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贫困人口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镇论文,贫困人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背景
变革的时代往往也是“多事之秋”。市场导向的经济社会变革所取得的成就无疑是巨大的,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旧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社会关系被重新构造,人们的社会角色和经济地位也在随时发生变化,由此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当不在意料之外。如所周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路线是自乡村而城镇展开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成功突出地表现在绝对贫困人口的减少上——从改革开放前夜的2.5 亿降至目前的6500万。与此同时,随着城镇经济体制改革攻坚战的打响,昔日的保障就业制度开始瓦解,不少国有企业面临极为严峻的生存问题,在“低工资、多就业”模式下存在多年的“隐性失业”现象开始公开化,大量冗员被推向社会,相当一部分下岗人员因为收入的突然减少而陷入了贫困的境地;问题的另一端是,大量的离退休职工也因为所在单位不尽人意的经济效益不得不去面对离退休金得不到保障的窘境,本来这些老职工的收入就十分有限,如此一来,自然是“雪上加霜”。新贫困阶层的出现和脆弱人群的扩大以及由此引发的系列性社会问题业已成为政府部门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新话题。
据《工人日报》(1996年3月13日)报道,目前, 由于企业“双停”得不到最低工资的困难职工有1500多万,占城镇职工总数10%,其中有880多万职工处在贫困线以下,连同被赡养人口,困难面很大, 而且困难程度还在加深。在近3000万离退休职工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离退休工资标准低,企业亏损等原因,拿不到退休金或拿到的很少,入不敷出。鉴于城镇贫困人口问题的客观实在性以及不可忽视的严峻性,不少城市已开始出台最低工资线等地方性政策作为应对措施,例如,北京市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建立和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举凡北京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70元的本市居民, 均可向政府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北京市有10多万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的居民,这些人大多集中在一些停产、半停产企业及困难企业中。
显然,时下风雷作响的反贫困战略应当包括帮助大量城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措施。那么,社会科学界的人士又是如何看待城镇贫困人口问题的呢?本着本刊论坛就热点问题、焦点问题积极开展争鸣性讨论的学术宗旨,我们特约京沪两地的专家学者就此一谈,希望引来读者朋友的进一步关注和讨论。
我国城镇贫困人口现状及扶贫措施 王砥 朱世宏(国家计委社会发展司)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居民生活总体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近年来,由于居民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低收入人口逐年增加,部分低收入人口生活困难,以至城市人口中出现了新的贫困人群。这就使得我们在开展农村“扶贫攻坚”的同时,也面临“城市贫困”和“城市扶贫”问题。
1 城市贫困人口的现状及其来源
据统计和有关部门的调查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城镇贫困人口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并已经形成了新的城镇贫困层。
据统计,1994年,占我国城镇居民总户数10%的最低收入户,其人均年生活费收入为1524元,月均不到130元。1994年, 我国职工年均工资为4535元,城镇人均生活费收入为3179元,根据国际通用标准,年人均收入在平均水平50%以下的,被视为贫困者。考虑到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这一标准显然偏高。以比较保守的标准推算,目前我国约有2000多万城镇贫困人口,只能勉强维持最低水平的生活。1995年,我国城镇人均生活费收入为3893元,其中10%的最高收入户人均收入为10%最低收入户的3.8倍,而1985年是2.9倍,1990年是3.2倍, 高低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
新贫困人口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1 是亏损企业职工和各种下岗职工及其家属。据调查,1994 年有400多万职工被停发或减发工资,而到1995年,这一数字上升到700多万人。有的企业已经几年开不出工资,有些省拖欠职工工资已累计几十亿元之多。这一情况在那些老的工业基地表现得更为突出。以重庆市为例,1995年4月,市经委对纺织等9个亏损行业进行调查的结果是:停产企业24户,半停产企业50户,涉及职工11万余人,近3万人回家待业;发全额工资的只占30%,有4万余人只发基本工资,有3万余人每月只发80—100元生活费,有7000余人每月只享受了50—60元的生活费, 有近万人的生活费分文未发。
1.2 是部分企业离退休职工。 部分老退休人员退休金标准已经过低,另据各地反映,近年拖欠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无疑加重了这部分人生活困难。
1.3 是原有的社会救济人员,如城市中无人赡养的孤老残幼。 由于过去定的补助标准较低,随着近年物价大幅上涨,已无法维持生活。以重庆市为例,该市现在执行的救济标准,孤老残幼每月82元,定期补助的城市困难户大约每月30—50元,市属的社会福利院每人每月标准为88元,儿童福利院93元。
1.4 是各种社会无业人员和部分近年农转非人员。近年来, 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城市周边地区土地被大量征用,出现了大批失去土地的农民,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农转非劳动力没有落实工作。
近年来城镇新贫困层人数呈逐年增加态势,其中部分人生活十分困难。由于收入低,加上物价连年上涨,最困难的城市贫困户甚至靠变卖家产和节衣缩食度日,到了难以维持温饱的地步。新贫民中普遍存在着失落消极情绪,酿成的突发事件和刑事案件不断增加,集体上访、静坐示威、阻塞交通情况时有发生。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已成为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如得不到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定及改革的进程。
2 产生城市人口贫困的原因及发展趋势
城镇新贫困人群的出现,是改革中利益调整的副产品,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城镇贫困成因来自经济和社会变化的综合变量:
2.1 原有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在引入市场机制后,必然导致一批破产、停产、半停产的企业出现。随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以及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强的作用,今后仍会不断有此类企业出现。
2.2 旧的劳动保险体制的失效。 过去我国城镇一直有较好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如养老、工伤、医疗、救济制度等,但这些福利保障无一不是和就业单位联系在一起的。在体制转轨过程中,效益好或居于垄断地位的行业或企业不但工资奖金高,与之挂钩的各种福利和额外收入也高。据有关部门调查,象金融、电信等,不但工资高,而且正常工资外的收入甚至高于工资收入。而效益不好的企业不但基本收入难保证,连医疗、工伤、退休费都保不住。这种收入分配上的“马太效应”加大了收入分配差距,而现行的社会保障机制对此却无力调节。
2.3 近几年通货膨胀加剧,使部分低收入的居民加入贫困行列,也使原有的社会救济对象生活更加困难。
2.4 家庭条件和个人素质较差。如家庭赡养系数高、 身体有病残、文化程度低及好逸恶劳、沾染不良嗜好者,易滑入贫困层,同时,自然和意外事故导致收入减少和支出增加也是造成贫困的重要因素。
2.5 城镇人口的不断膨胀。自1979年以来, 我国城镇人口已经增加了一倍,年平均增长率为4.2%,大大快于同期人口年均增长1.4%的速度。世界银行最近一份报告中指出,全球在今后10年将首次出现城市居住人口高于农村居住人口的现象。城市人口如此快速增长,加剧了城镇就业困难,是城市贫困现象迅速蔓延的主要原因之一。
可以预见,即使到了2000年,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小康水平,仍可能有一部分贫困人口存在。今天,在西方发达国家中也仍存在这一贫困群体。就我国来说,虽然贫困人口在全国城乡居民中所占比例会越来越少,但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还是较大的。因此,必须坚持不懈地在城乡两个方面同时实施反贫困战略,城市扶贫机制亟待建立健全。
3 解决城市贫困问题的几点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扶贫工程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农村贫困人口已从改革初的2.5亿人减少到目前的6500万人。 我国政府已宣布到2000年使农村贫困人口完全脱贫。农村扶贫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绩,每年几十亿的以工代赈基金和大批扶贫项目发挥了主要作用。然而,目前城市扶贫既没有规划,也还缺乏完备的政策措施。
城镇新贫困层的出现及其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要认真解决城镇低收入居民生活困难问题。”因此,当前一个迫切的问题是,尽快做出城市扶贫规划和建立城市扶贫基金。具体建议如下:
首先,要对城镇现有贫困人口的规模和生活情况作一个较详细的调查,进行分析并制定解决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的规划。城市扶贫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城市扶贫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统筹考虑。
第二,尽快补充、修订城市扶贫工作的政策法规。考虑到城市扶贫将是一项较长期的工作,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应尽快制定新的《城镇社会救济条例》、《社会救济法》等文件,确定城市扶贫的范围、标准。救济标准过高,容易养懒汉;而标准过低,则不能保证城市贫民的基本生活。救济的原则应是统一的,但标准必须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三,城市扶贫要尽量做到社会化,不能企业化。对于亏损、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应主要通过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施再就业工程等方式来解决。同时,加快以养老、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如果继续由各个企业自行承担社会保障任务,势必影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活力的增强。
第四,建立城市扶贫基金。城市扶贫基金的资金来源是:1.从个人所得税中抽取一部分;2.开征财产税,如遗产税、赠与税、资产税等,从中提取一定比例;3.对工资奖金明显过高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征收“特种税”;4.从当年财政增收中提取一定比例;5.社会各界的捐赠及专项彩票。城市扶贫基金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有偿使用,可与银行支持困难企业调整、改造的贷款相结合,帮助停产半停产企业走出困境,从而使这些企业的困难职工增加收入;一部分用于提高社会救济标准。最近,上海市搞了一个“帮困基金”,其方法是对高收入的(平均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1倍)企业征税,来扶助低收入家庭。 这种方法无疑要比银行贷款发工资更好一些。
我国城镇贫困层问题及其对策 李强 洪大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通货膨胀的加剧以及分配不公现象的出现,使一些居民的生活水平相对下降。原有的社会救济体制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这样,城镇居民的贫困问题开始浮到社会的表层,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
根据1995年对全国34940户城镇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占总体5%的贫困户人均年生活费收入为1352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2.5%,只及高收入户的21.6%,而人均年消费支出为1513元,入不敷出。许多家庭靠借贷维持生存。贫困家庭用于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1.7%(即恩格尔系数),比高收入户的恩格尔系数高21.7个百分点。而且,贫困户的饮食量少质低,营养不足。贫困户的主要食品消费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猪肉、牛羊肉、蛋类及鲜乳品等高质量食品大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贫困户人均年服装支出仅81 元, 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5.7%,比高收入户低81.4%,衣少质次,许多人已经多年未进商店买过新衣服。他们很少购置耐用消费品,中高档商品更是不敢问津。
在通货膨胀和就业不足的打击下,不仅现有的贫困居民生活条件日趋恶化,而且不断有新的居民进入贫困层。这当中,无收入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离退休职工、下岗妇女最容易成为贫困层中的新来者。由于有些企业长期停发、减发和拖欠退休金,使相当一批离退休职工难以得到基本生活费。根据劳动部的统计,这部分职工大约有53万人,占全国2600万离退休人员的2%。另据全国总工会1993年对1175 家企业的调查,下岗职工中女工占60%,占女工总数的2.3%。 女工下岗后再就业的困难要比男工大得多。很多人找不到合适的职业,只能靠领取微薄的救济金或生活费度日。家里有老有小的女工,其心理压力更大。据调查,下岗女工中因生活所迫的卖淫者有上升趋势。在某市女子自强学校中,因生活所迫卖淫的女工就有19人,占该校学员总数的11%。沈阳、丹东、阜新、铁岭等市因经济收入下降或不开工资等原因而离婚的下岗女工比例也有所上升。
导致城镇居民贫困的原因有以下几条:
第一,城镇贫困居民家庭大多生活人口多,就业人口少,就业面小,每一就业者需要负担、赡养的人口较多,所以生活压力大,常常入不敷出。而国家在给予城镇居民各种补贴时,一般是按照职工人头发放的。结果,家庭就业面大的高收入家庭收入更高,家庭就业面小的低收入家庭收入则更低。
导致城镇居民陷入贫困的第二个家庭因素就是家庭成员的户口类型。一些刚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家庭以及所谓“半边户”极易陷入贫困。农转非一般分两种。一是由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城镇发展占用了农民的耕地而导致的大面积农转非。对于这些新居民,国家虽然给予一定的补偿金,但由于数额不大,加上有些人使用不当,基本上无助于改善其生活条件。二是一些干部、职工家属因符合有关政策而安排的零星式农转非。农转非的家庭成员,因为脱离了土地的依托,自身素质又低,而在城市中难以获得就业机会,尤其是高收入的就业机会,所以往往由待业、无收入而陷入贫困。所谓“半边户”,指来自农村的职工,一人在城里工作,同时又负担农村家庭的生活,压力很大,据调查,上述人员在城镇职工贫困层中约占1/3。
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及其家庭文化也与其生活状况密切相关。有关资料表明,贫困居民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由于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患有重病而陷入贫困的。导致贫困的其它家庭文化方面的原因还包括婚丧事大操大办,超生抢生被罚款、违法犯罪被监禁(导致家属贫困)、投机经营遭损失、沾染恶习不理家等。实际上,此类致贫因素往往与贫困状况形成恶性循环,应当特别予以注意。
下面,让我们简单分析一下致贫的社会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由于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导致居民收入差距迅速扩大,加上高收入层不合理地刺激了消费以及通货膨胀居高不下等因素的影响,城镇居民的贫困面有扩大的趋势。许多人认为自己收入下降,产生了严重的被剥夺感。据零点公司1993年8月对京、津、沪三市1539 户居民的调查,报告“支出增长很多”者的比例(34.02 %)比报告“收入有较大提高”者的比例(3.54%)高出很多;报告“收入有所下降或下降很多”者的比例(14.54 )也明显高于报告“支出有所下降或急剧下降”者的比例(5.02%)。〔1〕
第二,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迅速推进以及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一方面职工的经济收入直接与单位的经济效益挂钩,另一方面大量隐性失业人口迅速表面化,其中许多人被推向社会,失去工作和主要收入来源。目前,国有企业的约80%处于亏损状态,城镇劳动者失业率很高。因所在企业经营不善、停产半停产或者失业而收入骤减所导致的贫困职工在城镇贫困层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调查,中国中西部地区,因企业亏损而发生的职工贫困问题非常严重。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宁夏、湖北、江西、陕西、湖南、青海等中西部省份,“双停”、亏损企业占预算内企业数的比例均很高,有些亏损企业连续3 年发不出工资。由于这些情况,相当一部分职工生活状况恶化,困难得不到解决。据湖北、吉林、山东、湖南、山西和陕西6省总工会的统计, 低于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职工人数众多,但却得不到政策规定的困难补助。在贫困职工中,已出现要饭、在工作岗位饿晕、因生活困难而导致夫妻离异,甚至自杀等现象。〔2〕
第三,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不完善。这主要表现在:其一,许多居民并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网中,例如,失业保险仅限于在国有企业职工中推行,一些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则不享有失业保险。其二,社会保障水平(集中体现为社会救济和困难补助的标准)过低,不能保障贫困居民的基本需求。其三,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偏低,单位办保障的体制仍然没有彻底改革。对于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生产运转已经很困难,但同时却还负担着数量众多的离退休职工。要拿出很多钱来解决职工的贫困问题几乎不可能。在这类企业中,职工贫困与企业经济效益差也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其四,住房、医疗等福利的制度向高消费层倾斜,损害了贫困居民的利益,同时也加重了国家的负担。其五,对家庭负担人口多,负担重的低收入职工补贴不够,没有建立适合不同类型家庭的补助标准,也没有建立退休金与物价指数挂钩的制度。所有这些社会保障体制的缺陷,都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城镇居民陷入贫困的机会,或者无助于贫困居民生活状况的好转,妨碍了社会保障体制的积极功能的发挥。这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重要问题。
从战略上看,缓解城镇居民贫困问题的根本出路,同缓解农村贫困问题的一样,要靠发展生产力。因为,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是国际上的穷国。同发达国家的居民生活相比,中国国内的高收入层也相形见绌。简单地说,中国居民收入这块“馅饼”整个并不大,人均份额则更小。如果企图靠平均分配来解决贫困问题,那是不切实际的。
从策略上看,现阶段我们至少可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以控制贫困面的扩大及其负面影响。第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社会结构和体制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低收入居民“贫困化”趋势,从各个角度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并预测发展变化的趋势,充分认识和把握治理贫困的长期性,艰巨性,这是缓解贫困工作走上经常化、科学化的第一步,也是政府和知识界可以迅速着手做的事。
第二,改革和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其基本目标是:(1)一体化,即打破所有制界限,实现城镇范围一体化,真正做到社会保障保社会;(2)社会化,即改革单位保障体制,实现管理服务社会化, 真正做到社会保障保社会;(3)动态化,即随着经济状况的变动, 不断地适当调整社会保障水平,使其不至于固定在一个水平上、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甚至由于过高或过低,妨碍社会经济的发展;(4 )多元化,即筹资渠道多元化,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合理负担,共同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制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经济良性运行的正功能。
第三,完善劳动力市场,扩大生产性就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应当加强就业培训(尤其是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信息咨询和劳动监督与仲裁工作,保证公平竞争,保障职工的正当利益。尽量帮助贫困家庭通过增加就业摆脱贫困,或者防止一部分人陷入贫困。
第四,加强贫困居民的家庭文化建设,引导其成员养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和消费方式,扶贫先扶志,帮助鼓励其通过努力学习和工作,勤俭持家,充分发挥家庭成员间的互补作用,帮助他们解决两地分居的问题和创造集中消费的条件,引导其作长远打算,重视积累。加强家庭文化建设,积极发掘家庭的社会保障功能,实际也是所有家庭都应该重视的问题。
第五,进行配套的体制改革,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控制收入差距,防止两极分化,保证社会公平。与此同时,还应当利用包括社会舆论在内的各种有效手段,约束、控制和引导高收入层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反对奢侈腐化,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鼓励扶危济贫,养成良好的社会风尚,缓和贫困层的被剥夺感,并避免盲目攀比、仿效之风。换句话说,缓解贫困不仅要重视消除贫困者自身的局限性,也要重视消除其处境的缺陷;不仅要注意提供良好的物的硬环境,也要注意调整其它社会阶层的行为和态度,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软环境。
经济过渡与新的城市贫困人群形成 朱国宏(复旦大学社会学系)
举凡讨论贫困问题,人们总是更多地关注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亦即发展中的区域贫困问题,如我国的农村地区贫困问题、中西部地区贫困问题、贫困县问题等。这是很自然的,因为这是一个国家关于全局的贫困问题。至于城市,一般将其看作发达地区的代名词,即或关注其贫困问题,也是更多地聚焦在棚户区的贫困问题、外来人口的贫困问题,而且,通常将它们和其它城市问题并列来加以讨论,如交通问题、污染问题、犯罪问题等,然而,近年来,新的城市贫困人群正在形成,并且以其不同于传统的贫困现象而更加引人注目。
所谓传统的贫困现象主要是指城市化过程中的外来人口贫困问题和城市发展中已经形成的特殊居民区(棚户区)的贫困问题。应当说,这两种现象的形成由来已久,而且几乎在每个国家都同样存在,因为,它们的形成既与城市政策有关,又与贫困人群的构成特征有关,譬如,这些贫困人群往往与低人口素质相联系,因为受教育程度低而大多只能从事简单劳动,收入水平在城市人口中居于底线。又如,这些贫困人群往往与家庭负担重相联系,或未成年子女较多,或需赡养老年人多,或需照料病残人多等。而且,一般而言,这些贫困人群在城市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很小,属于社会的特殊人群,一般由政府部门实行社会救助。所以,传统的贫困现象往往是城市发展中必然形成的一种社会现象,其严重性取决于收入差距的大小、贫困的程度,而且,通常已被纳入城市管理体系之中。
新的城市贫困人群,这里主要指两类人群,一类是失业人群,另一类是退休人群。这两类人群本身并非新人群,因为每个城市都有这两类人群,问题在于,这两类人群贫困的形成是十分值得注意的。应当说,相对而言,在每个社会,这两类人群均属于低收入阶层,问题是,这种低收入是否构成了贫困现象。就目前的中国城市而言,值得注意的是,一来这两类人群与其它人群的收入差距正在拉大,二来这两类人群占总人口的比例正在增长,这也就使得这两类人群的低收入问题逐渐成为新的城市贫困问题。
收入差距的拉大,对于经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是必然的。因为,在计划经济下,实行的是收入平均化的收入分配制度,即所谓“吃大锅饭”,因而,收入差距甚小,即使贫困也是普遍贫困。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首先是一个较高收入人群的形成,然后是社会阶层分化,不同职业、不同行业乃至不同岗位的收入差距扩大,逐渐形成新的收入分配格局。这样也就使得失业者与就业者、就业者中不同行职业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在这个过程中,失业者无疑是属于最低收入阶层。同样,由于收入差距的拉大,也由于收入平均水平的提高,还有通货膨胀因素,使得退休人群的相对收入份额下降,尽管几经调整,但难以改变成为低收入阶层的状况,而且越早退休意味着收入越低。问题还在于,在收入差距拉大过程中,这两类人群的比例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趋于增加。失业人群比例的增加,主要来自于经济过渡中的就业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等经济改革,如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游离出来的“下岗职工”。退休人群比例的增加,一方面来自人口老龄化,另一方面则来自退休年龄的提前,而后者又与就业压力相联系。正是收入差距的拉大和这两类贫困人群比例的提高,使城市新的贫困问题越来越引人注目。
应当说,这种新的城市贫困现象的形成在经济过渡中是难以规避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经济过渡的必然产物。因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必然要改革原先的经济体制,包括就业体制、收入分配体制等。在就业体制改革中,企业将更多地考虑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这就使原先充分就业体制下的企业不得不裁减冗员,一部分企业职工“下岗”也就不可避免。更为严峻的是,在经济改革过程中,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历史包袱过重,使得其于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经济效益滑波,更使企业倍感劳动力过剩压力。同样,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使得收入差距拉开,形成高中低不同档次的收入分配格局,随着总体经济水平的提高,也由于通货膨胀的压力,低收入阶层逐渐分离出一部分最低收入阶层,毫无疑问,失业人群和退休人群往往也是最低收入人群。由于失业人群和退休人群的扩大,这种最低收入的贫困程度也扩大。问题还在于,在这一经济改革过程中,社会的失业保障和养老保障的体制和机制没能很快形成,使得这种贫困现象一时还得不到有效的消弭。目前的做法基本上是渐进式的,即,在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之前,通过企业内部消化过剩劳动力、再就业工程安置“下岗职工”等方式减失业人群的比例,通过增加退休职工工资、建立社区养老机制、推行养老保险等方式缓解退休人群的贫困问题。应当说,在经济过渡期间,这些做法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
从经济过渡趋势看,失业人群和退休人群的贫困现象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甚至可能加剧。但是,这不意味着经济过渡的失败,也不意味着这种贫困现象无法消除。笔者认为,从根本上说,经济过渡中的这种新的贫困现象,其消弭最终有赖于经济过渡的完成,即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而就当前而言,应当继续采取渐进方式,避免操之过急,同时,在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前所提及的再就业工程、最低生活保障线等,尽可能地缓解这两类人群的贫困程度,使新的贫困现象遏制在最低程度。
收稿日期:1996—08
The Problem of Urban Poverty Stricken Population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Forum〕
As is known to all,economic system in China was initiated invillages and then spread to cities.The great success of therural reform was the reduction of the rural population inabsolute poverty,from 250 million on the eve of the reformand openig up to 6.5 million at present.In urban area,theformer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system began to collapse asthe reform was gaining momentum,and existence of a good fewstate-owned enterprises was challenged.A large amount ofredundant personnel became visible and many of whom wentinto poverty because of the sudden cut down of their income.Onthe other hand,numerous retired workers were also at the riskof
not
being
guaranteed
their
pensions
owingtounsatisfactory economic benefits of the work units in whichthey had been previously employed,hence became
povertystricken.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the academic circle areboth highly concerned with the emerging of a new impoverishedstratum,the expanding of the vulnerable people,and theresultant social problems.
This issue of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Forum" isorganized to focus on the discussion of the problem of urbanimpoverished population.Wang Di and Zhu Shihong, from theState Planning Commission,and Li Qiang and Hong Dayong, fromthe Department of Sociology,People's University of China,have examined the state and trend of the urban impoverishedpopulation,as well as the resulting factors and the solvingmeasures.Zhu Guohong,from the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FudanUniversity, discusses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economictransition and the taking shape of the new urban impoverishedgroup.
注释:
〔1〕包月阳:《都市人,你最关注什么?》,载《新世纪》1993年第12期
〔2〕全国总工会工人状况调查办公室:《关于职工经济生活现状的抽样调查》(199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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