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视角下的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_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论文

公民参与视角下的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_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论文

公民参与视角下的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视角论文,公民论文,能力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245(2014)04-0036-07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即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从传统治理体系转型为现代治理体系、稳步推进现代国家建设的历史过程,是社会现代转型的具体体现。其理念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主体之间的多维互动合作,在共识的基础上建立权威,实现社会善治。公民参与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形式,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结果。广泛、有序的公民参与推动着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与创新,进而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同时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又为公民参与提供制度保障。中西政治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公民参与既明显受制于国家治理模式,有着鲜明的时代烙印,同时,公民参与本身的发展变化也折射了国家治理模式的变迁和进步,勾勒出国家治理主体从单一走向多元,治理机制从自上而下的单向控制走向多层次多维度的合作共治,治理模式从国家全能管控转向社会网络化治理的清晰图景。而制度化、组织化的公民参与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可行性路径选择。

      一、全能管控型国家治理模式下的动员服从型公民参与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农业社会,国家治理体系建立在中央集权与乡绅参政相结合的基础之上。这一社会结构较为稳定,无需国家强大的治理体系。然而,这种状况由于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的入侵而骤然被打破,中国被强制性地纳入世界体系之中,同时中国社会结构的有机性被打破,传统的国家治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中国社会呈碎片化发展,社会整体陷入危机。在西方强大的现代文明冲击下,近代中国所作的最深刻的反思是学习西方、回应西方。因此,对西方制度的移植是晚清后期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基本路径选择。民国时期的各个政权,基本上放弃了传统的治理模式,试图建立一个以科层制为基础的国家治理体系。然而由于缺乏强大的组织化控制能力,这些尝试并不成功。如何打破原有的社会结构,整合碎片化的社会资源,将低度组织化的社会带入到现代化进程中,这一历史使命落到了中国共产党肩上。

      新中国成立之初,社会满目疮痍、百废待兴,要想完成国家的工业化,靠自然演进的社会整合机制短期难以奏效,因此,全能管控型国家治理模式成为一种必然选择。这一模式是指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合作化、集体化运动,国家职能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社会进行单向管控的国家治理模式。其具有全能性、组织化、单向性的特点。首先,全能性是指中共通过战时建立的各种组织开始对社会的全面整合:一是在基层建立党组织与政权,将碎片化的社会以“单位”和“公社”的形式进行安排,这些基层的组织网络把所有社会成员纳入到了国家的管理权限之中;二是通过爱国主义与集体主义教育,树立国家与集体意识,打破传统的家族观念与小农经济下的无政府主义,树立党在人民心中的权威地位。而关于平等主义、集体主义、斗私批修、献身精神的宣传则营造了社会服从国家的伦理氛围。由此,党、国家和社会的“三位一体”的格局形成,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得以确立;三是通过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建立公有制经济,开启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扮演了生产者、监督者和控制者的全能型角色。其次,组织化是指通过上述改革与整合,中国共产党依靠自身组织内部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和组织体制,以及党组织对社会各个领域的渗透,建立了全新的国家机器,对碎片化的社会完成重组,相对顺利地实现了精英更替,完成了对社会的组织化再造。作为执政党直接参与社会治理,通过组织建设与网络建设向全社会渗透,拓宽了国家治理的空间[1]。最后,单向性是指在社会重新组织化的过程中,党通过在各个基层组织单位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网络,铺开庞大的党员和党员干部的网络,使全社会成为一个凝聚在党组织周围的整体,从而使得党的方针和政策能贯彻到每个社会成员那里,奠定了党和国家全面主导社会的基础。这样,中国共产党通过对社会的政治、思想与组织领导,建立起以党的绝对权威为核心的治理体系,对国家实现了组织化的自上而下压力型管理与控制。确立了执政党—国家—社会的全能管控型治理模式。

      这种治理模式下的公民参与呈现明显的动员服从型特征。改革开放之前,由于“一元化”的计划经济体制,社会形成“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稳定结构,社会利益主体单一,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平均主义”等意识形态教育,压抑着个人利益意愿和利益诉求,个人服从集体的观念深入人心。而对人民民主的广泛宣传,则大大激发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积极性。但实质上全能管控型的治理模式能够提供的公民参与渠道是极为有限的,此时的公民参与并非自身利益的表达,而是被动员起来对国家意志和意识形态作出响应和认同,以此向党与国家表达忠诚和服从。诚然,这一时期也建立了一些具有现代民主政治特征的公民参与的制度形式,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公民信访制度等。195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立了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开始了新政权选举制度的建立和建设,之后在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民主选举运动。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范围的民主的选举运动。但由于整个国家治理模式是全能管控型的,独立于国家权力之外的组织没有存在的空间,国家完全覆盖了社会,成为“没有社会的国家”。所以,这些制度往往要么难以发挥其预设的功能而形同虚设,要么成为简单的党和国家意志的宣传渠道,公民参与缺乏现代民主政治的实质意蕴。这一时期公民参与的形式往往是群众运动式的。

      全能管控型治理模式,使得国家对社会只是一种单向管控与动员,社会就像一种缺乏生机和活力的“纤维化的硬结”,这种模式下的动员服从型公民参与不能使真实的社会利益诉求得以充分表达,使国家与社会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进而达到社会治理的良效,反而以其虚幻的短期效率表象从政治上强化了全能管控型治理模式。当然,这种强化只是短暂的,动员服从型公民参与模式一旦被固化,人民群众就会渐渐失去主人感,最终产生权利被剥夺感,从而破坏党、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最终会使国家治理陷入低效。

      二、发展绩效型国家治理模式下的利益驱动型公民参与

      全能管控型治理模式适应了建国初期国家工业化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为党和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能力的提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短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这一模式也造成了一系列问题:经济结构畸形,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社会创新乏力,政治上人治、集权,公民政治诉求和利益表达不畅,民主政治体制脆弱,全能管控型治理模式因其自身缺陷失去了运行的基础而陷入危机。1978年,中国社会开启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大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原有的“一元化”经济体制被打破,非公有制经济开始出现,社会开始快速从传统农业社会转向现代工业社会。经济的发展给社会带来财富急剧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利益和社会阶层的分化。过去“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社会结构趋于解体,社会利益主体日趋多元。日益增加的社会流动性、分散性和开放性考验着政治体制的张力。而开放带来的不仅仅是人员的交往,更带来经济技术、政治制度乃至思想文化上的交流与碰撞。西方现代民主自由思想的传入,使原来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意识形态教育受到冲击,新生的利益主体开始希望表达政治经济方面的利益诉求,社会分化引起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呼唤新的社会利益整合与平衡机制。公民参与不再满足于对国家意志的响应和认同,而是有了真正的表达内心意愿的欲望,这必然引起国家治理模式的转型,发展绩效型国家治理模式应运而生。

      众所周知,中国的社会转型以经济改革为先导,在改革开放的前15年,执政者面临来自外部世界的制度竞争和示范效应的压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追赶世界经济前进的步伐,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积聚社会财富是执政党的第一要务。因此,发展绩效型国家治理模式成为这一时期执政者的必然选择。这种模式是指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是经济发展,以增加社会财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衡量国家治理绩效的主要指标,国家对社会的管理由原来的单向管控转向国家与社会双向互动,以提高经济发展效率。一方面,国家治理的主体仍然是政府。发展绩效型国家治理模式是为了基于经济建设开路护航而建构的,并不涉及全局性、深层次的政治体制改革。国家治理仍以自上而下的组织化的管控为主要手段;另一方面,政府已不再是全能的,政府调整其权能,向社会释放了一定的空间,接受社会与之进行一定的互动和对话,从而将新生的社会利益主体纳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中,增强了国家的组织化控制力。

      在发展绩效型国家治理模式下,公民参与由动员服从型转为利益驱动型。改革开放后,原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教条转向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现实目标。传统意识形态中抽象的理想信仰对人民群众的价值引导能力大大降低,社会整体虽然仍强调集体主义的价值思维,但个人合法财富已逐渐得到认可,个人价值实现受到提倡和追捧,个人利益和个人权利进入人们的价值考量中。这自然激发各利益主体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表达自身利益和诉求的欲望。换言之,公民主动参与社会生活的积极性大为提高,公民参与的自主性也不断增强。较之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公民参与的形式也呈现多元化。表现为:一是渠道增多,制度性参与和非制度性参与相结合。制度性参与是指通过人大政协选举和集体议案,或通过信访等制度机制表达意见,将自己的利益诉求传输到政策议程,或者通过准官方的民间团体表达意见。如在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后提出将候选人和应选人等额选举的办法改为候选人的名额多于应选人的名额,把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1987年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我国公民的投票率达到72.17%,近年来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数占18周岁以上公民的99%以上[2]。非制度性参与是指通过与各级官员非制度性、非正式接触,如茶话会、座谈会等形式,影响政治过程和政府决策。二是参与形式多样,群体性参与和个体性参与并存。群体性参与是指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分化,利益群体多元,人们开始形成一个个利益团体,并尝试以集体发声,将群体的利益诉求传递到决策者。个体性参与是指公民个人运用宪法赋予自己的公民权利,以各种合法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影响社会政治和政府决策。此时公民参与主要是由个人经济利益驱动,它既不再是改革开放前的单向的对国家意志的响应和认同,徒有现代参与之形式而少现代参与之内容,同时,由于这一时期社会经济狂飙突进而政治发展相对滞后,公民参与还主要局限于个体或群体经济利益的表达,公民和社会还难以称之为是国家治理主体。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政府权能的调整,全能主义国家不复存在,公民和社会通过各种方式与执政党、政府产生互动,公民参与由原来的动员服从型转变为利益驱动型,这种转变不仅是国家政治经济发展和治理模式转型的必然结果,反过来也促进着国家治理模式由原有的单向的国家管控治理向国家—社会互动治理转变,这促进了国家治理效能的提高,推动了国家民主政治发展,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转型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公民参与逐渐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三、社会网络型国家治理模式下的多维组织型公民参与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条文。这预示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了制度和法律保障,中国的改革开放由此进入经济转型和体制转轨的快车道。非公有制经济不再仅仅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补充,而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平等的市场主体。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它带来中国社会结构进一步分化,新生利益群体蓬勃兴起,利益诉求千差万别,利益矛盾和冲突加剧。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紧密相连、相互影响。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分散决策机制,要求各市场主体平等协商,排斥权力过于集中。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也向人们内心植入了契约精神和法治观念。市场经济的正式确立和蓬勃发展大大加速了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使中国的国家结构体系由原来的执政党—国家—社会变为国家—社会—市场。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人类不仅迎来了科学技术飞速进步,更迎来人类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人与人、人与社会、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方面,互联网传播的即时性、广泛性、海量传输、超文本链接等特点使人们可以跨越国家原有的组织化管理界限进行快速便捷的互动,社会力量可以依托网络快速聚集并以快捷有效的方式传递自己的声音;另一方面,互联网传递的信息远远突破了国界,使得传统意义的国家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而各种思想文化的交汇,使得社会成员对于社会变革中的各种态势和矛盾现象有了迥异的文化视角,国家在文化和心理层面上对社会成员的控制受到极大的削弱,甚至其合法性也可能受到威胁。如英国政治学家赫尔德等人认为,全球化为诸多国家和地区带来了“严重的忠诚感危机”[3]。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深刻地触及人们的经济与政治关系,并在一定时间内使得不同人群在经济、政治、文化等诸方面的差异变得复杂和尖锐起来。这种矛盾甚至冲突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对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的价值选择,传统的国家和民族利益观念面临新的挑战。

      概言之,内外环境的变化都促使国家治理模式转变,即从科层制下的国家—社会的纵向互动走向国家—社会—市场间的交叉多面的网络化互动,形成国家、社会、市场多元治理主体并存互补的社会网络型治理模式。这一模式具有多中心化、网络化等特点。首先,多中心化是指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相同利益诉求的个体组成群体,进而对国家决策产生影响,同时信息化技术的运用使得分散化社会逐渐变成了组织化社会,社会自组织能力和自治能力得以空前提高。国家权力逐渐地向各个社会组织分化,国家与社会相互渗透,组织界限变得模糊,国家和社会有了共治协商的可能。其次,网络化是指由于国家社会间彼此边界的日趋模糊,社会调控需要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国家治理资源越来越弥散性地分散到社会组织手中。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国家需要民间组织、利益相关者、专家学者的协作,动员分散的社会资源进行治理,治理社会问题越来越依赖于国家—社会间的协作。

      这一时期中国公民参与特点和参与形式的变化折射着国家治理模式的变迁。公民参与呈现出参与主体广泛化、组织化、参与途径多维立体化的特点。首先,一方面,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改进和发展,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和各种新兴媒体的出现,使每个社会成员都拥有了一支“麦克风”。自媒体时代为公民广泛参与社会治理、表达权利诉求提供了便捷的技术条件,公民参与主体空前广泛化。这种参与主体的急剧扩大,使得国家之外的社会力量和影响大增,社会真正成为国家治理主体之一,越来越明显地影响着国家的公共政策。如:在中央政府作出重大决策之前,除了以传统方式向有关智库、学者、专业人员进行意见的征询之外,普通公民个人或团体也通过在微博、贴吧、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和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网络平台上发声,成为公共政策的参与主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是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自担任组长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小组在半年时间内,向全国上下一百多个机构征集了超过2 500条建议,最终采纳了近一半的意见。在决策过程中,中共中央政治局七名常委分别前往中国各地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再经过慎重的讨论,最后才出台了这个决定[4]。较之以往,公民参与主体广泛化是十分明显的;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和互联网的发展,也为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条件和群众基础,社会自治组织能力和自治能力大大提高,人们越来越多地结成不同的团体和社会组织,以组织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影响公共政策,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组织化的公民参与显然较之个人参与其力量和影响要大得多。而各行业协会与群众团体通过组织化的管理与规制,利用本协会或团体的资源和优势参与国家与政府的相关政策制定,进而影响公共政策的事例也屡见不鲜。如2003年央行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控开发贷款、建筑贷款以及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等。但是此通知出台不久,代表众多房地产商利益的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向国务院提交了一份报告,陈述房地产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这直接促成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文件的出台。明确房地产业是国家经济的支柱产业,应该大力扶持。由此,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得到国家官方的确认,极大地影响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社会利益的分配。这是社会团体以组织形式影响国家公共治理的典型案例。在当下,各行业协会与群众团体以组织的身份,利用本协会或团体的资源和优势参与和影响国家与政府的相关政策制定,争取在改革开放的“蛋糕”中分享到尽可能大的份额已经成为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参与国家治理的主要内容。其次,公民参与途径呈现多维立体化特点。除了参加各种选举、咨询、信访、与政府官员接触等传统的平面的制度化和非制度化参与渠道外,各网络新媒体还为公民参与搭建了多维立体的参与途径和空间。“网络参与”成为新时期公民参与的热门途径,通过各门户网站、微博、手机客户端、微信、政府政务网站等网络平台,各群体社会成员形成了对国家治理的多维立体参与。国家和社会、市场之间有了快捷的传输国家意志和反馈社会诉求的多维立体空间,大大提升了国家治理的效能。

      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基本形成了执政党通过政府领导与协调各方力量,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间各负其责,基层政权组织与社会自治组织重点实施,市场化组织积极配合,基层群众和社会主体自觉参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即国家—社会—市场构成了一个大的网络合作治理系统。这种社会网络型治理模式使得社会与市场主体参与到国家治理体系中来并与政府发生互动与合作,实现社会各群体利益的平衡,维持社会的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社会网络化治理推动了国家、市场和社会三者关系的重新平衡,推进了治理结构的重建和国家治理模式的转型。这其中,公民参与的现代发展和进步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制度化的公民参与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趋向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顶层设计,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纲领。国家治理过程本质上是运用社会权力治理社会公共事务,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过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归纳起来就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想完成这一目标,需要对政府权力进行合理的制约和规范,使之“依法治理”,还要求国家治理能吸纳全社会的声音以整合和平衡社会利益,最终实现社会的公正和谐。概言之,国家治理现代化其实质是我国政治现代化,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和完善的关键举措,是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重要内容。应该具有多维度、多元化、包容性和法治化特点。首先,多维度是指我们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应该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有机系统。各种制度和机制协同配套,综合作用,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其次,多元化要求国家治理主体应该多元。在全球化时代和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政府本身很难管理所有社会公共事务,而迅速成长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于某些涉及社会成员切身利益的社会问题有着比政府更奏效的解决办法。“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互惠共生的有效国家治理模式,是转型深化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任务,也是促使转型国家从严重的分裂与衰退走向持久的稳定与发展的制度基石。”[5]再次,包容性体现在国家治理应该秉持共治协商、促进创新的理念和价值取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只有全社会各方力量共治协商、齐心协力,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和价值理念。最后,法治化要求现代国家治理应在法治的轨道中进行。法治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国家治理的着力点应该是法治。只有这样,社会才可能稳定有序地持续发展。

      要实现上述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光靠执政党和政府的努力,即国家机构“独舞”无法完成,还必须纳入其他社会力量。加强和完善制度化、组织化的公民参与无疑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现实路径之一。首先,制度化公民参与有利于国家治理主体多元化。正如前文所述,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和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社会公共事务日趋复杂,政府“包打天下”的情形再也不可能存在了,政府行政必须从“划桨”转向“掌舵”,社会公共事务有赖于全体社会力量的参与才能顺利解决,公民参与使得社会力量成为与政府、市场协商共治的治理主体,有助于构建多元化的国家治理体系,有助于国家—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积极性,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其次,制度化的公民参与有利于政府公平行政,提高公共治理效能。有了公民参与,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就有了来自社会的监督,有助于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公共权力的“公共性”。公民参与还能够集中全社会的智慧,有助于政府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最后,制度化的公民参与有利于政府的廉洁自律,增强政府的执政合法性。制度化、组织化的公民参与使人民群众通过制度渠道和制度平台,多层次多维度地参与权力建设和运行全过程,这样就能保证权力不腐败不被滥用,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政府做到依法行政,真正成为人民的政府,实现全体人民的利益。

      但是,制度化、组织化的公民参与的实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如下努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快现代政治文化建设,培育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是制度化组织化公民参与的心理基础,因此要重视公民素质教育,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主体意识,提升公民参与的能力。二是要加强公民参与的制度建设,使公民参与制度化组织化。关于公民参与制度化组织化的重要性,亨廷顿曾经指出:“社会动员和公民参与的速度偏高,政治组织化和制度化的速度偏低,其结果只能是政治不稳定和无秩序。”[6]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运行机制,使公民参与有切实的制度渠道和宽阔的制度平台。要鼓励扶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提升社会的自组织能力和自治能力。党的十六大报告一方面指出“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另一方面也强调:要“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实行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则是最典型、最直接、最广泛、最有效的政治参与形式,也是便于秩序化、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形式。三是要优化公民参与程序和方式,提升公民参与效能。近年来,我国各地公民广泛参与的行政听证制度、立法听证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程序有了较大发展和完善,大大提升了公民参与的效能,激发了公民参与的积极性。而城市社区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的发展也标志着公民参与国家治理有了长足的进步。在扩大基层民主建设方面,从党的十四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基层民主到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作用,都体现了国家推动公民参与制度化的意愿。

      构建国家—市场—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实现国家治理结构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公民参与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形式。制度化、有序化的公民参与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趋向。国家治理现代化可以增强公民的政治意识,提高社会政治化水平。同时,制度化有序化的公民参与有助于实现国家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现代社会既高度分化又相互依存,转型时期的中国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社会问题纷繁复杂,社会成员价值日趋多元,社会力量从对全能国家的被动服从到与政府有限互动再到逐步成为国家治理的主体之一,其对国家治理的影响力逐渐加深,这其中公民参与的现代成长和不断进步是重要推手。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当下执政党和政府的重要任务,是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标志之一,也是全体人民的热切期盼。现代国家治理的本质就是民主政治,全体公民理当成为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制度化、组织化的公民参与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其水平既反映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程度和水平,也是社会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表征。因此,研究探讨适合中国社情民情的公民参与途径,引导公民参与迈向制度化、组织化的轨道,进而提升公民参与的水平和效能意义重大。

标签:;  ;  ;  ;  ;  ;  ;  ;  ;  ;  ;  ;  ;  ;  ;  ;  

公民参与视角下的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_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