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国史补》“元和之风尚怪”说考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史论文,风尚论文,说考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李肇《唐国史补》卷下“叙时文所尚”条云:
元和已后,为文笔,则学奇诡于韩愈、学苦涩于樊宗师;歌行则学流荡于张籍;诗章则学矫激于孟郊、学浅切于白居易、学淫靡于元稹,俱名为元和体。大抵天宝之风尚党、大历之风尚浮、贞元之风尚荡、元和之风尚怪也。
李肇主要活动于元和、长庆年间,与中唐诗人韩愈、孟郊、元稹、白居易等同时,他对当时文坛风气的描述自然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这一阶段文学发展的极为宝贵的第一手材料。
现代的文学史家普遍把“元和之风尚怪”一语的所指限定于所谓“韩孟诗派”之内,认为:“酿成‘元和之风尚怪’(《唐国史补》卷下)这一文学潮流的诗坛主角是韩愈、孟郊、李贺”(罗宗强、郝世峰主编《隋唐五代文学史》中第128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但是,通过对《唐国史补》原文的细致辨析,我们发现这种流行的说法并不符合李肇的本意。
原文“元和之风尚怪”的论断显然针对“时文所尚”的“元和体”而发,而李肇的“元和体”概念又是把时人所崇尚的韩、樊“文笔”,张籍“歌行”,孟、元、白诸家“诗章”全部涵括在内的,所以,他所提出的“尚怪”时风中理应包含白居易、元稹和张籍的创作及其影响。于是,我们就面临着这样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李肇为什么要把在后人看来是“元轻白俗”(苏轼《祭柳子玉文》)的元、白诸家诗风纳入“尚怪”的范畴之内呢?
《唐语林》卷二中的以下这则材料为我们解开这一疑问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文宗好五言诗,品格与肃、代、宪宗同,而古调尤清峻。尝欲置诗学士七十二员……李珏奏曰:“……臣闻宪宗为诗,格合前古,当时轻薄之徒,摛章绘句,聱牙崛奇,讥讽时事,尔后鼓扇名声,谓之‘元和体’,实非圣意好尚如此。”
把这则材料与《唐国史补》的“叙时文所尚”条加以联类比照,我们发现二者关于“元和体”的界说有宽狭之别,前者专指诗体,后者兼包诗文,但更值得注意的则是两点契合之处:
1.二者对“元和体”的评价都是出于贬抑立场的。
2.“摛章绘句,聱牙崛奇”正是对“元和之风尚怪”的形象说明。
于是,我们完全可以顺理成章地作出这样的推断:李肇批评“元和之风尚怪”是认为新兴的“元和体”与“格合前古”的要求相背离,不符合传统意义上的诗歌审美标准,同李珏对“元和体”的抨击有着一致的出发点。那么,李珏所说的“元和体”究竟指哪些诗?被李珏斥之为“轻薄之徒”的“元和体”诗家又是指哪些人呢?
陈寅恪推测说:“此指玉川子《月蚀诗》之类。”(《元白诗笺证稿》第33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版)卢仝《月蚀诗》的语言风格的确是“聱牙崛奇”,也具有“讥讽时事”的寓意,与李珏的说法似乎颇为相合。然而,如果我们对相关史料进行深入一步的考察的话,就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李珏的奏议显然不是单纯就某人某诗风格所作的诗艺评论,而主要是针对文宗时欲置“诗学士”一事而发的,所以才举宪宗朝遗事引为史鉴,而且从他的态度和语气来看,也很清楚地带有党派相争的政治背景。理解李珏所谓“元和体”的含义,关键是要找到宪宗元和年间学士之置与诗风演变之间的交合点,史实表明,与此相关的重要人物是白居易而并非卢仝。《旧唐书·白居易传》云:
居易文辞富艳,尤精于诗笔,自雠校至结绶畿甸,所著歌诗数十百篇,皆意存讽赋,箴时之病,补政之缺,而士君子多之,而往往流闻禁中,章武皇帝纳谏思理,渴闻谠言,(元和)二年十一月,召入翰林学士。
李珏之语肯定与白居易入为翰林学士一事有着直接关系,加之以“元和体”一语本来就是肇始于元稹、白居易的创作的,所以许总提出李珏所指的就是元、白的讽谕诗及其影响:“其菲薄元和固然含有朋党意气之争,但将‘讥讽时事’的讽谕之作明确纳入‘元和体’中,倒是符合实际的。”(《唐诗史》第184页,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 年版)这种看法显然比陈寅恪的见解更加合乎情理,不过,接下来的问题是:印象中通俗平易的元白讽谕诗为什么被冠之以“摛章绘句,聱牙崛奇”的评语呢?
在这个问题上,陈寅恪的研究颇为精到:“又微之所作,其语句之取材于经史者,如《立部伎》之用《小戴·乐记》、《史记·乐书》及《蛮子朝》之用《春秋》定八年《公羊传》疏之例,而有‘终象由文士宪左’及‘云蛮通好辔长駷’等句之类,颇嫌硬涩未融。乐天作中固无斯类,即微之晚作,亦少见此种聱牙之语。”(《元白诗笺证稿》第126页)这种现象其实也是元和期间“又云时俗轻寻常, 为求险怪取贵仕”(韩愈《谁氏子》)的士人风气的一种反映。
白居易以讽谕诗人为翰林学士之后,一些士子想以此道作为“终南捷径”,而出于以怪奇惊众的创作心理,便又去模仿元稹具有硬涩语言风格的讽谕诗,考虑到李珏与元稹在党争中立场相左的情况,他所批评的“鼓扇名声”的“轻薄之徒”应主要指元稹及其追随模仿者,他们“聱牙崛奇”、“讥讽时事”的“元和体”正是“元和之风尚怪”的一种具体体现。
元稹作于元和十四年的《上令狐相公诗启》对“元和体”之名的成因有详赡的说明:
稹自御史府谪官,于今十余年矣。闲诞无事,遂专力于诗章,日益月滋,有诗向千余首。其间感物寓意,可备矇瞽之讽者有之。词直气粗,罪尤是惧,固不敢陈露于人。唯杯酒光景间,屡为小碎篇章,以自吟畅。然以为律体卑下,格力不扬,苟无姿态,则陷流俗。常欲得思深语近,韵律调新,属对无差,而风情宛然,而病未能也。江湖间多新进小生,不知天下文有宗主,妄相仿效,而又从而失之,遂至于支离褊浅之辞,皆目为元和诗体。稹与同门生白居易友善,居易雅能为诗,就中爱驱驾文字,穷极声韵,或为千言,或为五百言律诗,以相投寄。小生自审不能过之,往往戏排旧韵,别创新词,名为次韵相酬,盖欲以难相挑耳。江湖间为诗者,复相仿效,力或不足,则至于颠倒语言,重复首尾,韵同意等,不异前篇,亦自谓元和诗体。
元稹《白氏长庆集序》又云:
予始与乐天同校秘书之名,多以诗章相赠答,会予谴掾江陵,乐天犹在翰林,寄予百韵诗及杂体前后数十章。是后各佐江、通,复相酬寄。巴、蜀、江、楚间,洎长安中少年,递相仿效,竞作新词,自谓为元和诗,而乐天《秦中吟》、《贺雨》等篇,时人罕能知者,然而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侯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自篇章以来,未有如是流传之广者。
以此参证,元稹所说的“元和体”中是不应包含讽谕之作的。这样,我们又遇到了一个新的问题,元稹本人关于“元和体”的说法与我们前面分析过的《唐语林》所载李珏的说法之间存在着显而易见的矛盾。
根据我们对《唐语林》所载李珏之说的分析可以看出,元稹本人的讽谕诗在当时是非常流行的,而元稹在《上令狐相公诗启》中,却说自己的这类诗“词直气粗,罪尤是惧,固不敢陈露于人”,这其实是一种出于自我保护意识的违心之语,正如陈寅恪所指出的那样,“元和体”一名“在当时并非美词”(《元白诗笺证稿》第338页), 这一点我们从《唐国史补》与《唐语林》的相关材料中已经看得很清楚了,元稹反复强调自己和白居易的讽谕诗不在“元和体”范畴之内,实际上正表明了他对这类讽谕诗的格外珍重,而我们讨论“元和体”概念时自然应以当时所流行的看法为准。
弄清楚“元和体”与元、白诗的关系之后,再来看晚唐人有关元、白诗的论争,还会发现一些新问题。
杜牧《唐故平卢军节度巡官陇西李府君墓志铭》载李戡讥议元、白诗之语曰:
自元和已来,有元、白诗者,纤艳不逞,非庄士雅人,多为其所破坏。流于民间,疏于屏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淫言媟语,冬寒夏热,入人肌骨,不可除去。
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五二“徐凝”条为元、白诗做了声辩:
元、白之心,本乎立教,乃寓意于乐府雍容宛转之词,谓之讽谕,谓之闲适。既持是取大名,时士翕然从之,师其词,失其旨,凡言之浮靡艳丽者,谓之元白体。二子规规攘臂解辩,而习俗既深,牢不可破,非二子之心也。
这种说法混淆了元、白讽谕诗、闲适诗、艳情诗的概念范畴,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不过其中仍然点出了两点事实:其一,中晚唐时所风靡的元白诗体式多样;其二,中晚唐人对元白体整体风格“浮靡艳丽”的认识是从其艳体诗的角度出发的。李戡“纤艳不逞”的批评与《唐国史补》“学淫靡于元稹”的论断都是着眼于艳情方面的。
白居易《与元九书》云:“如今年春,游城南时,与足下马上相戏,因各诵新艳小律,不杂他篇,自皇子陂归昭国里,迭吟递唱,不绝声音二十里余。”元稹“为乐天自勘诗集”七绝长题云:“因思顷年城南醉归,马上递唱艳曲,十余里不绝。”元稹《叙诗寄乐天书》又云:“又有以干教化者,近世妇人,晕淡眉目,绾约头鬓,衣服修广之度及匹配色泽,尤剧怪艳,因为艳诗百余首,词有今古,又两体。”与“元和时世妆”的“怪艳”之风相映衬的元、白艳体诗“浮靡艳丽”、“纤艳不逞”的诗风是不符合传统意义上“格合前古”的诗歌审美标准的。令狐德棻《周书·王褒庚信传论》云:“及至王褒庾信,南国之秀,振藻北来,其体以淫放为本,其词以轻险为宗,故能夸目侈于红紫,荡心逾于郑卫。”所谓“淫放”、“轻险”,与《唐国史补》“学淫靡于元稹”的论断可以联类而观。
与中晚唐诗评混称元、白艳体诗的习惯做法不同,李肇在《唐国史补》中以“学浅切于白居易,学淫靡于元稹”分论二家诗风,我们在前面已经证明这里对元稹诗风的论断应主要就其艳体诗而言,那么,该如何理解“学浅切于白居易”的诗体所指呢?白诗的“浅切”风格又怎样同“元和之风尚怪”的总论相联系呢?
我们已经明确了这样一个问题:李肇在文学观念上崇尚“格合前古”,反对近世新风。《唐国史补》“大抵天宝之风尚党、大历之风尚浮、贞元之风尚荡、元和之风尚怪”的论断对于开元盛世以后的诗文风格流向显然是持否定立场的,“党”、“浮”、“荡”、“怪”皆为贬抑之词,同理可推,李肇对所举“元和体”诸家“奇诡”、“苦涩”、“流荡”、“矫激”、“浅切”、“淫靡”之类评语自然也是从与雅调正声相对立的角度所作的描述,如论张籍歌行的“流荡”一语又见于独孤及《检校尚书吏部员外郎赵郡李公中集序》:“自典谟缺、雅颂寝,世道陵夷,文亦下衰,故作者往往先文字后比兴,其风流荡而不反,乃至饰其辞而造其意者,则润色愈工,其实愈丧。”(《毗陵集》卷十三)其贬抑色彩极为清晰。
从语意角度来看,“浅切”所涵盖的诗体范畴应远较“淫靡”宽泛,包括白氏讽谕、闲适、艳情等各类诗体。对于李肇所批评的“浅切”之弊,白居易本人也有所认识,《和答诗十首》序云:“顷者在科试问,常与足下(按:指元稹)同笔砚,每下笔时,辄相顾语,患其意太切而理太周,故理太周则辞繁,意太切则言激,然与足下为文所长在此,所病亦在于此。”白居易这种意切辞繁的诗风与盛唐诗学所标举的古调高格相去径庭,日僧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载王昌龄《论文意》云:
古文格高,一句见意,则“股肱良哉”是也。其次两句见意,则“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是也。其次古诗,四句见意,则“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是也,又刘公干诗云:“青青陵上松,瑟瑟谷中风。风弦一何盛,松枝一何劲。”此诗从首至尾,唯论一事,以此不如古人也。
白居易的“浅切”诗风较之清简的古典诗歌而言,是一种新变之体,将其列入“元和之风尚怪”的范畴主要是从诗格的角度而言的。
皇甫湜《答李生第一书》云:“来书所谓今之工文或先于奇怪者,顾其文工与否耳。夫意新则异于常,异于常则怪矣。”尽管李肇与皇甫湜对于“尚怪”的认识截然相反,但二人实际上都将“意新”、“异于常”作为“尚怪”的标准,白诗的“浅切”,元诗的“淫靡”、张籍歌行的“流荡”均以此而被崇古的李肇纳入“尚怪”的范畴之内。
《唐国史补》与《唐语林》中有关“元和体”概念的两条材料尽管论述重心有所不同,但都在不同程度上揭示出了元和文坛风格多样化表象下内在的“尚怪”统一性,这或许是中晚唐人有一定普遍性的认识,在晚唐张为的《诗人主客图序》中,“广大教化主”白居易门下的“升堂”弟子中竟令人惊奇地列入了通常被视为韩孟诗派重要成员的卢仝,尽管张为划分流派的根据尚无从索考,但这事实本身却不能不引发出我们进一步的思索:文学史家所划出的中唐诗派的楚河汉界是否过于壁垒森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