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中的越轨与控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研成果论文,高校论文,优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般说来,高校优秀科研成果的评审、批准和授奖权力机构是学校学术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成果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为了便于科研成果的管理,及时调整学校的科研方向,促进学校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一般每年度评审一次。成果评定涉及研究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管理的导向性,组织工作必须严密、科学,努力做到公平竞争。目前大多高校采用由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优秀成果进行评定的方法,其不完善性和越轨性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欲就该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一般程序
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一般程序是:学校成果管理职能部门,根据过去一年各单位取得的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按比例确定各单位初选的指标。拟参加竞争评奖的成果作者提出申请,或由单位推荐、专家推荐,侯选成果作者填写“评奖登记表”、连同成果原件、评价材料等有关材料一并报所在基层单位,基层单位组织评审组(评审组原则上以高级职称为主),对所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并提出初评意见和奖励的等级,按规定限额报成果管理职能部门。学校学术委员会聘请专家组成学科组,对各单位申报的成果,进行集体评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获奖成果及其获奖等级等,并提出推荐意见,最后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复核审批,以学校名义正式发文确认和表彰。
二、优秀科研成果评审中的越轨
1、成果管理部门的“越轨”
成果管理部门,在下达评奖指标时,是根据过去一年取得的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而且对所下指标中等级的比例也有一定的要求,因为设有指标的限制,难以优选,设有等级比例的要求,容易使推荐的等级偏高,产生“倒三角”的现象,一方面,给学科组的评审带来困难,另一方面会使成果的水平混淆,真正有学术价值的成果体现不出来。
成果管理职能部门按比例下指标并规定等级的比例后,带来两方面的影响:1、有的单位成果总数少,这样按比例下的指标就少,比如就1项或2项,这时基层单位就直接推存为一个一等奖或一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从而使初评后的成果的等级偏高。2、对取得成果多且质量高的单位,也是按照规定下指标、定等级的比例。由于指标的限制,使有的单位质量较高的成果只能初评为二等奖或三等奖,各单位之间的同一等级的成果水平不平衡。
2、因私人感情造成的越轨
由作者本人申报后,基层单位组织评审组初评时,有的申报者是老教师,有的属和评审组成员个人关系不错,更有甚者,有的成员属当事人,基层评审组评审时,模糊了评审标准,使熟人关系乃至照顾某些人的面子渗透其中。
3、对发表刊物的偏见造成的越轨
有人偏重较有影响的刊物,认为在这样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水平都较高,并把这种看法带到成果评奖中。从一个方面来说,国内外较有影响的刊物发行量大,发行范围广,读者也多,从另一个方面来讲,没有任何标准说明,这类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比其他刊物上的文章都高明。所以,单单地从刊物的影响来确定所载文章的水平,存在着偏见。
4、应用成果中的“马太效应”
在应用成果中存在这样的现象,在应用成果完成后,组织专家鉴定时,鉴定专家的年龄愈大、科技职称愈高所鉴定的成果愈有可能获得科学奖励,而且等级较高。而另一些没有获得这种有利条件的鉴定成果,其科研水平甚至略高于前者,却很难获得科学荣誉的奖励。这实质上是科学奖励系统运行不正常的表现。一项科研成果能否获奖,应该仅仅取决于该项成果的水平和该项成果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鉴定专家的个人因素不应该对获奖产生影响。成果鉴定是科学奖励的重要依据,如果在鉴定时凭借鉴定专家的个人特征使成果具有了获奖的优势,就会使表现平平的成果凭借这种优势而获奖,同时排斥了无法获得这种优势的成果获奖,使科学奖励不能准确地授予。
5、无意识的越轨
校学术委员会在聘请专家组织学科组时,对成员既要考虑其所涉及的专业,又要考虑他们的资历,一般选那些年高资深的,在学校或基层单位有较高威信的、能秉公办事的学者为学科组成员。这些学科组成员在一个领域内已耕耘几十年,思想已成定势,在学科组评审时,他们会有意无意地偏爱传统项目或历时已久的老课题。一些具有新思想新构思的探索性项目,有时较难取得共识,就处于极不利的地位。
三、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中越轨行为的控制
1、成果管理部门越轨行为的控制
如前所述,成果管理部门在下达评奖指标、规定等级的比例后,造成了初评等级偏高和各单位之间同一等级的成果水平不平衡。这可作为一种特殊情况,向学科组申明,让学科组成员在评审时,把基层单位初评的等级,只作参考,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各种等级的要求和标准,真正把那些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研究价值的成果评选上来。
2、科学地组织评审组。学术委员会在聘请专家组织学科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当事人应回避参加学科组。第二、学科组成员应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第三,应尽量选择较年轻的学科组成员。
3、参加评选的理论成果,应以发表后有无反响,如其研究成果有无他人选用、其它报刊有否转载等为主要依据。在这里尤要说明的是,对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严格政治标准,把好政治关。对违背马克思主义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成果不能参评。
4、应用成果的评选,应以推广应用后所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依据。
5、提倡科学道德。科学道德对人们的科学活动具有非强制的社会控制功能,这种功能通过两种方式表达出来。一种是社会承认的方式,另一种是社会惩罚方式,对于那些违犯科学道德的人,科学界会无情地揭露其越轨行为终止其科学生涯。通过这两种方式,不断地培养和唤醒人们的科学道德观念。所以,我们应重视科学道德,并对科研成果评审过程中的不道德行为,予以严肃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