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体育选项教学应合理对待基础项目&对镇江市高中田径体操教学现状的调查_体操论文

高中体育选项教学应理性对待基础类项目——镇江市普通高中田径、体操类项目教学现状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镇江市论文,项目论文,田径论文,体操论文,普通高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标》)明确提出:“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爱好加大运动技能学习的自主选择性”。田径、体操类项目对人的基本运动能力的提高与身体素质的全面发展,具有极高的锻炼价值,《课标》中将田径类项目单设一个模块,并规定其为必修内容,正是基于这种考虑。

《课标》实施已经六个年头,选项教学执行情况如何,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课程改革的执行者基层广大体育教师,是否对基础类项目的价值有充分的认识与积极的实践,必须深入考量与厘清。本文试图通过江苏省镇江市20所普通高中田径、体操类项目教学现状的调查,深入剖析当前选项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以及《课标》深入实施亟须解决的迫切问题,从而尝试提出解决的对策与建议,以期对高中体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以及课程管理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调查内容为江苏省镇江市20所普通高中田径、体操类项目的教学现状。在查阅了相关文件与论文论著基础上设计了调查问卷,采用整群抽样,对江苏省镇江市20所普通高中167位体育教师进行了调查。共发放问卷167份,回收154份,有效问卷146份,有效回收率为94.8%。应用统计软件SPSS和FXCEL软件对调查问卷的效度、信度进行了检验;对调查数据进行了统计。

二、结果与分析

(一)田径类项目教学现状调查

1.田径器材使用率较低

场地、器材条件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选项教学的实施。镇江地处苏南板块,经济相对较发达,20所普通高中中14所学校拥有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这与89.1%的教师认为现有场地、器材条件能够满足日常教学的需要相吻合。但田径器材使用率的调查显示,77.4%的教师认为“一般”或“偏低”,这就表明绝大多数普通高中的场地、器材条件能够满足日常田径教学的需要;同时也可以反映出课堂教学中田径类项目安排得较少。

2.教学内容与组织形式随意性较大

教学内容的选择与教学组织形式的安排是影响选项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调查发现,在田径类项目教学中,仅仅12.9%的教师进行走、跑、跳、投等运动技能的教学,而绝大多数教师以素质练习与田径游戏活动为主;在安排形式上(见表1),37.7%的教师不固定,23.2%的教师分散到日常教学中,21.2%的教师以模块教学为主,15.8%的教师以小单元教学为主;从田径模块教学计划制定情况来看,发现69.8%的教师没有详细制定,54.8%的教师不知如何去制定。这表明日常教学中田径类项目技能教学偏少,安排形式呈多样化趋势,模块教学计划的制定随意性较大。另外,可以推断,教师缺乏制定模块计划的基本能力;模块教学质量有待提高。

3.缺乏适用的田径类项目教材体系

尽管《课标》强调目标统领内容,积极鼓励广大一线教师自己创编,但受知识结构与能力的影响,真正能够结合地区特点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运用田径运动的规律,选择、创编教材,开发场地、器材的教师很少,远远达不到《课标》的要求。因此,从广大基层教师的实际出发,编写一套适合普通高中体育教学的田径教材及教参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调查表明,田径教学中使用的教材版本较多,认为相对较好的“自选教材”,也仅占36.3%;其次是人教版,占19.9%;再次是华师大版,占17.8%。这就说明目前缺乏比较适合的田径教材体系,《课标》中的要求超出了教师的现有教学能力。

4.田径必修模块执行不力

基于全面发展身体素质的重要作用,《课标》把田径类项目列为必修模块、占1个学分。但调查显示,87%的教师没有执行《课标》的要求;同时也发现同一学校,教师完成情况也迥异。在田径选修模块教学调查中,竟无一所学校进行田径选修模块的教学。另外,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学校开设的选项基本上都是球类运动。这就表明很多教师认识上存在局限,曲解了《课标》的本质内涵,且执行不力;另一侧面,也反映出教育部门缺乏必要的、实质性的监管机制,导致基层学校教学随意性较大,甚至出现置《课标》而不顾的不作为现象。

5.学生的“兴趣”成为制约田径教学的主要因素

教师安排教学内容时,应充分体现课程目标与性质,各项目的健身价值,以及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等因素。但通过“日常教学中很少选择田径类项目的因素”调查发现(见表2),日常教学中,教师安排教学内容时,过多地考虑的是学生的“兴趣”,以及学生的基础与教学内容执行的难易程度,其中“学生缺乏兴趣”高达78.1%,这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另外,调查显示,93.2%的教师认为田径类项目对全面发展身体素质的作用很大,这就表明教师对田径类项目的认识是高度统一的。

(二)体操类项目教学现状调查

1.器材条件不是影响体操教学的主要因素

在现有器材是否能够满足日常体操教学的调查中,发现76.0%的老师认为能够满足需要。在体操器材使用率的调查中,83.6%的老师表明使用率比较低。在“教学条件对体操教学的影响”的调查中,发现64.4%的老师认为影响较小。这就说明绝大多数学校现有教学条件,能够满足日常教学的需要;器材不是影响体操教学的主要因素。

2.体操项目逐渐淡出高中课堂教学

原《教学大纲》规定体操“不得低于22.5个学时”。尽管《课标》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教学时数,但作为重要教学内容之一的体操类项目至少不能大幅度削减。调查发现,实际教学时数平均仅为6.3学时。这表明体操类项目逐渐淡出高中课堂教学;较少的课时只能使得课堂教学蜻蜓点水。

3.教师自身的体操技能不容乐观

教师的体操技能对体操教学具有直接影响。调查中发现,仅仅8.9%的教师是体操类项目专项,65.8%的教师认为自己的体操技能“一般”。分析原因是部分青年教师大学期间没有系统学习过体操;而大部分中老年教师由于长时间缺乏锻炼,体操技能已基本消退。教师自身都无法熟练地掌握一定的体操技能,日常体操教学可想而知。

4.体操教学过多地停留在低学段简单动作的重复上

从表3可知,教师安排最多的是徒手操,其次是队列队形,再次是技巧。而对发展力量、灵敏等素质非常有帮助的单杠、双杠与支撑跳跃的安排情况则很低。另外,非常适合女生,且很少受客观条件限制的舞蹈、健美操也较少。调查中也发现,尽管技巧内容安排得相对较多,但也仅仅停留在简单动作的反复重复上,其中大部分教师安排的内容仍然是低学段的技术动作(如:前滚翻),学生掌握的情况也不容乐观。这就说明教学中大部分教师选择较容易的体操类项目,器械体操已逐渐远离课堂。

就基础知识而言,93.8%的教师在理论课教学中,“没有安排过体操基础知识”。这对学生对体操类项目健身价值的认识,体操兴趣的培养,以及锻炼方法的掌握是极其不利的。

5.教师主观因素成为制约体操教学的主要因素

表4显示,多数教师认为很少选择体操类项目内容的原因是“学生的体操基础较差”,“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危险性大”;也有部分教师认为是“教师自身的体操素质和能力问题”,“受竞技项目影响较深,动作难度偏大”,还有部分老师认为“体操不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内容”。这就表明大多数老师过于从学生的角度来安排教学内容,而很少从运动项目的健身价值,以及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来深入贯彻《课标》;部分教师自身的体操技能难以胜任课堂教学;也有少部分教师“教条主义”,存在着考什么就教什么、规定什么就教什么的思想倾向。

在体操教学态度的调查中,65.1%的教师认为体操类项目“应当渗透到日常教学中去”。69.2%的教师认为体操类项目“应当作为必修系列”,这就说明大多数教师认为应当加强体操类项目的教学。

(三)田径、体操类项目的教育价值与开展不力的原因探究

1.田径、体操类项目的教育价值

田径是运动之母,是体育教学的重点内容,也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主要内容。它有着其他项目无法替代的优势。它对青少年学生身体素质的全面发展,体质健康水平的增强,以及意志品质的培养具有极高的价值。

“体操对学生的身体状况产生了重要影响”[1],是我国重点开展的体育运动,也是体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它以增强体质为基础,能够培养人的基本活动能力与基本运动技能;帮助青少年学生形成正确的身体姿势等。

日本高中阶段把体育分为必修与选择必修两大类,“其中,体育理论、体操、器械运动、田径、游泳五项是必修科目,球类、格技、舞蹈是选择必修项目”[2]。从中不难看出,日本对田径、体操类项目的高度重视。

2.开展不力的原因探究

(1)教师对《课标》的认识存在局限,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很多教师对《课标》的性质与目标缺乏深入理解,安排教学内容时,过多地注重学生的兴趣,以及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而很少考虑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以及田径、体操类项目的健身价值。有些教师即使能够比较深入地理解,却执行不力。

(2)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教学过程管理缺失。教育部门缺乏必要的、实质性的监管机制,尤其是缺乏对基层学校及校长的监管,导致体育课堂远远达不到《课标》的要求。

(3)过高地估计了基层教师的能力,缺乏系统的教学内容体系。《课标》仅仅提出了课程目标,而没有制定明确的教学内容体系(包括田径、体操类项目),这严重脱离了一线教师的实际,过高地估计了基层教师系统选择教材的能力;更谈不上让教师自己去开发教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田径、体操类项目的教学。

(4)教学方法缺乏创新,直接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效果。在日常田径、体操类项目教学过程中,大多数教师教学方法缺乏创新,竞技性过强、教学呆板、方法陈旧,导致学生不愿意学习,进而影响了教师自身的教学。

(5)师资数量的不足与专业素养的匮乏,阻碍了《课标》的深入推进。绝大多数学校师资数量不足与专业素养的匮乏,是田径、体操类项目逐渐淡出课堂教学的一个重要原因。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重点高中),通常少于45人的选项,便无法开设,再加上没有体操类项目专项的教师,我校至今未开设过体操类项目的选项(含健美操、舞蹈)[3]。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场地、器材条件基本能够满足田径、体操类项目日常教学的需要,但使用率均较低。

2.田径类项目技能教学偏少、模块计划制定随意性较大;体操类项目、尤其是器械体操逐渐远离课堂教学。

3.监管机制缺失,教师教学随意性大,田径、体操类基础知识教学被忽视。

4.绝大多数教师认识存在局限,过多地从学生的兴趣、积极性与技术的难易程度等主观因素取舍教材。

5.教师认识的偏差,教学过程管理的缺失,系统教学内容体系的匮乏,教学方法的陈旧,师资数量的不足及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匮乏是导致田径、体操类项目开展不力的主要因素。

(二)建议

1.完善培训与考核机制,全面增进广大教师对《课标》的深入理解与执行力。进行层层培训,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实行“培考分离”。各级部门进行培训后,由国家级主管部门组织全员考核,并严把考核关,以全面增进广大教师对课程目标、性质与价值的深入理解,切实提高他们依据课程目标筛选内容、编制教材与制定教学计划的课程实施能力。

2.建立切实可行的教学过程管理机制,狠抓课程实施的过程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应制定不同层面的、切实可行的,且易操作的日常教学规范、评价体系与监管机制,其中包括对基层学校及校长的监管,并狠抓课程实施的过程管理,从而杜绝“上面说的是一套、下面做的又是另一套”的尴尬局面。

3.从基层教师的实际出发,详细制定必修项目教学目标与内容体系。把体操类项目纳入必修内容,并从广大基层一线教师的课程实施的实际能力出发,详细制定田径、体操类项目的内容体系,包括模块计划、单元计划等,并提出具体的目标,从而避免因缺乏规定、理解的偏差,导致随意选择教学内容的混乱现象。

4.构建以田径、体操为辅项的主辅项制选项教学模式,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全面发展。选项教学过程中,把学生主选项目作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同时,应有针对性地选择田径、体操类项目为辅助内容,并渗透到日常教学中去;也可以把田径、体操类项目作为限定选修项目,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全面发展。

5.深入落实田径、体操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不断提高学生的体育认知水平。加强田径、体操基础理论知识,特别是健身价值、锻炼方法等的教学。在实践课中,也应加强相关理论知识的传授与锻炼方法的指导,从而促进学生体育认知水平的提高,以及自我锻炼习惯的养成。

6.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使教师重新定位自身的核心价值观。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应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从而不断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克服他们自身的“偏科”心理,特别是不作为的教学行为,重新定位自身的核心价值观,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不懈追求。

注:本文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暨第六届中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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