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1999:我国外汇市场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汇市场论文,对策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外汇留成制度的实施和外汇调剂市场的产生算起,我国外汇市场已走过了将近20年的历程,特别是自1994年4 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成立以来,全国统一外汇市场已运作5年。在此时刻, 系统回顾我国外汇市场形成与发展的历程,深入分析当前我国外汇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努力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对促进我国外汇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我国外汇市场形成与发展的简要回顾
我国外汇市场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按照时间顺序,可分为外汇调剂市场、外汇调剂公开市场和全国统一外汇市场三个阶段。
外汇调剂市场阶段(1979年8月至1988年8月)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外汇管理体制,企事业单位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按官方汇率缴售给国家,一切外汇支出都由国家计划统一安排,实际上并不存在外汇市场。为了调动出口创汇积极性,国务院于1979年8 月制定了《出口商品外汇留成试行办法》,决定实行外汇额度留成制。在这一制度实施后,一些企业有留成外汇而暂时闲置,另一些企业急需外汇又无来源,供求的脱节使外汇调剂成为广大企事业单位的迫切要求。于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中国银行制定了《调剂外汇暂行办法》,并由中国银行在北京、上海等12个大中城市开始办理外汇调剂业务,我国外汇调剂市场便由此产生。1985年末,深圳和其他经济特区相继设立外汇交易所,促进了我国外汇调剂市场的进一步发展。1988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下达了《关于外汇调剂的规定》,使外汇调剂范围进一步扩大,调剂价格进一步放开,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纷纷设立外汇交易中心,在我国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外汇调剂市场体系。在外汇调剂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上海外汇交易中心在交易方式和组织形式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尝试,使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跨入了外汇调剂公开市场阶段。
外汇调剂公开市场阶段(1988年9月至1993年12月)1988年9月,上海率先成立外汇调剂公开市场,引起其它省市效仿,深圳等地也相继成立外汇调剂公开市场。与外汇调剂市场相比,外汇调剂公开市场实行会员制和资金集中清算,采用竞价成交交易方式,较好地体现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交易原则,对促进外汇资源的合理配置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外汇调剂市场相似,外汇调剂公开市场也仍然是外汇市场的初级形式,存在明显缺陷:(1)市场组织体系不合理, 外汇市场参与者主要还是企业,金融机构仅作为经纪商代理客户调剂外汇,这与国际惯例相去甚远。(2)多重汇率并存,不仅官方汇率与调剂汇率并存, 官方汇率长期高估,而且不同地区的调剂汇率也存在显著差异。(3 )人民银行主要还是依靠用汇指导序列和调剂审批等行政手段调控市场。(4 )市场交易品种单一且不规范,主要集中于外汇额度的交易。鉴于以上存在的四点缺陷,外汇调剂公开市场仍然不是真正规范意义上的外汇市场,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更是相去甚远,它必然会被一种崭新的市场形态即全国统一外汇市场所取代。
全国统一外汇市场阶段(1994年1月至今)199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我国外汇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实行汇率并轨,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实行银行强制结售汇,允许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过去的外汇市场相比,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主要特点表现在:(1 )实行会员制,凡经批准可经营本外币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成为会员。(2 )实行分别报价、撮合成交的联网交易方式。(3 )中国人民银行以普通交易者身份入市交易,调节外汇供求,维持汇率稳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成立是我国外汇市场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已全面实现从地区分割、不统一的外汇市场向全国统一规范化外汇大市场的转变,标志着我国的多重汇率并存已逐步向单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转变,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已初步实现从对外汇市场的直接行政调控向间接经济调控转变,标志着我国外汇资源的配置已逐步由计划方式向市场机制转变。实践证明,从1994年4月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启动运行至今的5年时间里,全国统一外汇市场一直运作良好, 外汇供给大于外汇需求,外汇储备快速增长,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特别是自1996年12 月1日起,我国正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第2款、第3款、 第4款的义务,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为我国外汇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更为良好的条件。在1997年7月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中, 我国外汇市场也经受住了极其严峻的考验,外汇市场依然平稳运作,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避免亚洲金融危机进一步恶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当前我国外汇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外汇市场在过去的20年特别是近5 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目前国际规范化的外汇市场相比,我国外汇市场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1.关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问题。外汇市场的最基本职能是产生均衡的人民币汇率,然而,从我国外汇市场的现状来看,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还不高,不能全面反映我国外汇供求状况和外汇资源的稀缺程度。(1 )由于目前我国仅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对资本项目仍实行较为严格的管制,这就把占相当部分的资本性外汇收支排除在外汇市场的外汇供求之外,外汇市场只能反映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状况,由此形成的人民币汇率也就只能是经常项目汇率,甚至更主要的是一种贸易汇率,因而带有很大的局限性。(2 )即便是对于这一有很大局限性的经常项目汇率,由于我国对绝大部分企业仍实行经常项目强制结售汇,除外资企业和部分经批准可保留外汇收入的企业外,其余外汇收入都必须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而企业所需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又要持有效凭证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因此,目前我国外汇市场所表现出的经常项目的外汇供求在相当程度上带有强制性,不能真正体现企业经常项目外汇交易的真实意愿,由此产生的人民币汇率也就不能真实反映经常项目外汇供求状况。(3 )由于对绝大部分国内企业仍实行经常项目强制结售汇,经常项目的持续顺差使结汇大于售汇,原来分散在企业的外汇必然会集中到外汇指定银行手中。但因人民银行对各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实行限额管理,外汇指定银行对超过规定上限的结售汇头寸不得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抛出,因此,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外汇供求也不能充分体现各外汇指定银行的真实交易意愿,由此形成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汇率也就难以成为合理均衡的汇率。
2.关于人民银行外汇市场干预的问题。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通过中央银行的市场干预,可平衡外汇供求,避免汇率过度波动。作为我国中央银行的人民银行,理所当然也应承担起这一重要职能。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中央银行相比,中国人民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1 )人民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缺乏主动性。由于我国的国际收支特别是贸易收支持续顺差,在强制结售汇制下,结汇大于售汇,为保证结售汇制度的正常运行和人民币汇率的稳中有升,人民银行不得不被动入市托盘,收购外汇,这与西方发达国家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主动干预形成了鲜明的对照。(2)人民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政策倾向过于明显,频率过高, 强度过大。由于人民银行明显地以人民币汇率的稳中有升作为其政策倾向,根据这一政策倾向,人民银行不得不对外汇市场进行经常性干预,其干预频率较高,干预规模也偏大,以致于在贸易收支持续顺差的背景下,人民银行已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最大的买主,人民银行的市场干预已成为外汇交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外汇市场已形成对人民银行的长期依赖。
3.关于外汇市场交易工具的问题。(1)交易币种偏少。 目前我国外汇市场的交易币种主要限于美元、日元和港元,所形成的市场汇率也只有人民币对这三种货币的汇率,对其它货币的汇率只能根据国际外汇市场上的汇率采取套算方法得到,而套算汇率与真实的市场汇率之间往往会有明显差距。因此,增加交易币种,实现币种多元化,不仅可以反映我国对外贸易和资金往来的实际情况,减少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中的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也有助于形成人民币对外汇的一组市场汇率数值,从而全面真实地反映人民币汇率的变动情况。(2)交易品种单一。 目前我国外汇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限于人民币对美元、日元和港元的即期交易,缺乏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等其它交易品种。这一现状不仅不能满足我国企事业单位对多样化外汇交易品种的需求,也使我国的外汇市场缺乏活力。因此,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如何合理借鉴国外经验,创造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外汇交易品种,将是我国国际金融界必须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三、对策与建议
根据以上对我国外汇市场存在问题的分析,为进一步促进其健康发展,本文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1.加快我国经常项目强制结售汇制度的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取消强制结售汇,实行经常项目意愿结售汇,即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企业可根据其意愿存入现汇帐户,也可结汇;经常项目的外汇支出,可从现汇帐户支付,也可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意愿结售汇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它必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变人民银行的被动干预地位,促进我国外汇市场的健康发展。然而,实施意愿结售汇也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必须保持经常项目顺差、提高人民银行外汇监管水平和市场干预能力等,但更为重要的是要求国民经济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总体承受能力。如果经济增长缓慢,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企业在意愿结售汇下肯定会减少结汇和增加购汇,外汇市场就会出现不稳定甚至动荡。因此,由强制结售汇向意愿结售汇的转变,实际上已不仅仅是一种制度上的变革和创新,更重要的是国民经济整体实力的综合反映和强烈的民族自信心的体现。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应当说,实行意愿结售汇的条件尚不完全具备,作者认为,比例结汇实乃一种良好的现实选择。所谓比例结汇,即由人民银行规定一个出口企业向外汇指定银行结汇的比例,企业按此比例向外汇指定银行限额结汇,限额外的外汇收入由其在经常项目下自由支配。从1997年10月起,我国允许达到规定标准的部分企业留有一定比例外汇的做法,可被认为是推行比例结汇的有益尝试。虽然在这一改革过程中我国不断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结售汇形势也不容乐观,给比例结汇制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我们认为,从强制结售汇到比例结汇直到意愿结售汇,这一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亚洲经济的日益复苏,我国实施意愿结售汇的条件也将会逐渐成熟,我国将会逐步降低强制结售汇的比例,扩大实行比例结汇的范围,并最终实现经常项目下的完全意愿结售汇。
2.稳步推进结售汇外汇头寸限额管理制度的改革。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先从限额管理向比例管理过渡,即允许外汇指定银行根据其结售汇的一定比例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然后再逐步提高比例,并最终实现由外汇指定银行根据其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目标自主持有外汇。需要注意的是,与加快强制结售汇制度的改革相比,对结售汇头寸限额管理制度的改革应持慎重态度。这是因为,外汇指定银行作为从事外汇业务的金融企业,对外汇市场和国民经济的影响远比一般企业大得多。如果操之过急,过早取消限额,很可能会出现外汇指定银行大量囤积外汇的现象,进而对我国外汇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产生消极影响。退一步说,即使现在只实行比例管理,也可能为时过早。这是因为,比例管理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可操纵的,外汇指定银行完全可以在保证比例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操纵结售汇来改变其外汇持有量,从而造成外汇市场的混乱。因此,在对待结售汇头寸限额管理改革的问题上,我们宜稳步推进。根据目前的情况,不妨先采取扩大限额区间的方法,即降低外汇指定银行下限限额和提高其上限限额,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逐步考虑向比例管理过渡,并在条件成熟时最终取消比例限制。
3.完善人民银行市场干预的操作方式和操作环境。对经常项目强制结售汇和结售汇外汇头寸限额管理进行改革,有助于改变人民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被动性,增强其市场干预的主动性。但在人民银行取得了市场干预的主动权后,也应注意改进其市场干预能力。(1 )完善人民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操作方式。在人民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中,应尽量减少对人民币汇率的直接行政控制,特别是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的限制,允许其按照外汇市场供求状况自由浮动。为避免人民币汇率的巨幅波动,人民银行可通过建立双向平准基金的办法,针对人民币对美元的短期汇率,在外汇市场进行间接调控,从而使人民币汇率稳定在目标区范围内。(2)逐步完善短期货币市场, 特别是人民币同业拆借市场和短期国债市场,为人民银行干预外汇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人民银行的外汇市场干预会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变化,进而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产生消极影响。但有了较为完善的短期货币市场,就可以通过“对冲”操作在相当程度上抵消这种消极影响,以保证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3)加强外汇市场操作与其它经济政策的配合, 创造人民银行干预外汇市场良好的政策环境。在人民银行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时,应注意与产业、贸易和投资等经济政策进行有机协调,多种经济政策合理搭配,才能使人民银行的外汇操作发挥更大的作用,产生更好的效果。
4.加快我国远期外汇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远期外汇市场是一种比现汇市场更加复杂和高级的市场,它的建立和发展依赖于两大基础性条件,即利率市场化和货币自由兑换。尽管目前我国还不完全具备这两大条件,但经过2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利率体系已处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同时人民币也已实现在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这都为我国建立远期外汇市场创造了初步的条件。我国理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快远期外汇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在我国推出远期外汇交易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应坚持实需原则,即必须仅限于真实的进出口贸易和外债还本付息等确需规避汇率风险的项目,才能进行远期外汇交易,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投机性交易;(2)应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风险。 进出口商为规避汇率风险买卖远期外汇,是将汇率风险转嫁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指定银行的远期头寸可能会出现不平衡,并给其带来巨大的汇率风险。因此,人民银行应对外汇指定银行的远期头寸进行限额管理,以控制其远期外汇风险,保证我国远期外汇市场的平稳运作。
5.促进人民币自由兑换,推动我国外汇市场的长远发展。从长远来看,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将从根本上取决于人民币的可兑换性。人民币可兑换的程度直接决定外汇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人民币可兑换的进程直接决定我国外汇市场的成长历程。传统计划体制下,对人民币汇兑的限制很严,当然也就没有外汇市场生存的土壤;改革开放后,外汇留成制的实施,直接导致了外汇调剂市场和外汇调剂公开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实行汇率并轨和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使全国统一外汇市场得以产生,并发展成为能反映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状况的外汇市场;随着我国对资本项目外汇管制的逐步放松,特别是在不远的将来实现人民币在长期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我国外汇市场也将发展成为在资本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的外汇市场。尽管要实现人民币在短期资本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尚需时日,但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积极推进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我国外汇市场将一定能够发展成为在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下的国际规范化的外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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