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由生向死与他人之无法感激的好意——重读鲁迅的《过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鲁迅论文,好意论文,我之论文,过客论文,感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生天地间,
忽如远行客。
——无名诗人,《古诗十九首》之三
……那似路非路者
《过客》是鲁迅散文诗集《野草》中唯一的诗意短剧。①若诚如作者自己所言,《野草》包含了其全部的人生哲学,那么《过客》就可能是鲁迅的一部以象征方式触及和面对人之生根本问题之作。②短剧的场景和人物皆极简单。时间是“或一日的黄昏”。地点是“或一处”。人物只有三个:七十岁左右的老翁,十岁左右的女孩,以及三四十岁左右的过客。舞台上东边“是几株杂树和瓦砾”;西边“是荒凉破败的丛葬”;“其间有一条似路非路的痕迹。一间小土屋向这痕迹开着一扇门;门侧有一段枯树根。”
短剧是这样开始的:正要将坐在枯树根上的老翁搀起的女孩看见从东面杂树间走出的、被她起初误以为乞丐的过客。他从东踉跄而来,慢慢走近此一老一少。不久我们将会知道,过客要由此而继续其向西之行。但根据颇具象征性的舞台布景,观众已经看到过客前面并无明确的路,而只有“一条似路非路的痕迹”。为什么剧中过客的前面并没有被安排一条明确的路,一条明确地连接他所从来之东与他所向之西的路?而且,首先,何为路?何为人作为人即必行于其上或行于其中之路?③对于《过客》之阅读在其开端之处即已面对着问题。在能够随着其剧情之展开而深入此一问题之前,出于“日常生活”经验,我们已然可以感到,没有明确的路,当然会使人——一个需要向自己之“前面”走去的人——之行走变得困难,是以或许才有我们看到的剧中过客的步履之“跄踉”。
从东向西,在没有明确的路可供遵循的情况下,过客“状态困顿倔强,眼光阴沉”地出现在生之舞台上。④但从东向西,也是太阳在大地上每日所遵循的路线。太阳是生之源。人与万物皆赖之以生。而生,大地上每一赖太阳以生者,大地上每一“自然”之生,就像太阳在大地上遵循的从东向西的路线那样,似乎也皆有一从日出到日落,从清晨到黄昏,从开始到结束,或从生到死的行程。所以,作为生于天地之间者,过客的自“东”向“西”之行,尽管并无明确的路可以遵循,其实不仍然是在遵循着那可以说是最基本的路,那可能始终都会“似路(而)非路”的生之路?而如何让自己在此“似路非路”的生之路上一直走到终点,不正就是《过客》中之过客所面对的基本问题?⑤
……暧昧的黄昏⑥
诗剧开始的时间是某一日的黄昏:太阳正在西方落下,过客也正在向西方走去。而这似乎是有意安排的两种或三种即将到来的终结的重合:自然一日的即将终结,过客一日之行走的即将终结,以及过客的整个从“东”向“西”之行程的即将终结。
终结当然已经与任何可能的重新开始相连。但虽然天上的太阳周而复始,永远有规律地重复着其从东向西的运动,而大地上的每一日也随着太阳的重新升起而重新开始,但每一赖太阳以生者,尤其是每一个人,每一会在某种语言中以某种方式指称自己者(“我”,“I”,“Je”,“Ich”,“Asmi”,等等),却只能一次性地“自始(而)至终”,“出(于)生()而入(于)死”,而不能像太阳那样无限地重复自身。
因此,对人而言,对每一能在某一语言中以某种方式指称自己者而言,或对每一能说“我”者而言,生总是此我之生,而死也总是此我之死,假使我们真能知道“我之死”这一表述意味着什么的话。⑦在我之生行至其象征性的“西方”之时,在我之生的“日落”和“黄昏”之后,对于此特定之生来说,就不可能再有一个回到其象征性之“东方”的希望,或再有一个“日出”和“清晨”的可能。在此,终结并不与重新开始相联系。因此,每一个人——每一个我——都将需要面对自己之死。
但人之说“我”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却已然蕴含着,在“我”之外还有“人”——“他人”或“他者”,因为“我”总是相对于“他—人”之“我”。⑧所以,在我那似乎必须独自完成的生和必须独自面对的死“之外”,在此一独特的生与死“之前”和“之后”,必然始终都还有他人之生与他人之死。
……遭遇:问题的开始?
但我,我之生与死,与他人——他人之生与死——必然有关吗?还是我从根本上就可以离开他人而独自“前行”,一直走到那“叫唤”着我的声音之处,一直走到我“自己”的终点/目的?⑨如果这就是《过客》中之过客所面对的基本问题,那么这也可能就是对于《过客》之阅读所应提出的基本问题。因为,在其似乎非常单纯的“独自”向死而去的生之行进中,过客似乎只是很偶然地遭遇了他人,某些似乎本即与其无关、或本可与其无关的他人:老翁和女孩。
如果我们注意《过客》的象征性设计,那么此二人物之年龄与过客之年龄的关系似乎亦颇有深意。过客与此一老一少的似乎非常偶然的遭遇,与此一生于他之前的老翁和此一生于他之后的少女的遭遇,与一已在其生之“黄昏”者和一尚在其生之“清晨”者的遭遇,表面上似乎只是因为他需要向他们讨一点水喝。⑩在可能并非水贵如油之地,此举似应属于一个人可以向他人提出的最低限度的好客请求。但这却至少已经暗示了,在我之生——我那似乎“独自”向死而去之生——之外、之前和之后,尚有他人或他者,那我可能至少在某些时刻不得不向之求助的他人或他者,而这些他人或他者当然也会以某种方式,例如剧中老翁的终日歇息,或少女的时时企盼,而不是过客的不停行走,在遵循着人之生那在某种意义上可能不止一条、也不止一种走法的路,那也许始终都会将自身保持为“似路非路”者之路。而那走在自己的生之路上的我与其生之途中之他者的这一既似乎极其偶然、但也可能完全必然的遭遇,其实也许就是全部——全部剧中事件,以及全部人生问题——的开始。
全部人生问题的开始?这一说法不是有些过分了吗?在过客与老翁和少女的遭遇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呢?似乎并没有什么嘛:既没有太多的事情,也没什么很重要的。过客不过是向他们讨一点水喝;老翁不过是询问过客“怎么称呼”,“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但过客却因为竟然并不知道这些而无以告知,而只能说他从“还能记得的时候起”,“就在这么走”,而现在则要继续向“前面”走去(11);然后过客希望知道自己的“前面”是“怎么一个所在”,老翁答之以“坟”,少女却说是“野百合、野蔷薇”;过客希望知道“走完了那坟地之后”如何,老翁却因为“没有走过”而无以告知,并因见过客“劳顿”而劝他转回去或休息下来;过客表示自己无法休息,因为他听见“那前面的声音叫我走”,但他却因脚已走破而行走困难;少女好意地给他布片裹伤,过客则因为觉得自己无法感激而不想接受,但却发现其实已经难以退还。最后,老翁和过客互祝“平安”,后者重新上路。
……既已为(过)“客”,
焉能无“主”(人)?
然而,我与他人或他者的这一似乎非常偶然的遭遇其实却很有可能已经改变了我与他者的一切。首先,过客使那恰在其生之途中所遇到的他人成为需要待客的主人。在杨宪益与夫人合作的英译《野草》中,译者将“过客”译为“passer-by”。这当然是通常的译法,但却使“过客”之“客”的汉语意义在此翻译中隐而不显。(12)“过客”虽仅为一“过”此而行者,但却仍是某种“客”,尽管此“过—客”可能乃不请自来者。对于老翁和女孩来说,《过客》中之“过”此而行之“客”即是这样的不速之客,以至于他起初竟被女孩误以为乞丐。对于过客自己来说,其恰在此时经过老翁和女孩所居之地亦非出于事先计划。在其并不知自己之最终目的为何的“前行”中,他似乎只是恰于此时经过此地,此一为老翁与少女所居之处。是偶然吗?似乎确实只是偶然!但作为过客的我是唯一者吗?既已谓之“过—客”矣,待“客”之“主”以及可为客人提供方便的“居处”还会很远吗?而这也就是问,在作为过客的我之向死而去的生之途中,会完全没有他人——没有可能会在不止—种意义上成为我之“主人”的他人——吗?(13)似乎不太可能吧!而如果我的生之途中不可能完全没有他人,那么我之偶然遭遇此二他人的这一“偶然”本身难道不完全可能是“必然”的吗?我难道不总是“必然”地要在我之向死而去的生之途中“偶然”地遭遇某些他者吗?
过客在其生之途中恰于此时过此地而行,于是就将其所过之处转为一需要待客之处,将此处之人转为需要待客之人。正是因为“过”者在其所过之处为“客”,他在其所过之处遭遇到的人才必须成为“主”,成为无论如何皆已因为此过客之到来而需要待客之主人,亦即,成为需要以某种方式为他者负责者。这就是说,过客的过此而行必然会打扰他者,影响他者,改变他者,尽管这一对他者的打扰、影响和改变可能并非出于过客的本意,甚至乃是其本来即欲尽量避免者。
而如果过客必然会以其“(经)过”而情愿或不情愿地打扰、影响甚至改变他者,那么这“(经)过”对于那“过”此而行之“客”自身又将会如何呢?对于那已经使居住于此的老翁和少女成为需要为之负责——无论似乎如何微不足道之责,也无论此责似乎如何短暂——的“主人”,那已经接受了此“主人”的好客之情的“客人”自己呢?过客在受到老翁和女孩招待之时,无论此招待似乎如何微不足道,难道不是也已经感到了对于他者的某种“欠情”或某种“责任”吗?他难道不是已经知道自己应该感激而又不知如何感激主人的好意吗?而且,当他离开他们时,身上难道不是比他来时稍微多了一点什么——一点似乎极其轻微却又可能极其沉重的什么——吗?所以,在《过客》中,过客的到来和经过——或我与他者的似乎完全偶然但也可能非常必然的遭遇——也许确实已经改变了一切。
……偶然的必然
改变了一切?我们真能肯定吗?过客的到来和经过,或我与他者的遭遇,真的就会改变一切吗?为了谨慎,为了避免遽下结论,让我们再问一次。我们知道,《过客》的结尾是,老翁和少女回到了二人的小土屋,过客自己则“奋然向西走去”,跄踉地闯进野地,身后跟着夜色。似乎什么都没改变,或一切都回到了原样:独自而来的过客独自重新上路,继续自己之前行;老翁和女孩则回复到其没有外人打扰的平静生活。然而,我们看到,无论那一老一少今后将如何,过客自己其实已然被决定性地影响了,因为他身上此时多了一点点极其重要的、令他感到不安的什么:一小片满含着他者之好意的裹伤之布,一小片沉重得竟让他觉得无法背负而行的好意,或一个他可能已经无法抛弃而必须在自己的前行中负担起来的他者。而这都是由于他与他者的这似乎极其偶然的遭遇!
在这样的情况下,谁还能再说此遭遇真的只是完全的偶然?的确,在我的生之途中,我与任何特定他者的遭遇都可能是偶然的,但我之会遭遇他者这一可能本身却是必然的,确定的。我不可能完全不遭遇任何他者,不可能完全不与任何他者发生“关系”,而始终都只是独自一人前行,直至那我对其可能还一无所知,但却欲最终知道的终点/目的。在某种意义上,我当然完全可以说,“生命是我自己的东西”(14),但我却不可能仅仅只与“我自己的生命”——我自己的这一作为“命”而有待于完成之“生”——或仅仅只与“我自己”发生关系。难道汉语的“生—命”这一表述本身不就已经蕴含着我之“生”即已为我之“命”——我之必须完成的“命令”——这样的意思?(15)而所谓“由我自己负责”或“为我自己负责”,不也已经意味着,“我自己”之于我其实也已然是一“他者”?
当然,过客似乎本来并不希望此一遭遇之发生。他并不希望遭遇任何他者。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希望自己不再遭遇任何他者,包括那可能会为他真心哭泣和悲哀的他者。(16)过客相信自己必须独自前行,似乎也希望独自前行,所以他在需要求助于他者之时才会犹豫不决。对于过客此时的情况,剧作者惜墨如金的描述是这样的:
过客从东面的杂树间跄踉走出,暂时踌躇之后,慢慢地走近老翁去。
因此,我们对《过客》的阅读在此不能忽视过客的此一意味深长的“暂时踌躇”,和此一有意的“慢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犹豫不决?是不愿打扰他者,怕自己会使他者成为必须招待客人的主人,怕自己会成为他者的某种“负担”,还是不愿让自己被他者所打扰,怕他者给予自己的任何招待都会成为自己的某种“负担”,以至于影响自己的毅然决然的独自前行?
……决定:因/为他者
“暂时踌躇”是因为,过客需要为自己做出一个决定,但此决定却是一个必然涉及他者的决定:如果我不遭遇此他者,或者,如果从来就没有他者,那我就根本无须去做这样的决定。所以,决定——需要去做决定的这一需要——其实首先来自他者。过客在此必须决定,自己是否要(让自己)走向他者以寻求帮助。当然,似乎最好是不与他者发生任何关系,或发生任何纠缠,以免影响自己的决然前行。然而,他此刻却的确需要一点点必不可少的东西:水。水,这维持生之为生的基本之物,有之虽似微不足道,无之却必“生—命”攸关。为了让自己能继续前行,这也就是说,为了让自己能接着走向那催促和叫唤着自己的声音,或为了让自己能完成自己的“生”之“命”,过客现在必须喝水(以补充他的血,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血不够了,他要喝些血,但他又“不愿意喝无论谁的血”)。他需要水以让自己能接着完成自己的那个由在前面叫唤他的声音给予他的、他自己仍然不知其究竟为何的“命(令)”。但尽管不知为何,他却必然已经知道这是他自己之“命”,是他已经回应了的他自己的“生(之)命(令)”。而回应即已蕴含了许诺:我将完成此命,完成我之命。过客之走向此一叫唤之声的走本身,其实就已经既是对于其“生(之)命(令)”的回应,也是那完成自己之命的活动。
因此,这一是否要在此刻走向他者——走向他者以寻求帮助——的决定对他来说确实乃是一个有关他自己之“生—命”的决定,一个能否让自己继续前行——或能否让自己继续完成自己之“命”——自己之“生命”,自己之“命令”——的决定。一个确实“‘生—命’攸关”的决定!然而,这一决定却不得不涉及他者,不得不必然是一有关自己与他者——有关自己与他者之是否要发生任何关系——的决定,而且首先即不得不是一因为已有他者在此——已有那可能招待我者,那可能给予我以我所需要者,或那可能真诚待我为客者——才需要做出的决定。如果没有他者之已然在此,或更有甚者,如果从来就没有他者,过客就根本不需要去做这样一个是否要走向他者——向他者讨生命攸关之水,或向他者寻求生命攸关之助——的决定,尽管他的血现在确实需要一些水来补充。
所以,所谓我的决定其实始终都不可能只是我的决定。我的决定始终——从一开始,从根本上,并在其终点处——都是来自他者的决定。是他者需要我做决定,即使此一需要我做出决定的他者有时甚至可能只是我自己。而做决定即蕴含着,要去负责,为那需要我做出决定的他者负责。因此,在鲁迅的《过客》中,向他者讨水一事看似虽微不足道,但其所可能导致的一切,却足以令过客发生“暂时”的但却非常重要的、非常关键的“踌躇”。
……那感激不了的好意
此后发生的一切皆始于过客在“暂时踌躇”之后所做出的决定,一个必然事关他人与自己的重要决定。(17)他决定走向他者,向他们提出请求,请求从他们这里得到一点点水,一点点对于他者来说也许微不足道,但对于他自己来说却生命攸关的水。他者以非常的在意和关切满足了他的要求。(18)过客接受了他者所给予的这微薄而丰厚的好意,这令他补充血液、恢复力气而可以继续前行的生命之水,并已然知道自己“真不知道应该如何感激”这“少有的好意”。(19)而此一“真不知道应该如何感激”他者——他者之好意——即已然将我与他者密不可分地连在一起了。为什么?因为,如果我知道应该如何感激,那么对于他者的“恰当的感激”就应该能够为我解除这一已经与他者发生的关系,这一由我之接受他者的好意而形成的“暂时”关系,就像通过还债而解除某种债务关系那样,如果我所接受的他者之好意对于我来说确实可以比作某种需要偿还并能够偿还之债务的话。然而,这样的好意却已经超出了任何这样的关系。所以,我之“不知道应该如何感激”他者之好意的这一“不知”乃是必然的:我从根本上就不可能知道应该如何感激他者,而且我也必然知道我的这一“不知”。
即使我所接受的他者之好意在某种意义上确实可以视为我所应该偿还于他者之“债务”的话,此一债务也必然会因为其无法被“具体”衡量而使我永远无法真正地偿还。此一“债务”将会随着我之偿还而不断地增加,而不是减少。
于是,过客在生命攸关之时所做出的生命攸关的决定使其与他者——过客在自己的“困顿倔强”的前行之中所遭遇的他者,而遭遇此他者乃是出于他自己的决定,一个涉及他者的、并首先即是因(有)他者之已然在此方才需要做出的决定——无可逆转地、无可重行逃避地纠缠在一起。甚至于是,危险地纠缠在一起。即使没有小姑娘在为他提供裹伤之布这一举动中体现出来的好意,这来自他者的第二个好意,更多的好意,过客也已然知道自己无法感激了。
……危险的纠缠,沉重的背负
其实,老翁在过客为自己所接受的饮水而表示他的不知道应该如何感激的感激之时,即已向他警告了这一危险:“不要这么感激。这于你是没有好处的。”而当过客不想接受或想退还他者的这第二个好意(小姑娘给他的裹伤之布)之时,老翁不仅重复了对过客的警告(“你不要这么感激,这于你没有、好处”),而且还要他不必将此好意当真(“你不要当真就是”),亦即,你可以不必太看重这一好意。而这蕴含着:你可以不必太看重他者。然而过客却做不到,而这可能并不是因为他的心地太软,而是因为他者——好意的他者,他者的好意——的分量太重,重到他竟希望出现下述情况,但又害怕自己会希望出现这样的情况:
我怕我会这样:倘使我得到了谁的布施,我就要象兀鹰看见死尸一样,在四近徘徊,祝愿她的灭亡,给我亲自看见;或者咒诅她以外的一切全都灭亡,连我自己。
为什么过客竟会有这样的希望,但又害怕自己会有这样的希望?为什么他会害怕自己会如此决绝地希望这样一种非此即彼:或者是那给予他以好意者本身的灭亡,或者是那给予他以好意者之外的一切的灭亡,连他自己?他是否欲使自己与他者之间的一切关系或纠缠彻底地解除——假使这是可能的话,从而或者仅让好意的他者连同她的好意存在着,或者让此好意的他者连同她的好意通通消失、而仅仅剩下一个没有或不再有好意之他者和他者之好意的世界,一个“人”与“我”之间漠不相关、“麻木不仁”的世界?然而,既然无论哪种情况都意味着他者作为他者之灭亡(20),而过客于承认自己“还没有这样的力量”,或“即使有这力量,我也不愿意她有这样的境遇,因为她们大概总不愿意有这样的境遇”之时,其实已然承认了他所希望者的不可能,并同时也就承认了我与他者或他者与我之根本上的难解难分:过客已然无法退还小姑娘给他的裹伤之“布”,或退还小姑娘给他的(也许是完全无心的)“布施”(因而也是“非布施”),或退还小姑娘的那让他从根本上即无法感激的好意。他不可能不把这些当真,因而也不可能把小姑娘的好意的赠予或赠予的好意随便“抛在坟地里面”。但他也不会把它“挂在野百合野蔷薇上”。他者的好意已经将我难解难分地联系于他者,所以我既不能将它/她随便埋葬(“抛在坟地里面”),也不会只用它/她来装点青春的或幼稚的希望(“挂在野百合野蔷薇上”)。它/她——他者的好意,好意的他者——已经与我难解难分地“纠缠”在一起。我“此后”其实已不可能不背负着它/她而前行。(21)
……“生”之“命”:那无声的催促与叫唤
假使这一切都还没有发生?假使我——过客——不曾因为他者而做了这个走向他者以求助的决定?的确,我似乎本可以继续独自前行,继续独自走向那在前面叫唤我的声音,而不向他者求助,即使这意味着我将有可能因失水而死而无法走到我之终点/目的,或无法“完成”我之“生——命”的话。然而,首先,即使我在此情况下并没有决定向他者求助,或决定了不向他者求助,我之没有决定求助或决定不去求助也已然是对于他者——对于我与他者之不可避免的遭遇——之某种承认。既然他者必然始终都已经会以某种方式在此,亦即,在我之向死而去的生之途中,那么即使是我之有意避开他者的这一避开本身,其实也已经是与他者的某种形式的遭遇。而此“似乎毫无遭遇之遭遇”亦必会以某种方式影响我。当然,有人会不以此论为然。不过我们也许可以设想一下,假使决定不与他者发生任何关系的过客所有意避开的是卧病在床的老者,或将入于井之孺子呢?在此种情况下,当他绕开——假使他真能忍心如此的话——这些可能需要他之帮助者时,他真能完全不受影响吗?他真能完全不为所动,心中毫无一丝“怵惕恻隐”吗?
其次,即使假设我真能做到始终不与任何他者发生任何有意识关系的话,我就必然只是独自一人吗?当然,如果没有任何他者,我之“生—命”也许会极其纯粹而简单:我仍将会听到那“声音”,那不断“叫唤”我的声音,那要我不断前行之“命(令)”,尽管我也可以假装听不见,或有意不理它,就像剧中老翁所做的那样。但即使我如此,我也不可能真正逃避那叫唤我的声音。而这也就是说,不可能真正逃避我自己之命,因为我之命(令)其实最终就只是我之生(命),是我必然已经回应和接受下来的、需要由我自己去最终完成之“生—命”。但所谓完成自己的“生(之)命(令)”难道不正是要去对“自己”负责?而此一需要我去为之负责的“自己”,难道不因而也已然是一他者?这就是说,即使当我决定不与任何他者遭遇,不与任何他者发生任何有意识的关系时,我其实也仍是在与他者遭遇,仍是在与他者发生关系,只是此时这一遭遇与这一关系的范围已经被缩至最小:我自己,那作为我亦必须为之负责的他者的我自己。
于是,我似乎至少首先必须为这一绝对独特的“他者”负责。然而,我如何才能为此“自己/他者”负责?那在前面叫唤我的“声音”能具体告诉我做什么吗?如果那叫唤我的声音就是我之生,是我必须将之作为命(令)来完成的生(命),那么此声音就必然只能是纯粹的声音,是只以无言之语向我说话的声音。这就是说,我之“命”——那作为“命令”而需要我完成之“生命”——必然只能是并不为我规定任何明确任务的“纯粹命令”。因此,尽管我必然始终已经有命(令)在身,也必然始终已经在以某种方式回应此之命,亦即,我知道我是在不可逆转地走向我之生的终点,或走向死,但却可能仍不知道我究竟应该“如何”完成我之“生—命”,以及我在“为何”或“为谁”而完成它。(22)所以,回应那叫唤着自己的声音而执著前行的过客虽然也像老翁一样,知道前面是坟,知道自己是在向着坟走去,但却仍然需要问,亦即,仍然需要知道,“走完了那坟地之后”又将如何?(23)
坟,或我之死,在某种意义上当然是确定的,而且无人——没有任何他者——能最终替代我之死。我之死将是我之“生—命”的终结或完成,假如此处可以谈论任何“完成”的话。然而,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如果我真能独自前行到叫唤着我的声音之处,从而结束/完成我所受之“命”,或结束/完成我之为我,而并不与任何他者遭遇,并不与任何他者发生关系的话,那么我之“命”,那需要由我自己来完成的我之“生—命”,那作为我之“命”的我之“生”,就将会是既绝对有意义的,而又绝对没有意义的。所以我——每一个我,所有的我——才必然会对那叫唤着自己的声音——对于自己所受之召唤,对于自己所受之命——感到真正的困惑,真正的不确定。让自己有意忽视自己之命,让自己之命以某种“自然”的或“被动”的方式结束/完成,就像《过客》中的老翁那样,似乎确实是某种出路,某种解决困惑、从而使那根本性的不确定得到某种由完全放弃回应自己之命、不再回应自己之命而来的“被动的确定”的出路。(24)但老翁的做法其实也已经是一种特定的态度,一种对待自己之“生(之)命”的特定态度,而这样的态度似乎已经在很多生命教导中凝结为意识形态。有了确定的态度,有了特定的教条,或有了特定的意识形态,“生(之)命”——那其实始终都无法真正被逃避的“生(之)命”——对于那本身就“是”此“生命”者来说,似乎就能变得比较轻松。因为这样一来,那其实必然始终都会“似路(而)非路”的生之路似乎就可以变得明确一些。
……他者:我之“定命”
然而,其实却没有任何特定的生命教导,任何意识形态,或任何宗教,能真正“事先”(亦即,在我开始在生之途上向死行进“之前”,假使这样一个“之前”是可能的话。我们记得过客告诉老翁,“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在这么走”)就教我如何完成我的“生(之)命”。必然的其实只是,我在回应我的纯粹之命对我的召唤而前行之时,必然会在我那“似路非路”的生之路中遭遇他者。始终都必然已经有他者,他者始终都必然会在我的“独自”前行之中出现,我则始终都会以某种“偶然”的方式与他者“必然”地遭遇。因此,我必然会被拽入与他者的(种种)关系之中,必然会与他者发生难解难分的纠缠,或必然会以某种方式为他者所纠缠,因此也必然要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背负起他者。不仅要背负起他者给予我的好意,甚至也要背负起他者给予我的可能的伤害。(25)而正是因为必然已有他者,正是因为他者之已然在此,正是因为我与他者那必然的偶然遭遇,我之“命”—那作为命令而必须由我自己去完成的我之“生”,我之纯粹的“生(之)命”——才有了最根本的确定性。为他,或为了他者,亦即,需要因为他者而做决定,需要为了他者而做决定,需要为他者负责,或需要背负和承担他者,就是我之最确定的、最无法推脱的、最无法逃避的“定命”。如果此处我们还想讨论我——任何一我,任何一说“我”者——之“生—命”的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说的也许就是,他者才是我的“生(命)”之“命(令)”。这也就是说,我乃是为他者而“生”者,乃是为他者而完“命”者,或者,我乃是—为了他者的“生—命”。他者,那在我的“生—命”之中——在我的向死而行的生之途中——“必然”始终都会出现的、但又几乎总是以某种不期而然的方式“偶然”出现的他者,将使我之“生—命”超出“绝对的意义=绝对的无意义”这一始终令人困惑的等式,并为我之“生—命”赋予某种确定的意义。
当然,这一确定的意义并不会告诉我应该如何为他者具体地做些什么。我需要为他者所做的,或更准确地说,他者要求我所做的,始终都是由我在何种特定情况下如何遭遇特定他者所“决定”的,所以我每一次都需要具体地“决定”自己应该如何为了每个独一无二的他者具体地做些什么。因此,只有一点是确定的,我,我之“生”与我之“命”,或我之“生—命”,已然是“为了他者”的,我必然会在我的向死而行的“生—命”途中遭遇他者,必然会需要他者,也必然会为他者所需要。因此这一“需要”始终是多重意义上的需要:一、从根本上说,我必然需要他者以为我,因为我作为我既已意味着有他/她,无他/她即不可能有我;二、从具体生存上说,我之血需要他者来补充,无论是以水还是以血(26),所以没有他者我其实即不可能真正完成我的“生(之)命”;三、然而,当我不可避免地遭遇那在我之外的他者,并因而再也无从逃避他者之时,我知道他者需要我。因为,现在我已经无论如何都必须背负他者而前行了。此亦即,要在我的生之路上为一切他者负责,无论任何特定的他者可能给予我什么,或对我做出什么。现在,即使是他者粗暴地让我走开,我其实也不可能真正地从他者那里走开了。最后,从“终极”处说,如果我必有一死的话,那么也只有他者才是那让我有可能超越我自身之“终点/结束”者,或是让我可以在死后继续我之生者。
……走向/超越我之死
以上所说,在某种程度上或许也可以解释《过客》的作者本人关于他自己所说过的那段话:
我只很确切地知道一个终点,就是:坟。然而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无须谁指引。问题是在从此到那的道路。那当然不只一条,我可正不知哪一条好,虽然至今有时也还在寻求。(27)
据此,鲁迅的困惑似乎不在于那个终点本身——坟,因为在他看来那似乎很确定,而只在于如何走到那里。这当然是每一个需要回应和完成自己之命者的最大困惑。然而,在种种不确定和种种困惑之际,鲁迅其实已然确定了:他知道自己不可能摆脱对他者的关切和牵挂,那强烈到使他甚至会希望他者之死(或自己之死)的关切和牵挂。(28)的确,如果只有我自己的话,如果只是我自己的话,我不可能知道我应该如何走到我之坟,尽管我似乎可以随便怎样地走到那里:听其“自然”,满不在乎,甚至自暴自弃,都是可能的方式。问题只在于,他者其实已然在沉重地“牵挂”着我,我因而也必然会沉重地“牵挂”着他者,而这样的对于他者的“牵挂”首先总是一种“被牵挂”,或者,莱维纳斯会说,“被纠缠”。而这其实就已然决定了我将如何走到我之坟那里:我必然会“背负”着他者——好意的他者及其好意,甚至恶意的他者及其恶意——而走向我之坟或我之死,而我所“背负”的他者——尤其是好意的他者——则将可能会在我之死后继续“背负”着我,或让我“虽死犹生”。
现在,我们或许也可以开始代剧中的老翁回答过客的那个坚持不懈的问题了:“走完了那坟地之后”将如何?走完坟地——或老完我之生,走到我之死——之后是他者。他者将在那里——在我之坟的另一边——等待我。我对他者的关切会让我以某种方式超出我自己之坟,或超出我自己之死,那作为我之“生—命”的单纯终结/完成的我之死。而他者呢,他者也将会以某种方式让我在我之坟——或我之死——之后超出我自己之死。亦即,让我继续生在他者对我的牵挂和关切之中,或让我继续“有名”。(29)
2010年8月7日
新西兰基督城
注释:
①《鲁迅全集》第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第188-194页。本文以下所引《过客》段落将不一一标明页码。
②章衣萍:“鲁迅先生自己却明白的告诉过我,他的哲学都包括在他的《野草》里面。”见章衣萍:《古庙杂谈(五)》,一九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京报副刊》。
③作为可供读者参考或比较者,此处或可引鲁迅在一不同语境中提到的“路”:“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鲁迅:《故乡》,收入《呐喊》,《鲁迅全集》,第1卷,第485页。)
④这是鲁迅为过客设计的舞台形象:“状态困顿倔强,眼光阴沉,黑须,乱发,黑色短衣裤皆破碎,赤足著破鞋,胁下挂一个口袋,支着等身的竹杖。”
⑤《过客》作于1925年3月2日。一年八个月之后,鲁迅将其早期文言论文及白话杂文结集为《坟》出版。在为其所作之后记中,鲁迅写道:“我只很确切地知道一个终点,就是:坟。然而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无须谁指引。问题是在从此到那的道路。那当然不只一条,我可正不知哪一条好,虽然至今有时也还在寻求。”鲁迅:《写在〈坟〉后面》,《坟》,《鲁迅全集》第一卷,第284页。
⑥黄昏没有自身的清晰色彩(因而可以多种色彩来形容:金色的,灰色的,黑色的,甚至血色的),所以始终是暧昧的。黄昏甚至可能就是暧昧性本身。黄昏可以让人惆怅(“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让人焦虑(“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也可以让人浪漫(“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在《过客》中,黄昏则似乎具有某种暧昧的危险意味。此一暧昧的黄昏首先出现在已经处于生命之“黄昏”的老翁对女孩说的下述话中:“唉,你这孩子!天天看见天,看见土,看见风,还不够好看么?什么也不比这些好看。你偏是要看谁。太阳下去时候出现的东西,不会给你什么好处的。……还是进去罢。”(引文中黑体为引者所为。)而过客即在这样的黄昏时刻到来。
⑦德里达:“我之死可能吗?我能理解这一问题吗?我能自己提出这一问题吗?我被允许谈论我之死吗?‘我之死’这一词组意味着什么?……从根本上说,人们也许对此词之意义及其所指涉者皆一无所知。”(Jacques Derrida,Aporias:Dying—awaiting(one another at)the“Limits of truth”,trans.Thomas Dutoit,Stanford,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p.21-2.)人之所以对“死”之意义一无所知,是因为无人可以真正地“经历”死,无人可以真正有死之“经验”。所以人才从根本上即不知“死”之所指究竟“是”何,尽管人们似乎总可以看到他人之“死”。更简单地说,任何“我”都不可能指着自己的死说:这就是“我之死”。任何“我”都不可能实际地“指出”自己之死。但这却并不意味着我不可能有一关于自己之生必然终结的意识。
⑧古汉语中经常“人”“我”对举。“人”指与“我”相对之“他人”。例如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仁义法第二十九》:“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关于“人”与“我”对举之哲学含义,参见拙作《吾道一以贯之:重读孔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中的有关讨论,尤见第56页。
⑨《过客》:“翁——那么,你,(摇头,)你只得走了。’‘客——是的,我只得走了。况且还有声音常在前面催促我,叫唤我,使我息不下。’”
⑩“客——老丈,我实在冒昧,我想在你那里讨一杯水喝。我走得渴极了。这地方又没有一个池塘,一个水洼。”
(11)“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在这么走,要走到一个地方去,这地方就在前面。我单记得走了许多路,现在来到这里了。我接着就要走向那边去,(西指,)前面!”
(12)见Yang Xianyi,Gladys Yang译:Lu Xun—Selected Words,Vol.1,Beijng:Foreign Languages Press,1980,p.336.李欧梵在其鲁迅研究专著Voices from the Iron House(《铁屋中的呐喊》)中亦采用这一译法,而从未提及在此英语翻译中失去的重要汉语意义是什么。见Leo Ou-fan Lee,Voices from the Iron House:A Study of Lu Xun.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7,pp.101-5.
(13)我们知道汉语之“主人”至少可有两义:与客相对之主(主—客),或与仆相对之主(主—仆)。前者以己为人(让自己受客人支配,尽量满足客人的要求),后者以人为己(支配甚至主宰他人,令其为自己服务)。此二义其实密不可分,而这正是主客关系的全部多义性及复杂性所在。参见拙著《吾道一以贯之:重读孔子》第六章,“重读‘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中对于宾主关系的分析,尤见第254-258页。
(14)在写完《过客》的两个月后,鲁迅在《北京通信》里作过这样的声明:“我自己,是什么也不怕的,生命是我自己的东西,所以我不妨大步走去,向着我自以为可以走去的路;即使前面是深渊,荆棘,峡谷,火坑,都由我自己负责。”(《鲁迅全集》)第3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第51页。)然而,第一,什么是“由我自己负责”的意义?我需要为之负责的“自己”于此“我”而言不已然也是一“他者”吗?第二,如果我不可能不在我自己选定的路上,在“我自以为可以走去的路”上遭遇任何他者,并且不可能不因此一必然的遭遇而需要“负担”他者,此“我”又将应该如何?
(15)关于人之“生”为“命”,为一必须完成的“命令”,参见拙著《“天命:之谓性!”——片读〈中庸〉》(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尤见正文第11-35页。
(16)我们知道,过客是在逃离他所遭遇但却憎恶的他者:“回到那里去,就没一处没有名目,没一处没有地主,没一处没有驱逐和牢笼,没一处没有皮面的笑容,没一处没有眶外的眼泪。我憎恶他们,我不回转去!”
(17)之所以称其为决定,是因为此确实仍为一“主动”选择,而不是某种不得已的“被动”接受(其实即使所谓“被动接受”也已然要求接受者方面的“主动决定”),因为尽管水在此时此刻对于过客来说生命攸关,但他却仍然可以出于种种考虑而决定不向他者讨水,从而选择不与他者发生任何关系,至少是不发生任何有意识的关系。鲁迅在其《故事新编》的短篇小说《采薇》中写到的伯夷、叔齐就是如此。当然,在这篇多义的、充满反讽意味小说的语境中,伯夷、叔齐之选择不再与他者(周王朝)发生关系(“义不食周粟”)是因后者之“以臣弑君”的“不义”行为。但他们逃离他者的最终结果却是饿死于首阳山下:此二具有传说色彩的历史人物在避居首阳山之初尚安于采野草为生,而没有意识到,若欲彻底逃离他者,那就不仅是“周粟”,而且连周之野草也不能吃,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其最深刻的意义上,这意味着,他者无可逃避——无论正在逃避他者的我是否意识到这一点。彻底逃避他者就等于自我之灭亡。在作于其生命最后一年的《采薇》中,采用带有传说色彩的历史事迹,鲁迅似乎仍在以艺术形式继续着其对人我关系之复杂含义的深刻思考。
(18)在《过客》中,老翁特意嘱咐女孩:“孩子,你拿水来,杯子要洗干净。”
(19)“(女孩小心地捧出一个木杯来,递去。)客——(接杯,)多谢,姑娘。(将水两口喝尽,还杯,)多谢,姑娘。这真是少有的好意。我真不知道应该怎样感激!”
(20)“他者”,或古汉语的“他”已然预设了或蕴含着“己”或“我”。无“我”即无所谓“他”。因此,在“人—我”关系或“我—他”关系中,希望一方的彻底灭亡其实也就是同时希望另一方的彻底灭亡。关于“他者”之作为“the other”的略嫌笨重的中文翻译,以及其与古汉语之“他”(“王顾左右而言他”)在意义上的联系,参见拙著《有(与)存在:通过“存在”而重读中国传统之“形而上”者》(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8-19页)中的分析。
(21)“客——(向女孩,)姑娘,你这布片太好,可是太小一点了,还了你罢。孩——(惊惧,退后,)我不要了!你带走!客——(似笑,)哦哦,……因为我拿过了?孩——(点头,指口袋,)你装在那里,去玩玩。客——(颓唐地退后,)但这背在身上,怎么走呢?……”(引文中黑体为引者所为。)
(22)此处有人也许会说,若问“为谁”,过客当然是在为自己完成其“命”。然而,我们知道过客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是“谁”,或“谁”是他的这个“自己”:他并不知道自己怎么称呼,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为自己”则首先要求着,我知道自己是谁,或者,我已然与“自己”认同,已然是具有自我同一性者。至于“为何”,鲁迅自己也曾在《写在〈坟〉后面》中说:“然而我至今终于不明白我一向是在做什么。比方做土工的罢,做着做着,而不明白是在筑台呢还在掘坑。所知道的是即使是筑台,也无非要将自己从那上面跌下来或者显示老死;倘是掘坑,那就当然不过是埋掉自己。”(《写在〈坟〉后面》,《坟》,《鲁迅全集》第一卷,第283页。)鲁迅此话当然不能照单全收,而需要在其语境中具体分析,但其中对于“为何”的某种惶惑是显然的。
(23)“翁——前面?前面,是坟。客——(诧异地,)坟?孩——不,不,不的。那里有许多许多野百合,野蔷薇,我常常去玩,去看他们的。客——(西顾,仿佛微笑,)不错。那些地方有许多许多野百合,野蔷薇,我也常常去玩过,去看过的。但是,那是坟。(向老翁,)老丈,走完了那坟地之后呢?”过客此处的话有些暧昧:他似乎既不知道又知道前面是坟,既没有去过又去过那里。此一“暧昧”需要更深入的分析,但超出了本文篇幅。
(24)老翁对过客说:“我想,还不如休息一会的好罢,像我似的。”(黑体引者所为)
(25)在剧中,过客其实是背负着他者所给予的伤害而一路走来的。让我们此处重引过客对老翁说的话:“回到那里去,就没一处没有名目,没一处没有地主,没一处没有驱逐和牢笼,没一处没有皮面的笑容,没一处没有眶外的眼泪。我憎恶他们,我不回转去!”读者当然可以将这一形象联系于鲁迅同时期杂文作品中写到的他之因发表《咬文嚼字》与《青年必读书》而备受社会攻击之事(参考鲁迅为自己的杂文集《华盖集》所作之“题记”)。
(26)“客——……我的血不够了;我要喝些血。但血在哪里呢?可是我也不愿意喝无论谁的血。我只得喝些水,来补充我的血。”过客此语意蕴暧昧,值得专题分析。简略地说,一、血来自他者。因此,需要喝血的这一“需要”意味着,任何一我都不可能绝对地不“吃他者”(笔者提请读者注意“吃他/你”或“喝他/你”等在汉语日常说法中可能的双关含义,如“今天我们大家都去吃你,好不好?”)。二、不愿喝血的这一“不愿”:我不想喝他者之血;我不应喝他者之血。或者说,我既不想以需要感激他者或欠情负债的方式与他者发生关系,也不要以利用或剥削他者的方式与其发生关系。三、然而,我的血需要补充,因此我只得喝水。我可能以为水无须他者即可得到,而水却被表明仍然来自他者。我喝的是他者给予的水。因此,他者其实仍然在以某种形式给予,在以某种形式将“自身”给予我。我仍然不可能绝对地不“喝他者”或“吃他者”,或绝对地与他者无关。笔者在《他者“的”迫害——鲁迅与莱维纳斯》(《神州交流Chinese Cross Currents》第5卷第4期,2008年10月,第110-121页,汉语英语双语发表)中试图分析过鲁迅《狂人日记》中的类似问题。狂人似乎有一最终的“幻灭/觉醒”:作为决绝地对立于一切“吃人”者,他发现自己其实也已无可避免地吃过人。问题因而在于,如何在哲学上理解在什么意义上吃人为不可避免?
(27)鲁迅:《写在〈坟〉后面》,《坟》,《鲁迅全集》第1卷,第284页。
(28)在完成本篇的写作之后不久,鲁迅在写给许广平的信中明确地说:“同我有关的活着,我倒不放心,死了,我就安心,这意思也在《过客》中说过。”见鲁迅与许广平通信集:《两地书》二四,《鲁迅全集》,第11卷,第19页。
(29)其实,始终都首先是他者让我“有名”。因此,过客之不知自己“本来叫什么”实非偶然:“翁——客官,你请坐。你是怎么称呼的。客——称呼?——我不知道。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只一个人,我不知道我本来叫什么。我一路走,有时人们也随便称呼我,各式各样,我也记不清楚了,况且相同的称呼也没有听到过第二回。”(引文中黑体为引者所为)当然,鲁迅之让过客说他自己不知道自己“本来叫什么”,却被人们“随便称呼”,似乎也是在影射他自身的遭遇,主要是他1925年2月发表《青年必读书》一文后所受到的攻击。鲁迅在《华盖集》的《“碰壁”之余》中说:“我今年已经有两次被封为‘学者’,而发表之后,也就即刻取消。第一次是我主张中国的青年应当多看外国书,少看,或者竟不看中国书的时候,便有论客以为素称学者的鲁迅不该如此,而现在竟至如此,则不但决非学者,而且还有洋奴的嫌疑。第二次就是这回佥事免职之后,我在《莽原》上发表了答KS君信,论及章士钊的脚色和文章的时候,又有论客以为因失了‘区区佥事’而反对章士钊,确是气量狭小,没有‘学者的态度’;而且,岂但没有‘学者的态度’而已哉,还有‘人格卑污’的嫌疑云。
其实,没有‘学者的态度’,那就不是学者喽,而有些人偏要硬派我做学者。至于何时封赠,何时考定,却连我自己也一点不知道。待到他们在报上说出我是学者,我自己也借此知道了原来我是学者的时候,则已经同时发表了我的罪状,接着就将这体面名称革掉了,虽然总该还要恢复,以便第三次的借口。”但在《过客》的象征性语境中,“人本无名,而他者名/命我以名”这一问题却远超出于鲁迅所可能影射的具体事实,而具有根本性的哲学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