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型合作金融体系改革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体系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代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资本与产业和市场的高度融合,也可以说没有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与市场就不可能更好地吸引资本,这也是由资本的趋利性所决定的。为此,解决农村融资难的根本出路在于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通过产业化可最大限度地扩大融资的规模,通过市场化可最大限度地增强资金的流动性,因此,做好农业的产业化与市场化两项工作就会大大缓解农村融资难问题。而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供销合作社(简称“供销社”),可大大提高农业的产业化和市场化程度,从而促进农村金融业的发展。因此,深化以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信用社”)为主力军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改革,以更好地为农村合作经济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就此作些探讨。
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信用社已成为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的三大主体。三者在构建农村新型合作金融体系中各有侧重和分工,又有趋于融合之趋势,分中有合,合中有分,分工之中有合作,关键在于厘清思路、找准定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定位是从事生产领域组织服务,以提高产业化和市场化程度为己任。它立足当地资源,实行农业专业化,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优势农业生产是其根本。同时它又可以向产业链延伸,开拓储存、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之路,从而在某些领域可与供销社实行职能融合或整合。
供销社的基本定位是从事流通领域服务,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为己任,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是其根本。同时它又可以举办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与专业合作社融合,或者在参与农村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农信担保公司等方面推进合作金融,与农村信用社合作,成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改革中的有益补充。
信用社的基本定位是从事金融领域服务,以服务“三农”、构建社会主义农村新型合作金融体系为己任,保障专业合作社组织生产和供销社组织流通过程中的资金供应是其根本。然而,以区区农村信用社一家之力绝无可能撑起广大的农村金融市场,因此它必须:一方面充分利用供销社的网络和品牌等优势,与之共创农村合作金融新天地;另一方面在努力完善自身条件的同时与专业合作社紧密合作,实现双赢。
农业合作经济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资金问题,还有市场、技术、供销等问题,因此努力构建以农民生产合作为基础、流通合作为依托、金融合作为支撑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从而更好地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既符合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当前农村、农业发展实际,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又有利于服务“三农”力量的整合。国外的发展经验表明,金融服务是合作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为了完成这个任务,要加快制定农村金融整体改革方案,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在某些地区先行开展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的试点工作等等。可见,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改革,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