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和许可在清真食品中的要点分析论文_张猛

生产经营和许可在清真食品中的要点分析论文_张猛

哈尔滨市香坊区卫生监督所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0

摘要:清真食品在生产、经营及生产许可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清真食品行业,虽然发展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一些清真食品加工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顾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懂“清真”概念和民族常识,加之监督措施不力,时常出现问题,这种不正常的竞争,严重影响了清真食品的信誉,必须依法加强管理。本文就主要在分析清真食品特殊性的基础上,对当前清真食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简单分析,最后总结生产经营和许可在清真食品中的要点。

关键词:生产经营;许可;清真食品;要点

清真食品包含了所有符合清真要点的食品、副食品及饮食,其实满足信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宗教习惯的形式,在其实际生产与经营的过程中,不仅仅是一个称谓的问题,而是与清真饮食的实质与认定有关 一系列的问题,所以说开展与清真食品有关的研究,了解其实质与内涵是非常必要的。

一、清真食品及其生产经营的特殊性

清真食品在阿拉伯语中是伊斯兰教食品的意思,因此,关于清真食品的认定,不仅仅要知道其表面的含义,还需要对伊斯兰教饮食律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而关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与普通食品相比,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1)生产、经营、加工场所的特殊性,需要注意的是,在清真食品生产、存储、运输的过程中,必须要能够与清真禁忌食品分隔开,尤其是在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综合性的经营场所,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设置清真食品专柜,至少是应该与清真禁忌商品分开存放;(2)加工设备特殊性,所有参与到清真食品加工中的设备都必须是专用的清真食品设备,并要制定出完善的满足清真饮食习俗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以便于整个清真食品加工过程是满足清真饮食习俗的;(3)生产经营主体的特殊性,通常情况下,要求生产当中的从业人员中至少有15%的是具有清真饮食风俗习惯的少数民族,清真食品经销单位中的从业人员至少有20%的为具备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清真饮食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至少有25%为具备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必须是由具备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来担任总的技术总监,整个生产、采购、存储环节都必须有具备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参与。

二、强化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的必要性

1、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宪法赋予权利的基本要求

在我国的宪法当中明确指出,我国各族人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国家是要保障各个民族合法权益的,尊重各个民族的平等发展,禁止制造民族纠纷或者是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各个民族都有保持自身风俗习惯的自由,所以说,对于少数民族在饮食上的风俗习惯也是理应得到尊重与保护的。

2、增强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求

我国当过程中,一大要务就是构建和谐社会,在清真食品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依法开展其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不仅会涉及到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问题,而且还设计到社会政治、经济稳定的大稳定,这也是在当基础上,我国开展和谐社会构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3、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

分析当前我国清真食品行业发展现状,整体来说其发展态势是比较好的,但是随着参与到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业人员数量的逐渐增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破怪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规则的现象也越发的普遍,句一些简单的例子,有不法商家并不理解伊斯兰民族常识,在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当中,不顾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破坏整个清真食品的市场信誉,这不仅会对消费者的权益产生影响,还会整个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产生负面影响,所以说强化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是非常必要的,这样能够防止非清真食品打着清真的名义实施生产经营活动,也是一项尊重与维护少数民族清真饮食习惯的必由之路。

三、当前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

1、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在我国虽然中国伊斯兰协会对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监督,但是力量有限,它不可能对整个生产经营环节进行监督。因此要实现大众的监督,出了问题要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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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众对清真食品缺乏了解

大众对清真食品不太了解,也不太了解穆斯林的饮食习惯。针对这种情况要加强宣传使得大家都了解清真食品。

3、处罚措施不重

有统一的关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行政许可法及严格的承担责任方式。虽然有些省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例,但没有全国统一关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法律。

4、缺乏统一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法律

虽然我国近年来一直在强调要加大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力度,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制定出完善的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的法律,虽然一些省份已经给出了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有关的条例,但是这些条例还没有实现全国统一,并且即便是违反了相关条例,也没有给出具体的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法承担责任方式。这样的话,就会导致一些不良生产经营人员在违反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时,毫无顾忌,这会进一步加重当前市场生产经营混乱的问题。

四、生产经营和许可在清真食品中的要点分析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是指县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以颁发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清真标志牌等方式,准许相对人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而作出的一种具体行政许可制度。为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维护民族团结,各省根据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例,并根据条例发放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清真标志牌。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发放和普通食品的生产经营许可有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许可单位的特殊性。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向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主管部门申请。清真食品本身的特出性决定其审批主体的特出性。因对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要求比较严格,所以发放许可的单位也应该是了解穆斯林的饮食习惯的单位。

第二,申请主体的特殊性。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申请主体除了具备法定的条件以外申请主体还要符合以下要求:专业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企业的法人代表,兼营清真食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业务负责人,个体经营者必须是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公民。

第三,申报材料比较多。申请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所在区、县(市)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表》报市民族工作部门审批。申报时须提供有关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业务负责人的身份证、聘用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体、私营业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从业人员总数和具有清真饮食习俗少数民族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生产、经营清真食品规定的其他有关说明材料。

结束语

为了保证清真食品真正“清真”,防止非清真食品以“清真”的名义生产经营,切实尊重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惯,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很有必要。其必须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增强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宪法赋予的权利的要求。

参考文献:

[1]王超.从“清真食品标志牌”到“清真食品”VI设计——试论VIS策略在中国“清真食品”标识中之应用[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7(4):56-59.

[2]刘建功.基于物联网的清真食品安全和清真认证可追溯系统研究[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

[3]王瑞龙,杨阳.含“清真”要素的商标注册之分析[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

论文作者:张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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