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新秩序与新兴大国的历史选择_和平与发展论文

世界新秩序与新兴大国的历史选择_和平与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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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的外交语言出现了一系列意义深远的变化,但是,由于缺乏对于新旧词汇的厘清与阐释,其潜在的涵义尚未被世人包括中国本土的知识精英所领会。例如“世界秩序”这样时人十分耳熟的语词,倒退几十年或者十几年,就绝不会出现在中国外交界人士的谈吐中。那时高唱入云的是“大动荡、大分化、大改组”,“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秩序”二字何从谈起。秩序意味着一种相对稳定的国际态势,以及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国家间关系准则和行为规范,而作为“世界革命中心”的新中国与“帝修反”的旧秩序是没有共同语言的。翻开《周恩来外交文选》,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今天开辟外交战线,首先要认清敌友”、“在国际战场上,有朋友,也有敌人。”对于敌友显然不能采用相同的关系准则与行为规范。“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承认世界秩序的前提是承认世界整体的存在,即存在一个相互依存的全球性世界。这一点认识看似简单,实际上走过了一条漫长曲折的路程。几十年来,先是“两个阵营”——“我们的阵营是和平的大本营,统帅是苏联”(周恩来语);然后是“三个世界”(毛泽东语);再后是“东西南北四个字”(邓小平语)。直到90年代后期,中国的外交文献中才首次出现“实现一个更加繁荣、稳定、安全和均衡的世界”的提法(见江泽民和希拉克1997年5月16日签署的《中法联合声明》),我们把它简称为“一个世界”。在此前后,江泽民在邓小平追悼大会上的悼词中重申了“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则首次提及“全球化趋势”,表示“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发展开放型经济”。了解了从“动荡”到“秩序”,从“两个阵营”——“三个世界”——“东西南北(方)四个字”到“一个世界”的大背景,才能真正领会“世界秩序”这个概念的重要性,进而探讨什么是“世界新秩序”以及中国作为一个新兴大国与世界新秩序的复杂关系。

世界秩序的三种结构

“世界”一词,源出佛家语,与宇宙同义。直到近代以前,汉语中的世界并不具有国际体系的意思。当代国际政治学中“世界体系”的概念,则有两层不同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国家间关系体系,简称国际体系。“世界体系”的第二层含义是指全球体系。全球体系是历史上的国际体系长期发展的结果,它不仅是国际体系在规模上的扩大,而且具有更加复杂的结构;它不仅是国家间关系体系,而且是多层次的多元体系,其主体不限于主权国家。世界秩序既可指地球上某一部分的国际秩序,也可指整个地球的国际秩序,即全球秩序。因此,读者从本文后面的分析中不难理解,为什么笔者在题目中选择了世界新秩序这一用语而没有采用更加流行的国际新秩序。

笔者认为,可以定义三种不同结构的世界体系:世界帝国或称霸权结构、世界多极化或称均势结构、世界共同体或称一体化结构。在历史上,这三种世界体系的理想与现实是依次出现的。每一种世界体系,均有相应的世界秩序。

弗兰茨·舒尔曼指出,2500年以来,由某些长久存在的帝国产生的世界秩序成为世界历史的主要政治形式。鉴于世界秩序在历史上如此重要,应当有一个有别于“帝国”的词来描述之。他认为,用中文的“天下”一词较为妥当,“天下”可译为英文"World Realm"(世界王国)。一个世界王国得有如下特征:(1)有一个强大的政体,有效地统治庞大的区域和文化上多元的人口;(2)有一个世界秩序,有效地在其管辖领域及其周边地带维持和平和繁荣;(3)形成一个文明,被自己以及他人所接受,却不用取代任何民族特有的文化。(注:弗兰茨·舒尔曼:《中美关系:在价值和利益之间的抉择》,载北京:《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页12—20。)。

在近代欧洲形成国家体系或曰国际体系之前,国家秩序与世界秩序并没有严格的区分。在霍布斯所谓的“自然状态”让位于“文明状态”时,国家秩序与世界秩序是结伴而生的。一个文明国家的成熟,离不开对它有利的世界秩序的形成,庞大国家机器的建立往往需要具有在世界体系内汲取资源的能力。匈奴一旦失去对西域与中亚的控制,它本身的帝国便无法维持;而蒙古世界帝国的形成,正是蒙古民族国家诞生的前提条件。根据中国儒家的思想传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一个连贯的整体,适用于家庭和国家的秩序也就是天下的秩序。章百家认为(注:章百家:《二十世纪中国外交基本线索刍议》,载袁明主编:《跨世纪的挑战:中国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页399—400。),事实上,直到19世纪中叶,中国与任何国家还不存在今天人们所理解的那种主权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中国人虽然早在二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就创造并使用了“外交”这一辞汇,但这个词最初的含意是“人臣私见诸侯”。“外交”指的是天子脚下诸侯之间的擅自交往,仅限于华夏文明的范围之内,华夷之间的往来并不在此列。中国大一统的“天下”观实际是只知有王权,不知有国权。在处理对外事务和国与国关系的时候,古代中国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宗藩和纳贡制度。它的主要特点是:中国周边国家的统治者承认中国皇帝的权威,接受中国皇帝的册封,定期向中国皇帝朝贡,并接受中国的保护。这一制度是统治中国的“天子”对内至高无上的权威在对外方面的一种自然延伸。它的核心是王权之间的主从关系。直到英法联军烧了圆明园后,清廷才开始翻译国际法,被迫同意与西方国家交换使节,将长期以来所坚持的“天下秩序”纳入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中。蒋廷黼说,中西的关系是特别的。在鸦片战争以前,我们不肯给外国平等待遇;在以后,他们不肯给我们平等待遇;不平等条约的根源,一部分由于我们的无知,一部分由于我们的法制未达到近代文明的水准(注:蒋廷黼:《中国近代史(外三种)》,长沙:岳麓书社,1987年版,页17、28。)。

进入20世纪后,随着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和俄罗斯帝国的瓦解,世界性帝国或曰世界王国的历史阶段便告结束。包括希特勒和前苏联在内的所有帝国梦都以失败告终。

有些学者(注:例如罗伯特·吉尔平,参见《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页29—30。)将多极化世界进一步分为两类:二元结构,即两个势力强大的国家控制和调节各自势力范围内及其相互之间的互动行为关系;均势结构,即三个或更多的国家通过施展外交手段、更换盟友以及挑起公开冲突来控制相互的行为,并认为前者是比较不稳定和相对短命的。然而,究竟何者更为稳定,在学者之间还有争论。在本文中将不作这种区分,只是把二元结构视为均势结构的一种特例。

均势结构在世界历史上最初以“欧洲均势”的形态出现。第一位系统提出“均势原理”的是伯纳多·鲁塞莱(1449~1514)。他运用这一原理分析了当时意大利北部梅迪西、斯图萨斯、维斯康提和邻国之间的争斗。1713年参加西班牙继承战争的各交战国签订的“乌得利支和约”第一次把“均势”载入国际文件。18、19世纪英、法、俄、普、奥欧洲五强争雄,都把均势作为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这个时期被称为“均势理论”的“黄金时代”(注:参见金应忠等:《国际关系理论比较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页47。)。

均势结构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从欧洲均势逐渐扩展到全球均势,最终以单一的世界秩序取代了几个彼此隔绝的世界秩序。不论多极化还是二元对峙,或者一超多强,都是均势结构的变种,都没有改变权势均衡的基本规则。均势结构虽然能够带来暂时的和平,但它没能避免本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的浩劫,也没能控制冷战时期疯狂的军备竞赛和消除人们对核毁灭的恐惧,更不用说几百次大大小小的局部战争了。因此,均势结构不是一种理想的世界秩序。戴维·齐格勒说:“战争的爆发是因为没有一个超级权力来阻止它。我们把这种状态称为无政府状态。假使有一个世界国家,它将提供一个超级权力来结束无政府状态。”(注:转引自王邦佐等:《世界走向新秩序》,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页120。)

世界大同或者说建立一个世界各国的共同体,是人类久已有之的一种理想。在东方,从孔夫子到康有为,都把大同视为最高层次的理想。在西方,当领地国家的兴起把神圣罗马帝国从基督教世界的实际政治组织,变成空架子和一种法律上的假设时,著述家和政治家们就越来越多地思索要为西方失去的政治统一寻找替身。16世纪的伊拉斯谟,17世纪的絮利、克吕塞、格劳秀斯和威廉·佩恩,18世纪的圣皮埃尔神甫、卢梭、边沁以及康德,对于19和20世纪为解决国际秩序与国际和平问题所进行的实际努力来说,他们都是伟大的思想先驱。这些旨在建立一个稳定的、和平的国际秩序的种种努力,其道德基础在于人类关系中的人道和文明特性,最近几个世纪以来,在西方世界中,这些特征有了增长。启蒙运动的哲学和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都主张尊重人性并促进人类幸福。19和20世纪伟大的政治和社会变革,就是从这些主张中得到启示的,因此,把法律、和平和秩序的范围扩展到国际事务的领域中,就成为人道主义者在当代必须解决的重大任务(注:参见《国家间的政治》,页481—483。)。

我们把世界共同体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世界政府,即有一个掌控全球最高权力的单一的统治当局,它拥有自己独立的军事力量和财政机构。另一种是世界联盟,即由世界上所有重要的国家自愿组合成一个系统,这些国家把其部分主权委托给由它们建立的国际组织。有人认为,世界联盟是世界共同体最佳的也是唯一可行的模式。E·拉兹洛指出:“管理一个世界系统并不需要一个世界政府,只需在选定的世界秩序范围内有一个有实效的和高效率的导引机构。必须认识到使多样性和统一性平衡的重要性,必须确定需要在世界层次上作出决策的范围,必须建立必要的国际机构并赋予真正有效的充分的权威。”(注:参见E·拉兹洛:《决定命运的选择》,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页133。)另外一些人则认为,世界联盟是世界一体化的低级形态,是通向世界政府的一种过渡。

建立拉兹洛所说的国际导引机构的行动始于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创建国际联盟的努力。因为,世界联盟是平等国家间的体系,而均势体系的条件之一是“需要一种国际体系的权力等级制”(注:参见《国际关系理论比较研究》,页257。),至于世界帝国,更是以帝国中心对边缘的压迫和剥削为基本前提。承认大小国家一律平等,正是威尔逊主义的一大历史功绩。威尔逊主义认为,多少世代以来在处理内政方面被视为自由民主基本要素的理论和实践也可以应用于处理外交。均势体制从此不可再信,应当用所谓“权力共同体”和“有组织的普遍和平”来取代欧洲列强的传统均势政策。各附属国的人民都应赋予独立,“应根据特别法规成立国际联盟,以便对大国或小国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提供相互保证”。国际联盟要建立“在统治者同意的基础上、在人类有组织的舆论支持下的法治”,“遵循唯一的准则就是有关各国人民的权利平等”(注:参见《国际关系理论比较研究》,页58;《外国外交学》,页72、74—75。)。由于国内孤立主义的阻挠,美国最终没有参加由美国总统发起建立的国际联盟,威尔逊主义的原则也没有能够真正落实。但是,威尔逊的理想主义火炬后来被富兰克林·罗斯福接了过去,成为《联合国宪章》的思想源头。

但是,思想界和舆论界的其他一些领导人已经不满足于以国家主权为基础的世界秩序方案。他们主张的不是世界联盟,而是一个世界政治社会。世界或者至少世界的主要部分,将成为一个联邦共和国,设有法律和司法机关,以代替议会、条约和联盟。国际主义将让位给以下述前提为基础的世界主义,这个前提就是世界是一个单位,一个整体,这个“地球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人民而不是政府或国家。康德相信,一个“自由国度的联邦政府”将创造出“国家间的永久和平”。韦尔斯在《世界史纲》的最后一章中宣称,世界所需要的是“人的联盟”而不是“国家联盟”。他要求建立一个世界合众国,有一个世界宪法,里面规定主权从各个国家转交给一个中央权力机关。1945年原子武器的出现在其随后的年代里引起许多有思想的人得出这一结论:只有立即建立一个普遍参加的共和国才能避免文明的毁灭,甚至可能是人类本身的毁灭。提出这种观点的人中包括艾伯特·爱因斯坦、威廉·道格拉斯、罗伯特·赫琴斯、雷克斯福德·特格韦尔和诺尔曼·卡曾斯等人(注:参见爱·麦·伯恩斯:《当代世界政治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页453—455。)。

迈尔斯·凯勒提出了国际秩序的两个定义——一个最低限度的和一个更为广泛的,每个都与“秩序”一词的一种特定常规用法相一致。最低限度的定义是消极秩序,即避免最坏情况:大国之间的战争,或在国际经济领域中的类似情况:在主要经济大国之间爆发经济战,从而导致相互隔绝与全球经济繁荣的严重衰败。更为雄心勃勃的是积极秩序:通过联合行动进行合作以实现所有各方都希望达到的目标。这种联合行动的例子可以是大国维持和平(减少大国关系范围之外的暴力),也可以是诸如环保这样的全球性任务(注:参见《跨世纪的挑战:中国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页178—179。)。当代的世界主义者或者说“全球主义”者所关注的焦点并不在国家间关系的层次,而在更宏观的全球性问题和更微观的人的福利与全面发展问题。在他们的眼里,国家已经从黑格尔的“最终目的”跌落到全球体系——国家——地区——社区——个人连续体的一个中间环节的位置,成为在世界秩序中与跨国公司、国际间非政府组织并列的多元主体之一。

在世界联盟中,国家主权会被侵蚀和削弱;在世界政府中,神圣的主权将不再为民族国家所有,而移交给更高一级的中央机构。对于各种形式的世界共同体的反对意见,正是集中在国家主权问题上。王逸舟经过认真细致的梳理,辨识出对于让·博丹以来的古典主权概念的10个当代制约因素(注:参见王逸舟:《古典主权概念的当代制约》,载香港:《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4年2月(总第6期),页132—140。)。王飞凌则认为,国际政治无政府状态(IPA)是一个美好有益的国际政治秩序,国际关系中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没有哪样事情值得我们为之替换或为之损害IPA体制,必须捍卫和确保IPA世界秩序,保护各国主权,以及各主权国家间的政治权力分立(注:参见王飞凌:《国际政治秩序与国际关系理论——关于国际无政府状态的作用的一个思辩》,载香港:《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7年2-5月(总第18-19期),页295—312。)。

在世界秩序的三种结构中,帝国结构早已成为历史,但是在某些希特勒式狂人的头脑中还保存着世界帝国的梦想;均势结构如日中天,继续处于从欧洲秩序向全球秩序的百年扩展之中;一体化结构蓬勃发展,正在实现着从理想到现实的惊险的一跃,同时也遭遇到强烈的反抗,前途尚不十分明朗。

新秩序与旧体制

世界秩序和世界上的其他事物一样,是在历史中不断变动与发展的,因此自然会有新秩序与旧秩序的区分。为了从中理出头绪,首先要对什么是世界“新秩序”作出一个界定。新秩序是原来的世界秩序在性质上、特征上出现显著变化的结果,而且这种变化应当意味着一种改进。当然,新秩序既然是从旧体制脱胎而来,就不可避免地带有后者的痕迹。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全新的东西。

吉尔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用来描述国际政治变革的类型学模式(注:参见《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页39—44。)。他区分了国际政治变革的三种类型:体系的变更、系统性变革和互动的变化。体系的变更包括国际体系本身的特征所发生的主要变化,体系的特征主要是指构成该体系的各种实体或主要行为者的性质,国际体系的特征是由该体系最重要的实体如帝国、民族国家或者多国公司等所决定的。系统性变革涉及一个国际体系统治的变化,是一种体系内部的变化而不是体系本身的变更,它包括权力在国际上分配的变化,威望等级的变化以及体系中具体规则和权利的变化。互动的变化,其含义是指一种国际体系中的行为者之间政治、经济以及其他方面的互动、或者是各种进程的变化,这类变化不包括该体系权力和威望的所有等级的变化,但通常包括具体体现在国际体系中的权利和规则的变化。我们认为,仅有互动的变化尚不足以称之为世界新秩序,只有体系的变更和系统性变革才能带来世界秩序的真正革新。

1973年,在阿尔及尔举行的第四届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提出了“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口号。第二年,联合国大会举行第六次特别会议,发表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同时通过了“行动纲领”。但是,此后并没有取得多少实际进展。从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发起了一场要求建立“世界信息和通讯新秩序”的斗争,除了令少数发达国家难堪并引起激烈争吵外,人们并没有就此达成共识,更谈不上取得实际成果。1988年,对该组织工作的重新评价导致了“回到源头去”即回到原先委托它负责的优先活动领域的决定。进入90年代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摆脱了关于“世界信息和通讯新秩序”的争吵,赞成实施一项“通过言语和形象促进思想自由流动”的新战略(注:参见《决定命运的选择》,页163—165。)。

我们将上述种种“新秩序”称为“新秩序0”,也就是说,我们不认为它们真正勾画出了一种世界新秩序的图景。首先,它们只涉及“互动的变化”;其次,即便在这个层次上所期望的改变也并不具有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进步作用。如果提出“新秩序”只是要表达一种小国与大国、穷国与富国平等的愿望,那么半个多世纪以前的威尔逊主义早已作出了类似的宣告。哈罗德·尼科尔森评论道:威尔逊主义首次将平等主义思想引伸为包括各国之间的平等,这一要求的含义后来被错误地解释为小国与大国平等的不只是权利,而且就连最小的国家的意见和投票的有效性都等同于大国。这种观点并不符合现实,而且造成了思想混乱(注:参见《外国外交学》,页75。)。不提出真正有创意的制度设计,即使通过一百个宣言和纲领也解决不了任何现实问题。

1988年9月21日,邓小平在同斯里兰卡总统普雷马达萨会谈时首次指出,“现在需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也需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90年代的中国外交实践,把国际政治新秩序的设想落实在基于与各大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或“战略性伙伴关系”的世界多极化格局上。中共十五大报告称,“多极化趋势在全球或地区范围内,在政治、经济等领域都有新的发展”,《中法联合声明》更加明确地指出,要“加强多极化”,“推动世界多极化进程”,实现“均衡的世界”,促进世界各方面的“平衡”。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则希望通过首先实现地区一体化来参与世界多极化进程。秘鲁总统藤森指出:只有“谋求一体化”才能使拉美“作为一个集团置身于新的国际秩序”。哥伦比亚总统加维里亚认为,“为了参加到正在建立的国际新秩序中去,拉美国家必须把自身的联合和团结作为主要的任务”(注:参见杜攻主编:《转换中的世界格局》,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页332—333。)。以上关于国际政治新秩序的设想均属于吉尔平所谓国际体系“系统性变革”的范畴,我们称之为“新秩序1”。

从表面上看,新秩序1并没有脱出几百年来业已形成的世界秩序即均势结构的窠臼。基辛格指出,从国家关系的层次看,新秩序将比冷战时期的僵硬格局更接近于十八、十九世纪的欧洲。它包括至少六个强国——美国、欧洲、中国、日本、俄罗斯,很可能再加上印度——和许多中小国家(注:参见亨利·基辛格:《重新思考世界新秩序》,载北京:《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3期,页30—51。)。“主权”、“均衡”云云,也都是那个时代的流行语言。但是,我们不能否认新秩序1确是一种世界新秩序。均势结构是一个不断扩张的世界秩序,在它的扩张过程中,吞噬了一个又一个世界帝国的旧秩序。“美国在历史上从未加入过均势体系。两次大战以前,美国得益于均势体系却用不着参与其纵横捭阖,同时还可以随意谴责这一体系。”(注:参见亨利·基辛格:《重新思考世界新秩序》,载北京:《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3期,页33。)二战后,美国却成为扩展了的国际均势体系的支配者。人们普遍相信,进入21世纪后,中国和印度将成为新的国际均势体系中的主要角色。新秩序1之“新”,主要的方面还不是“从原有的两极体制向多极化过渡”,因为这种变化过去也有过;而是均势结构在世界历史上第一次从欧洲均势、大西洋均势扩展为名副其实的全球均势。

基辛格说:“均势理论家们总是塞给人们这样一个印象:均势是国际关系的自然形态。其实,在人类历史上,均势体系很少出现。”“在西方,均势发挥作用的实际例子也仅限于古希腊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的城邦国家,以及产生于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欧洲国家体系。”(注:参见亨利·基辛格:《重新思考世界新秩序》,载北京:《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3期,页32。)这些历史上的均势体系均存在于单一的文明圈内,而未来的新秩序1却是跨文明的全球秩序。显然,新秩序1向人类的智慧和理性提出了新的挑战。过去的均势体系所需要的意见一致是由共同的文明(包括共同的宗教、语言和政治体制等)提供的,新秩序1赖以存在的意见一致则需要多种文明的对话与磨合。要建立“多极”、“多元”的世界秩序必须首先解决基本共识问题:究竟是通过化约的方式即从诸文明中找到普世性的共同价值标准(多元价值观的交集),还是通过和合的方式即在诸文明相互渗透相互较量过程中吸收各种优质成份合成一个新的共同价值标准(多元价值观经过筛选的一个合集)。如果既不能异中求同又不能变异为同,只是一味强调世界的多样性、差异性,就可能诱发一场文明之间的“圣战”,而不是实现一种“新秩序”。

1990年9月,在苏东风波和海湾危机的高潮中,美国总统布什提出了建立世界新秩序的目标,很快便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响应。在1991年度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布什说:一种“世界新秩序”是“一种强烈的愿望”,“也是一种机会”,“在海湾,我们看到了一种更加美好的未来的曙光——由于世界各国越来越一致地认为,不能用武力来解决争端,而且在这种共识受到破坏时世界将作出反应,从而形成了一个新的世界社会。在海湾,由于这个世界的主要国家对侵略者采取联合行动和集体制裁行动,我们看到联合国发挥了它的创始人梦寐以求的作用。”(注:参见梅孜编译:《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汇编》,北京:时事出版社,1996年版,页188。)在另一个地方,他又说:“建立世界新秩序——在新秩序中,把不同的国家吸引到一起从事共同事业,这就是实现人类共同的愿望:和平和安全、自由,以及法制。”(注:转引自《国际关系理论比较研究》,页413。)从“世界社会”、“集体制裁”、“人类共同愿望”这些用语中可以看出,这里谈论的不是吉尔平定义的“系统性变革”而是“体系的变更”,也就是说,不是均势结构的扩张和改造,而是如何创建一个世界共同体的新秩序。我们把这种意义上的世界新秩序称为“新秩序2”。

新秩序2的形成需要两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同质化与一体化,二者本身又是相互关联的。功能主义的国际政治学理论认为:政治体系之所以形成团结一致的局面,并保持它,是因为它的成员普遍遵守一些共同准则,并普遍同意所在的体系结构。这种体系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关于程序的意见一致和关于实质问题的意见一致。前者是对政治框架和解决问题的法律过程达成的一致,后者是对政治体系解决问题的办法达成的一致。关于程序和实质问题的意见越是一致,政治体系的一体化程度越高(注:参见《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页444。)。康德早就断言在民主与和平之间存在着联系,民主国家之间不会兵戎相见(注:参见《跨世纪的挑战:中国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页47。)。克林顿总统在1994年度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国家参与和扩展安全战略》中说:“我们的长远目标是实现这样一种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每一个大国都是民主国家,而且许多国家加入市场经济民主国家大家庭。”这实际上是马丁·怀特所谓“康德传统”的延续,这一思想流派包括所有把国家的内在结构看作国际政治中心问题的学者(注:参见《跨世纪的挑战:中国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页26。)。当各国普遍实行民主化时,让民主国家向民主的国际组织移交部分权力,逐步实行世界范围的政治一体化,就会变得比较容易,欧洲共同体的发展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根据厄恩斯特·哈斯的说法,一体化就是说服若干不同国家环境的政治领导人将其忠诚、期望和政治活动转向一个新中心的过程,一体化使国际组织的体系同各民族国家成员国创造的环境之间的分界线变得模糊不清了(注:参见《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页448。)。现在,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越来越深地卷入了原来普遍认为属于主权国家范围内的事务,除了针对儿童和难民的人道主义行动以及致力于反对毒品和恐怖主义的警察行动外,还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保护地球环境和调节世界金融体系方面采取联合行动。最近发生的东亚金融危机,使得国际金融组织的作用与权威格外突显于世人面前。联合国前任秘书长布特罗斯·加利在美国《外交》季刊上撰文和在维也纳世界人权大会上发言指出:行用几个世纪的绝对的和排他式的主权学说已不再成立;人权消除了历来在国内秩序与国际秩序之间所划分的界线,引起法律上新的渗透性。当事实证明国家不配完成保护人权的任务的时候,当它们违反了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时候,当它们不仅不是个人的保护者、反而成了他*的迫害者的时候,就必须提出采取国际行动的问题(注:转引自王逸舟文,页136。)。

新秩序2固然比新秩序1要求更多的创新因素,但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又是一种传统的复归。当布什说“我们周围的旧的模式和稳定性已经崩溃”(注:参见《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汇编》,页188。)时,他指的是雅尔塔体制的崩溃。尽管雅尔塔体制是二战后冷战体制的核心,但并不是旧的世界秩序的全部。斯坦利·霍夫曼在其1978年出版的名著《支配地位还是世界秩序》中说,在战后的全球范围内,有三个秩序结构:(1)审时度势的秩序,这就是由两个超级大国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的博弈规则;(2)联合国;(3)西方世界的经济秩序。战后初期所形成的西方世界经济秩序中,包括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欧洲经济合作组织(OECC)即后来的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注:参见《国际关系理论比较研究》,页408—409。)。其中的(1)即雅尔塔体制在冷战时期的延伸,(2)和(3)我们分别称之为敦巴顿橡胶园体制(《联合国宪章》草案是由美英苏三国代表和美英苏中四国代表分别在华盛顿附近的敦巴顿橡胶园举行会议拟定的)和布雷顿森林体制。雅尔塔体制是美英苏三大国首脑在雅尔塔会议上勾心斗角的妥协产物,其结果是承认了苏联在战后的势力范围,确立了基于实力政策、强权政治的所谓现实主义的均势结构。敦巴顿橡胶园体制和布雷顿森林体制则是外交和经济专家长期探讨反复磋商的产物,代表了对战后世界秩序的理想主义的构想。由于苏联在波兰临时政府的组成问题上破坏了在雅尔塔会议上达成的默契,丘吉尔在给斯大林的信中警告说:“展望将来,如果你和你统治的国家,加上其他许多国家的共产党均排列在一边,而那些聚集在英语国家周围的各国……站在另一边,这很难使人得到安慰。很明显,他们的争吵将使世界分崩离析。”(注:转引自C.L.莫瓦特编:《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第十二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页1119。)战后的世界秩序正是像丘吉尔预示的那样演化的,雅尔塔体制从大国合作宰制世界迅速地滑向了大国对峙长期冷战的格局,并将敦巴顿橡胶园体制和布雷顿森林体制完全笼罩在局部战争和意识形态战争的硝烟之下。联合国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执行机构蜕变为外交家的清谈馆,布雷顿森林体制则从拟议中的世界经济秩序缩小为西方世界的经济秩序。90年代人们所呼唤的世界新秩序,实际上就是抹去历史覆盖的灰尘、重新焕发出亮丽光彩的敦巴顿橡胶园体制和布雷顿森林体制。布什说,“我们看到联合国发挥了它的创始人*寐以求的作用。”1992年9月在雅加达举行的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认为,联合国是唯一能够“建立一种较为公平的世界秩序的全球性机构”(注:参见俞新天:《世界南方潮——发展中国家对国际关系的影响》,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页96。)。中共十五大报告也认为,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要“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事实上,五十多年前制定的《联合国宪章》,在今天一点也不过时,其中宣告的四大目标——“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火;重伸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力之信念;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就比国人现在常说的和平与发展两大主题更加全面和完整。

有人认为,新秩序1和新秩序2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路向,它们相互竞争的结果将决定未来世界秩序的面貌。其实不然,二者完全可以相互兼容,并且相辅相成。新秩序1侧重于世界秩序从不完全的国际秩序向全球秩序扩展这一方面。当然,量变往往会带来质变,囊括多种文明体系的全球均势结构必然具有不同于在单一文明体系中产生的国际均势结构的特征。新秩序2则侧重于世界秩序的深化,即从均势结构向一体化结构的转变,其现阶段的目标是以联合国为中心实现人们久已期盼的世界联盟。扩展和深化,二者应当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能搞成两张皮。如果执意将新秩序1与新秩序2对立起来,就会重蹈雅尔塔体制压倒敦巴顿橡胶园体制和布雷顿森林体制,强权政治蹂躏理想女神的覆辙,把世界引入一场新形式的全球性冷战。

迈尔斯·凯勒指出:“在下一个十年里,很可能出现自19世纪以来第一次出现的情况,即大国会发现从自己的战略或经济原因来考虑,世界上大部分地区已没有多少用处。……前发展中世界的许多国家可能就会完全被排除在正在出现的新秩序之外。大国不愿意使用经济或其它手段的情况还为下面这样一个事实所强化:即许多的无秩序将不是由损害其它国家利益的国家造成的,而是由这些国家自身的瓦解造成的,……尽管对某些弱小的社会来说,大国对发展中世界的干预是产生许多灾难的源泉。但是许多前第三世界地区的边际化所带来的只能是更加深重的灾难。”(注:参见《跨世纪的挑战:中国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页198。)发达国家实现世界一体化目标有两种战略选择,最理想的途径是通过改造联合国,在全球范围内同步推进一体化进程;更现实的途径是先在小范围内加快一体化进程,形成未来世界共同体的一个紧密核心层,再把那些自愿参加的发展中国家吸收进来。由于发展中国家对于全球一体化仍然顾虑重重,态度不甚积极,现在发达国家中占上风的意见是后一种途径。

1990年欧安会首脑会议签署的《巴黎新欧洲宪章》宣称,必须把自由、民主、多党制、私有制等作为未来国际秩序中必须采纳的普遍原则,“完整、自由的新欧洲”将作为世界新秩序的“样板”。美国在盟国的支持下大力推进北约东扩,试图让由它掌握军事指挥权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为未来更大范围内集体安全保障机制的雏形。前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在巴黎欧安会首脑会议上提出了“北半球合作带”构想。他说:“欧洲的空间超出了从大西洋到乌拉尔的地理范围。它包括延伸到太平洋岸边的苏联以及大西洋彼岸的美国和加拿大”,这种合作“将会支配实际上囊括地球整个上部的空前强大的共同体的潜力”。戈氏的构想得到西方大国的积极响应。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呼吁建立“包括从大西洋到乌拉尔以东一直延伸到北美大陆所有国家的民主国家大联盟”;美国前国务卿贝克称,美国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从温哥华一直延伸到符拉迪沃斯托克的欧洲——大西洋共同体”。日本前首相海部俊树说,“工业化民主国家”为建立世界新秩序“负有特别重大的责任”;另一位前首相中曾根康弘也认为,理想的世界秩序“最好是由参加西方发达国家首脑会议的七国共同管理和平”。韩国的新旧两任总统金大中和金泳三都是全球化与全球价值观的积极倡导者,并把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作为首要的国家目标。上述种种的共同点,就是绕开联合国组织,试图寻找一条世界一体化的捷径。这样一来,发展中国家固然可以不受自己所不喜欢的行为准则的约束,增加了国家自豪感和行为自由度,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就自动放弃了参与制订未来世界共同体规则的权利。

如果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建设世界新秩序的问题上不能形成共识,鉴于发达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方面具有压倒性的优势,设想在一体化的发达国家和分散的发展中国家之间形成一种新的全球性均势结构即北南对峙的格局,是完全不现实的。六十年代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加诺建立新兴力量运动会与奥运会分庭抗礼的失败教训,就是前车之鉴。比较可能出现的倒是一个由已经参加世界共同体的国家与被它排斥在外的国家所构成的中心——边缘型的世界体系,而中心——边缘型的内部结构正是世界帝国的特征。这将是一种崭新形式的世界帝国,一种经济和文化的世界帝国,一种囊括全球的世界帝国。至今被排斥在世界贸易组织之外的中国,已经隐隐约约地看到了这个未来帝国的轮廓。

世界秩序从相互隔绝的若干个世界帝国向全球均势转化,并不是由这些世界帝国共同参与制定规则,然后大家摇身一变,齐唰唰地变成多极化结构中的一极;而是在其中的一个帝国范围内首先产生一种国际秩序和国际法体系,然后再扩张到全球范围,与这种扩张相伴随的是一些帝国的毁灭,一些帝国的衰落,以及所有这些帝国的内部转型。尽管不应当排除全球同步一体化的可能性,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先形成国人所期待的全球均势结构即新秩序1,再在新秩序1状态下谈判新秩序2的规则与实现途径,希望十分渺茫。全球一体化更可能是局部一体化扩张的结果,而不是全球大小国家平等谈判的结果。

孤立主义、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

当人们谈论秩序时,通常是指一种有规则、有常度、比较复杂的多主体间的关系格局,但有时只是指一种相对简单的局面。《辞海》中秩序的第一个义项就是:“犹言次序”。现在有些人认为,中国作为一个新兴世界大国的崛起,必然导致世界新秩序的出现。这种说法不能说不对,但前提是要把新秩序理解为新次序,而且要把排座次的范围局限在经济总量上。对于购物来说,按次序排队就是有秩序;对于国际关系而言,各国经济实力的新次序却不会自然而然地导致世界新秩序。历史上常常出现的倒是,新次序成为世界动乱的根源。19世纪末和20世纪中,德国和苏联先后登上了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宝座,结果并没有出现什么国际稳定和秩序,而是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和近半个世纪的冷战。进入21世纪后,中国将很快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经济大国,这一次,新次序能否顺利地演化出新秩序,还是一个未知数。

中国从一个人口大国、经济大国进而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世界新兴大国,前面还有一条漫长的路要走。布热津斯基指出,美国的世界超级大国地位,取决于它在四个全球力量的决定性领域占有优势:军事上,它有无可比拟的全球投送力量;经济上,它保持着全球增长火车头的地位;技术上,它在发明创造的尖端领域全面领先;文化上,它享有无可匹敌的感召力,特别是在全世界的年轻人中间(注:转引自庞中英:《欧亚大陆:21世纪美国全球战略的重点》,载北京:《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6期,页68—76。)。约瑟夫·奈认为,在当今世界,世界大国主要不是通过行使和显示实力而是通过软权力来发挥作用的。软权力是指一个国家在国际事务中通过吸引而非强制就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的能力,即“罗致行为能力”(CooptiveBehaviouralPower),它发挥作用依靠的是说服别人跟进、效仿或者使其同意遵守由拥有巨大的软力量的国家所主导的国际规则、国际制度和国际体系。一个国家的软权力来自其文化、知识体系、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长处,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而且在不断增加新的成份(注:转引自庞中英:《国际关系中的软力量及其它》,载北京:《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2期,页49—51。)。以此来衡量,中国远不具备全球性大国的资格,甚至还算不上是一个地区性大国。因为一个国家的软权力与经济实力并非同步增长,中国作为一个经济大国的崛起,既有可能把周边国家吸引过来,也有可能把它们推入别人的怀抱。显然,一个稳定的周边环境与世界秩序,是中国在21世纪成长为世界新兴大国的必要条件。反过来说,世界大国和潜在世界大国的意图与作为,又是世界格局的决定性力量,正在崛起中的中国的历史性抉择,将对塑造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新秩序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我们认为,在这方面中国可以有三种选择路向:孤立主义、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

徐昕指出:“在交织着新旧内外各种矛盾的历史性冲突过程中,中国的国际地位经历了从‘中国的世界’到‘世界中的中国’的根本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转变一直延续到今天。”(注:参见《跨世纪的挑战:中国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页369。)由于上述世界观的转变尚未完成,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缺乏世界主义的眼光与胸怀,自发地信奉孤立主义。他们把国境线之外的世界视为“非我族类”居住的“原始丛林”,那里“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只要与我无关,就可以听之任之。对于维持国际政治无政府状态(IPA)的论证,则是把这种“集体意识”转化为一种学术语言。显然,这样一种“集体意识”也必然会对中国政府的外交政策产生影响。许多外交语言一旦被通俗化,其核心内容不过是:“井水不犯河水”,“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一个大国奉行孤立主义,这在世界历史上曾经有过先例。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在美国建国之初就提出了远离旧大陆政治的不结盟思想,在整个19世纪,孤立主义都是美国的官方政策。但是,在20世纪先后两次参加世界大战,宣告了美国与孤立主义的彻底分手。冷战开始后于1949年4月2日成立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是美国在其历史上第一次允诺于和平时期与其他国家结成全面的军事联盟。现在,已经没有人真正相信美国会从世界事务中完全脱身出来,重新奉行孤立主义。既然世人不相信美国孤立主义,就更不会相信中国孤立主义。美国是一个新大陆国家,大西洋和太平洋构成它与其他世界强国之间的天然屏障,其自然地理环境适合于奉行孤立主义;中国是一个欧亚大陆国家,地缘政治形势与美国截然不同,自古以来,天朝的孤立主义梦想就一再被来自中亚和蒙古草原的铁骑踏破,20世纪以来,“北极熊”与“东洋鬼”又一直是中国国家安全近在咫尺的主要威胁。美国是一个资源大国,除能源外,美国的国内资源基本上能够满足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它还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市场;中国是一个资源小国,如果中国要在人均国民收入上赶上美国,就必须大规模地利用国外资源,成为世界市场上最大的石油进口国,铁矿石进口国、粮食进口国,而中国目前国内生产总值对于出口的依赖度也已经是美国的两倍。此外,在全球化蓬勃发展的21世纪,重新祭起19世纪的孤立主义旗帜,总会给人一种落后于时代的滑稽感觉。因此,尽管国人反复强调“不称霸”,却很少博得热烈的掌声。对于孤立主义信誓旦旦,反而会引起周边国家和其他大国的疑虑。美国负责东亚和太平洋安全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洛德曾公开表示,鉴于美国无法预言中国在21世纪将是什么样的大国,有可能不得不与其他大国一起转而采取遏制政策(注:转引自张林宏:《21世纪的中美关系:对抗还是合作》,载北京:《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页21—28。)。

采取现实主义的路向是否比孤立主义更有利于消除国际上对于中国的疑虑?回答是否定的。吉尔平指出:所有的现实主义学者如修昔底德、麦金德和当今的学者都认为,国际关系的变化之所以有原动力,是因为国际关系体系内权力的分配在一定时期之后发生变动这一事实。实力生来就是一种相对的东西,一个国家实力的获得必然是另一个国家实力的损失,这一事实构成了实力增长不平衡规律及其重要性的基础。现实主义的不平衡增长规律意味着,随着一个集团或国家实力的增加,该集团或国家就将受到诱惑,产生加强对其周边环境控制的企图。为了提高自身的安全感,它也会力求扩大它在政治、经济以及领土方面的控制;它还将试图改变国际体系,使之符合其一系列特殊利益。随着一个国家实力的增大,它要改变该体系并由此来相应减少实现本国目标的成本,因而,按照需求规律,一个国家的实力增加了,它愿意谋求该体系变革的可能性也相应增大(注:参见《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页96—97。)。如果认为现实主义是国际政治的唯一准则,崛起的中国必然要按照上述的实力增长不平衡规律行事,那么同样不会令世人感到安心。

基辛格曾提出两个国际政治研究的模式:第一个是稳定性体系,第二个是革命性体系。不少中国人可能会有一种误解,认为我们放弃了战争不可避免的断言,放弃了革命的意识形态,转而实行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基本着眼点的现实主义的和平外交路线,革命性体系已经与中国无缘。根据基辛格的学说,则不然。基辛格说,取得稳定并非产生于对和平的追求,而是产生于普遍接受的合法性。实际上,当某一国家或国家集团把和平——即认为避免战争爆发就是和平——当成其首要目标时,国际体系就处在国际社会最霸道的成员国的摆布之下;与此适成对照,每当国际秩序认识到即使为了和平也不能牺牲某些原则时,至少还可以设想求得在力量均衡基础上的稳定。稳定型国际体系的特点是,国家行为者都对外交政策的手段与目标持有一致的看法;假如一个秩序中的一个大国强烈不满,力图改变现状,这种秩序便是革命型的,当国内的结构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合法性概念差异甚大时,各国政治家们虽然仍能举行会晤,但由于他们已经失去共同语言,其争论已不再是涉及如何在被接受的体制内调解分歧,而是涉及到这一体制本身是否仍然有效(注:参见《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页123—129。)。由此可见,在国际体系中扮演革命者的角色,并不一定需要是革命意识形态的信奉者。当世界革命的狂热鼓吹者托洛茨基担任苏俄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时,由于苏俄国家自身尚未巩固,当时并不真正具有在国际体系中掀起一场革命的实力;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把俄罗斯国家利益置于第三国际国际主义使命之上的斯大林成为苏联的独裁者后,却和希特勒联手充当了凡尔赛体制的颠覆者。对于中国外交界和国际政治学科的现实主义流派来说,日本建立“东亚新秩序”失败的历史教训,尤其耐人寻味。

许多日本人至今对于太平洋战争的结局耿耿于怀,当然有他们自以为能够言之成理的一套逻辑。他们认为,日本从来没有企图建立一个世界帝国,其最高目标不过是打破白人对世界秩序的主宰,使日本帝国成为多极化世界中代表黄种人和东亚的一极。从表面上看,太平洋战争的爆发是由于日本海军袭击珍珠港,实际上却是罗斯福总统为了巩固白种人统治采取种种措施打压日本的必然结果。日本倡导的“大东亚共荣圈”在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缅甸等国得到积极的响应,并最终导致了白种人在亚洲殖民帝国的全面崩溃。皇道主义是日本的一种固有文化,西方国家无权以罗斯福总统和丘吉尔首相签署的“大西洋宪章”中所阐释的自由民主原则来审判一种亚洲价值观,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但是,在这一逻辑中无视中国人的利益和愿望,无视日本在东亚登“极”是以牺牲中国为阶梯的历史事实。撇开价值判断不谈,仅从现实主义的利益角度来看,像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这样的新兴大国,企图凭借“富国强兵”和实力外交来改变世界秩序,结果往往成为最“不现实”的也就是失败的选择。

今天,如果中国的现实主义外交路线把新秩序1即世界多极化作为唯一目标,日本当年构建“东亚新秩序”时没能跨过的障碍,同样会成为中国迈向新世纪的拦路虎。世界多极化中“极”的概念,现在还是一个模糊概念,但是“极”与“非极”国家总是属于两个不同的层次,构成地区性的中心国家与边缘国家的依附从属关系。在这里,我们不准备探讨“极”的定义,只想指出,可以将这些“极”分成三个类型。首先,美国作为世界的一极是无可争议的,这既是由于它是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也是因为它是北美洲的天然代表。欧盟将以地区共同体的形式成为多极世界中代表欧洲的一极;拉丁美洲国家也在积极谋求一体化,试图以集团的方式成为世界的一极,它们可以共同算作把地区一体化和世界多极化有机结合在这一起的类型。俄罗斯、印度、日本和中国属于第三个类型,它们要想成为世界的一极,首先要处理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俄罗斯眼下的难题是解决独联体国家的离心倾向,以一种适当的方式把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重新凝聚起来。印度必须处理好印巴分治半个世纪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才能成为多极世界中代表南亚的一极。日本和中国面临的问题最为复杂,既要竞相处理好与东北亚和东南亚国家的关系,又要解决两国之间的最终战略定位:究竟是由日本还是中国代表东亚,或者二者携手共创“大东亚”。孙中山和日本的理想主义者曾经共同倡导过建立在中日亲善基础上的大亚细亚主义,这一美好的愿望后来被一心扩展日本国家利益的军国主义者葬送了。时至今日,由于中日两国的现实主义外交家仍然无力进行长远的大战略构想,才使得美国乘虚而入,成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主要推动者。中国推行多极化战略将会遇到来自两个方面的阻力: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以日本为代表的周边国家,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各成员国。如果中国亮出意识形态与文化斗争的旗帜,主要的对手将是美国;如果中国亮出国家利益与现实主义的旗帜,最害怕的将是周边国家,而美国则坐收渔翁之利。

根据现实主义流派的国际关系学说,一个新兴大国只有两种选择:或者当力图改变国际体制的基本规范的挑战者,或者当世界领导者的追随者与伙伴。中国在现阶段不应充当挑战者的角色,可以说已经成为中国国际关系学科专家们的共识(注:参见时殷弘:《国际政治的世纪性规律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王在邦:《世界领导地位交替的历史反思》,杨铮:《世界政治进程的周期性规律与中国机遇》,阎学通:《中国崛起的可能选择》等,载北京:《战略与管理》,1995年第5期、第6期。)。乔治·莫德尔斯基的近现代世界政治大循环理论指出:近500年来的挑战者国家统统失败了;新的世界领导者统统是先前世界领导者的主要伙伴;挑战者的合作者将随着挑战者同遭厄运,世界领导者的伙伴尽管会由于自己的从属地位而受损,但同时可能在更大的程度上得到领导者的支持、保护或其他实惠,甚至有机会后来居上,成为新的领导者(注:参见时殷弘:《国际政治的世纪性规律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北京:《战略与管理》,1995年第5期,页2—3。)。日本和德国作为挑战者遭到惨败后,二战后作为追随者却获得巨大成功,顺利地上升到世界第二和第三经济大国的地位。但是,做追随者和小伙计,对于中国来说却难以接受。从主观上说,日本在历史上就是中国的追随者,它在心理上对于追随者的角色并没有本能的反感,德国也曾经是法国文化的追随者,而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自尊心极强的文明古国,就很难咽下这口气。从客观上说,日本和德国在人口和幅员上都比美国这样的洲级大国差了一个档次,在可以预期的将来,并不存在超越美国成为新的世界领导者的现实可能性,而中国在经济总量上超过美国,将只是一个时间长短的问题。一方面,自己不情愿当追随者,另一方面,别人也不会真正把你当追随者对待。既然挑战者与追随者这两条路都走不通,那么只有告别现实主义,向理想主义的路向回归了。

1923年,梁启超在为吴品今著《国际联盟及其趋势》一书所作的序中说:“吾敢预言:二十世纪下半期之世界,国际联盟之世界也。天下事固先有理想而后有事实。”(注:转引自《跨世纪的挑战:中国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页249。)梁启超的预言虽然落空了,但是他的预言本身却说明了一个事实,无论是在国内问题还是国际问题上,中国人历来就有理想主义的传统。只是由于在近几十年里,如顾准所说的那样,人们以烈士的名义,用教条主义把理想主义庸俗化了,并把革命的理想主义转变为保守的反动的专制主义,彻底败坏了理想主义的名誉,我们今天才需要谈论回归。

国际关系上的理想主义路向,在世界秩序方面的目标是新秩序1与新秩序2的整合与互补,也就是说,把世界多极化与全球一体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中国不能只是被全球一体化的浪潮裹携着走,而应是站在潮头的弄潮儿,成为全球一体化的积极参与者和倡导者。这一理想主义的路向实际上也正是符合中国特殊国情的最切实可行的选择。人们常常说,中国以世界上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上22%的人口。这是一种光荣,也是一个沉重的包袱。背着这样的一个包袱去实行现实主义流派所要求的那种外交上的实力政策,维持“三位一体”的核打击力量,建造十艘以上的航空母舰,增加对外援助以在世界上广结善缘,向盟国和友好国家提供安全保护,如果不说是不自量力,至少也是一种愚蠢的选择。只有通过全球经济一体化,通过资金、资源、技术乃至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才能使中国的十几亿人口这一“权势基值”变成实实在在的财富之源与力量之源。如果实现了全球政治一体化,在一种民主的世界秩序中,中国十几亿选民的发言权自然能够压倒美国十几艘航母的发言权。因此,真正害怕全球一体化的应当是美国而不是中国。当中国的综合国力还达不到世界领导者的资格时,不仅应当“韬光养晦”、“不出头”,而且应当学会作国际体系内合法的忠诚反对派。这样,有朝一日中国才能够顺利地坐上世界领导者的头把交椅,否则,即使中国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也将会面对一个由满腹怨恨的下野者与野心勃勃的权力觊觎者组成的反华大同盟。这就是说,一种具有合法性的世界秩序比凭借实力来维持的世界和平更加重要。

在世纪之交的关键时刻,作为一个新兴大国的中国应当焕发起一种梁启超所说的“少年中国”的蓬勃朝气,而不应表现出一种看破红尘、老于世故的暮气和锱铢必较、言不及义的俗气。21世纪的中国要有新的理想,新的风貌。首先,要认真塑造自己的大国形象,中国应当是一个既充满理想主义又脚踏实地建设世界新秩序的负责任的大国,而不是一个说“不”或专门在安理会中投弃权票的角色,更不要成为令世人猜不透的隐藏在竹幕后面的神秘大国。中国应当积极开展与西方国家和世界其他国家的人权对话,努力在多元一体的全球价值观方面达成基本共识。中国应当积极推动全球经济技术一体化,争取早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切实保障能够以大进大出的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现代化与人口城市化。中国应当成为东亚地区一体化的领头羊,积极探索本地区的集体安全保障模式,使周边国家得以摆脱对美国安全保护伞的依赖。中国应当积极推动全球政治一体化,参与国际立法与执法,勇于顺应时代潮流向各种国际组织移交部分主权,其中应包括像欧洲委员会建立的欧洲人权法庭这一类型的国际组织,而不固执于传统的主权观念。中国应当在联合国组织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力争使其成为未来世界联盟的雏形,因为在眼下任何可能替代联合国的国际组织中,中国都不可能取得在联合国所享有的权力与荣耀。中国应当成为世界文明主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努力为之做出较大的贡献,同时要高度警惕来自各方面的让中国边缘化、孤立化的图谋。

英国历史学家保罗·约翰逊曾经写道:“最大的历史教训之一就是没有一种文明被视为当然。它的获胜决不是确定无疑的。如果你出了很糟的牌、犯了足够多的错误,角落中的黑暗年代便总是在等着你。”(注:转引自理查德·M·尼克松:《超越和平》,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页9。)崛起中的中国,应当时刻把这一历史教训牢记在心。同时,也不要妄自菲薄,正如梁启超在20年代所说,中国人若是“求‘现代的理想与实用一致’,我想不知有多少境界可以辟出来哩。”(注:吴嘉勋、李华兴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页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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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秩序与新兴大国的历史选择_和平与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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