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下的农村土地整治实践探索论文_王兆明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下的农村土地整治实践探索论文_王兆明

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宿豫分局 江苏宿迁 223800

摘要: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土地整治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机遇,如何将其融入到土地整治工作实践中成为众多土地工作者的研究课题。本文探讨了实践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界定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概念,提出了制度设计、建立功能分区、制定标准图集、完善后期维护制度等措施,并对各措施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建议,以期为今后类似项目的设计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土地整治;农村

1 引言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将“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1]。土地整治是我国农村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的重要活动,取得了大量成果。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条件下,如何更好的进行土地整理工作成为众多土地工作者和学者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各阶段发展的侧重点不同,郧宛琪[2]等将土地整治发展阶段分为四个阶段,当前阶段是以生态理念为导向的第 4 阶段。谷晓坤[3]等通过对三种不同类型土地整治引起的生态效应进行定量评价,发现丘陵和山区土地整治存在明显的“以生态换生产”的价值转换过程。孙心如[4]等研究认为土地整治各项目与生态文明建设中保护环境的耦合关系相对不明显,与和谐共生的耦合度有待提高。因此,研究如何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概念融入土地整治工作中,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的重难点。众多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已有的成果主要集中在理论和技术层次[5-8],对于如何将理论和技术应用到土地整治工程实践中尚待进一步研究。本文在阐述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工作思路,为今后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下的农村土地整治实践提供参考。

2 相关概念界定

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对耕地的提质保量是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指标,因此,新增耕地率和耕地质量评价成为考核我国土地整治工作的主要控制指标之一。

当前土地整治工作中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概念很多,使用频率较高的是“生态”“原生态”“绿化”。就“生态”而言,土地整理工作中主要涉及农村范围内的农田和水域,而农村中的生态是指区域内各部分在长期人工干涉条件下,最后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生态农村是按生态学原理建立起来的一类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聚居地,与自然中心主义的“原生态”有所区别。此外,受资金和传统的工程思维所限,部分从业人员对生态文明建设理解不足,将其简单的和“绿化”挂钩,将生态文明建设等同于对沟渠进行边坡绿化,但生态文明建设涵括的范围更广。因此,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生态文明建设中应明晰概念,避免以偏概全,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土地整治有机融合。

3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下的农村土地整治实践

3.1 制度设计

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公益性质强,投资和实施载体均是政府部门,为使工作有据可循,首先应该从制度角度予以解决,在顶层设计和具体操作层面出台契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文件。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对各区县进行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参照水功能分区方法,制定不同的生态功能指标体系,划定区域内生态分区,明确各区发展侧重点,以便于工程中设计和管理工作。其次,在生态文明建设条件下,综合考虑项目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适当调整新增耕地率等硬性指标,确定适宜水面率等生态相关指标,将生态文明的概念融入土地整治工作。

3.2 明确功能分区

根据生产实践,生态文明建设侧重点与所在区域具体情况有重要联系,如居民集中的生活区侧重于道路及生态景观等功能,而农田等非生活区往往侧重于生产功能和生态保护功能。因此,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依托,将土地整治区域划分为两类,即生活区和生产区。土地整治的生活区和生产区的划分可将是否在村镇及附件范围内为界定依据,具体控制范围可依据当地经济人口现状进行研究后确定。各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各有特色,土地整治生活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应在保证土地整治功能的基础上,以人居环境和生态修复为中心,综合考虑道路绿化和水域景观建设,注意功能区之间的衔接,适当提高标准,减少非必要的硬化措施。土地整治生产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应以保障粮食生产为中心,遵循“现状优先”原则,尽量保持原貌,对水域的整理过程中,尽量保持其弯曲、平顺、生态的自然形态。通过分区整理模式,明确各区整理的重点,提高资金使用率,更好的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3.3 制定标准图集

当前土地整治工作中,由于一线管理、设计及施工人员因自身专业侧重点不同或业务水平所限,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不透彻,无法有效的将生态文明建设和土地整治工作有机融合,导致生态文明建设出现一定程度的表面化和泛景观化,对工程发挥后续效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当前实践工作中,需要设计管理人员理清思路,回答如何将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体现在工程实践中,如何确定合理的生态保留地,采用何种形式的生物通道和护坡形式等具体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业务主管单位应开展多形式的业务培训、技术研讨和评比活动,筛选出适宜本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土地整治游戏范例,并以此为基础,集合相关设计科研单位技术力量,制定标准图集。通过出台标准图集,将有效促进生态型土地整治技术的推广,降低技术门槛,也可为设计管理和施工提供技术参考。

3.4 制定后期维护制度

人工干涉条件下的生态景观对土地整治项目的后期维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土地整治工作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应避免过度景观化,降低工程维护成本。在设计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景观效果和后期维护成本,对方案进行综合优选,尽量保持原有景观自然面貌,采用当地原生物种,减少人为干扰。在后期工程交付使用后,应各部门联动,参考河长制等制度,制定后期维护制度,确保工程效益的长效发挥。

4结论与讨论

综上所述,基于生态文明建设条件下的土地整治工作实践,应从管理制度、规划设计、施工和后期维护等土地整治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制定相关的导则或规范,提高项目的可操作性。

(1)在管理角度,应在顶层设计和具体操作层面出台契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文件,推进土地整治工作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2)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将生态理念进行融入,项目规划设计和评审中增加生态学方面的专家,同时设计方案应该尽量细化,尽量利用本地植物进行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建设。

(3)施工是各种理念落地的过程,应进行相关培训,严格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生态破坏。

(4)后期维护是土地整治中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是保证项目区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正常发挥的关键,建议从制度层面完善和保障工程的后续维护。

参考文献

[1]周生贤.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J],求是,2013,(17):17-19.

[2]谷晓坤.湖北省不同类型土地整治生态效应评价[J],应用生态学报,2012,23(8):2263-2269.

[3]郧宛琪,朱道林,汤怀志.中国土地整治战略重塑与创新[J],农业工程学报,2016,32(4):1-8.

[4]孙心如,周学武,王占岐.农村土地整治与生态文明建设耦合关系研究[J],水土保持研究,2017(2):267-271.

[5]王军,钟莉娜.景观生态学在土地整治中的应用研究进展[J],生态学报,2017,37(12):3982-3990.

[6]刘世梁,侯笑云,张月秋,等.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土地整治生态风险评价与管控建议[J],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2017,33(3):193-200.

[7]信桂新,杨朝现,魏朝富,等.人地协调的土地整治模式与实践,农业工程学报[J],2015,31(19):262-275.

[8]张文瑞.土地生态化整治与农业景观设计实证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6,37(4):224-227.

论文作者:王兆明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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