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条件下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条件下论文,市场经济论文,主导论文,理论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2674(2003)09-0010-06
一、政府能力的界定
政府能力实际上是指政府干预经济的可能性和现实力量,它包括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政府行政能力、政府的社会稳定能力、政府提供新的制度安排能力或制度创新能力等等,一个具有很强政府能力的政府并非一定是集权式的政府,政府能力大小取决于政府干预经济所受的制约和政府权威性的基础。在经济市场化的全球经济背景下,政府治理模式一般有四种,即市场化政府模式、参与式政府模式、弹性化政府模式和解制式政府模式(注:参见B·盖伊·彼得斯.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中译本.)。在这四种政府治理模式中,很难抽象地比较出在哪一种政府模式中,政府能力比较大。每一种政府模式都必然存在于某国的具体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中,一般说来,一个有强大能力的政府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社会稳定且政府支持率高。这是一国政府权威性产生的基础。社会的稳定使得一国政府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从事经济管理和对经济实行旨在实现战略目标的不同形式的干预。政府支持率是政府权威性产生的直接基础。正因为政府的支持率高,才能够使政府行政指令的下达做到“令行禁止”,政府的信誉和信任度能使政府在公众的心理预期中占有重要地位,从而也使得政府权威性大大增加。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集权型计划经济社会能够在短期内获得高速经济增长。一般说来,在集权经济社会,政府的支持率可能极高,社会秩序稳定,政府对未来的预期与公众对未来的预期相一致,公众的创造性和政府的创新性极大地推动着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其次,政府具有一定经济总量规模和较强经济实力。政府能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拥有的经济基础,这包括两方面,一方面一国所拥有的经济总量规模巨大;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国有经济和宏观经济政策等能够调动和动员大规模的社会经济总量。如果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那么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政府虽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但政府没法调动这些经济实力,那么也不能说政府能力是强大的。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为了增强政府能力,国家掌握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国有经济是必要的,国家适度控制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关键行业也是必要的。这种控制也许不是表现在规模或数量上,而是表现在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控制力和国有经济的竞争力上。同样值得指出的是,政府能力的获得不能只是通过加强权力的集中和强调政府的权威上,如果不通过发展经济去增强政府能力,其结果只能导致政府权力的外强中干。在历史上,许多政府利益集团为了加强自身的能力和权威性,总是在政治结构的组合和意识形态的控制上做文章,结果政府能力逐渐衰微。只有在发展经济、增强经济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政治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才可以真正铸造有能力的政府。最后,政府运行效率高且具有创新性。政府机构规模庞大、机构臃肿、权力寻租以及官僚主义盛行是政府在增强自身能力过程中出现的通病。所以,提高政府机构运行效率和增强政府的创新能力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任务。政治科学已经揭示了政治活动的一些基本规律,如公民资格的范围:它是排它的还是包容的;国家的职能:它的活动范围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权威的来源:它来源于人民还是来源于政府;权威的结构:权力应当集中还是分散;国家的规模及其外部关系:什么样的政治单位更好?什么样的国际秩序是可取的?(注:参见莱斯利·里普森.政治学的重大问题[M].(第十版)华夏出版社,2001年5月中译本.)。在政府结构的设置和运行规则等方面,要遵循政治活动和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律,这是增强政府运行效率和创新能力的科学举措。然而,根据中国具体国情和正处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事实,中国政府的治理模式理应采用弹性化政府模式,应该说,这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政府治理模式,它既有可能产生高效率和创新性的政府,也可能会产生一个权力过于集中而低效率的政府。在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治理结构内部的改革。通过这种改革使得政府成为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推动者。应该形成这样一种互动态势:政府能力与政府效率和创新性之间的互动,政府能力的提高能够促进政府效率的提高和创新性的增强,而政府效率提高和创新性的增强则有利于增强政府的能力。这样一种互动态势的形成又会促成另一种互动态势的出现,即在经济发展与政府能力之间形成一个互动的态势,经济发展有助于促进政府能力的提高,而政府能力的提高又会进一步促进和推动经济发展。显然,这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最有利于解决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棘手问题——市场与社会的矛盾。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和经济发展很好地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经济低效率问题;而政府能力的增强则有利于政府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社会问题,如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外部不经济问题、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等。必须指出的是,政府能力的增强未必会产生政府效率的提高和创新性的增强,加上在弹性化政府模式的风险性,这些因素反而极易导致政府规模庞大机构臃肿和政府利益集团惯性增加,如何解决这些矛盾?一方面要利用市场化机制、民主参与管理的优势来改革政府机构,如垄断权的拍卖,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竞争,民主选举和通过竞争上岗等;另一方面,政府自身要不断改革,让其符合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与此同时,加大意识形态的投入,不断地加强对官员进行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促使政府长远和整体预期收益与公众预期收益相一致,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文化精神和政府意识形态显然能够增强政府和公众的凝聚力,不断的机构改革和意识形态的统一是提高政府运行效率以及政府创新性的主要方面。
二、政府能力对国家竞争力要素的渗透功能
按照波特(Michael E.Porter)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注:迈克尔·波特(Michael E.Porter).国家竞争优势[M].华夏出版社,2002年中译本.),可以将中国的国家竞争力要素进一步扩充和概括为以下几种:国家竞争力的主体——政府能力,国家竞争力动力——社会需求和科技创新力矛盾,国家竞争力杠杆——城市竞争力、产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国家竞争力环境——开放竞争力。政府能力对国家竞争力要素的渗透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政府和社会需求与科技创新。从狭义上说,社会需求是一个经济的概念,它受人的欲望、支付能力等所影响;从广义上说,社会需求是一个历史文化的概念,它受一定历史文化传统的制约。政府对于社会需求有重要影响,它不仅可以通过宏观经济政策的调节影响人们的社会需求,而且还可以推介文化精神和推行某种意识形态来引导和影响人们社会需求的趋势和规模。一个有能力的政府既可以通过某种引导和干预限制社会需求,又可以通过某种引导和干预扩大社会需求范围、规模和基本趋势。显然这些措施不仅仅包括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的干预,也应包括这些手段以及文化历史、意识形态等的渗透和引导。
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渗透表现为政府资助扶持科学技术创新、政府直接投资科技创新、政府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和经济制度环境。科技创新具有很大风险性,尤其是一些原创性的科技创新,虽然对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具有重大意义,但其巨大的风险性却让众多私人企业望而却步,在这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公共投资等形式加大资本、人才等的投入,从而在一国整体的科技创新上起着领头羊的作用。科技创新一般所需的投资量巨大,虽然可能通过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等方式筹集巨额资本,但其巨大的风险性却阻碍着资本的积聚和集中。只有国家才有能力和意愿来推动社会科技进步和创新,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和生产力的扩张。
政府对于国家竞争力动力要素的渗透主要是通过不断调整社会需求和科技创新的矛盾来实现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是一个积极的革命的因素,虽然从理论上说,社会需要是无限,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社会需求总是受到一定社会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制约,并且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和某一特定社会阶段的社会需求却又是有限的。当一个社会的社会需求制约着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扩张时,政府可以通过扩大和引导社会需求来推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扩张。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生产力和科学技术进步总是被束缚在某种“天花板”之下,虽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从供给方面来说,封建等级制政府和社会经济制度是一个基本原因,另一个基本原因就在于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所铸就的社会需求总是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社会需求的不足导致严重束缚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扩张。当一个社会的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严重制约着社会需求时,政府的任务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特别是通过科技创新来不断满足和进一步创造社会需求。
政府对国家竞争力要素的渗透还表现为另一种互动关系——政府与科技创新动力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一方面政府通过不断地调整社会需求和科技进步之间的关系,来推动国家竞争力的提升;另一方面,社会需求和科技进步之间相互作用也不断地促使政府利益集团的改革和调整,从而使得政府利益集团不断地克服惯性增强创新性。所以,虽然社会需求和科技创新力作为国家竞争力的动力,构成国家竞争力的最强有力要素,但国家竞争力提升的关键仍在于政府如何调整和解决这种矛盾运动,所以,政府能力才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2、政府与城市竞争力、产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政府与城市产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经常被讨论的话题。实际上,这两者之间关系并无一个可遵守的不变的一般性原则,特别是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正确处理政府与城市产业和企业关系原则要根据其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具体社会政治经济环境而作相应改变。在经济理论界,对于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经济关系,主要有两种基本观点。一种是国家干预主义观点或政府主导型观点,即政府在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另一种观点是经济自由主义观点即完全市场化观点,即政府也是经济人。在新制度经济学和博奕论看来,国家可以定义为政府作为一个博奕者的政治经济博奕的均衡状态,并以此为基础把国家分为自由民主主义、勾结、开发主义、社会民主协调主义、官僚制多元主义等多种类型(注:参见青木昌彦.官僚制多元主义国家与产业组织的共进化,市场的作用和国家的作用[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年1月中译本.)。实际上,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政府与城市、产业和企业之间关系不存在一般性原则,必须对其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经济市场化环境下,政府不宜直接干预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而是为市场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这里,需强调的是政府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政府与市场之间不仅是可以替代的,而且是可互补的,依国家的形态和扮演的角色不同,政府既可能抑制或代替市场的功能,也可以扩张和补充市场的作用。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政府的作用,不是要取消市场作用,恰恰相反,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特别地表现在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战略,而不是一味地将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全权交给市场的自发竞争。政府培育市场竞争是一个大家可以接受的观点,然而政府能否制造国家竞争力呢?回答是肯定的。政府制造国家竞争力不是一个神话,而是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实。如果说企业竞争力的主体是企业本身的话,那么国家竞争力的主体就是政府本身,国家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基本区别就在于,企业可以在一个相对公平竞争环境中去进行竞争,它们可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从来就不可能象企业那样在一个公正平等的环境中进行竞争,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的背后实际上是不同政府权力中心之间的竞争,而政府权力之间的竞争不可能在一种平等公正的环境中进行,从实践上看,中心国家与边缘国家、宗主国与附属国之间在世界范围的不平等分布已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发展中国家不断要求建立公正平等的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从另一种角度证明了国家与国家之间公正平等竞争神话的破灭。
从城市竞争力上说,政府应在一个国家中有意支持或培育中心城市的国际竞争力,从区域竞争角度看,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也是城市与城市特别是国际经济中心城市之间的竞争。城市是生产要素交流和企业竞争场所,是一个市场中心,所以,政府在提升城市竞争力方面要特别注意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去支持经济发展。从产业竞争力方面来说,产业集群的优势决定了产业竞争力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作用,政府要不断地调整产业结构,重点支持一些支柱产业和对国民经济有关键意义的先导产业,同时也尽可能地保护一些幼稚的产业。必须指出的是,产业适度保护政策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其目的在于提升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必须防止政府保护政策助长产业的依赖趋向,必须时时让产业接受国际市场的竞争,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形成一国具有产业集群优势的产业竞争力。在企业竞争力方面,与产业竞争力相比,更要强调企业接受市场自由竞争的重要性,即使是大型的国有企业也不能例外,政府的过度保护只能损害企业竞争力的提高,政府要为企业竞争提供有利于本国企业发展和竞争力提高的市场环境。
3、政府与开放社会优势。开放社会优势的获得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制定和实施一种符合本国国情的正确战略性贸易政策和经济发展战略。首先,政府应该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一国生产的社会化和国际化,充分利用国际分工的好处,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开辟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从根本上说,世界经济一体化或经济全球化是由于生产力不断扩张的结果,生产力不断发展日益提升着生产社会化程度,并进一步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所以经济全球化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那么政府在推动一国经济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高时,应该不断地适应这种趋势,充分利用开放社会的优势。政府应该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国内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只有在国际市场上不断地成长壮大并与国外的企业展开竞争,才能一步一步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水平。政府在推动其经济发展中积极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才能将一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比较优势不断地转化成竞争优势,提升国家的竞争力水平。
其次,政府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对自身经济发展采用适度保护政策,使国内的某些产业和企业获得良好的发展环境,然后一步参与国际竞争,最终获取更多的竞争优势。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并不意味着一国采用完全开放的自由竞争市场经济。实际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从来就存在着贸易保护主义与贸易自由主义的斗争。由于发展中国家的一些产业和企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弱小,政府对其采用适度的保护政策是必要的。如果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发展中国家一开始就采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那么,就谈不上国家竞争力,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会出现“中心与外围”的国际经济分工格局,而且会使发展中国家成为发达国家转移低技术产业和高污染产业的基地,从而发展中国家完全丧失了国家竞争力。
最后,政府能力的提升与开放优势的获得形成一种互动的状态。随着一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客观上也要求一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即政府机构改革必须能够不断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从这种意义上说,经济全球化过程也推进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能力的加强;另一方面,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能力加强,也会提升一国在对外开放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开放优势特别是国家竞争力优势。
三、政府能力对国家竞争力要素的组合创新功能
政府在提升国家竞争力上的作用还表现在政府对于国家竞争力要素的组合创新功能上,这种组合创新主要表现在:第一,确立国家竞争力要素的重点。在国家竞争力诸多要素中,不同的竞争力要素具有不同的功能,政府应该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的经济发展条件来确定何种国家竞争力要素应置于何种位置并发挥何种竞争性功能。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第一阶段,应重点处理社会阶级关系并应用社会扩张力来推动经济发展,政府始终将调整和改善社会需求和科技创新力之间关系作为重点,不断推动国家竞争力的增强。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第二阶段,政府应将重点放在提升城市化水平上,迅速解决一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二元结构”,并继续以推动社会需求与科学技术创新能力之间矛盾解决作为最强有力的要素来提升国家竞争力,在此阶段,也应逐步扩大对开放程度;在发展中国家的第三阶段,政府应该以产业竞争力特别是企业竞争力为重点,从而继续增强国家竞争动力,特别是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以提升一国的国家竞争力;在经济发展的第四阶段,政府应该以更多地获取开放社会优势为重点,在继续增强国家竞争力动力的同时,特别注意提升一国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水平,并注意解决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社会扩张力出现的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和其它市场与社会的冲突问题。
第二,国家竞争力要素结构的合理化。在国家竞争力要素结构中,政府要始终以推动社会需求与科技创新力之间矛盾的解决为主线,以增强城市竞争力、产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为杠杆,并配合解决社会扩张力和获取对外开放优势,在整体上增强发展中国家的国家竞争力。在促进国家竞争力要素结构合理化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各竞争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国家竞争力的各种要素之中,各国家竞争力要素都要以社会需求与科技创新力之间矛盾动力解决和提升企业竞争力为中心内容。实际上,这些竞争力要素也是一致的,企业竞争力的增强是国家竞争力动力的表现形式;而社会需求与科技创新力之间相互作用则是促进其它竞争要素(包括企业竞争力)相互作用,并最终推动国家竞争力提升的动力;开放社会优势要素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社会基础和外部环境;一国的国家竞争力正是通过城市竞争力、产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来实现的。
第三,国家竞争力要素的预期成本与预期收益。在运用各种国家竞争力要素过程中,也要计较每种竞争力要素的预期成本和预期收益以及整个国家竞争力要素的综合成本和收益。政府作为国家竞争力主体,在制造和推动国家竞争力水平过程中,要尽可能让每种竞争要素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特别是国家竞争力要素的总体收益大于总体成本。在确定竞争力要素的预期成本和预期收益过程中,不仅要注意其短期收益与短期成本,而且还特别要注意竞争力要素的长期收益与长期成本,不仅要注意每种单个竞争要素的成本与收益,而且还要注意整体收益与整体成本。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战略的过程中,这种对于竞争力要素成本与收益的计较能够直接、有效率地推进国家竞争力提升。
政府在对国家竞争力要素组合过程中,决不能完全采用政府权力对经济显性或直接干预的方式,而是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虽然在世界经济和国际市场上,国家竞争力的背后是各国政府权力中心之间的较量,一国政府在世界经济和国际市场上的决策相当于一个跨国公司的决策,但是这种不同权力中心之间的较量却是通过世界经济和国际市场上的经济竞争来实现,因而政府在国家竞争力要素组合过程中必须要遵守一些必要的国际市场上的游戏规则,并通过国际市场来配置世界范围内的经济资源,以求获得尽可能高的经济效率。在这里,一方面政府对经济干预的权力会受到种种国际市场游戏规则的限制;另一方面,各政府权力中心又尽可能通过政府权力对经济采取各种方式的干预,以求得在国际市场上尽可能多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其中,我们之所以说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国家竞争力是政府制造的,或者说政府能力是国家竞争的核心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自然形成的国家竞争力是不存在的。按照经济自由主义的观点,国际市场就如同一个国内市场,各个自利的经济主体在市场自由竞争过程中必然会导致一般市场均衡,从而产生经济资源配置的所谓帕累托最优。比较优势理论和生产要素收益均等化理论所论证的这种抽象的市场一般均衡状态从来就没有存在过,更不用说国家的竞争优势和知识产权优势的形成和提升了。哈耶克等人从信息的不完备和人类理性的有限性等前提出发,论证经济自由主义是一种最有效率甚至是最符合人性的理论和主张,实际上,这种理论是一种“经济达尔文主义”,它将人在社会经济中的功能和作用等同于动物,更有甚者,进化博奕论者还用动物行为学和动物竞争中的进化博弈论来解释经济人在市场经济中的自发竞争。这些理论的一个致命弱点就是它没有看出如下事实和逻辑,即人所获得的信息虽然是不可能完备的,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理性也是有界的,但人不同于动物的一个根本之点在于,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可以通过在实践中不断的试错和学习过程,不仅可以趋利避害,而且还可能主动地解决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盲目性和自发性,甚至可以创造经济奇迹。特别是在国际市场上,不同政府权力中心支撑的国家经济体之间的竞争,更无可能产生所谓国际市场上的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和所谓帕累托最优。对于一个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国家竞争力的提升不可能通过国际市场的自发竞争来获得,而只能通过政府的积极努力,特别是发挥政府对国家竞争各要素的组合来实现。
其次,政府在国家竞争力中的主导作用。为什么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中,要采用一种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这除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迅速赶上发达国家这样一个主观愿望外,最主要的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进行经济竞争过程中,它们经济发展程度和阶段各不相同,世界政治经济秩序更有利于西方发达国家,自由竞争市场经济不仅能使发达国家获得更多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而且这种经济运行方式和制度体系观念也是一种西方发达国家所努力灌输的宗教化的“意识形态”。在这种情形下,发展中国家显然谈不上提升国家竞争力水平,发展中国家只有充分发挥政府在经济发展和国际市场竞争中作用,尽量制约和利用发达国家所预设的只是有利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一步步重新建立新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中国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只是政府对经济干预的方式与以前有显著的不同,政府更多地为市场服务,为增强企业竞争力服务,而较少运用政府权力显性地干预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国有经济的规模小了,但竞争力增强了,政府权力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少了,但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宏观上的控制力加强了。这些都充分说明,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国家竞争力的增强必须充分依靠政府发挥更大的作用。
最后,国家竞争力制造过程中的政府与市场。当我们说,正是政府制造了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时,并不是排斥和低估市场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恰恰相反,在经济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不仅市场要在整个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而且市场也应该在一国国家竞争力增强过程中起基础性作用。政府在制造国家竞争力的过程中要不断地替代、补充和扩展市场机制的作用。在解决政府失灵问题时,政府要引入市场化的竞争机制,更要注重政府利益集团自身的改革发展,以增强政府自身的创新力;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时,政府要充分地发挥其主导作用,更要为完善市场制度基础、为市场创造平等公正的竞争环境服务。从国家竞争力的角度来看,政府的功能和作用不同于在市场机制运行中的功能和作用。在国内市场,政府为市场创造公正平等的竞争环境,以使市场自由竞争均衡导致资源配置的高效率。在国际市场,政府鼓励自由贸易和世界经济一体化,以获取更多的比较优势。然而在国家竞争力方面,政府的功能和作用则不仅是为了利用这种市场自由竞争所导致的均衡效率和国家经济比较优势,更重要的方面则是政府培育、推进和制造国家竞争力即增强国家竞争力优势。从国际政治经济的广阔视角看,各国经济实力在国际市场上的较量的背后是政府权力中心的较量。在这种意义上,培育推进和制造国家竞争力则不仅是一种有意识或自觉的政府行为,而且政府能力也构成国家竞争力的关键和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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