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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已成为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我们根据1990年和1994年的科技统计指标,从科技人员构成、科技投入、科技产出三个方面,运用主成份分析的方法,从整体角度对各省份科技水平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综合得分和单项值大小排序,对东中西地区和各省份科技事业的现状、发展速度和存在的差距进行了分析,提出科技事业发展落后地区如何加快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一、各地区科技状况及发展特征
⒈我国科技事业水平总体上提高,但各地区发展不平衡。
1990年全国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080.9万人,1994年上升到1865.9万人,比1990年增加785万人,提高了72.6%。1990年平均每万名职工中有专业技术人员1044.7人,1994年上升到1257.9人,比1990年增加213.2人,提高了20.4%,科技人员队伍迅速发展壮大。近些年来每年都取得3万多项重大科技成果,批准专利万余项,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
对科技事业38项主要统计指标进行综合比较,全国科技水平1994年比1990年提高了153%,平均每年提高38.4%,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东中西三个地区各省份主要指标平均值,1990年为1∶0.22∶0.25,1994年为1∶0.23∶0.22,东部地区科技水平最高,中西部地区仍与东部地区有很大差距,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差距拉得更大。
全国科技水平在持续提高的同时,呈现出两头小(最高水平的有4个省份,最低水平的也有4个省份),中间大(有20多个省份),最高水平省份逐步增多,最低水平的省份逐渐减少的发展特征。
⒉科技人员构成东西部地区优于中部地区,地区差距缩小。
对科技人员构成的8项统计指标进行综合比较,全国科技人员构成优化程度1994年比1990年提高了12.3%,平均每年提高3.1%,逐步优化。从东中西三个地区各省份主要指标平均值看,1990年为1∶0.83∶0.91,1994年为1∶0.89∶0.99,东部地区科技人员构成最好,中西部地区有所提高,地区差距明显缩小。
从1994年科技人员构成的具体指标分析,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西部地区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份占78%,东部地区占42%,而中部地区仅占11%,北京、西藏、陕西、上海比例最高,山西、内蒙、黑龙江、河北比例最低;科学家和工程师占职工总数比例西部地区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份占67%,东部地区占33%,西部地区占22%,北京、陕西、上海、西藏比例最高,内蒙、山西、山东、河南比例最低;自然科学技术人员占科技人员总数的比例东部地区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份占75%,中部地区占56%,西部地区占33%,海南、陕西、湖南、江苏比例最高,西藏、青海、宁夏、新疆比例最低;中央属科研机构人员占科技人员总数比例中部地区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份占56%,东部地区占42%,西部地区占33%,辽宁、黑龙江、江苏、河南比例最高,西藏、海南、福建、新疆比例最低。各地区科技人员结构变化态势是,东部地区科技人员水平高、作用大;中部地区科技人员属中央单位的人数多、活力差;西部地区科技人员增加快,实力弱。
⒊科技投入东部地区大于中西部地区,地区差距明显。
从科技投入的12项指标综合比较,全国科技投入力度1994年比1990年提高了160%,每年提高40%,明显增加。东中西三个地区各省份主要指标平均值,1990年为1∶0.17∶0.23,1994年为1∶0.24∶0.24,东部地区科技投入力度最大,中西部地区提高不多,地区间差距仍然很大。从科技投入的具体指标分析,1990年全国平均每万人口中从事科研活动的人员为6.6人,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份有9个。1994年上升到19.8人,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份有10个,其中,东部地区占42%,中部地区占22%,西部地区占11%,北京、上海、天津、辽宁、陕西每万人口中科技比例最高,西藏、贵州、海南、福建、广西最低。1990年全国人均占有科技经费为16.46元,高于全国平均值的有6个省份。1994年上升到53.74元,高于全国平均值的有9个省份,其中,东部地区占42%,中西部地区各占22%,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江苏人均占有科技经费最多,西藏、贵州、海南、福建、安徽最少。各地区科技投入增加的一个特点是,东部地区的大部分省市是城乡面上的整体提高,中西部地区大部分省份是大城市和工业基地上的重点提高。
⒋科技产出东部地区多于中西部地区,地区差距很大。
通过对科技产出的6项指标综合比较,全国科技产出成果1994年比1990年增加了141%,平均每年增加35%,明显增多。东中西三个地区各省份主要指标平均值,1990年为1∶0.15∶0.08,1994年为1∶0.18∶0.11,东部地区科技产出最多,中西部地区略有增加,地区差距仍然很大。
从科技产出的具体指标分析,1990年全国每万人的专利授予数量平均为0.17件,高于全国平均值的有9个省份。1994年上升到0.47件,高于全国平均值的有10个省份,其中,东部地区占42%,中部地区占22%,西部地区占11%,北京、上海、天津、辽宁万人占有专利授予量最多,西藏、云南、安徽、海南最少。1990年全国人均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额为6.59元,高于全国平均值的有5个省份。1994年上升到17.32元,高于全国平均值的有7个省份,其中,东部地区占42%,中部地区占22%,西部地区为0%,北京、上海、天津、辽宁人均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额最多,西藏、贵州、海南、广西最少。各地区科技产出虽然都在增加,但呈现出一高(东部地区)、一低(中西部地区)、差距大的状况。
二、地区差距成因分析
⒈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形成地区科技事业发展差距的根本原因。
经济水平对科技事业的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人们通常将人均GDP作为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最重要指标,从全国各省份人均GDP指标比较看,1994年全国人均GDP为3808元,高于全国人均GDP指标的6个省份中,上海、北京、天津、辽宁、江苏、福建的人均GDP分别是全国人均GDP的2.82倍、1.53倍、1.04倍、0.67倍、0.63和0.39倍,除福建外,较强的经济实力使这5个省份的科技事业发展比其他省份快,科技实力相对较强。而人均GDP最低的贵州、西藏、甘肃、河南、云南,人均GDP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0%、43%、50%、64%、65%,除甘肃外,较弱的经济实力使这4个省份的科技投入力度最弱,科技事业发展则比其他省份慢,科技实力相对较弱。从总体上看,东部地区的北京、上海等6个省份,基本上形成了经济发展扶持科技发展,科技发展又促进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中部地区的山西等7个省份和西部地区的贵州等5个省份,经济与科技发展还处于相互制约的阶段。在经济发展快于科技发展的山东、浙江、广东、海南、黑龙江和新疆6个省份,缺乏科技的推动力;在科技发展快于经济发展的湖北、四川、陕西和宁夏4个省份,缺乏经济的支撑力。
⒉教育发展不平衡是形成地区科技事业发展差距的直接原因。
教育是科技进步的基础,教育发达则科技水平才能得到迅速的提高。从1994年教育水平的综合评价看,北京、上海、天津、辽宁的教育水平在全国最高,其科技水平也处于全国最前列;而教育水平排在全国最后的西藏、云南、贵州,其科技水平也是排在全国最后。另外,我们还发现湖北、陕西、四川、新疆人均GDP低于全国平均值,但其教育水平高于全国平均值,同时出现了科技水平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现象。从各地区科技人员、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的发展变化特征,也可看出,教育强省则会形成科技强省,振兴科技和繁荣经济必须坚持教育为本的发展道路。
⒊科技体制改革快慢是形成地区科技事业发展差距的重要因素。
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行结构调整,改变计划体制形成的科研机构游离于企业之外的现象。1994年全国科研人员分布在科研与开发机构的占28.7%,与企业结合的占44%,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的占26.5%,从事科技情报文献服务的占0.8%,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各地区科技体制改革力度不同,结构调整的力度也就不一样。东部地区科技人员在企业中的比例已达到62.2%,在独立的科研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中分别占22.9%及14.4%,科技与经济一体化结合的比较好,不仅促进了经济建设,而且有利于科技事业本身的发展。中部地区科技人员在企业中的比例为47.4%,留在科研与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分别为23.2%和28.9%,科技与经济一体化程度不如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由于科技人员总量比东中部地区少,科研开发机构相对少,高校科研力量相对弱,虽然科技人员在企业中的比例达到89.6%,但科技与经济一体化的实力与东部地区有明显差距。
⒋一些省份科技工作力度不够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从1994年科技与经济关系分析看,中西部地区的湖北、四川、陕西和宁夏的经济发展低于全国平均值,但科技事业发展得很快,高于全国平均值。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地政府十分重视科技工作,倾力发展科技事业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它们无论对科技投入,还是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以及吸引和发挥科技人员的智慧和人才,都有实实在在的措施,并且落实的较好。实践证明,各级领导真正重视科技工作,是可以在经济水平不太高的条件下,使科技事业非常规的跳跃式发展。相反,东部地区的广东、浙江、山东、海南近些年经济发展很快,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这些省份在科技事业发展方面也作了大量的工作,但从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看,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的力度显然还不够,从而暂时出现了科技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象。
三、促进各地区科技事业协调发展的对策
第一,中西部地区是加强科技工作的重点。中部地区的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8个省份科技事业发展水平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它们已具备必要的经济腾飞条件,有一定的教育事业发展基础,在近期应首先列为加强工作的重点地区,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较快地使科技登上一个新台阶,以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而西部地区的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5个省份,由于经济发展处于欠发达地区最薄弱环节,快速发展科技事业的困难更多一些,因而国家要从长远考虑对其科技事业的发展战略,进行有倾斜性的扶持,使其科技事业与经济同步发展。当前,可采取东部地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实力相对较好的省份对口支援,带动西部地区与省份科技事业的稳定发展。另外,东部地区的广东、山东、浙江、海南、河北、广西6省份科技事业发展水平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些省份应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迅速改变科技事业发展相对慢的状况。
第二,缩小地区间科技事业发展差距要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工作。经过定量分析比较,在科技人员构成方面,中部地区应成为加强这项工作的重要地区,而西藏、山东、黑龙江、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应成为加强这项工作的主要省份,具体措施是加速本省科技系统结构调整步伐和科技人才的合理布局,同时吸引沿海的和海外科技人才,努力增加科技人才存量。在科技投入方面,中西部地区应成为加强这项工作的重要地区,而西藏、贵州、广东、安徽、云南、河南、江西、河北、内蒙应成为加强这项工作的主要省份,具体措施是各级财政要加大科技投资力度,企业要切实增加技术改造资金的力度。在科技产出方面,中西部地区应成为加强这项工作的重要地区,而安徽、海南、广西、贵州、甘肃、西藏应成为加强这项工作的主要省份,具体措施是努力搞好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充分挖掘潜力,尽量提高技术起点,抓好技术开发与推广。
第三,要把强化技术开发和推广作为缩小科技事业发展地区差距的主要突破口。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带有强烈技术应用性的经济行为,中西部地区不少部门正是因为缺乏这种自觉的经济行为,仍沿袭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从而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拉大。“九五”期间,国家有关部门要帮助中西部地区制定好科技事业发展规划,抓住技术开发和推广,从本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出发,突出科技成果产业化目标,以带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对各项成熟适用技术的推广以及一些能尽快见效益的科技项目开发,引导产、学、研合作,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提高大中型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使企业逐步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载体和技术进步的中心。
第四,要把技术引进与创新相结合作为缩小科技事业发展地区差距的重要环节。从中西部地区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看,独立的自主创新会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而单纯的引进模仿又不利于从根本上推进本地区的科技进步。因此,中西部地区应采取“开放发展”型的科技进步模式,大胆引进所需的先进技术,其目的在于吸收和创新;积极提倡和扶植自主创新,其目的在于提高自身科技开发能力。中西部地区若能通过技术引进和创新开发资源性产业、建立支柱性产业,坚持自主研究开发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相结合,就能推进当地科技经济一体化,加速科技进步和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
第五,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高技术及其产业是缩小科技事业发展地区差距的有力手段。东部地区比中西部地区发展快,一个重要因素是东部地区在推动科技进步中大力发展高技术及其产业。从国内外科技发展史看,谁抓住了高技术,谁就能更快地发展。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湖北、陕西、四川等省份,有较好的发展高技术的条件和环境。因此,在中西部地区有选择、有重点地发展高技术产业,如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等方面的高技术,将会有力地推动当地科技事业的发展和经济的振兴。与此同时,对中西部地区原“三线”工业基地和大中型企业,要积极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双管齐下,才能较快地缩小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