有领土的正义主张,提供了一条有力的佐证。(注:详见吴天颖(1994)。)

作者附记:本文其他有关方言资料均散见于公开出版的方言研究专著或论文,限于篇幅不能一一列举,谨向有关作者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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