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十五”期间农民收入变化趋势与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收入论文,城乡论文,收入差距论文,变化趋势论文,建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前四个“五年”计划时期来看,城乡收入差距呈显出不断扩大的趋势。除“六五”外,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快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导致城乡居民的绝对收入差距和相对收入差距同步扩大。“六五”期间,农民收入年平均递增14.2%,城市居民收入年平均递增4.9%,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由1980年的2.04∶1缩小到1985年的1.53∶1(注:本文采用不变价收入来比较城乡收入差距)。从“七五”开始,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大幅度下降,“七五”到“九五”,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均没有超过5%水平。特别是“九五”后期,农民收入增长出现连续下滑,从1996年9.0%跌倒2000年2.1%。相反,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除“七五”时期略有下降外,“八五”和“九五”的年平均增长都在5%以上,“八五”年递增8.0%,“九五”年递增5.8%。从“七五”到“九五”,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均快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结果使得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2001年是“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率分别为8.5%和4.2%,城市居民收入增长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2倍多,城乡收入差距比“九五”期间进一步扩大。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2年前三季度,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为7593元,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为17.2%。反观农民收入增长,2002年前三季度现金收入为1721元,实际增长5.3%,估计2002年全年农民收入实际增长只在4%左右,基本上与上年持平。可以预见,2002年城乡收入差距将大幅度扩大。那么,“十五”期间城乡收入差距能否缩小,关键看未来3年内农民收入能否实现较快增长。对于未来三年城乡收入差距变动走势,我们可以从政策目标、增长趋势两个角度加以观察,由此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十五”时期政策目标分析
按照“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十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如果“十五”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目标能够实现,那么,到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从2000年的6280元上升到801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将从2000年的2253元上升到2876元。由于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城乡居民的相对收入差距不发生改变,依然保持着与2000年相同的比例,但城乡居民的绝对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由2000年的4027元上升到2005年的5139元。
比较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所处阶段,会帮助我们认识“十五”期末城乡收入差距的程度和严重性。到2005年,按政策目标预计的城市居民收入水平接近于1000美元,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只相当于350美元,前者基本上进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时生活水平,后者仍停留在经济转向起飞阶段时的水平。
从趋势上看,一个令人担忧的结果是,“十五”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可能并不同步,而且,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将快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结果导致“十五”期末城乡居民的绝对收入差距和相对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从经济增长角度看,随着城市非国有部门快速增长成为拉动人均GDP增长的主要力量,城市居民将比农村居民得到更多受益,从而表现出快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趋势。从图1可以看出,“九五”以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人均GDP增长,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则低于人均GDP增长。“十五”计划提出保持经济增长速度在7%左右,那么,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会快于经济增长速度。2001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为8.5%,快于人均GDP6.5%的增长速度。根据国家统计局估计,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将在10%以上,也快于GDP7%左右的增长率。我们估计未来三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增长速度仍将保持快于经济增长速度的趋势,“十五”期间年平均增长将在8%以上。
图1 1978-2001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人均GDP增长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0,2002),中国统计出版社,北京
对“十五”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趋势,我们可以利用经济预测方法来加以判断。第一种方法是从来源角度看农民收入未来增长潜力,第二种方法是从产业角度看不同产业拉动农民收入增长的可能性,第三种方法是利用计量经济学模型模拟宏观经济条件和农民资源禀赋变动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
从来源角度看,农民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个方面。从表1可以看出,“六五”以来,在农民收入增长来源中,工资性收入的贡献作用不断上升,家庭经营收入的贡献作用不断下降,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贡献作用不大。“九五”期间,工资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接近12%,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作用达到65%;而家庭经营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只有2.3%,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为33%。如果“十五”能够保持“九五”期间的增长趋势,工资性收入增长率为12%、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率为3%、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长率均为5%,那么,“十五”期末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050元,年平均增长率将达到6.1%。这是一个非常乐观的预测结果,它高于“十五”计划年平均5%的增长目标。
表1 从来源看农民收入增长(%)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0,2002).中国统计出版社,北京
从产业角度看,农民生产性纯收入分为来自第一产业纯收入、第二产业纯收入、第三产业纯收入三个部分。从表2可以看出,“六五”以来,第一产业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作用不断下降,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对农民纯收入的贡献作用不断上升,非生产性纯收入对农民纯收入的贡献作用不大。“九五”期间,第一产业对农民纯收入的平均贡献率为负值,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纯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可以预计,“十五”期间推动农民收入增长主要是来自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贡献作用。如果“十五”期间能够保持“九五”期间的增长态势,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纯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10%和20%,来自非生产性纯收入为3%,那么,“十五”期末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18元,年平均增长率将达到9.3%。这是一个更乐观的预测结果,它接近“十五”计划年平均5%增长目标的2倍。
表2 从产业角度看农民收入增长(%)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0,2002).中国统计出版社,北京
从计量模型角度看,按照“十五”计划,GDP增长速度预期为年均7%左右,五年转移农业劳动力达4000万人,到2005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3%、51%和36%,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44%、23%和33%。利用分省资料和“九五”情况、“十五”规划等资料,我们模拟了“十五”期间宏观经济变量和农户投入要素的变化对“十五”期间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预测结果显示,三大产业的发展和改善国民收入分配,以及提高农户的要素投入比例对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有显著性作用,工业化和城市化主要是通过二、三产业的发展来拉动农民收入增长。“十五”期间农民收入增长率大致在3.0%-5.0%之间(见表3)。这种预测结果并不令人乐观,但它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对“十五”期间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因此,要实现“十五”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5%或更快的增长目标,必须要有新思路,必须要有大政策。
表3 “十五”时期农民收入增长模型预测
注:表中城市化、农村工业化、城乡收入比例、出口占GDP比重等为年平均变化率
综合前文分析,“十五”期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将保持在8%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将面临三种可能结果,第一种是保持在4%左右,第二种是保持在6%左右,第三种是保持在9%左右。到“十五”期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趋势将有两种可能结果:一是在三种农民收入增长率中,即使实现最快为9%预测增长率,城乡绝对收入差距仍将继续扩大。二是如果农民收入保持在4%或6%增长率,城乡居民的相对收入差距也将继续扩大。特别是,如果农民人均纯收入只能实现4%的增长率,那么,按不变价计算的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将由2000年的2.12∶1扩大到2005年的2.46∶1。唯有农民收入保持9%的增长率,城乡居民的相对收入差距才能缩小。比例为1.95∶1。
表4 “十五”期末城乡收入差距趋势预测(元、%)
注:均以2000年为基期
二、制约“十五”期间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十五”期间,特别是未来三年内农民收入能否实现较快增长,主要看影响农村人口和劳动力流动的各种不利因素在多大程度上被消除,城乡扭曲的国民经济分配格局在多大程度上被纠正。
1.非农就业和城镇化问题。“十五”期间粮食价格上涨的空间很小,这样,依靠农业增长来大幅度推动农民收入增长的可能性较小。同时,乡镇企业发展也难以有“八五”期间的高速增长,农村非农就业对农民增长的贡献作用也受到限制。正如前文分析指出,农民收入增长又主要依靠工资性收入和非农产业收入,“十五”期间又恰逢农村劳动力供给高峰,每年新增劳动力857万人,比“九五”高出26%,农村就业压力明显增大。因此,“十五”后三年农民收入增长主要看城市在多大空间上能够提供农村劳动力就业。从长远看,解决农民收入的唯一出路是减少农民,大力推进城镇化发展。从第三部分农民收入预测看,如果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提高城镇化水平,实现较快的农民收入增长也是有可能的。
2.国民经济分配格局问题。长期以来,扭曲的财政政策、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对农民收入增长有非常不利的影响。1990年代以来,政府加大了对农业财政资金的投入数量和规模,但扣除农业税收以后,政府对农业的净财政转移就打了一个折扣。进一步分析表明,乡镇企业税收的大幅度上升,抵消了1990年代以来政府对农业的正净财政转移,造成了按当年价和不变价计算的农村净财政转移均为负值,其绝对数量规模处于不断扩大的趋势。如果进一步将农村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和负担,以及诱发的农村资金外流考虑在内,农村资金流出的规模更大。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直接影响到农村投资和资本积累,从而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带来了直接影响。1981—2000年,农村的固定资产投资从250亿元上升到6696亿元,但农村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份额不断下降,2000年下降到20.3%,比1990年降低7.6个百分点。这表明农村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只相当于城市的1/4。如果以人均计算,农村的固定资产投资只相当于城市的1/7。因此,如果不纠正扭曲的国民经济分配格局,短期内农民收入难以获得较快的增长。
3.农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问题。从前文分析可以看出,财产性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作用非常小,这一方面是农户经营的耕地规模狭小,固定资产积累水平不高,另一方面也反应出农村的土地和资本市场发育非常滞后,直接限制了土地和资本作为资产要素发挥其对农民收入的贡献作用。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发育滞后,是与政府的农业政策干预和产权制度安排分不开的,结果不仅造成了地区之间生产结果雷同、比较优势难以发挥,而且也不利于加速农业结构调整。从全国平均看,尽管农业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作用不断下降,但对农业主产区和中西部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地区而言,农业结构调整对促进其收入增长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加速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就必须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市场改革。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十五”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将拥有不同的增长速度,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将快于人均GDP增长和农民收入增长,农民收入增长相对较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农民收入低速增长与国民经济和城市经济增长格局变化密不可分。作为传统意义上农民收入主要来源的农业经济,由于其产业地位的下降,不可避免地失去了牵引整体经济增长引擎的作用。作为新的引擎的非国有工业部门,主要分布在城市和沿海地区,其快速增长和农业产业地位下降必然造成城乡收入扩大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以及农民收入结构和来源的变化。为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趋势,必须全面调整原有的国民经济分配格局和加速农村人口与劳动力转移。在具体措施选择上,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快农村人口和劳动力转移,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在放开小城镇户口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大中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同时,取消各种保护城市就业政策,以及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改善政府服务和政策环境,加快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引导和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将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保留进镇落户农民的土地的承包权和收益的分配,吸引更多农村人口小城镇集中。(2)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保持经济快速稳定增长。通过增加和改进信贷、抵押担保等金融服务,以及合理的税收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国有经济发展,打破经营性项目投资和经营的部门垄断,鼓励民间投资,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3)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生活设施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按照公共财政原则,采取财政投入、补贴、贴息等多种方式,逐步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投入的重点包括加强主要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信息体系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农村道路、通讯、饮水、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等。(4)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金融体制改革,通过建立有效的土地市场和资本市场促进农民增收。鼓励农民进行多种形式的土地制度创新,并通过完善土地相关立法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收益;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正式和非正式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户提供小额贷款和提供乡镇企业融资,改善农村的金融服务。(5)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建立农业税征收公告制度,逐步规范税收征管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同时,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因地制宜撤并乡镇、学校,精简机构和人员,压缩财政开支和村级支出。对于贫困地区、大宗农产品主产区的受灾农户和低收入农户,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提高它们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