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串标问题研究论文_刘帅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串标问题研究论文_刘帅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武汉 4300000

摘要:近年来,建筑工程项目日益增多,对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工程招投标应开展规范化管理,以此来提升建筑工程招投标水平,这对于促进建筑行业良性发展具有积极指导意义。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互相选择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建筑单位可以有更多的施工单位进行选择,从而得到合理的报价。当然,建筑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招投标来争取更多的建筑施工机会,可以获得更多的承包建筑工程的机会。

关键词: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串标;问题

引言

招投标阶段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和工程建设方双方之间的双向选择形式,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和质量具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在实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会出现一些问题,影响工程建设质量。为此,需要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1.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现状分析

1.1招标文件编制粗糙、不够详尽

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不明确,国有资金项目未使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或是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报价编制原则阐述不够明晰,评标办法不够详细等,使得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不一致,造成报价混乱,缺少了公平竞争的条件。最终使得投标人对招标结果质疑、投诉增多。

1.2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

投标人相互串通,或是找多家单位陪标。招标人的行为不规范,招标人在招标中与投标人存在着利益的交换,与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制定带有倾向性的、不合理性的招标文件,虚假招标,使得招投标工作并没有表面上的那样公平、公正。严重损害其他投标者的利益,破坏公平竞标的原则。

1.3恶意降低报价或采用不平衡报价法

投标人为了中标,恶意降低投标价格夺取中标机会。投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以种种理由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以弥补其不合理低价的损失。甚至为了利益而在施工中偷工减料,致使出现质量问题。“恶意低价投标”通常主要是投标人“低价中标、高价索赔”,损害了建设方利益,甚至危害人身安全。再者就是对设计图纸不明确或有明显错误的,估计今后会修正的项目、预测到以后工程量会变化的项目以及先期施工可以早收钱款的项目,采用不平衡报价法,造成中标后工程结算造价远远超过中标价。扰乱了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造成些建设项目投资失控。

2.串标围标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

2.1违规成本过低

我国在招投标方面已经出台了若干法律法规,为我国招投标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然而,由于我国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健全,尤其是串标围标的违规成本过低,导致了招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行为的屡禁不止。在《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中,虽然明确了对串标围标行为的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惩罚,但是罚金数额仍处于较低水平,导致串标围标的违规违法成本不及违规所得。在实践中,大多数项目串标一次即可攫取甚为可观的“超额”利润,在扣除串标围标成本及罚金后,仍然存在极大的利润,因此违规成本过低就成为了串标围标存在的主要原因。

2.2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

所谓招标代理机构,即受招标者委托、专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中介机构。在我国,招标人地位强势,招投标代理市场仍然是完全的买方市场,在实际中很多代理机构兼营造价咨询业务。基于能够承揽到造价咨询业务的目的,代理机构通常会以低价甚至免费承揽招标代理业务,无底线地迁就招标人,主动或被动地通过一些违法违规手段掩盖招标人的违法行为。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我国缺少统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部分代理机构监管人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串标围标行为的警惕性与发现能力不足,这也导致了串标围标行为时有发生。

2.3市场诚信体系不健全

我国的招投标开始于1984年,虽然经历了三十余年的发展,但是时至今日我国仍未建立起全国性的招投标信用体系,加之全国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还存在不足,导致企业信用信息无法实现有效的共享。这也导致投标人虽然因串标围标等非法行为,被某地区、某行业依法惩处后,仍可以在其他行业或者其他地区甚至是同行业、同一地区继续投标。由于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这一大市场环境的存在,导致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短期效益而忽视了长期效益,不重视诚信建设,加之预防和惩戒体系效能不足,以致部分企业违规操作。

3.解决串标问题的有效措施

3.1做好建设市场,规范交易行为

①加强对业主行为监督。对招投标工作中发现业主违规问题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业主罚款或暂停开发新项目等具体处罚;②引入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完善廉政准入制度。将有违规挂靠、非法转包以及招投标活动中其它不良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加入黑名单,暂停直至取消其参加投标的资格,充分使用好经济手段达到规范行为的目的;③重视有形建设市场,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设市场进行交易,同时加大对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

3.2选择合理的评标办法

评标方法一般有两种: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公开性好,操作性强,但容易滋生围标、串标现象;综合评分法可有效解决围标现象,对报标企业业绩、管理等多方面考虑优选,但操作起来较为复杂。建议一般项目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即用最低评标价法打分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要素评定出各投标人的“评标价”。再剔除低于成本的报价和明显不合理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经评审的有效商务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其中前三名作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对于工期长、结构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以及国家重点项目等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者提高技术标所占比例。

3.3落实投标保证金制度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制度,可促使投标人认真对待投标报价、规范建筑市场的运行机制、促进建筑市场信用机制的建立。

3.4做好工程量清单清标工作

为了做好各个方面的工作,尤其是做好工程量清单清标工作,进行评标前根据相关的招标文件,再分析造价管理部门所公布的类似工程造价情况,对相关的费用进行对比,再结合工程设计情况进行测算,对投标的限价,或者是参考价进行编制。这样可以保证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同时还可以对不同投标企业的报价做到心中有数,在评审工作中是重要的参考依据。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清标时不只针对商务标,还必须根据技术标书,对具体的施工技术、施工要求、施工标准等也进行严格、规范的清标工作。

4.结束语

招投标作为建设单位发展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建筑行业发展的标志。针对当前建设单位反映的问题,必须采用有效措施,从各方面保障招投标工作严肃、公平,以此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运东.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2.

[2]李正勇.X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监管对策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3.

[3]何雪梅.试论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5):34-36.

[4]刘晓风.政府部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3.

论文作者:刘帅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3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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