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论文_刘志达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论文_刘志达

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528000

摘要:工程造价是现行投资市场下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管理课题。尤其是处在当前激烈市场投资竞争环境下,通过对工程造价投入成本的合理控制,不仅能够为工程投产后的项目增值、保值奠定基础,同时也能为施工建筑企业带来一笔可观经济收益。但值得说明的是,伴随投资市场的激烈竞争、当前建筑企业对于挑战与机遇的抉择、以及项目投产后除去利益之外的社会责任体现,建筑企业如何完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的造价管控就愈发显得重要。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目前而言,工程造价系统管理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在实践中出现“三算三超”的现象,即概算高于估算、预算高于概算、以及决算高于预算的统筹掌控范畴超标的现象发生,影响了最终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的变现成果。此外,在追究实际责任归属时,也难以追究或落实到具体单位或个人因素上,仅能采取控制、改进举措加以调整,而其目的也是尽量避免投资成本加剧的被动局面发生。因此,工程造价管理首要做的工作就是查明综合因素、立足实际、尽量控制人力、财力、物资等组织因素,以此才能在实践项目管理造价控制中去完成建筑投资市场经营体制下的改革深入,使建筑产业发展要求与市场需求实现协调、有机结合,从而才能真意义上使工程造价达到合理控制要求与标准。

一、主要问题

(一)约定合同的造价审计执行不力

工程约定合同主要研究的双方利益主体是发包与承包。常见的矛盾、承包合同经济纠纷问题就是双方不能按照合同约束要求、标准去履行自身义务,进而频繁出现一些违反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包而不死”、“开口合同”现象发生;此外,在约束合同内已经明确指出了工程量综合单价、价格调整的标准与范畴、设计变更等多方面约束内容,但仍然有不少施工单位未能将施工建设过程中减少的工程量、工程量单价清单加以明确,仅是把已经发生后的综合单价列入到工程结算款中,进而造成了工程造价结算失真、虚而不实。如,重复计价、工程量虚增等的发生,均与此类问题同出一辙。

(二)全寿命周期造价控制失衡

全寿命周期造价是指工程造价全程费用。具体造价管理控制会经历过立项设计、建设作业、以及后期项目完工后的竣工验收时所产生的整个期间费用。其中,项目处于在建阶段时的成本所占比重最大,包括工程安装、基础设施进场作业及购置费、供应材料费、其他专业费、工时费、资产节税及借贷利息费等。由此可见工程造价管理涉及到的成本投资产出费用有多么复杂与系统,如果基于此种形势下未能掌握良好的项目全寿命周期造价管控,势必会给自身企业带来难以估量的巨大经济损失。虽然说不少施工企业部分环节的成本控制成果较好,但是放眼全程而言,涉及到的造价财务信息、数据报表也就很多,如果不能正规审计、审核,也会造成工程造价控制出现瘫痪、失衡、失控的被动局面。

(三)偏重事后造价处理、忽视事前与事中阶段的造价控制

造价工程审计是确保造价进程建设工作顺利执行的重要控制手段。在这一过程中,设计到造价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即从业素质、业务技能水准、理论知识体系的丰富与否。此外,最为重要的是造价审计的控制标准、方法等是否能够满足工程实际也很重要。但目前而言,工程造价审计往往依托于传统审计方式,倾向于事后发生控制,致使为数很多的施工方并不情愿承担工程造价风险,更不会为建设业主所考虑,反而还会利用一切与法规管理制度“擦边”的条条框框、及相关不规范手段去提升造价。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此外,在招投标阶段,各方的参建单位也会玩尽手段去抬高造价,或者是“故意低价”,但不可否认,这些竞争行为无疑打破了正常投资市场竞争秩序,并不利于工程造价管理控制重心前移,给造价管理带来不小难度挑战。

二、实行对策

(一)积极实行全程造价审计

工程造价的全过程审计是指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而在工程建设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调试到竣工投产等整个实施过程中,围绕工程造价所进行的测算(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优选(设计、方案优选)、控制(限额设计)、运筹(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核算总结等。实施工程造价的全过程审计,能避免因设计、采购、施工由不同单位实施,人为割裂项目有机联系而造成资源浪费的弊端,也能有效地控制项目其它费用的严重超支。

(二)提高审计执行力度

1、真实性审计。工程造价审计的重点是控制设计变更关,但不论该环节是否发生,都应保证审计过程真实有效,把好虚假审计关卡。目前,不少参建单位都经常会在一些隐蔽工程、基础工程等方面做文章,目的是通过阴谋手段来达成个人或整个施工企业利益的这一目的。为此,工程造价审计应能把审计重心前移,深入到招投标等环节,取得真实审计依据。此外,造价审计过程也要考虑好综合经济要素,如经济纠纷索赔事宜、资源铺张浪费等问题的处理,实现效益性、正规性审计。

(三)强化招投标管理

目前,由于中标值与实际情况敞口过大而导致结算远远超出中标价的现象还是相当普遍。因此,标底设置应当满足经济适用原则,合情合理,对中小项目应当提出明确例行要求,并要求其一次包死。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选择具备深厚资历的施工方进行保质保量施工,打造放心工程,提高社会心信誉,以此才能避免技术分割和垄断行为的出现。

3.3加强对造价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管理

咨询中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近几年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建筑市场中起到了重要的中介服务作用。但作为一种新兴行业,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咨询人员素质差;二是业务行为不规范;三是不公平竞争比较突出;四是咨询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竞争激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理顺体制,加强领导。向有关部门讲明造价咨询工作与工程造价管理密切相关,是建设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宣传造价咨询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强调建设部门对造价咨询业的统一归口管理。二是健全法规,加强治理整顿。应按照我国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严格执法,使不守法者没有市场,这样才能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三是积极培养咨询从业人员队伍,提高业务水平。结合我国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行执业资格认证,加强从业人员业务考核,恪守职业道德标准,力争使从业人员的素质有较大提高,逐步从单一的预结算编审走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结束语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势在必行,市场经济要求我们必须抛弃原有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观念和做法,在以往的施工造价管理中,往往忽视竣工决算阶段的造价,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影响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一定要从如何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来考虑问题、处理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平,论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内江科技2016.3

[2]裴惠敏,浅谈工程造价控制,山西建筑2017.15

[3]牛丽红,造价控制中常见问题及改进意见,交通世界2015.19

论文作者:刘志达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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