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德赛的认识论启示--寻找西方认知史上登录迪多奈的前沿环节_奥德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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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5世纪,逻各斯(logos)和由它所标志性地昭示的逻各斯(亦即理性)精神,已经在希腊学界和酷爱谈论的希腊人的智性生活中大致站稳了脚跟。在逻各斯耀眼的理性光芒的映衬下,老资格的秘索思(mythos,“神话”、“故事”)相形见绌,退居守势。希罗多德选择用logos(复数logoi)指称他的《历史》,① 而另一位著名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则在写作中对传统的秘索思采取了更为审慎的态度。② 至公元前4世纪,希腊人的识事主流已经成功完成了近当代西方学者们津津乐道的“由神话(myth)到逻各斯(logos)”的转变。③ 人才辈出的哲学精英们走上了历史舞台,凭借逻各斯的强劲支持,哲学取代了诗歌,当仁不让地成为主导希腊思想系统形成和递进发展的主角。希腊人依旧对所有的事物都抱有强烈的兴趣,发生变化的只是求知的方式,即由原先对神学释事的严重依赖,转而崇尚人的智性、分辨能力和澄明的逻辑感。希腊词logikē(逻辑)派生自logos。对于求知欲旺盛的希腊人,理性的探索不存在禁区。世界的本源是什么?行为的依据是什么?人的认知终界在哪里?怎样认识政治权力与伦理的关系,二者的知识背景是什么?所有这一切都是他们关心的问题,而他们热切盼望得到并随时准备予以认真审视的答复,既不是任何权威人士的信口开河,也不是五花八门的道听途说,而是实事求是的真相阐述,是建立在坚信真理越辩越明基础之上的以理服人。哲学家W.乔丹结合自己的研究注意到了希腊认识论发展史上的这一特征,④ 古典学家A.E.泰勒则准确传递了苏格拉底的思想,指出在受过良好教育的希腊人看来,“一个人的责任将是对他相信的东西和所作的事情能够‘说出道理’,有一个理性的判明”。⑤ 作为得到学界广泛好评的六卷本《希腊哲学史》的撰写者,W.K.C.格思里的研究无疑是我们最不应忽略的。在他看来,古希腊人自己即已非常精当地概括了典型地属于他们的这一不为其他民族所等量分享的认知取向,那就是logon didonai(可作“提供理性解释”或“进行明晰的阐述”解),英译作" to give a logos" 。⑥

想要表达真知灼见吗?想要取信于人吗?那好,你就logon didonai吧:努力洞察并把握事物的本质,找出事发或事变的原因,然后予以条理分明的阐述,充分展示逻辑的魅力,尽量使自己的叙述符合所述事项的客观实际。logon didonai精当概括了公元前5至前4世纪希腊人的理性诉求,反映了他们试图科学和理性地认知世界的愿望,是时代精神的浓缩和具有代表意义的体现。赞美希腊人的理性精神,中外学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但这些不一而足的赞褒言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无非就是要为logos的能量和logon didonai进行大同小异的注释。logon didonai是一座丰碑,一个醒目的坐标,通过它,我们可以定位西方思想史和认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阶段,记住在这个阶段里,一批最睿智的希腊人曾经创造过什么奇迹,取得了何等丰硕的思想成果。

然而,理性精神和重视叙事可信度的意识不是横空出世。那种以为“逻各斯仿佛突然脱离了神话”的观点,⑦ 本质上经不起细致研究的推敲。伊奥尼亚(亦即希腊)思想的发展进程中确实出现过明显的断裂(即逻各斯对秘索思的“反叛”),但它的远为稳定的一般性特征,却是深层次里的藕断丝连和延绵不绝的一脉相承。⑧ 指出希腊思想和认知的连续性,不是我们的发现,西方学者对此早有翔实的论述。但是,他们的阐述通常趋于笼统,未能透穿罗列资料和个例研究的“表象”,切入到剖析和揭示“构造”的深层。没有人对sēma(σμα,“塞玛”)进行过类似于本文即将展开的讨论。所以,使我们感兴趣的,不是上述连续性的存在与否,而是我们应该怎样层次分明地认识这种连续性。我们认为,荷马给他的同胞其实留下了两份“遗产”,一份是壮怀激烈的豪迈诗情,另一份是推崇严谨求知的实证自觉。第一份“遗产”里有秘索思的本源精华,我们领略过它曾经怎样妙趣横生地催发了巴门尼德、品达和埃斯库罗斯的诗性想像。第二份“遗产”挣脱了秘索思的怀抱,从古老的故事里脱颖而出,它所包含的科学和理性“基因”同样在后世学人的著述中得到了发扬光大,成为彰显希腊逻各斯精神的先驱。倘若上述分析尚可接受(西方学者没有进行过这样的划分),⑨ 我们打算在此基础上循序渐进,作出如下设想。刚才说过,广义上的逻各斯不是横空出世。既如此,在上述第二份“遗产”和勃兴于公元前6世纪以后,即狭义上的逻各斯(或者说logon didonai)之间必定存在着一些递接“现象”,希腊思想应该在这二者之间有一个向理性认知观的过渡。这个过渡会有自己的时代品质,而这种品质应该如同mythos和logos一样具备最大限度的解释力,能够高度概括并“典型”展示希腊人在史诗时期的某种认知特色。显然,如果能够找到这一品质,我们就可以合理开发它的潜力,使其像mythos和logos一样起到标志的作用,成为学术化和阶段化地定位西方认知史发展的一个新的坐标。本文力图在这方面作一点开创性的尝试。我们的工作设想是从细察《奥德赛》里人物对奥德修斯的辨识入手,通过对具体事例的细致分析,论证寻找logon didonai的前点“关键词”链接的可行性,客观揭示西方认知史发展在早期阶段的递进轨迹,为人们明晰认识它的可把握展开提供一个崭新的标志。囿于篇幅,也为突出重点,本文拟主要针对忒勒马科斯、欧鲁克蕾娅、欧迈俄斯(和菲洛伊提俄斯)以及莱耳忒斯对奥德修斯的辨识(亦即发现)展开研究。

《奥德赛》是一部探察史诗,从第六卷开始,探察几乎贯穿始终。亚里士多德没有这么说,那是因为他没有采取从文学作品里追溯思想和认识论发展史的研究方法。⑩ 在《奥德赛》里,奥德修斯既探察别人,也接受别人的探察。探察会导致发现,而发现的依凭是证据,是史诗里正面人物热衷于索取的实证。荷马相信,神是凡人求证行为的倡导者。这样的设想十分契合史诗人物的神学感受,尽管在我们看来无疑显得有些荒唐。神的存在是虚构的,本身即应首当其冲地接受实证的检验,但他们不仅没有因此而感到心虚,却反要担纲凡人求证行为的倡导者,让人觉得这实在是对求证精神的辛辣嘲讽。不过,既然做研究,我们就应该尊重研析的对象,不带偏见(或成见)地进入文本,“服从”它的安排。按照《奥德赛》作者的理解,细致规划奥德修斯回归伊萨卡后行动步骤的总设计师,是女神雅典娜。正是她举杖拍打奥德修斯,改变了他的容貌,不仅皱折了腿脚上的皮肤,而且还毁损了头上的毛发,模糊了他原本明亮的眼睛,使他看来显得老态龙钟,像一个要饭的乞丐。(11) 雅典娜声称,她要让伊萨卡人认不出奥德修斯,(12) 以便使其占取有利于侦探的“暗”处,过细探察处于“明”处的各色人等。奥德修斯行抵牧猪人欧迈俄斯的棚屋,受到后者的欢迎。不久后,听从雅典娜的指令,他的爱子忒勒马科斯亦从海外归来,与父亲不期而遇。年轻的王子不知生客(xeinos)是谁,听过欧迈俄斯的介绍后未作质疑,大概是予以了认可,认为对方是一位落难他乡的克里特人。年轻人见识少,经验不足,容易轻信。然而,这不等于说忒勒马科斯缺少心眼,下文将谈到史诗人物所处的“提倡”怀疑的时代,而对于置身这一时代的英雄们(忒勒马科斯亦是一位英雄〈hērōs〉),(13) 即便年轻不谙世事,也会或多或少地具备一些探察和取证的自觉。果然,当稍后雅典娜为了让奥德修斯对儿子交底,亦即让后者认出他来而将其变作一位英俊的中年汉子时(诗人没有说女神是否恢复了他的原貌),年轻人不仅没有放心相认,反而平添了几分原本不在的惊恐,认为对方神通如此广大,形貌说变就变,无疑是一位天神(tis theos)。(14) 女神的本意大概是觉得奥德修斯已经探明了儿子的“政治”立场,因此可以简化探察的程序,尽快促成父子俩的相认。然而,她可能忘了,忒勒马科斯从能够记事的年龄起就从来没有见过父亲,(15) 所以她的好意导致了事与愿违的结果,起到了“反面”作用,激活了蛰伏在年轻人心灵深处的怀疑意识。神也有不能善解人意的时候。然而,对于我们,这一事件的重要性还在于它所包孕的有关认知的启示。在一个人们无法总能明晰确定面前站着的“他”(或“她”)是神还是人的时代,切实认知事物本质的努力会受到极大的主客观梗阻,科学的认识论无法形成,根本不可能得到成系统的构建。没有谁会怀疑德尔菲阿波罗神庙门庭上醒目高悬着的警世格言“认识你自己”的深广哲理内涵。但仅仅重视这一点是不够的。从评估西方认知史发展的角度看问题,认识别人,换言之,如何准确和不含糊地辨识眼前的“他”(或“她”),应该是古希腊人严肃面对的第一个需要他们认真解决的认知问题。

忒勒马科斯的疑虑在史诗里司空见惯。奥德修斯对此丝毫不感到惊讶,并有针对性地作出了说明:“不,我非神仙(ou tis toi theos eimi),为何把我当作长生者?我是你的父亲。”(16) 言罢,他热泪盈眶,显然是动了真情。然而,忒勒马科斯却不为所动,在那个时刻显得比父亲远为沉着冷静:“不,你不是我的父亲奥德修斯,而是某位神灵(daimōn)欺哄,加深我的痛苦悲戚。”(17) 很明显,置身于一个变幻莫测的世界,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失去了认知的基点。奥德修斯只能苦口婆心。他告诫儿子不宜过分惶诧,拒不接受回家的父亲,固执怀疑他的身份。无奈之中,他下意识地祭起了本体论的法宝,告诉儿子真实的奥德修斯只有一个,除了他,“断然没有别的奥德修斯(allos…Odusseus)回抵家门”。(18) 奥德修斯对“本体”的诉求发生了作用,加之他就神的变术有所解释,终于说服了儿子,父子俩于是抱头痛哭。诗人诗兴勃发,称他俩的哭叫“比那飞鸟的鸣啸更凶”。(19) 大概是有意倚重奥德修斯初朴的哲学感,(20) 诗人既没有让忒勒马科斯索要明示身份的证据,也没有让奥德修斯主动提供。在这里,证据是奥德修斯的本体观和神学知识,而忒勒马科斯毕竟年轻,居然仅凭这些间接的“软”凭证便放心认定对方就是自己的父亲。年轻人是极有可能出错的,而他之最终事半功倍,避免了当时屡见不鲜的被骗,可以说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出于侥幸。(21) 我们注意到,诗人没有称奥德修斯的解说为证据或提供了证据,这一点耐人寻味,细心的读者或许可以从中感悟到他对非实证性(或纯“理论”)的本体表述和神学阐释的敬而远之,以及他对年轻王子不甚强烈的求证意识所持的保留态度。当然,他也没让多谋善断的奥德修斯过多表现,在示证方面有更实际(也更符合时尚)的作为,可能是考虑到主人公在伊萨卡的活动(包括探察和被探察)只是刚刚开始,不宜头重脚轻,过早引出求证的高峰。

一般而言,《奥德赛》里正面人物的求证意识已经超越了轻信非实证的辩解或说明的水平。忒勒马科斯或许是奥德修斯主要亲友中求证意识最薄弱的,我们说过,这与他的年轻和不老练有关。与《伊利亚特》相比,《奥德赛》里的许多人物仿佛已经摆脱了一个更为低级的前质疑时代。他们“迟疑”,不易被表象所迷惑,更多地关注对被审视对象的本质的揭示。神提倡实证(尽管这么做最终很可能事与愿违,不符合他们的根本利益),而凡人,尤其是《奥德赛》里的主要正面人物则更是兴致盎然,以信奉细致观察、小心求证的辨识标准为时髦。《奥德赛》里的正面人物代表着西方人在前逻各斯时代所应该具备的先进的识事取向,已经在总体上进入并已大致适应他们所处的鼓励怀疑和实证的时代。敢于怀疑(或不轻信)是获取真知的先行,因为只有尊重并养成重证据的习惯,才能使人逐渐摆脱神学的羁绊,走向科学和理性。我们知道《奥德赛》的成诗年代最晚可能在公元前660年左右,(22) 而发生在米利都的哲学(或认知)“革命”在公元前6世纪下半叶已初见端倪。《奥德赛》从学理上填补了西方认知史上的一个空白,它承前启后,为后世典型意义上的逻各斯精神的萌发和渐趋风靡,作好了思想理路上的铺垫。当然,人物的求证或取证不能悬离于《奥德赛》的情节,要结合讲故事的需要展开,但优秀的文学作品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反映时代的精神和人们认知能力的优化,恐怕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无论《奥德赛》的作者有意与否,他实际上已在为后世认识论史家提供宝贵的定点坐标,用诗的激情滋养理性,通过人物的不懈努力,迎接西方历史上第一个有质量的启蒙时期的到来。

按照雅典娜的安排,奥德修斯步入那时还被求婚人胡乱折腾的家院。作恶多端的求婚人无一认出他的真实身份,但他的妻子裴奈罗佩却不同,看出了生客与奥德修斯的相像。(23) 她建议客人沐浴,但奥德修斯却表示只需洗脚,并提议愿让一位上了年纪的好心肠的女仆帮忙。裴奈罗佩赞赏客人的稳重,于是把此事托付给非常熟悉奥德修斯的老保姆欧鲁克蕾娅操办。像女主人一样,欧鲁克蕾娅也注意到生客的长相,坦言从未见过如此逼真的相似,“你的身材(demas)、声音(phōnēn)和腿脚(podas)与奥德修斯竟能如此相像”(Odussēi eoikas)。(24) 面对女人胜似男子的敏锐,奥德修斯只能以他擅长的撒谎搪塞,说是见过他的人都有同感,都说“我俩极其相像”。(25) 但是,奥德修斯过于谨慎了。欧鲁克蕾娅只是说说而已,绝无仅凭长相认人的念头。(26)《奥德赛》里的人物有不同于《伊利亚特》里的豪杰们的识人标准,通行的认知时尚已不是一概依据别人的介绍(27) 或当事人的自报家门。(28) 识人不能仅凭外表,而是要有过硬和能够确切表明人物身份的凭证,几乎已是所有主要正面人物的共识。事实上,老妇并不十分在意长相上的相似,并没有因此顿起戒心,带着先入为主的观念有意寻找破解对方身份的证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老妇显然不够警觉,有悖作品倡导的求证精神,但荷马不是公元前4世纪的系统思想家(如亚里士多德),不会总是在乎叙事的前后以及方方面面的呼应。此外,我们不宜忽略上文提到的情节的需要以及诗人为避免雷同而针对《奥德赛》里的发现所作出的各具特色的安排。

欧鲁克蕾娅开始准备为客人洗脚。奥德修斯不愿让她看见腿脚上的伤疤,突然把身子转向背光的一面。让他始料不及的是,老妇刚一触摸便碰到了那块伤疤(oulēn),刹那间认出他来(autika d' egnōn),(29) 夜间不佳的视觉环境并没有妨碍她认知对方。诗人坚信,伤疤(oulē)是认知奥德修斯最可靠的标记,远比振振有词的自我介绍和长相上的酷似(此外还有本文第一节谈到的本体表述和神学阐释)更能证示人物的真实身份,一经发现,便属证据确凿,通常具备最佳的指证功能。为了表明伤疤的铁证性质,诗人洋洋洒洒,滔滔不绝地讲起它的来历,用了冗长的74个行次。(30) 这几乎是一个可以独立成篇的小故事,诗人和相关人物的叙述表明此事确曾发生过,它的真实性不容置疑。强调叙事的真实,当然是为了旁证证据(亦即伤疤的证示作用)的高度可靠性。诗人的做法有其幼稚和一厢情愿的一面,但是他的“方向”感是令人鼓舞的,也是十分可取的,只要稍作引申,便能与后世思辨哲学,尤其是崇尚实证的科学认知观相衔接。(31) 荷马史诗蕴含丰广的哲学潜质,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予以合乎情理的发掘。欧鲁克蕾娅摸到伤疤后认出了奥德修斯,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几乎不能自己:

老妇抓住他的腿脚,握在掌间。

通过触摸得知(gnōrh' epimassamenē),松手,脚跟

跌落盆里,青铜的响声回旋。

铜盆倾斜,歪向一边,水珠洒地淌泻。

老妇悲喜集于心灵,交加,

跳动的嗓音哽塞,两眼泪水盈眶。

她手托奥德修斯的下颌,对他说话:

“你是奥德修斯(Odusseus essi),亲爱的孩子,确实是他,我不知

是你,主子(anakt' ),直到仔细触摸(amphaphaasthai)在你的身旁。”(32)

腿上的伤疤是奥德修斯真实身份的标志,“找”到了它就等于认出了奥德修斯。欧鲁克蕾娅承认,碰触到伤疤之前“我不知(客人)是你”(oude s' egō prin egnōn)。外表不可信赖,只有抹不掉的疤痕才是识人的依据。掌握了这一凭证,老妇不仅可以说“你是奥德修斯”,而且还可以不留余地地肯定“确实(mala)是他”。不应忽略的是,在整个事发过程中,诗人都没有使用表示“看见”(伤疤)的词汇,19.392里的egnō意为“认知”,而19.468里的epimassamenē和475里的amphaphaasthai,离“看见”更远,均作“触摸”解。(33) 史诗人物对证据的重视,甚至部分抵消了他们对“眼见(eidō,eidein)为实”所持的传统信念。(34) 只要能找到(或出示)证据,“摸到”和“看见”同样有效,没有必要刻意予以区别,厚此薄彼。奥德修斯丝毫未作争辩。既然人家已经找到了在史诗人物看来最有说服力的证据,抵赖既不表明当事人的睿智,也根本不会发生作用。“你已认出我来”(ephrasthēs),(35) 奥德修斯说道,于无奈之中认可了保姆对他身份之“谜”的破解,所能做的只有严令对方保持沉默,不许对任何人泄露机密。

雅典娜很可能只是变老了奥德修斯的形貌,而没有彻底“扭曲”或大幅度丑化他的长相,否则我们将很难相信裴奈罗佩和欧鲁克蕾娅到底依据什么,声称生客长得与奥德修斯相像。此外,雅典娜大概也没有变损奥德修斯作为一位王者(basileus)的气度:这是一种破衣烂衫遮掩不住的气质显示,不管走到哪里,无论身处何样的逆境,都能时隐时现地显示一位高贵者的“本质”。荷马重视实质,也知道透过表象认识实质不仅重要,而且事实上也有可能做到。牧牛人菲洛伊提俄斯初见陌生的客人(即奥德修斯),就已看出对方有着王者之相,形貌“像似权贵国王”(basilēi anakti)。(36) 可能是为了强调,突出奥德修斯的高贵气度,菲洛伊提俄斯连用了两个表示“王者”的词汇,即basileus和anax(亦作“主子”解)。相比之下,求婚人,尤其是他们中的首恶安提努斯和欧鲁马科斯,却对上述迹象视若无睹,既没有看出陌生人与奥德修斯的相像,也没能领悟到潜隐在此人身上的王者气象。陌生人不曾在他们面前改变形貌。导致他们识力迟钝的原因不是眼睛不好使,而是心智(noos,noēma,phrenes)出了问题,(37) 阻碍了他们的辨识。诗人似乎有意告诉我们,正确的认知离不开人物健康的心态,取决于良好向上的道德观。我们注意到,被西塞如誉为“把哲学从天上带回人间”(38) 的苏格拉底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在具体的做法上,他颠倒了(此乃另一种形式的继承)荷马的模式,开始全力以赴地寻找道德观念的知识基础。

菲洛伊提俄斯没有说错。无意中,他透过表象,抓住了实质:奥德修斯的确是一位王者。除此以外,他心智敏慧,(39) 还是一位智者,是一位“足智多谋的”(polumētis)英雄。(40) 按照诗人的认知观,仅凭这两个条件中的一个,奥德修斯的智商就应明显高于菲洛伊提俄斯和别的工仆,何况他事实上两项“优势”全占,所以肩负智性和道德的责任,理应走在时代的前列,引领重视探察和求证的潮流。在《奥德赛》里,牧猪人欧迈俄斯比较稳重,不轻信,但观察感偏弱,识事的敏锐性不足,而菲洛伊提俄斯虽然观察力较强,却也和欧迈俄斯一样,(可能)自感身份卑微,疏于主动寻取过硬的信证。上文解析了保姆欧鲁克蕾娅的发现,其中包含突然发生的事件,过程的戏剧性很强。然而,那次结果的取得也是被动式的,不体现主动进取的求证精神。与他们相比,奥德修斯远为全面,既擅长观察,也重视取证,既是探察的行家,也是明确知晓证据作用的认知高手。他不愿让欧鲁克蕾娅发现腿上的伤疤,正说明他清醒认识到伤疤强劲的证示功能。不过,伤疤是中性的,而透露身份也是一把双刃剑,关键在于时机的把握。在需要掩隐身份的时候,发现疤记固然意味着泄密,但在紧急关头,在需要抓紧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的时候,出示信证又能起到使对方尽快认识自己,当即与之结盟展开行动的积极作用。奥德修斯深谙其中的奥妙,会在需要的时候连贯使用探察和示证,使二者衔接紧凑,互为依托,有力配合并推动情节的展开,形成一次比较完整且有质量的辨识过程。

杀灭求婚人的决战在即,奥德修斯和菲洛伊提俄斯及欧迈俄斯不约而同,相继走出房宫。在此之前,奥德修斯已初步探明二位工仆对他的忠诚,(41) 其时仍然觉得有必要进一步摸清底细,同时也准备见机行事,让对方明晓他的真实身份。时间紧迫,不宜磨蹭。他语调温和,却单刀直入,话锋犀利:“保卫奥德修斯,你们将如何战斗,倘若此人突然归返,神明送他回头?”(41) 说过后,仿佛觉得意犹未尽,他不待对方回答便紧接着作了补充:“(你们)是帮助求婚人(mnēstēressin),还是为奥德修斯(Odusēi)打斗?”(43) 奥德修斯想要知道他俩的真实想法,亦即那种受心灵(kradiē)魂魄(thumos)驱动的念头。(44) 短短的四行诗里,他两次说及“奥德修斯”,似乎是在间接地提示对方,在你死我活的血战中,他俩应该作出何样的选择。要么帮助求婚人,要么助战奥德修斯,没有中间道路可走。事关立场,二位工仆知道马虎不得,不想,事实上也没有含糊其辞,当即明确表示了各自的态度。菲洛伊提俄斯决心与主子并肩战斗,(45) 欧迈俄斯的表态相对低调,但立场同样鲜明,祈求众神“让精多谋略的(poluphrona)奥德修斯回返家门”。(46) 听过二位工仆的“心声”(noon),奥德修斯确信他俩忠诚可靠,于是爽快交底,自报家门:“我(egō)就是他(autos〈即他本人〉),历经痛苦磨难,在第二十年里回抵故乡。”(47) 奥德修斯成功也很得体地进行了一次考察,宣称他已得知所有的工仆中只有他俩祈盼主子能够回来,(48) 此外也顺理成章,合乎情理地告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使双方都有所收获,不同程度地实现了由不知(或不确知)到知的转变:他证实了对方的忠诚,而对方则闻悉了一条喜讯,知道主人已经还家。

然而,我们称他俩听知喜讯,是一种凭借推理或想当然的说法,实际场景中的他们并没有喜形于色。显然,消息来得突然了一点;此外,他们也有理由将信将疑——总不能仅凭对方的三言两语,一面之词,便贸然予以认下。既然诗人让他俩置身于一个重视实证的时代,就会让他们表现出与时代精神相适应的“迟疑”,运用稳妥的认知方式。菲洛伊提俄斯没有说话,而欧迈俄斯一向持重,他的多疑曾经给奥德修斯留下过印象,(49) 此刻当然不会一反常态,尽释疑虑,全信对方的自我标榜。奥德修斯是个聪明人,会在说话的过程中察言观色。除了当时的场景,不久前发生在欧迈俄斯棚屋里忒勒马科斯拒不接受他自我表白的一幕,此时或许也会历历在目,提醒他为了节省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应该做些什么。奥德修斯本来就不缺少实证的自觉,经过那次事件的促动,相信他会从中吸取教训。其时的他已变得相当果断。出于激励斗志的需要,他承诺将在杀灭求婚人后给予二位工仆以种种好处(甚至包括愿把他俩当作儿子对待)。(50) 随后,他话锋一转,开始言归正传,严肃宣讲起标记(sēma)的证示功能:

过来,容我出示明晰的标记(sēma ariphrades)

使你们确知(eu gnōton)我的身份,心知(eni thumōi)真相,

眼见这道疤痕(oulēn),过去我曾被野猪用白牙撕伤,

当我去往帕耳那索斯山,偕同奥托鲁科斯的儿郎。(51)

此前,我们已知oulē意指伤疤;现在,我们还知道它是一个标记(sēma)。(52) sēma(复数sēmata)的涵盖面大于oulē,任何具备证示功能的标记都可以归入它的统指,被它所涵盖。我们注意到,奥德修斯把sēma放在了一个比oulē靠前和醒目的位置;不应忽略的还有,他用了一个表示“明晰”的形容词,即ariphrades予以修饰。sēma的证示作用非同小可。奥德修斯撩起破衣,仍然有所顾忌的二位工仆眼见伤疤,仔细察看后(eu t' ephrassanto hekasta)深信不疑,失声痛哭,紧紧抱住主人,欢迎他回家。(53) 事实表明,奥德修斯的做法是明智和及时的,有效释除了对方的疑虑,促成了期待中的相认,而二位工仆也重视证据,予以仔细察看后方才认人,展示了较高的求证素养。(54) sēma的权威性不受人甚至也不受神的挑战,无论是诗人还是史诗人物都不假设sēma可能形成误导,诱使人作出错误的抉择。sēma使所有的疑虑不攻自破。

菲洛伊提俄斯和欧迈俄斯没有食言,在随后展开的激战中力助奥德修斯,帮了大忙。奥德修斯如愿以偿,尽杀求婚人,在家中小憩一夜,翌日清晨便在雅典娜的引导下前往父亲莱耳忒斯的农庄。还有一场小规模的战斗即将开打,但那与本文的宗旨无关。我们在此关心的是莱耳忒斯对儿子的索证和辨识。奥德修斯抵达农庄,眼见年迈的父亲身穿褴褛的衣衫正在果园里劳作,不由得感觉凄楚,打算与之相认。然而,转念一想,他又觉得应该先行试探(peirēsaito),(55) 予以探察(pēirethēnai),(56) 并自认为“如此最为妥帖”。(57) 显然,奥德修斯已经探察成瘾。莱耳忒斯思念儿子,此事他早已知悉,(58) 没有必要再予验证。然而,对探察的喜好使他不顾实际的需要和场景,即使在没有必要或可探可不探的情况下也总想尝试,仿佛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便不能充分显示他强烈的探察意识。奥德修斯确实在不遗余力地试图引导先进认知取向的潮流,哪怕略显过分也在所不惜,哪怕给人造成几分玩世不恭的感觉,也要执意彰显探察的魅力。但是,过犹不及。奥德修斯的过分探察无疑体现了他的个性,但与此同时,他的不到位的做法或许也表明了他的局限,未能因地制宜,常态性地稳妥使用探察的方法。(59)

为了探察(其实多少带点恶作剧的成分)莱耳忒斯对他的情感,奥德修斯谎称自己是个外邦人,曾在家中热情款待过一位自称是莱耳忒斯之子的伊萨卡人,(60) 赠与他大量的礼物。莱耳忒斯不予轻信,还是固执己见,声称奥德修斯已经死了,不可能还乡。老人家当然是口是心非,他不愿心存美好的希望然后直面它的破灭,而宁肯把事情设想得坏一些,以减轻噩耗一旦真的来了所可能带给他的极度悲伤。然后,他问起对方的来历,并特别强调“要讲真话”。(61) 由此可见,他实际上还是惦念着儿子,并没有真的绝望。奥德修斯(当然仍以外邦人的身份)继续兴致勃勃地展示他编讲故事的才华。这一回他明确提及奥德修斯的名字,并称其人早在五年前就已离开他的国邦。(62) 此外,他还添油加醋,刻意虚构了当时的情景:“鸟迹呈现祥和,鹰鸟飞翔在他的右边上方,”“他走了,兴高采烈,我们心怀希望,将来能互致光荣的礼物,以主客的身份重见。”(63) 奥德修斯显然在挑逗父亲。老人不识逗,果然上当。他手抓污秽的尘土,涂抹自己的脸庞和灰白的头发,连声哀叹,(64) 以史诗里人物表示痛苦的极致方式发泄心中难言的悲哀。(65) 其时,意识到自己玩大发了的奥德修斯心潮澎湃,冲跑上去,抱住父亲热吻,大同小异地重复了他在《奥德赛》21.207里对菲洛伊提俄斯和欧迈俄斯讲过的那句“我就是他呀”。(66) 请注意,奥德修斯提到了当时鸟迹(ornithes)呈现的祥和(换言之,那是一个吉兆)。莱耳忒斯本该高兴,确信儿子定能回来,但他却反其道而行之,不加掩饰地大肆宣泄了自己的悲情。不要忘记,鹰鸟的翱翔传送神致的兆示。(67) 莱耳忒斯的行为表明,他实际上并不坚信朕兆所示事件的不可逆转,而是下意识地凭经验办事,以为漫长的五个年头过去了,儿子仍然不归,想必确已暴死海外。在荷马史诗里,神致的兆示已不具备不可怀疑的权威,(68) 它的可信度可以不如塞玛(sēma),这一点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塞玛是史诗人物所能设想的最佳的识事凭证。诚然,奥德修斯所讲的故事是虚构的,但莱耳忒斯却并没有这么看,他是把对方的叙述当作真事来接受的,所以他的反应不是“虚拟”的,可以成为我们上述分析的依据。

诗人相信,老年人富有智慧。(69) 莱耳忒斯年迈,又是伊萨卡的前任国王(因此很可能文武双全),诗人自然会愿意从高定位他的求证意识。奥德修斯的自报家门既然不曾使二位工仆确信,自然就更难让莱耳忒斯信以为真。老人见多识广,阅历丰富,对表象的防范更趋严密。奥德修斯早已恢复了自己的本来面貌,不再以老者的形象出现,按理说莱耳忒斯一见儿子便能认出他来,因为虽说过了20整年,但成人的相貌不会发生质的变化,不会给亲人的相认造成大的困难。(70) 然而,莱耳忒斯的做法让人始料不及。他似乎压根儿就没有端量对方的长相,甚至没有想到有必要把外貌当作一个问题提出。对方像不像奥德修斯,或与他记忆中的儿子有什么异同,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一切都不是他关心的问题。表象(或人的相貌)在他眼里变得如此不重要,这种“淡漠”乍看起来似乎有些不近情理,但放在奥德修斯的父亲莱耳忒斯身上,放在《奥德赛》所特意设定的认知氛围里来考量,却能体现一种包容哲理的思想厚度,不应被简单地视为诗人对常理的忽略。莱耳忒斯确实不同凡响。换成别人,比如说菲洛伊提俄斯和欧迈俄斯,他们即便心存疑窦,也会静默不语,等待奥德修斯自行提供证据。而莱耳忒斯则不同,他主动出击,公开索证,既展示了一个曾是为王之人的智性品格和胆略,也因此而部分地超越奥德修斯,走向了时代意识的制高点。老人家不必非得是刻意为之的,情节发展的需要使得他的索证读来显得毫不造作,仿佛水到渠成,十分自然。

其时,莱耳忒斯对他说话,答回:

“如果你真是奥德修斯(Ei men dē Oduseus),我的儿子归返,

那就请对我告示明证(sēma ti moi nun eipe ariphrades),让我确信你是谁。”(71)

一句“告示(eipe)明证”(sēma ariphrades)喊出了时代的强音,用词不多,却像一篇浓缩了史诗人物全部认知愿望的求证宣言,理应像logon didonai一样,在西方认知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西方古典学者和认识论史家们尚不及注意到这一点,但笔者相信睿智的他们总有一天会的。奥德修斯似乎料到父亲不会轻信他的口说无凭,所以早就做好了“应试”的心理准备。听过对方的索证要求后,他成竹在胸,有条不紊地娓娓道来。他先(prōton)请父亲察看他腿上的伤疤,简要说明了它的来历,(72) 随后又主动补充,追溯了儿提时代莱耳忒斯送他果树的情景,叙事的可信度精确到了具体的数字。(73) 奥德修斯的工于心计里当然有诗人的老到。伤疤的证事功能已在此前运用了两次,现在面对莱耳忒斯再屡试不爽,会使人产生雷同的感觉。所以,他在让奥德修斯出示伤疤后又来了一段回忆,并在篇幅上使其明显超过前者,既有效避免了单调,又不言自明地突出了奥德修斯的印证自觉,可谓一举两得。如何巧妙而有关联地处理出现在《奥德赛》里的多次发现,诗人有一个逐次推进的通盘考虑,事情远非像亚里士多德以降的许多西方文论家们想像的那样简单。

塞玛所向披靡。可怜的莱耳忒斯得知确切的证示(sēmat' …empeda)后承受不住,“双膝酥软,心力消散”,(74) 激动得昏死过去。(75) 稍后,他慢慢缓过劲来,活力(thumos)复又回返心灵(es phrenes),(76) 于是大发感慨,由证示的确凿联想到神的英明,坚信“奥林波斯山上一定仍有神灵”。(77) 不知读者是否已经注意到,当奥德修斯讲到鸟迹时(此事上文已有简述),莱耳忒斯根本没有联想到神和他们的显灵。在《奥德赛》里,人们有时会质疑神致的兆示,却从不即便是低限度地挑战塞玛的不容置疑。塞玛已局部地压倒古老的信兆传统,成为可信度最高的认知依据。诗人或许没有明晰意识到,他正在以自己的方式给古老的秘索思输入新兴的实证精神,为西方思想由古朴的秘索思向后起之秀逻各斯的渐进(请注意,不是突变)创造条件。“告示明证”标志性地开启了西方认知史上的一个新纪元。忒勒马科斯聪明,奥德修斯睿智,而莱耳忒斯虽然算不得十分老谋深算,却凭借他的身份、地位、经验和影响力,成为西方历史上喊出“(对我)告示明证”的第一人。24.329出现在《奥德赛》最后一卷中间偏后的醒目位置里,仿佛是对作品倡导的人物求证行为的总结。我们赞同诗人的安排。受篇幅的限制,我们将另文专论奥德修斯之妻裴奈罗佩的精彩求证。沿着莱耳忒斯家族开辟的道路,西方人在追求实证的道路上步步为营,我们可以从日后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里读出他们在这方面作出了多大的努力,取得了何等辉煌的成就。(78) 史诗人物的求证努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后世的自然哲学家们在学理上延续了他们的思路,把探察和实证的触角引入自然研究领域,从而缓慢促成希腊学观的范式转变,牢固确立了逻各斯在思想界的统领地位。(79) sēma(moi)eipe标志性地填补了西方认知史上的一个空白,以它的精炼和普遍的指对适用性(比如,人们甚至可以用它来指对或“形象”描述实际上并无sēma一词出现的求证场景),与高度概括了公元前5世纪希腊人理性主义认知观的logon didonai一前一后,遥相呼应,为人们准确把握和可评估地定位西方认知史的发展阶段,提供了一个新的或许能起导向作用的坐标。逻各斯不再单打独斗,西方理性主义精神在公元前6至前5世纪的勃发,从此或许有了一个稳妥与合乎情理的先行。有意思的是,这个先行居然出自逻各斯决意予以无情解构的秘索思。事态的“无私”性质从一个独特的角度表明(也是证实),文学是哲学有足够理由感恩的摇篮。我们一直在广泛阅读,苦苦思索并潜心寻找西方认知史上logon didonai的前点链接。令人略感欣慰的是,现在我们侥幸找到了,这个前点就是sēma(moi)eipe。

注释:

①希罗多德称自己的作品为logos,称其中的部分为logoi。与此同时,他把某些源远流长的故事(比如荷马所说的俄刻阿诺斯乃一条环绕大地的长河)归入了秘索思(《历史》2.23)。

②修昔底德告诫读者不要听信诗人(poiētai)夸张性的描述和一些散文作家们(logographoi)的记载,因为他们不顾事实,只是为了取悦听众(《伯罗奔尼撒战争史》1.21)。至于他自己的作品,尽管由于缺少秘索思(mē muthōdēs)的点缀,读起来可能乏味一些,却由于取材科学和立论严谨而可望成为一部裨益后人、彪炳千秋(ktēmate es aiei)的力作(1.22)。

③从公元前7至前4世纪,希腊思想界一直存在着如何把秘索思与其他析事领域区别开来的问题,mythos(即muthos)与logos的区分于是应运而生,这两个单词也因此而形成对比,实际上代表了两个重要概念之间的对垒。(参考J-P.Vernant,Myth and Society in Ancient Greece,translated from the French by J.Iloyd,London:Methuen,1982,p.187)。H.G.Wolz教授认为,苏格拉底倡导的寻找定义(即道德观念的知识背景)的做法,为公元前5至前4世纪希腊思想从“mythos到logos”的转向提供了一个有说服力的证明(Plato and Heidegger:In Search of Selfhood,London and Torondo:Associated University Press,1981,p.49)。详阅T.A.Sinclair," From Myth to History and Philosophy" ,in A History of Classical Greek Literature,New York:Haskell House Publishers,1973,pp.155-214; C.M.Bowra," From Myth to Science" ,in Landmarks in Greek Literature,London:Weidenfield and Nicolson,1966,p.160以下。

④任何一种真正的艺术或技术(technē,比如说医术),都有可资进行(自我)解释的logos(参阅柏拉图《高尔吉亚篇》465A-C),亦即" rational account" ( W.Jordan,Ancient Concepts of Philosophy,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2,p.81) 。

⑤A.E.泰勒《苏格拉底传》,赵继铨、李真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87页。“所以,我们必须训练自己,以拥有提供(dounai)和理解每一种事物的logon的能力”(柏拉图《政治家篇》286A)。J.B.Skemp将此处的logon译作" a rational account" ( E.Hamilton and H.Cairns〈eds〉,The Collected Dialogues of Plato,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twelfth printing 1985,p.1053) 。质言之,亚里士多德心目中的人(man)应该是“一个说理者”(" a reasoner" ,J.Barnes,The Presocratic Philosophers,volume 1:Thales to Zeno,London:Routledge and K.Paul,1979,p.1)。

⑥W.K.C.Guthrie,A History of Greek Philosophy,volume I,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2,p.38.格思里教授是“希腊哲学方面当代重要的权威之一”(科林·布朗《基督教与西方思想》〈卷一〉,查常平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8页)。logon为logos的单数宾格形式。“δ.λóγον”(即" didonai logon" ,出处见Inscriptiones Graecae〈《希腊文献》〉,volume 1,edited by F.H.von Gaertringen,1924,91),作" render accounts" 解( A Greek-English Lexicon volume I,compiled by H.G.Liddle and R.Scott,Oxford:The Clarendon Press,reprinted 1951,p.422) 。比较:dounai logon(“提供解释”,亚里士多德《论诡辩反驳》165a27)。据著名古典学家和神话学家W.Burkert的研究," logos,from legein,' to put together' ,is assembling single bits of evidence,of verifiable facts:logon didonai,to render account in front of a critical and suspicious audience" ( Structure and History in Greek Mythology,Berkeley and Lond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p.3) 。赫拉克利特提倡noōi legontas(片断114),这两个词的“原型”为nous(心智、理智)和legein(说话)。“从此,logos在哲学家那里就是指‘理智地说话’”(陈村富《迷狂与智慧,虚构的与真的》,载《希腊原创智慧》,杨适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104页)。“在德谟克利特看来,真正的知识是理性的知识”(戴维·林德伯格《西方科学的起源》,王珺等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1年,第37页)。希腊思想家们意识到了(对事物)“逻辑地作出解释的需要”(思想史家拉朗德语,参见莱昂·罗斑《希腊思想和科学的起源》,陈修斋译,段德智修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序〉,第5页)。

⑦参见让-皮埃尔·韦尔南《希腊思想的起源》,秦海鹰译,三联书店,1996年,第91页。指出公元前3世纪及以后哲学的逻各斯对文学的秘索思进行过转向性的严厉批判是必要的。但是,我们不应忽略西方文化里有一些一脉相承的东西,从古代一直延续至今。所以,当读到称上述转向为“一次断然的决裂”(" a definite break" ,见注⑥所引Lloyd的著作,第1页)和一场“思想革命”( " the revolution in thought" ,M.I.Finley,Early Greece:the Bronze and Achaic Age,New York:W.W.Norton,1970,p.141) 时,我们不宜不设前提地予以囫囵吞枣,更不应盲目地进行引申发挥。“希腊人一刻也不怀疑宇宙是有规律的(原文作" not capricious" 〈H.D.F.Kitto,The Greeks,Penguin Books,reprinted 1964,p.176〉),它是遵循着法则的,因而是可以解释的。甚至在哲学产生之前的荷马那里,我们就能发现这种看法”(基托著《希腊人》,徐卫翔、黄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28页)。

⑧荷马史诗和其后的希腊哲学,“都是伊奥尼亚精神的产物”( E.Zeller,Outlines of the History of Greek Philosophy,translated from the German by L.R.Palmer,London:Routledge and K.Paul,reprinted 1969,p.8) 。“孕育了荷马史诗的伊奥尼亚也应称得上科学和哲学的摇篮。如我们所知,荷马时代的宗教具有奥林匹亚特征,而且一直如此。在那里,神秘主义未能对社会产生重大冲击,科学思辨却更有可能得以顺利进行”(伯特兰·罗素《西方的智慧》〈上〉,崔权醴译,文化艺术出版社,第25页)。荷马和赫西俄德认知世界的方式具有哲学意义,应该将其纳入哲学史的范畴来考察(E.Hussey," the Beginning of Epistemology from Homer to Philolaus" ,in Companions to Ancient Thought〈1〉:Epistemology,edited by S.Evers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p.11)。在Gesprche 3.387里,歌德满怀仰慕之情地谈到了贯穿于全部古希腊文史哲作品中的品质一致性( The Legacy of Greece,edited by R.W.Livingstone,Oxford University Press,reprinted 1957,pp.250-251) 。“直截了当的阐述或logos”不是急剧,而是“逐步(gradually)取代了mythos”( G.S.Kirk,Myth:Its Meaning and Functions in Ancient and Other Culture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p.249) 。

⑨科学史家W.C.丹皮尔认为:“希腊宗教……富于流动性,它的变化不已的神话是丰富多彩的,它既能适应诗意美和艺术美的需要,又随时可以吸收和装饰新的观念”(《科学史》〈上册〉,李珩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7页)。丹皮尔的观点和我们的提法有近似之处,但不同点依然是明显的。

⑩亚里士多德认为,《奥德赛》(以下简称《奥》)是一部复杂史诗(因为发现〈anagnōsis〉贯穿始终),同时也展示人物的性格(ēthikē,《诗学》24.1459b15-16)。

(11)(12)(13)(14)(16)(17)(18)(19)(23)(24)(25)(29)(30)(35)(36)(42)(43)(44)(45)(46)(47)(48)(50)(51)(53)(55)(56)(57)(60)(61)(62)(64)(66)(72)(73)(74)(75)(76)(77)详见《奥》13.429-438,13.397,4.312,16.181-183,16.187-188,16.194-195,16.204,16.216,19.358-359,19.380-381,19.383-385,19.392,19.393-466,19.485,20.194,21.195-196,21.197,21.198,21.202,21.203-204,21.207-208,21.209-211,21.213-216,21.217-220,21.221-224,24.238,24.240,24.239,24.266-270,24.297,24.309-310,24.316-317,24.321,24.331-335,24.336-344,24.345-346,24.348,24.349,24.351。

(15)奥德修斯出战特洛伊时,忒勒马科斯尚是襁褓里的一个婴儿(《奥》4.112)。

(20)奥德修斯阅历丰富,见多识广(《奥》1.1-3),他的心智(noon)凡人中无人可以比攀(1.66,另参考2.120-122)。“在后荷马传统里”,此人“经常被当作一位求索者,一位历史学家或尚无‘哲学家’这一称谓之前的哲学家”( " philosopher avant la lettre" ," Greece is the World" ,in Being Greek under Rome,edited by S.Goldhill,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p.281) 。

(21)为了骗取主人的招待,落脚伊萨卡的外邦人会谎编故事,传播有关奥德修斯回归的虚假消息。参考欧迈俄斯的叙述(《奥》14.122-130)。比较裴奈罗佩的顾虑(23.215-217)。如果背离《奥》注重探察和实证的立意,在研究中出现偏颇是很容易的事情。P.Pucci教授不仅没有看到忒勒马科斯认知上的不成熟,反而过分夸大了奥德修斯的宣称(即“我是奥德修斯”),认为“声音”(voice)的作用大于“其他所有的标示”(signs),是一种至关重要的因素( Odysseus Polutropos,Ithaka and London: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5,p.96) 。

(22)参阅M.Mueller,The Iliad,London:George Allen and Unwin,1984,p.1。

(26)但是,欧鲁克蕾娅很可能已经下意识地对生客进行了观察。稍后,她会发现奥德修斯腿上的标记(the sear sema),从而确知对方的真实身份( J.M.Foley,Homer' s Traditional Art,University Park:The Pannsylvania University Press,1999,p.163) 。

(27)参见《伊利亚特》(以下简称《伊》)3.166以下。

(28)比如,参阅《伊》6.122以下。当然,不能忽略内容对形式的制约。《奥》是一部探察史诗,与着重描写大规模阵战的《伊》有所不同。

(31)欧鲁克蕾娅没有把表象作为识人的第一标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她潜在的哲学素养。崇尚实证的精神最早可标示地“发轫”于我们即将引出的sēma(而不是logos)里,文学积极参与并在一定程度上主导了希腊理性主义认知观的确立。据B.Knox教授考证,《俄狄浦斯王》754里的diaphanē(参考注(78))是一个“科学词汇”( Oedipus at Thebes,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7,p.132) 。

(32)《奥》19.467-475。I.J.de Jong注意到,在19.392和468里诗人两次提到欧鲁克蕾娅凭借伤疤的认知(〈e〉gno," Eurykleia and Odysseus' Scar:Odyssey 19.393-466" ,Classical Quarterly 35 ii,〈1985〉,p.518)。关于奥德修斯腿上的伤疤,参阅W.J.Woodhouse,The Composition of Homer' s Odyssey,Oxford,1930,p.74,note 6; W.Büchner," Die Niptra in der Odyssee" ,Rheinisches Museum für Philologie 80( 1932) ,pp.129-136。

(33)amphaphaasthai,动词原形(即第一人称单数形式)为amphaphaō,意为“我触摸”,“我处置”," esp.to test or examine something" ( G.Autenrieth,A Homeric Dictionary,translated by R.Keep,revised by I.Flagg,Norman and London,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ninth printing 1987,p.21) 。

(34)在希腊语里,动词eidō意为“我看”,它的第二完成式(作现在时用)为oida(已见),可作“知”或“已知”解。eidō的源词为印欧语的weid-(或woid-)。比较同源的梵语词veda(知识),拉丁词video(我看),德语词wissen(知),英语词witness(证据)和wit(才智)等(参考J.H.Lesher," Perceiving and Knowing in the Iliad and Odyssey" ,Phronesis 26〈1981〉,pp.12-13)。" In Homer,knowledge is primarily visual" ( L.J.Hatad,Myth and Philosophy:A Contest of Truth,Open Court Publishing Company,1992,p.164) 。

(37)《奥》17.454,20,346。相比之下,卜师(也是英雄)塞俄克鲁墨诺斯有佳好的心智(noos),所以能洞悉(noeō)求婚人即将临头的凶祸(kakon,20.366-367)。

(38)西塞如《图斯库仑谈话》5.4.10。参考《学术》1.4.15。

(39)参考注(20)。《奥》1.66所示的可是宙斯对他的评价。奥德修斯多才多艺,精通各种机巧谋略(pasi doloisin,《奥》9.19)。

(40)polumētis由polu-(多)和mētis(谋略,智慧)组成,是荷马史诗里修饰奥德修斯的常见饰词。

(41)参阅《奥》14.459以下(重点参考526-527)和20.185-239。

(49)参见《奥》14.390-392。

(52)sēma(多利亚方言作sama)是个重要的词汇,在荷马史诗里出现率较高,其主导含义为“标记”、“标志”、“标迹”和“标示”,具体指对包括物品上的刻纹(《伊》7.189),驭马额头上的白色毛记(23.455),标杆(23.326),认路的标志(10.446),(起标示方位作用的)坟冢(2.814,7.86,10.415等处;比较《奥》1.291,11.75)。sēma亦作“信号”或“提示”解(《奥》21.231),可指天启或神致的“兆示”或“朕象”(《伊》2.308,《奥》21.413)。该词可作“证据”、“明证”或“证示”解的释例,参见《奥》21.217,23.225和24.329等处。值得注意的是,sēma是荷马史诗里最接近于意指“文字”的词汇(《伊》6.168、176、178,比较7.189)。参考A.Ford的解析( Homer:The Poetry of the Past,Ithaca and London: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2,pp.10、132、137) 。sēma的动词形式为sēmainō(《伊》1.289,23.358)。sēma的重要性还见之于它所在的诗行不仅可以大致相似地重复出现在一部史诗里(《奥》11.126,23.273),而且还可以在两部史诗里找到完全的对应(《伊》23.326,同《奥》11.126)。

(54)亚里士多德认为,如何处理作品里的发现,手法有高低之别(ē beltion ē cheiron,《诗学》16.1454b26)。为了说明问题,他举了《奥》里老保姆和牧猪人的发现为例,并认为保姆的发现“出自情况的突然变化”因而是较好的,而牧猪人的发现却出自人为,由奥德修斯主动出示证据(即伤疤)引起,因此和所有类似的举动一样“缺少艺术性”(atechnoi,16.1454b29-31)。所有的发现中,通过标记认人(hē dia tōn sēmeiōn)是“最少艺术性的”(atechnotate,16.1454b20-21)。在无意进行细分的上下文里,他甚至会认为所有的sēmata都沾带因诗人的刻意为之而“造成”的贬义(tōn pepoimenōn sēmeiōn,16.1455a20)。《诗学》专家G.F.Else将pepoimenōn sēmeiōn译作" artificial inventions" ( Aristotle:Poetics,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87,p.47) 。比较:" invented signs" ( Aristotle' s Poetics,translated and with a commentary by G.Whalley,Montreal and Kingston:McGill-Queen' s University Press,1977,p.91) 。亚里士多德从构诗(或编剧)的角度谈发现,观点总的来说无可厚非。然而,他很可能忽略了《奥》重视探察和求证的立意,没有从西方认知史发展的角度切入进行考量,在一个重要的方面误读了作者的本意。由于时间紧迫,奥德修斯不能多作纠缠,而他之主动出示标记,正说明他有较强的求证和印证意识,是代表时代先进认知意向的举措,在当时的实际场景中也是最有效,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取得对方信任并进而争得盟友的做法。相比之下,保姆的发现出于被动,不是主动索证获取的成果,就求证的含金量而言,显然不如前者。此外,什么是艺术性(technos)?难道只有千篇一律,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场合下都沿用一种导致发现的套路才是有艺术性的表现?我们知道,雷同是文学的天敌,恰恰是缺少艺术性(即atechnos)的体现。研究的切入点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会很不相同。当然,变换(角度)应该是合理的,此乃严肃讨论(任何)问题的方法论基础。

(58)参见《奥》11.174-196。奥德修斯本想探察(peirēsomai)父亲在分别这么多年后能否认出他来(24.216-217),但在实际操作中他似乎悄然改变了初衷,转而考察老人对他的情感。探察(test)的(实际)进行已与原先的计划有所不同(R.Scodel," The Removal of the Arms,the Recognition with Laertes,and Narrative Tension in the Odyssey" ,Classical Philology 93,No.1,〈1998〉,pp.11-12)。

(59)奥德修斯探察心强,情急之中有时办事略显莽撞,考虑问题甚至不及他的伙伴们周详(《奥》9.224-230)。另参考9.491以下。探察本身并没有错,奥德修斯需要注意的是如何把它用得恰到好处。深受维特根斯坦信赖的冯·赖特(G.H.von Wright)教授客观评价了希腊人的“探究”精神(《知识之树》,陈波等译,三联书店,2003年,第3页),认为希腊人与犹太人的不同,在于前者是“大胆的探究者”(同上,第4页)。

(63)《奥》24.311-314。鹰鸟的示兆位置左凶右吉。

(65)参考并比较《伊》18.22-27,24.162-165。

(67)《伊》8.247-251,《奥》2.146-156。

(68)参考求婚人欧鲁马科斯的表白(《奥》2.177-182)。连虔诚的赫克托耳都表示不应盲信飞鸟(《伊》12.237-240)。不过,欧鲁马科斯并非一概否定鸟迹的示兆功能,而赫克托耳则更是因为坚信宙斯的允诺(12.235-236)而不愿接受普鲁达马斯提及的凶兆(12.217-229)。参考并比较阿伽门农对卜师卡尔卡斯的责斥(1.106以下)。

(69)《伊》3.105-110,《奥》2.15-16。所以,年轻人(或相对年轻者)应听从老年人的劝导(《伊》1.259,比较19.18-20)。在《奥》第二卷所描述的集会上,老人埃古普提俄斯、哈利塞耳塞斯和门托耳都先后发表过明智的见解(T.M.Falkner,Epi gēraos dudōi:Homeric Heroism,Old Age and the End of the Odyssey" ,in Greek and Latin Literature edited by T.M.Falkner and J.de Luce,Albany:State Universit of New York,1989,p.38)。

(70)莱耳忒斯的变化其实比奥德修斯更大,加之身着破衣烂袄,其实际效果有如进行了“伪装”(详见S.Murnagham,Disguise and Recognition in the Odyssey,Princeton,1987,pp.28-33),但奥德修斯却能一眼便认出他来,可见成年人的相貌确实不易发生面目全非的改变。

(71)《奥》24.327-329。sēma ti moi nun eipe ariphrades,直译作:现在(nun),告诉我(moi eipe)某个(ti)明确的标记(sēma ariphrades)。考虑到坐标的用词不宜过多,我们只能择“优”录取。这句话里sēma和eipe是表义的核心词(而sēma又是核心中的核心),自然应予保留;moi(对我)作为间接宾语有配合sēma(单数主宾格形式均为sēma)的表义和语法功能,不便完全略去。除此之外,ariphrades是个形容词,修饰sēma,不在核心词之列,而ti和nun则更加“边缘”,只作点缀,可以略而不计。这样一来,我们拟用的坐标词汇便只剩下三个,即sēma moi eipe,其中sēma和eipe是关键。对这句话里的sēma,英译者们通常按该词的常规和主导含义作sign(标志、标记)解(比如,参阅A.T.Murray,S.O.Andrew,R.Lattimore,A.Cook和R.Fitzgerald等人的译本),但我们看不出有什么过硬的理由使得译者们必须如此拘泥。sēma有广阔的应释潜力(参考注(52)),而一词多义在希腊语里是个很普遍的现象(格思里教授对logos的解释,会给即便对此有良好思想准备的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参见注⑥所引格思里著作,第419-429页〉)。此外,从上下文来看,将《奥》24.329里的sēma解作“证据”或“证示”,或许更符合诗人有意突出实证作用的思想和莱耳忒斯其时急于索取信证的心情。不过,英译者中也有独具慧眼者。我们注意到,E.V.Rieu便在相关的译文中用了proof(证明)一词( Homer:The Odyssey,Penguin Books,reprinted 1983,p.359) 。说到奥德修斯腿上的伤疤时,A.Heubeck称之为proof(稍后,他也用sign指称证示,但将该词放在了引号里〈A Commentary on Homer' s Odyssey volume Ⅲ,Oxford:Clarendon Press,1992,p.398〉)。其实,只要查一下词典,我们会发现如此释解不仅不出格,而且本来就应该是首选。R.J.Cunliff把《奥》24.329里的sēma归入了" something adduced as proof,an evidence" 的子条目( A Lexicon of the Homeric Dialect,Norman: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1980,p.359) ,或许足以说明翻译文学名著必须慎之又慎,专业词典的作用远比想当然重要。

(78)无论是从“质”还是“量”的角度来评价,俄狄浦斯的求证意识都明显强于莱耳忒斯和奥德修斯。索福克勒斯笔下的俄狄浦斯执意egō phanō(《俄狄浦斯王》13),亦即“我要揭示(真相)”(同样贴切的释译可以是“我要查证”),哪怕追查出来的结果不符合自己的根本利益也要一查到底,不到水落石出之时决不罢休。phanō(词干phan-)及其同干变体词意指" ' showing' ,' proving' ,' making evident or manifest' ,and ' making clear' " ( J.C.Hogan,A Commentay on the Plays of Sophocles,Carbondale and Edwardsville,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1991,p.29) 。俄狄浦斯喜用的另一个词汇是saphēs,作“清澄”、“明晰”或“真相”解(《俄底浦斯王》286,390,1065,1182)。剧作里的他俨然一位生活在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知识精英,以他的方式告诉世人,在认知领域,希腊人崇尚的不是秘索思(mythos)的晦涩与含糊,而是逻各斯(logos)的精确与澄明(参见注(31)所引Knox的著作,第133页)。参考:sophon toi to saphes,ou to mē saphes(“智慧是澄明,而非含糊不清”〈欧里庇得斯《奥瑞斯忒斯》397〉)。然而,Knox教授或许忽略了秘索思的释事能量——其实,追求明晰(马修·阿诺德会赞同我们的观点)也是荷马的叙事风格。E.Auerbach教授就此有过中肯的论述,而尤其让我们感兴趣的是,他举出诗人针对奥德修斯腿上的伤疤所作的细述为例,以委婉纠正哥德和席勒所持观点中的不当之处(" Odysseus' Scar" ,in Homer:A Collection of Critical Essays,edited by G.Steiner and R.Fagles,Englewood Cliffs:Prentice-Hall,1962,p.2; 详阅Auerbach所著Mimesis:the Representation of Reality in Western Literature,translated by W.Trask,Princeton,1953,pp.3-23)。希腊人“不肯让任何东西模糊不清而不予分析”(伊迪丝·汉密尔顿《希腊精神》,葛海滨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2页)。此话或许说得稍微过头了一点(我们知道无论是荷马还是索福克勒斯都不主张实证神的存在),但总的看来还是精当的,不应视为离谱。索福克勒斯是最具荷马风范的诗人,是悲剧作家里的荷马(C.T.B.L.Webster,An Introduction to Sophocles,London:Methuen and Co.Ltd,1969,p.49; 另参考M.Hadds的解析," Introduction" ,in The Complete Plays of Sophocles,translated by R.C.Jebb,edited by M.Hadds,Toronto and New York:Bantam Books,reprinted 1982,p.ix)。既然他几乎在一切方面都效仿荷马(见上引Webster的著作,第49页),我们是否可以说,他也会在重视实证这一点上领悟荷马的匠心,有意识地让人物更上一层楼,从大势上反映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人更趋主动、科学和严密的认知取向。

(79)(希腊)自然哲学家们“开始仔细思考推论和证明的规则”(见注⑥所引林德伯格著作,第28页)。希腊人“认真地观察这个世界,并对观察到的结果进行思考。这实质上就是科学的方法。希腊人是最早的科学家”(见注(78)所引汉密尔顿的著作,第20页)。希腊人所持的“客观求实的科学态度”,“一直哺育着西欧人的头脑”(萧焜焘等著《科学认识史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1页)。希腊人“向外探索,穷究自然界的底蕴,内省心魂,高扬理智(似宜作“理性”解——引者)精神,就成了古希腊文化的特色”(同上,第66页)。“当代西方的不少有名的科学家如海森堡等都明白承认古希腊先哲们的思想对他们科学发现的重要影响”(《西方思想史》,章士嵘编,东方出版中心,2002年,第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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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德赛的认识论启示--寻找西方认知史上登录迪多奈的前沿环节_奥德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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