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别行政区争端”的意见综述_经济特区论文

关于“特别行政区争端”的意见综述_经济特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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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特区的几次大争论

自1980年经济特区成立以来,围绕着特区问题曾发生过三次大争论:

1、特区建立之初,围绕“特区姓‘社’还是姓‘资’”、 “要不要办特区”之争。

特区诞生不久,各方资金涌入,高楼大厦拨地而起,新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特区速度,特区效率,一时传为佳话,全国数以千万计的男女老少争相前往“开眼界”。就在一片赞誉声中,特区姓“社”还是姓“资”,有没有必要办特区之类的争论就随之而来。有人指责“时间就是金钱”这一风行特区的口号,充满了铜臭味,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不过这种单纯就意识形态的争论,在全国改革开放的大气候下很快就平息下来了,特区应该办。

2、80年代中后期(87~88年)关于“特区的试验是成功还是失败”、“特区能不能办好”之争。

“特区怀疑派”认为特区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大量的建设投资(如深圳特区的工业产值中,建筑业占80%以上),而且这些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不是外资。“六五”期间,特区基建投资6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约占3%,中央各部委与各省市占11%。国内贷款占30%, 财政拨款与贷款占13%,自筹与内联自筹约占23 %, 而利用外资仅占20%。换言之,每引进1元外资,自己就要补入4元。以4 倍于外资的代价,在一片荒野上建起的特区,也只是靠赚内地的钱,才急速膨胀起来,这种经验能推广到全国吗?这样办特区算“成功”吗?

“特区支持派”则把问题引向特区社会效益、社会成长和社会作用、窗口作用等方面,指出建立经济特区是一件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情,而且它毕竟在客观上创造了不可忽视的经济奇迹,所付出的代价也是“交学费”,特区一定能办好!

3、最近(94~95年)一次论战是围绕“特区是否应该特下去”、 “特区应该怎样特”展开的。主题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是否还需要特区,怎样发挥特区的特殊作用。

“特区不特”派认为,特区发展到今天,已完成其历史使命,特区不能在优惠政策上再搞特殊化了。应该根据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取消特区享有的各种减免税和优惠政策的特权,以缩小特区和内地的差距。

主张“特区应继续”一派持相反态度,认为特区仍然要承担改革开放的试验和窗口作用,如果没有区别于其他地区的政策措施,就根本谈不上发挥特区的作用,也会重蹈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覆辙。因此特区还要在许多领域上先行一步,取得经验再向全国推广。

这三次大讨论,体现了经济特区不断深入的发展过程,反映了人们的思想认识逐步深化,人们对特区成长予以万分关怀,并对特区不断寄予新希望。实践表明,前两次大讨论都对特区建设和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最近这一次也应该不例外。

二、争论的背景

回顾关于特区的这三次大争论,由于所处的时期和经济环境不同,每次争论的背景都各有不同:

第一次争论是在特区诞生不久,特区的作用还没有明显发挥出来,人们对特区这一新生事物还感到很陌生,认识不足,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要不要办特区”的疑问不足为怪。

第二次争论发生在87~88年间,由于当时人们认为特区是靠赚内地的钱才发展起来的,对特区的窗口、辐射作用持怀疑态度,因此展开了这一轮争论。

最近一次争论,更是有其深刻的背景:(1)自1994年以来, 我国改革进入了“制度创新”时代,推出了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为目标的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这就在客观上要求经济特区从创办的“旧体制外”走向“新体制内”,原来实行的某些特殊政策势必逐步淡化以至减少。(2 )“九五”计划的主旋律之一是要解决发达与欠发达地区之间日益扩大的差距问题。(3 )建立一整套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和国家政治制度是一场深刻而规模宏大的社会变革,又是一次极其复杂而又极其困难的利益调整,必然会伴随社会进步与社会冲突,引起社会不同利益集团和阶层的利益冲突,对任何一项改革都势必会同时存在赞成者和反对者。(4)特区与内地之间的矛盾, 广大内陆地区不可能长期忍受不平等的待遇。(5)近年来,特区内部也出过不少问题, 如社会治安问题,特权阶层贪污腐化……这一系列重大问题摆在特区面前,不能不让人们对特区进行重新认识与评价。

鉴于上述背景,自1994年初以来,以北京某学者为代表的“特区不特”派先后在不同场合发表意见主张取消特区的“特”,强调公平竞争,缩小地区差距。这是引发这场争论的导火线。

三、关于“特区不应特”的依据

“特区不特”派认为: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取消各种免税和优惠政策,取消各种不利于缩小地区差距、优惠于其他地区的经济特权,即使是经济特区也不能享有与保留经济特权。在新体制及新形势下,特区不应再特。其主要观点是:

1、特区的优惠政策实质是一种特权, 具有破坏公平竞争的消极作用。(1)欠发达地区之所以不服气,他们并不介意穷和富, 而在意他们不能参与公平竞争和公正竞争。高收入的特区再享受中央优惠政策,继续占便宜,实在毫无道理。因此,让特区不特,与大家一样,在市场竞争面前人人平等,是结束“放权让利”时代,走向“制度创新”改革的必由之路。“让特区不特”,实行公平竞争是中国市场化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平竞争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之一。在任何一个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都严禁对某些地区实行优惠性政策,因为对一个地区的优惠,就等于对其余地区的歧视。(2)公平竞争对谁都有好处。 如果特区领导人聪明一点的话,就应当放弃“特区还要特”的不合理要求,主动要求并参与公平竞争。因此,从优惠政策的角度看,特区不“特”是一件好事,它如同一个强有力的压力,提高特区的竞争力。否则有的人就会成为下一步中国市场改革的障碍,不是“打倒”别人,反而“打倒”自己。

2、特区培养了一个特殊利益集团。随着改革分权化的过程, 在国家机器内部组织成各种特殊的独立的经济集团和政治利益集团,通过经济与政治寻租,寻求垄断和特权。

3、在特区的贡献方面,海关、铁路、邮电、银行、 税收收入都是中央的专项收入,把中央的帐记在自己的身上,有“贪天下之功”之嫌。

4、在特区与其他地区发展关系上,特区搞优惠政策利少弊多, 扩大了东西部地区的差距,只利于少数地区,损害大多数地区,只刺激局部市场繁荣,却破坏国内市场统一。特区享受优惠政策等于享受其他地区的“输血”,从而间接获得一种“租金”。总之,特区只代表局部地区利益,这本身就与全局整体利益发生矛盾,也与其他地区利益发生矛盾,是人为地加剧了地区间的矛盾。

5、对经济特区实行特殊优惠政策, 与世界贸易组织人会要求不符,被认为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障碍之一,应将现有特区的角色逐步淡化,以拉平现有特区与大陆其他地区的投资环境差距。其原因一是经济特区所实行的某些特殊政策与国内其他地方不同,抵触了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国民待遇”的条款,因此不应设有特区;二是美国方面常引用个别特区较为繁荣作为例证,以偏概全,指中国大陆不属于发展中国家,而应列为发达国家。

6、随着开放趋于全面,特区逐渐成长, 借助优惠吸引外资发展经济的程度下降,应逐渐淡化特区与非特区的界限。

7、特区不再特,对外有利于与国际的经贸交往, 对内则有助改善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缓和特区与非特区之间的矛盾等。

8、特区是靠赚内地人的钱发展起来的。 以经济特区为主的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西部资金、人才大举东进,加剧了西部的贫困,拉大了东西部差距。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特区不特”派主张特区角色应该逐渐淡化,特区不应再“特”。

四、关于“特区还应特”的看法

特区维护者认为:特区自建立至今,其发展速度与效率,其取得的成就,都是举世瞩目、前所未有的。特区对国家、对内地的贡献与作用是巨大的。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区还会担负新的历史使命。因此无论从历史与现状分析,还是着眼未来,特区都是应该继续“特”的。

1、从历史与现状看,特区发挥了对外开放的窗口、 国家改革开放的试验场、经济发展的示范与模范作用。特区在改革开放中扮演了“排头兵”、“开荒牛”、“试验田”和“窗口”角色。(1 )改革开放的窗口作用:即小平同志讲的四个窗口作用(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和对外政策的窗口)。15年来,特区的四个窗口作用越来越大,以深圳特区为例,建立15年累计从近50个国家和地区引进外商投资项目15713项,协议利用外资178.1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77.1 亿美元;引进国家先进技术600多项。(2)改革开放的试验场作用:特区成立15年来,如果说改革的话,基本上就办了这么一件事一一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框架。特区在体制改革方面的示范作用很明显,真正是“试验场”。例如,股份制改革早在1986年就开始,土地有偿使用、外汇交易中心、证券市场都是在特区率先搞起来的。粗略统计一下,共有近200多项重大的体制改革项目比全国先行一步。 中国改革必须有一个试验场,特区有益的探索和成功的试验,为全国改革开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示范作用。(3 )对内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特区富裕起来了,不忘贯彻小平倡导的共同富裕的道路,一直沿着辐射与带动内地,共同致富与发展”之路走,在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扶持与援助内地发展。例如, 深圳特区建立经济合作发展基金, 帮助全国10多个地区搞了700多个项目,包括省内一些市,还有陕西、湖南、 山西和三峡地区等。(4 )对国家的贡献很大:我国创办特区的一个重要方针是“全国支持特区,特区为全国服务”。15年来,特区给国家的贡献,包括财政累计上交45亿元,海关、银行、铁路、邮电等方面的税收累计500亿元以上。 在政治方面更为国家起了经济发展的示范与模范作用,不少外国人到中国访问,到了北京、上海后,都要去特区看一看,对特区创造的成果与奇迹表示赞赏,盛叹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正确与成功。在收回香港、澳门主权方面也起正面影响作用,通过特区增强了港澳将来回归的信心。

特区不是哪个人说办就办或那个人说不办就不办的。中国改革开放必须有特区这个窗口,这个试验场,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需要。即使不在目前这五个地区办特区,也必然会在其它地方办,既然现在特区已有这样的基础,为什么还要取消它呢?

2、从未来发展看,改革之路还很长, 仍然需要特区发挥其特殊作用。(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安排需要:国家提出要在2000 年建成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这目标非常紧迫。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都需要在特区里首先进行试验,取得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即“先试点,后推开”,以减少风险与损失。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泱泱大国,如果一下子就扩展到全国,万一出了问题,纠正起来就不容易,损失与风险将很大。例如: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和国际惯例接轨?如何提高吸引外资的质量和规模?这条路具体如何走?等等一系列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仍在探索之中,没有特区作“试验场”行吗?(2)为港澳的繁荣发展做好衔接工作。 中央为什么要在深圳和珠海建特区呢?就是因为毗邻香港、澳门这个因素。特区以其独特的区域优势,具有未来作为大陆经济与港澳经济衔接点的功能,将对协助维持港澳经济的繁荣,保证港澳主权的顺利回收,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3、创办经济特区,是邓小平改革开放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深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特区还要承担更重要的历史使命,为下一步的改革开放起到试验的茫茫作用。特区不能取消,相反,还应更“特”。

4、“特区不特”派提出的理论太理想化了, 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中国这么大,各地的情况都不同,由于地域条件差异,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相对落后的中西部,本来就不可能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尤其是改革开放这些年,东部沿海地区本身固有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中西部只好相形见绌。换言之,即使当初没设特区,处于地理优势的东部地区也会比中西部地区要发展快些;同样,即使中西部地区当初享有特区的优惠政策,但在自然、地理及人文条件均不理想,尤其人的思想观念还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发展速度也不可能比特区快。因此,对地区差距问题,不应老是找客观原因,认为是“不公平竞争”的结果,而应更多地找主观原因。如果取消特区的优惠政策就能令中西部贫穷地区富裕起来,就能令地区差距消失的话,那肯定是值得双手赞成去做的事情。

5、中央当初决定举办特区, 就是要发挥特区特殊的地域条件和人文优势,作为引进外资的特殊渠道,进行一场主要利用国际生产要素,特别是资本主义国家(地区)的资金、技术、管理经济来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试验,发挥全国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简言之,特区的“特”有以功能为目标,以政策为手段,以特区人创业为载体的综合内容。如果仅仅把属于手段的特殊政策作为讨论焦点,认为特区的“特”仅仅是一种“特权”,那未免过于简单化了,只看到了表面,没看到实质。

6、不能牺牲特区的发展来求得地区平衡。

特区可以通过更多地上交中央财政,向内地更多地投资和输送人才,与内地优势互补,共同面向国际市场,为全国宏观经济平衡发展继续做出贡献。任何人为地、主观地企图以取消特区来求得全国的平衡发展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切实际的。亚洲发展银行经济学家古曼认为,贫富差距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头疼问题,各国都为此付出了代价。中国不能以损伤特区的发展为代价来求平衡,而是可以用特区来平衡,也可在内地选择一些地区发展特区、增强特区辐射作用,同时加快其他地区的改革,以图经济上赶上特区,使全国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7、如果取消特区,如果没有特区的高速发展, 社会财富就不会创造出来,经济“蛋糕”就不会做大,社会就不可能对“未来财富”进行超前消费。而特区的富裕并不是财富从西部向东部转移的结果,而是东部自身的创造成就。可以说,没有特区经济资源综合要素的有效配置,就没有特区经济的高速发展。而一旦打破了这种不平衡,中国经济就只能退回到“平均主义”时代全国性经济停滞上去。同时,降低一部分人的消费层次也不会自动提高另一部分人的消费水平,缺乏市场拉动力,社会只会重新回到普遍贫困状态中去。

一句话,中国地广人多,要一下子全部都实实在在地在一个水平上改革开放,是不可能的,应允许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裕起来,带动其他人和地区,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因此经济特区还应进一步发展,还应“特”下去。

由于争论双方探讨、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可以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而争论没有结果。不过至少他们将问题、将自己的观点摆出来了,“值得大家去思考、分析。

五、特区应如何“特”下去

由于办特区是中央的既定政策,不会因部分人有意见而改变,除非中国今后不搞改革开放,不向市场经济过渡。江泽民同志1994年就重申中央对特区的“三个不变”,即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变。中央其他一些部门领导也表示中央对特区的政策只是在总方针不变的前提下,作必要的调整,不会靠剥夺特区的利益去发展中西部地区。既然特区还要“特”,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特”下去呢?特区在新的形势和体制下,不能只寄望于中央新的优惠政策,而应居安思危,既要看到自己的“优势”,又要找出“忧患”,在“创新”上下功夫,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多,人多我新”,再创特区新优势。

国务院特区办主任胡平说得好,既然中央不再给特区新的优惠政策,特区要继续“特”下去,必须在“功能”上好好做文章,要从前15年的“优惠”型转向“功能”型上来,特区的生命力正在于此。

六、关于在中部设立新的“特区”

国务院经济特区办公室认为,当东南沿海经济特区在对内功能方面发挥作用达到一定程度时,应在中部地区开辟几个新特区。

中部开发可带动房地产业的发展,可起到襟三江带五湖的作用,带动全国经济向新的高度发展,比沿海地区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新的“特区”不必承担改革试验区作为对外联系的特殊形式的功能。而侧重承担辐射源的功能。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今后中国不应再批准任何新的特区和开发区,认为这有违公平竞争,利少弊多,会带来新的“不公平”。

总之,特区应不应继续特,怎样特下去,在中部开辟新特区是否必要与可行等一系列围绕特区的重大问题,不仅是纯理论问题,还涉及到一个“制度安排”问题,因此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作可行性研究的过程中应将政府与实践相结合,全面分析,才不致于走向片面与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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