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30001
摘要:施工企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其所从事的项目施工一般规模大、周期长、涉及面广、影响因素众多,企业对风险防控的效果好坏直接关系着建筑企业的生存状态和可持续发展。文章有针对性地结合当前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常见的主要风险,提出了应采取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招投标;风险及防控
引言
随着建筑行业的竞争不断加大,施工企业作为乙方,在工程项目的承发包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的签订、乃至后期的合同运行中,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果没有制定有效的防范对策,就可能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了招投标阶段易发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问题,并探讨了如何有效地对这些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
1.施工企业常见的风险
建筑施工产品具有固定性、单件性、投资高、周期长、作业环境复杂等特点,工程项目前期准备、现场环境、气候条件、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部门、设备、材料供应商等等各个方面均对项目可能产生不利因素,都将给建筑工程带来风险。施工企业的常见性风险主要表现为报价风险、合同风险、垫资风险、现场风险、价差风险、联营风险等几种。
1.1报价风险
最低价评标法的广泛采用,以及建筑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施工企业在承接项目时为了获得中标机会,往往会抱着先做进去再通过签证、变更等方式增加价款而不惜以较低甚至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承接工程。施工企业以低价中标,从而大大减小了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若在施工项目过程中管理不当,就可能导致实际施工成本大大超出预算成本,项目亏损运转,这极可能使工程工期、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致使企业违约,社会信誉受损,陷入进退两难的被动局面。
1.2合同风险
加入世贸后,各行业对合同的重要性都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但是大多数的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及观念依然非常淡薄,对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所知甚少,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履行合同评审程序或者合同评审只流于形式,更不会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合同的合法性、可操作性和风险情况,而往往签订了一些存在缺陷、留有活口或者违约责任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此,在履约过程中就会出现许多问题,如工程工期延后问题、工程款延期支付问题、材料价格调差、结算时限问题等,合同是确认合作双方身份的唯一依据,也是一切风险的根源,如果合同约定不明、存在漏洞,势必会导致企业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处于被动。
1.3垫资风险
当前欧债危机以及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出口大量萎缩,银行信贷从紧,主要融资渠道断裂,市场上现金为王,企业融资成本大大增加,企业在财务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加之诚信危机盛行,加大了企业资金风险。资金是企业的命脉,如果资金链断裂,企业必定处于毁灭的边缘。因此资金风险是关乎施工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在施工企业经营活动中打保证金、垫资和拖欠工程款是无法避免的现象,又不得不承受的一个重大风险因素。业主特别是开发商会将风险转移给施工企业,使大多数施工企业承受巨大的资金风险。
1.4现场风险
现场风险主要表现为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质量是施工企业的生命,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信誉、资信等方面,一旦出现施工质量问题轻则失去合作伙伴,重则公众对企业信任度下降,资质等级降低,企业在市场上就失掉了根基。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稳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安全无小事,一旦出了安全事故,不但会造成人员伤亡、巨大财产损失,给企业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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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价差风险
大多数工程项目建设体量大、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多,建筑材料、人工价格受市场需求和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大,材料价格极不稳定,人工价格变化大,特别是几种主要材料(钢筋、商砼)和主要工种的人工价格上涨的幅度比较大,往往导致企业在材料和人工价差这方面产生极大风险。
1.6联营风险
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加上市场监管还不甚完善,大量的施工项目还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施工企业完全凭借自身资源承接的项目比较少,联营挂靠现象很普遍。在这种模式下,联营责任人如果不讲诚信采取挪用工程款、抽逃项目资金、以项目部名义对外担保等手段套取现金,将给施工企业带来极其严重的风险。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内部责任承包或者风险承包的经营方式实际上即为联营。
2.招投标阶段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2.1 树立和增强法治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建筑工程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应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强企。尤其是在当前随着我们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丑闻也越来越多,甚至由此影响到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生命和经济财产损失,为遏制这一不良现象,保证工程质量,国家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并颁布施行《招标投标法》来规范招投标行为,打击了违法获取中标的行为,并对依法获取的中标进行认可和保护。如施工企业作为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可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收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如果发现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其他投标人有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投诉,保护企业在投标过程中的公正合法权益。
2.2 高度重视投标活动 施工企业应仔细研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确定总体工程量,得出总体的支出情况。并通过保证质量、综合调整、合理计价的方式,最终定好投标价。但应注意,低报价并非决定能否中标的唯一要素,还应注重质量等级。因为一旦建筑工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不但会损坏施工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同时还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员和上级主管人员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施工企业应当高度重视招投标活动,科学地取费和报价,不能为拿下工程项目而不择手段。
2.3 投标前审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建筑施工企业在对项目进行投标前一定要客观的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对项目的安全性、真实性等因素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和资质等级证书,其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是否在规定的年检期间,资金是否运行良好,建设工程的报建手续是否完善,建设工程的资金是否已经到位,还应审查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能力等。
审查以上情况后,由企业的业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包括建设方的技术要求情况、项日施工难度等,并由本单位法律部门牵头,组织财务部门、经营部门、业务部门等共同拿出评审意见,指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的法律措施。
2.5 严格做好合同履约过程控制 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开工前须对施工合同进行全面、详细的研究分析,熟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并依此制定有效的合同管理对策。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合同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并强化施工现场管理,防止因延误工期、质量问题等带来的风险。还应注意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发生不可预测风险;对于发包方不能履行合同的行为,导致承包方延误工期或受到合同价款以外损失的情况,应注意收集好工程照片、施工日志、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指令或通知等索赔资料,及时合理地提出索赔。索赔资料要通过合法途径来获得法律效力,或是得到监理、业主的签认,以便发生诉讼时使承包方处于有利地位。
2.6 加强内部监督和审查 施工企业还应加强材料采购、劳务分包、印章管理、效能监察及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方面的工作,防止内部操作不当引起法律纠纷,这些也有利于防范招投标的合同法律风险。
3.结束语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招投标阶段存在的各种风险,认真做好承包合同的编制及审核工作,相应条款应全面、准确、明晰,还应善于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付小凤,王英.浅析工程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以及投标风险[J].科技资讯.2007(05).
[2]张亚丽.施工单位招投标阶段的风险分析[J].科学之友.2008(21).
论文作者:马加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6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3/22
标签:风险论文; 施工企业论文; 合同论文; 招投标论文; 企业论文; 项目论文; 法律论文; 《基层建设》2015年26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