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宝的《周易》古史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易论文,古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四库馆臣在总述《易》类时曾对历代《周易》研究做了“两派六宗”的经典划分。六宗之 中有参证史事一宗,以起于李光地、杨万里云。《周易》研究史上古史解经一宗,其渊源实 可上溯。马融注《革》九五:“大人虎变,虎变威德,折冲万里,望风而信,以喻舜干羽, 而有苗自服;周公修文德,越裳献雉。故曰未占有孚矣。”注《明夷》:“箕子,纣之诸父 ,明于天道洪范之九畴,德可以王,故以当五,知纣之恶。无可奈何,同姓恩深,不忍弃去 ,被发佯狂,故曰箕子之明夷,卒以全身,为武王师,多传无穷,故曰利贞矣。”郑玄注《 否》九五:“犹纣囚文王于羑里之狱,四臣献珍异之物,而终免于难;系于苞桑之谓也。 ” 注《临》:“当文王之时,纣为无道;故于是卦为殷著兴衰之戒,以见周改殷正之数。”实 已开援古证经之先河。至晋干宝,则特以西周古史解经,于象数、义理争胜之际,开一全新 之古史派。
一、干宝及其《周易注》
干宝(286?—336?)[1],字令升,祖籍新蔡。祖父干统,吴奋武将军、都亭侯。父干莹,晋 丹阳丞。干宝“少勤学,博览书记”(《晋书·干宝传》)[2],晋愍帝建兴三年(315)二月(注:葛兆光以为是建兴元年(313)(《干宝事迹材料稽录》,《文史》第7辑,第148页);陈俊 强据《晋书·孝愍帝本纪》定为建兴三年(《试论干宝〈晋记〉——兼论东晋史学》,《国 立 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第23期,第59页—第95页),甚是。)
,得华谭举荐(同上,《华谭传》)[2],以“才器召为著作郎”(当是“佐著作郎”(注:中华书局《晋书·干宝传》校勘记。)
)。同 年以军功赐爵关内侯。晋元帝建武元年(317),王导荐干宝领国史。次年(太兴元年,318), 干宝以著作郎身份同王隐、郭璞等撰国史。后以“家贫,求补山阴令,迁始安太守”,又以 王导请为司徒右长史,迁散骑常侍。
干宝著述富赡,前人考订甚详(注;参见郭维新《干宝著述考》,《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10卷6号;陈俊强《试论干宝〈晋 记〉——兼论东晋史学》。)
,据陈俊强统计有经部著作11种,史部4种,子部1种,集 部1种,总17种:《周易注》10卷、《周易宗涂》4卷、《周易爻义》1卷、《周易玄品》2卷 (注:《周易玄品》2卷,黄庆萱考订非干宝著。(《魏晋南北朝易学书考佚》,台湾幼狮文汇 事 业公司1975年))
、《毛诗音隐》1卷、《周官礼注》12卷、《周官驳难》3卷、《七庙议》1卷、《后养议 》5卷、《春秋左氏函传义》15卷、《春秋序论》2卷、《晋纪》30卷、《司徒议》1卷、《 杂议》5卷、《搜神记》20卷、《干子》18卷、《干宝集》4卷,干宝著作全部散佚,其中7 种有辑本。
《周易注》10卷是干宝十分重要的一部著作,惜已亡佚,吾人只能根据辑佚略知大概。
《经典释文·叙录》:“干宝《注》十卷。”《隋志》、两《唐志》、《宋志》同。朱彝 尊《经义考》卷11引胡一桂曰:“干宝《周易传》十卷,复别出《爻义》一卷,宣和四年蔡 攸上其书。”元屠曾辑得《干常侍易解》3卷,明樊维城收入《盐邑志林》。屠序曰:“干 氏《易》有注者仅三十卦,卦惟乾备六爻,余止一彖一爻而已,要皆自古《易》类萃中摘抄 。”清孙堂为屠辑作校补。明姚士磷“但取李氏《集解》之文而又时有竦谬”[3],辑《干 常 侍易解》3卷,清人丁杰为之补正,张惠言《易义别录》“依而录之”,马国翰《玉函山 房辑佚书》“参校而习刊之”。孙堂、丁杰二辑大致略同,唯孙多《井》六四节。清人黄奭辑《干宝易注》一卷,袭自孙堂本。另有清人汪囗辑《干氏易传》3卷。
马国翰辑本,其实并未利用张惠言《别录》。方成圭作《干常侍易注疏证》1卷,参校岱南 阁孙刻、雅雨堂卢刻《集解》、张惠言《别录》本、志林本等诸家,于马国翰辑本有所补。 如:《大有》九三“公用享于天子”,《困》初六“臀困于株木”,《丰》“殷水德坎象, 昼败而离居之。周伐殷居王位之象也。”《中孚》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 吾与尔靡之”,《既济》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系辞上》“是故吉凶 者失 得之象也,悔咎者忧虞之象也。忧悔吝者存乎介”,《系辞上》“是故易有大极,是生两仪 ”,《系辞下》“其出入以度,外内使之惧,又明于忧患与”,《系辞下》“原始要终以为 质也”,《系辞下》“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系辞下》“其于木也为科上熇”,《序卦》“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序卦》“有天地然 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 ,有君臣然后有上下”等条。方氏《疏证》亦偶或有缺。如《师》上六象注:“王执而正之 非私意也”,马国翰辑自《周易义海撮要》,方本无。
笔者曾据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卷6所录《周易干氏注》,参照《敬乡楼丛书》三辑之 九的方成圭《干常侍易注疏证》,分主题摘录干宝注《易》商末周初古史内容。及事毕而得 借阅台湾黄庆萱氏之博士论文《魏晋南北朝易学书考佚》[4]。黄氏据孙堂、张惠言、马国 翰、黄奭四家辑佚干宝《周易注》,特为详细;于干宝《 注》中之史事,黄氏亦曾专有汇集。笔者两相对照,大致无差;以未敢隐人之美而尽删旧稿 ,读者自可参看黄文。
干宝以纣囚文王、孟津大会、武王伐商、周公摄政、禄父为乱、营洛归政这样一条商周之 际的历史线索来解释《周易》的卦爻辞,形成干宝《易》注的鲜明特色。(干宝引史证《易 》其实尚有出于商末周初之外者,但十不足一二。)
二、象数和义理之间
张惠言抨击干宝《周易注》言辞激烈:“今令升之注仅存者三十卦而又不完,然其言文武 革纣、周公摄成王者十有八焉。至于礼乐政典治乱之要盖未尝及,则是以《易》为周家纪事 之书,文武所以自旌其伐也。且文王作卦辞,而《蒙》托成王遭周公,《未济》托禄父不终 ,微子为客,则是《易》为谶数之言,妖灾之纪也。故京氏以《易》阴阳推后世灾变,令升 以《易》辞推周家应期,故曰令升之为京氏者非京氏也。魏晋之代《易》学中微,令升知空 虚 之坏道而未得其门,欲以秽琐附会之说胜之,遂使后之学者指汉师为术数而不敢道,则《易 》之坠,令升实与有责焉耳。”(同上)[3]
干宝“以《易》辞推周家应期”暂且不论,“以干支、五行说《易》,未足为干氏之病, 惠言所斥,不为尽公。”[5]干宝注《易》用卦体、互体、卦象、反卦、消息及卦气、八宫 卦、八卦十二位、五德转移、五星、八卦休王爻位、爻体、纳甲及纳支、爻等诸法(同上)[3 ] ,实为象数《易》之家数。高怀民径以干宝为汉象数易之“落日余晖”[6]。
如《乾》九四干宝注:“阳气在四,二月之时,自大壮来也。”以乾坤十二爻配合十二月 卦,这是以“卦气”解易。《益》六三干宝注:“在益之家而居坤中。”《益》卦震下巽上 ,二三四爻互坤,六三居中,这是以“互体”解易。《比》干宝注:“比者,坤之归魂也。 ……坤德变化,反归其所,四方既同,万国既亲,故曰比吉。”这是以“八宫卦”解易。《 系辞下》“六爻相杂唯其时物”干宝注:“或若见辰戌言艮,己亥言兑也。”这是以“纳支 ”解易。又注:“或若以甲壬名乾,以乙癸名坤也。”这是以“纳甲”解易。
黄庆萱条列干宝依子夏、马融、郑玄、荀爽、虞翻、王肃、杜预、王弼八家之说而立注。 除黄述八家外,干宝还依宋衷、陆绩等立说。如《师》上六“开国承家”干宝注:“开国, 封诸侯也;承家,立都邑也。”《集解》引宋衷曰:“开国,谓析土地以封诸侯,如武王封 周公七百里地也。承家,立大夫为差次,立大夫因采地名,正其功勋,行其赏禄。”即是依 宋衷注。
象数之学至汉末积弊已深,王弼奋起直斥象数之妄。《周易略例·明象》:“夫象者,出 意者也”,“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王弼扫象数阐理,其注《乾·文言》曰:“夫 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于义也。有斯义,然后明之以其物。故以龙叙乾,以马明坤;随其 事义,而取象焉。是故初九、九二,龙德皆应其义。至于九三,乾乾夕惕,非龙德也;明以 君子,当其象矣。”屈万里赞曰:“其论象也如此,可谓得十翼之义矣。”[7]
干宝之《易》学不仅有深厚的象数学渊源,同样明显有着对王弼义理学的承袭。
干宝《周易注》底本很可能即用王弼本。黄庆萱曾就孟喜、京房、郑玄、王韩(王弼、韩康 伯)和干宝五家异文进行比较,在23个字例中,有“厉”、“亢”、“仁”、“性情”、“ 彭”、“坎”、“险”、“蔚”、“丰”、“阗”、“巽”、“靡”、“茀”、“暴”、 “旉”等16字例干宝同于王弼本(同上)[4]。
干宝《周易注》以《彖》、《象》文字次于卦爻辞下,此体例亦始自王弼。《汉书·儒林 传》称费直:“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是以传义分开以释经文 ,尚未将彖、象分次于经文后,马国翰辑《周易费氏注》中即引吴仁杰《古易论》证之。《 三国志·魏书·少帝纪》记少帝幸太学问诸儒曰:“孔子作《彖》、《象》,郑玄作注,虽 圣贤不同,其所释经义一也。今《彖》、《象》不与经文相连,而注连之,何也?”郑玄 合《彖》、《象》于经,其实仅仅是附之于上下二经之下。《说卦》孔疏:“先儒以孔子十 翼之次,乾、坤《文言》在二《系》之后、《说卦》之前,以《彖》、《象》附上、下二经 为六卷。”将《彖》、《象》杂次于卦爻辞下,始自王弼;王弼本即今日流传之经本。
又,干宝《周易注》大量依王弼说为注(同上)[4]。王弼扫象阐理,其《易》例,讲承、乘 、比、应,讲卦时,讲卦主,讲防得无咎(注:王弼亦偶或染象数之习,如注《坤》上六即本自爻辰。焦循《周易补疏自序》:“解龙 战以坤上六为阳之地,固本爻辰之在已;解文柔文刚,以乾二坤上言,仍用卦变之自泰来” 。)
。如:《坤》六五“黄裳元吉”干宝注:“黄, 中之色。裳,下之饰。”王弼注:“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引自《左传·昭公 十二年》)《震》初二“亿丧贝”干宝注:“亿,叹辞也。”王弼《周易注》曰:“亿,辞 也。”
干宝《周易注》依违汉魏众家,出入象数、义理之间,突出处即在于注重人事。
三、儒门易
高怀民以为,为汉象数易奠下基础的是儒门易。(同上)[6]儒门易的特点是注重人事。
易首先是作为占筮之术存在的,《左传》、《国语》22条筮占实例可证。但《左传》、《 国语》22条筮例中,已经出现了直接以卦辞、卦象和爻辞作为思考对象而脱离占筮进行解释 的状况[8],而有了义理化的倾向。孔子赞《易》以后,占断吉凶的筮术易渐变为人事义理 的儒门易。儒家通过《彖》、《象》、《系辞》、《说卦》、《文言》、《序卦》、《杂卦 》等《传》来对《易》进行儒学的哲学政治伦理解释。
儒门易的实质是注重天道人事,并使人事符合天道,天道落实人事。根据儒家的天人学说 ,天人之理同一,人当与天地合其德,《乾·文言》所谓:“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 日月合其明。”《易传》注重道、德、行,所谓道是天地的法则。圣人参天法地,创造了“ 与天地准”的“易”,故能与天地合流。
汉代儒门易的“复古大师”是田何(同上)[6]。同时还有韩婴,《韩诗外传》中尚存六节内 容涉及对《谦》、《困》、《艮》、《未济》等卦和《系辞》的解释。从中可见儒门易之特 色。
田何弟子分四支,王同、周王孙、服生三支成就不大,《汉书·艺文志》著录有他们著作 。丁宽是田何易学的真正传人。《汉书·儒林传》:“宽授同郡砀田王孙,王孙授施雠、孟 喜、梁丘贺。繇是《易》有施、孟、梁丘之学。”汉宣帝时,施、孟、梁丘三家易学被立为 博士,田何一系的儒门易,至此极盛。孟喜得“易家阴阳灾变书”而好之,及田王孙死,即 “改师法”,虽然他自己因此而未成为《易经》博士。但由于孟喜的首倡,象数易乃大兴。
两汉之交的费直是儒门易传承史上的关键人物。《汉书·儒林传》:“费直字长翁,东莱 人也。治《易》为郎,至单父令。长于卦筮,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 、《文言》解说上下《经》。琅邪王璜平中能传之。”
费氏易在西汉末未立学官,只在民间流行。东汉以后费氏易兴盛,一个原因是古文经的兴 起。《汉书·艺文志》:“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 、‘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刘向既说“唯费氏《经》与古文同”,则费氏易应 该还只是一个与古文经更接近的本子。《后汉书·儒林传》:“又有东莱费直,传《易》授 琅邪王璜,为费氏易,本以古字,号古文易。”《隋书·经籍志》:“又有东莱费直,传《 易》,其本皆古字,号曰古文易。”
费氏本是更完善的本子,但费氏易兴起的根本原因则是费直守十翼之义理,“亡章句”而 以《传》解《经》。在费氏易影响下,东汉易学风习渐改,占验之象数为注经之象数取代, 儒 门易学在象数易盛行的时代也得到了发展。《后汉书·孙期传》:“陈元、郑众皆传费氏易 。其后,马融亦为之传,融授郑玄,玄作《易注》,荀爽又作《传》,自是费氏兴而京氏遂 衰。”东汉经学大家郑众、马融、郑玄、荀爽辈都传费氏易。魏晋时王弼扫象阐理,借助的 仍是费氏易。《隋书·经籍志》接着《后汉书·孙期传》曰:“魏代王肃、王弼并为之《注 》,自是费氏大兴。”王弼扫象数阐义理,但杂揉老子学说(注:王葆玹认为王弼易还很可能有先秦道家易之传承。(王葆玹《玄学通论》,台湾五南图 书 出版公司1996年。))
,创立玄学,使义理脱离人 事而成为讨论本体有无的形上之学,而与儒学相抗衡,极端发展的义理学最终走向了儒门易 的反面。
东汉魏晋易学家宗费氏不仅仅是宗其“以《传》解《经》”的方式,郑玄身上即有着鲜明 的儒门易色彩。胡自逢指出,郑氏易“归本于人事”,并统计仅十存三、四的郑玄《易注》 中,以“犹”字起的人事之文,就有17条之多[9]。如:《同人》注:“是犹人君在上施政 教 ,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以是为人和。同者君之所为也。故谓之同人”,《贲》注:“犹 人君以刚柔仁义之道饰成其德也”等。
虞翻也传儒门易。如《集解》引虞注《系辞下》:“兴《易》者谓庖牺也。文王书《经》 ,系庖牺于乾五,乾为古,五在乾中。故兴于中古,系以黄帝尧舜为后世圣人。庖牺为中古 ,则庖牺以前为上古。”“忧患百姓,未知兴利远害,不行礼义,茹毛饮血,衣食不足。庖 牺则天八卦通为六十四,以德化之吉凶与民同患,故有忧患。”“谓文王书《易》六爻之辞 也。末世,乾上。盛德,乾三也。文王三分天下而有其二,以服事殷,周德其可谓至德矣。 故周之盛德,纣穷否上,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终以焚死。故殷之末世也。而马、 荀、郑君从俗以文王为中古,失之远矣。”
三国吴郡陆绩也有儒门易之传。
《乾》“圣人作而万物睹”陆注:“阳气至五,万物茂盛,故譬以圣人在天子之位,功成 制作,万物咸见之矣。”
《师》“丈人吉”陆注:“丈人者,圣人也。帅师未必圣人,若汉高祖、光武应此义也。 ”
《系辞下》“《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耶?当文王与纣之事耶?”陆注:“ 卦辞文王,爻辞周公。”
《系辞下》“危者使平”陆注:“文王在纣世,有危亡之患,故于《易》辞多趋危亡,本 自免,济建成王业,故《易》爻辞‘危者使平’,以象其事。《否卦》九五‘其亡系于包桑 ’之属是也。”
《系辞下》“易者使倾”陆注:“易,平易也。纣安其位,自谓平易而倾覆。故《易》爻 辞‘易者使倾’以象其事。《明夷》上六‘初登于天,后入于地’之属是也。”
干宝之《周易注》与郑玄、虞翻、陆绩等关系极大。
干宝依郑玄注:
《师》上六“大君有命”干宝注:“有命,天命也。”《文选·曹子建〈赠白马彪〉》李 善注引郑玄《周易注》:“命,所受天命也。”
《升》九二象“九二之孚有喜也”干宝注:“九五坎,坎为豕。然则禴祭以豕而已,不奢 盈于礼,故曰有喜矣。”郑玄注《礼记·坊记》“《易》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 ,实受其福”曰:“东邻谓纣国中也,西邻谓文王国中也。此辞在《既济》。《既济》离下 坎上,离为牛,坎为豕。西邻禴祭则用豕与。言杀牛而凶,不如杀豕受福。喻奢而慢不如 俭而敬也。《春秋传》曰:‘黍稷非馨,明德唯馨。’信矣。”
《震》“震惊百里不丧匕鬯”干宝注:“祭礼荐陈甚多,而经独言不丧匕鬯者,牲体荐鬯 酒 ,人君所自亲也。”《集解》引郑玄《周易注》曰:“人君于祭之礼,匕牲体,荐鬯酒而已 ,其余不亲也。”
干宝依虞翻注:
《归妹·彖》“归妹人之终始也”干宝注:“归妹者,衰落之女也。父既没矣,兄主其礼 ,子续父业,人道所以相终始也。”《集解》引虞翻曰:“震嫁兑,所归必妹也。”
干宝依陆绩注:
《坤》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干宝注:“阴在上六,十月之时也。爻终于酉而卦成 于乾。乾体纯刚,不堪阴盛,故曰龙战。(戍)[戌]亥,乾之都也,故称龙焉。阴德过度,以 逼乾战。郭外曰郊,郊外曰野。坤位未申之维而气溢(西戊)[酉戌]之间,故曰于野。未离阴 类,故曰血阴。阳色杂,故曰玄黄。言阴阳离则异气,合则同功,君臣夫妻共一也。”陆绩 《易解》:“乾配西北积阴之地,阴盛故战。乾坤并处,天地之气杂,称玄黄也。又曰戌亥 是乾之位,乾伏本位,积阴之地犹盛,故战。”
《习坎》初六“习坎,入于坎陷,凶”干宝注:“陷,坎之深者也。”陆绩《易解》:“ 坎,水能深陷于物处之阴,不可不习,故曰习坎。便习之,习后可履于险而不陷没。若不以 刚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干宝承陆绩用《习坎》为卦名。
《井》九二“改邑不改井”干宝注:“水,殷德也。木,周德也。夫井德之地也,所以养 民性命而清洁之主者也。”陆绩《易解》:“井道以澄清见用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变也。 井以德立君,正民俗,德以其道也。”
《三国志·吴书·陆绩传》:“陆绩字公纪,吴郡吴人也”,“博学多识,星历算数无不 该览。虞翻旧齿名盛,庞统荆州令士,年亦差长,皆与绩友善”,“作《浑天图》,注《易 》释《玄》,皆传于世”。陆绩之学除明显受虞翻影响外,或与荆州学相关,《隋志》著录 10卷本《太玄》即为“陆绩、宋衷注”。陆绩《述玄》在赞扬宋衷“思虑”“深笃”的同时 ,批评他“往往有违本错误”,故又作《注》并“合联之尔”[10]。
《盐邑志林》以陆绩、干宝为其邑(海盐)解《易》二家。干宝无家学可言,则其学或竟得 自其地先贤。儒门易似绝若续,终有干宝之《周易注》。
四、史家本色
“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囊”[11],马王堆帛书《系辞》、《二三子问》 、《易之义》、《要》、《缪和》、《昭力》加深了我们对儒门易的理解。
《要》:“子曰:《易》,我复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 , 又(?)仁口者而义行之耳。赞而不达于数,则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史巫 之筮,乡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 巫同涂而殊归者也。”
《要》除今本《系辞下》第5章后半部分外,还记载了孔子晚年与子贡论《易》以及孔子为 及门弟子讲述《损》、《益》二卦中哲理的内容(注:《要》之真伪有争论,王葆玹等以为是秦汉间人伪造(王葆玹《帛书〈要〉与〈易之义 〉的撰作年代及其与〈系辞〉的关系》,《道家文化研究》第6辑,第350页—第366页,上 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王葆玹《玄学通论》),廖名春则肯定《要》是先秦著作,并对之执 信任态度(廖名春《论六经并称的时代兼及疑古说的方法论问题》,《孔子研究》2000/1, 第4 7页—第58页)。笔者赞同廖说。)
。在上述文字中,孔子明确指出他之重视 《易》主要是“观其德义”,“求其德而已”。在“德”这点上,他和史巫“殊归”;“德 ”是儒家的追求目标,为其时史巫所不及。同时,孔子指出他论《易》,正与史巫“同涂” 。
《说卦》中有“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句,前人对“赞”多作解释 ,荀爽释为“见”,干宝释为“求”,韩康伯释为“明”。王葆玹据《说文解字》“赞, 见也”和《系辞》“见乃为之象”,将之释为“象”,并认为“赞”、“数”、“德”即常 用易学术语中的“象”、“数”、“理”(注:王葆玹《帛书〈周易〉所属的文化地域及其与西汉经学一些流派的关系》,《道家文化 研 究》第3辑,第180页—第18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王葆玹《玄学通论》。)
。“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与“赞而不 达于数,则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显然正相对应。王作图示如下:
象—→数—→德义
巫—→史—→圣贤
先论数与德之关系
德指天理、天道。《要》篇孔子所观之德义即是卜筮所反映的天道(注:李学勤以为:“孔子所观的‘德义’,当即这里所说的蓍、卦之德,六爻之义,也就是 神、智和变易。”“‘德义’二字,不能作道德、仁义解。”(李学勤《从〈要〉篇看孔子 与 〈易〉》,《简帛佚籍与学术史》,台湾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4年。))
。德也指人之道德、 仁义。如《要》之“德薄而位尊”、“君子德行焉求福”即是指人之德义。
天命决定人事,人德也会影响天命。《尚书·召诰》:“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 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阙德,乃早坠 阙命。”《尚书·洪范》将天道和人德之间的感应更推演为自然现象和人事之间的感应,从 而建立起一套天人感应理论。《左传·宣公十五年》记载的晋国伯宗之言,正反映其时的天 人感应观:“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
天道和人德之间构成的感应关系以数来确定。《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夫礼,天之经 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 五行,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淫则昏乱,民失其性,是故为礼以奉之。为六畜、 五牲、三牺以奉五味。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 。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为夫妇为外内,以经二物。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昏媾、 姻亚,以象天明。为政事庸力行务,以从四时。为刑罚威狱,使民畏忌,以类其震曜杀戮。 为温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长育。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 。……天地之性,是以长久。”
“明数”可以“达乎德”。《说卦》:“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 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 至 于命。”由于易数是圣人“参天两地”而发明,是与天地相“准”的,所以究明易数是追求 天道、人德的根本途径。儒家与巫史之不同,即在于儒家并不止于研究象数,而是在象数研 究的基础上更将巫史的研究推进到德义的层面。
再论史与数之关系。司马迁曰:“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 固 主上所戏弄,倡优蓄之。”(《汉书·司马迁传》)[12]古史兼掌卜、祝之事[13],故《春秋 》多记祭祀、归辰、郊天、告朔、葬、含与瑁、灾异等与鬼神相关之事,《左传》、《国语 》中“天道鬼神灾祥卜筮梦之备书于策”(汪中《述学》内篇卷2)[14]者甚多。所谓“究天 人之际”,古史官察天象知天意,预言惩戒现实人事,根本原因也即在于其兼掌历象日月阴 阳度数。
《汉书·艺文志》“数术略”:“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史官之废久矣,其书 既不能具,虽有其书而无其人。《易》曰:‘苟非其人,道不虚行。’春秋时鲁有梓慎,郑 有 裨灶,晋有卜偃,宋有子韦。六国时楚有甘公,魏有石申夫。汉有唐都,庶得粗禴。盖有 因而成易,无因而成难。故因旧书以序数术为六种。”班固所举诸人多为《史记·天官书》 记录的“传天数者”,而其职掌者“皆明堂羲和史卜”。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中所说的阴阳家即是《汉志》中传“数术”者[15]。“夫阴阳四时 、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 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 大顺,不可失也。’”(《史记·太史公自序》)[16]“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 ”云云足见数之深意。《吕氏春秋》“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 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同上,《吕不韦传》)[16]吕不韦在《季冬纪》末自序其意曰:“凡 十二纪者所以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 非、可不可无所遁矣。”
儒家“与巫史同涂”,法天象数正合其本意。十二是个成数[17],孔子作《春秋》记十二 公事,据何休《公羊传解诂》,“取法十二公,天数备足,著治法式。”(隐公元年)[18]太 史掌星历阴阳,最重数。司马迁作《史记》,以十二本纪仿《吕氏春秋》十二纪,《文心雕 龙·史传》、《史通·本纪》皆有论述。《秦本纪》、《项羽本纪》本属世家,列入本纪, 是为十二之成数。《十二诸侯年表》内容有十三国;《天官书》屡言十二星,实际星数并非 都是十二个。
根据《系辞下》、《说卦》,代表天道的圣人取象天地、幽赞神明而创造的八卦、六十四 卦是“与天地准”的易数,因此明此易数意义重大,这也是史家据以惩戒现实人事的关键。 干宝之重视易数,与其《晋纪》多言灾异、《搜神记》好论鬼神一样,正体现了史家本色。
五、干宝的古史观
作为儒门易的传承者,干宝继承了儒家“数达于德”的精神;而作为一个史家,干宝把自 己作史的目标定在了实现“德”的高度上。这样,干宝与单纯服务于“数”的古史家产生了 重大的区别。干宝归美《左传》(《史通·烦省》),[19]师范《竹书纪年》(同上,《申左 》),[19]其编年体《晋纪》开一代史学之风气;而其修史之“五志”凡例,更鲜明地体现 了儒家史学的精神。
《系辞下》:“《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易》之兴也 ,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耶?当文王与纣之事耶”云云是讲《周易》卦爻辞的生成,史家 干宝则更是将《周易》卦爻辞看成是一段历史。明易数本以惩戒现实人事,而一段与易数相 符的史事,则对现实人事直接具有了借鉴意义。对于易学言,干宝开创了以过去史事注经的 新流派;对于史学言,干宝《周易注》也反映了他的儒家古史观。试就其圣人史观和周初政 治 兴盛论二方面论之。
先论干宝的圣人史观。
先秦诸子本有着各自不同的圣王历史观。及至汉晋,易学史上一个十分有争议的问题仍是 谁创造了《周易》的六十四卦。孔颖达《周易正义》:“然重卦之人,诸儒不同,凡有四说 :王辅嗣等以为伏牺重卦,郑玄之徒以为神农重卦,孙盛以为夏禹重卦,史迁为文王重卦。 ……今依王辅嗣,以伏牺既画八卦,即自重为六十四卦,为得其实。”
汉代影响最为广泛的是司马迁的文王始重卦说。此说其实之前已流行,如《史记·日者列 传》引司马季主:“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淮南子·要略》:“周室增以六爻”。郑 玄提出神农重卦说。而京房、虞翻、陆绩则主伏羲重卦说。《后汉书·律历志》引京房《杂 试对》:“宓牺作易。”《集解》引虞翻注《系辞下》:“庖牺则天八卦通为六十四。”《 集解》引陆绩注《系辞上》:“开物谓伏羲引信八卦重以六十四。”王弼将画卦和重卦看成 是伏牺一人完成。伏牺重卦说是魏晋时最主流的说法。《文心雕龙·原道》:“人文之元, 肇自太极,幽赞神明,易象惟先。庖牺画其始,仲尼翼其终。”干宝也同样认为伏羲重卦。 《说卦》干宝注:“言伏羲用明于昧冥之中,以求万物之性。尔乃得自然之神物,能通天地 之敬而管御百灵者,始为天下生用蓍之法者也。”干宝肯定伏羲为包括生蓍、倚数、立卦、 生爻、六画成卦在内的“作易”的“圣人”。
《系辞下》:“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 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司马迁以文王重卦,着眼 于“古今之变”,是推测历史事。而后人则是由现实的文王不断上推,以至于观念上的圣人 ,这一作法真正承袭了《系辞下》的思想:因为“易与天地准”,所以八卦以及六十四卦的 创造者就应该看成是历史和文化的开创者。汉晋之际对六十四卦创造者的调整确认,从某种 意义上说也就是儒家圣人史观的最终确立。
干宝虽以大量周初史事注《周易》,但却未明言卦辞、爻辞的作者。故未可即以“文王作 卦辞”说属干宝,张惠言责干宝“以《易》辞推周家应期”因此也未可以为定论。《左传· 昭公二年》记韩宣子“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 与周之所以王也。’”周公“治礼作乐”,创造了周的制度文明;干宝以史注《易》,集中 的大量史实的下限是在周公、成王时期;更考虑到陆绩的周公作卦爻辞说对干宝的可能影响 。因此,周公似乎更适合于干宝心目中的卦爻辞作者。
至于《易传》的作者,干宝亦未细说,但将《文言》、《序卦》、《杂卦》属之于“夫子 ”,正是儒门易正传。
次论干宝的周初政治兴盛论。
干宝熟悉周初史事,赞美周初的政治兴盛。其《晋纪·总论》批评司马氏根基浅薄、不修 仁德以至西晋速亡,即以周之兴起为证,以为周人数百年十数代的修德始成王业,故有八百 年之天下。
干宝认为周政治兴盛之最关键是在文王修“德”。文王“俭以恤民”(《升》九二注),而 “独夫”(《坤》上六注)之纣“无道”(《夬》九五注)、“秽政”(《井》初六注)、“长 恶不峻”(《坤》上六注),故“天命殛之”(《坤》上六注)。武王得“举兵”(《乾》九四 注)“遂有牧野之事”(《坤》上六注),终于“克纣正位”(《乾》九五注)。
干宝理解的“德”即是能与天道相合的人道。
如:《乾》上九注“四德者文王所由兴,四愆者商纣所由亡。”
《井》注:“水殷德也,木周德也。夫井德之地也,所以养民性命而清洁之主者也”,《 革》初九注:“此喻文王虽有圣德,天下归周,三分有二而服事殷,其义也。”
《震·彖》注:“周木德,震之正象也,为殷诸侯,殷诸侯之制其地百里,是以文王小心 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阙德不回,以受方国。”
《丰》注:“殷水德坎象,昼败而离居之。周伐殷居王位之象也。”“犹《诗》曰‘上帝 临 尔,无贰尔心’,言周德当天人之心宜居王位,故宜日中”等。
干宝认为周公克守臣节,成王公正明道也是周初政治兴盛的重要因素。
《坤》用六注:“是周公始于负扆南面以先王道,卒于复子明辟,以终臣节,故曰利 永贞也矣。”
《蒙·彖》注:“天后成王之年,得以养公正之道,而成三圣之功。”
《蒙》初六注:“此成王始觉周公至诚之象也。……(成王)既感《金縢》之文,追恨昭德 之晚,故曰以往吝。”
《未济》六五注:“(周公摄政)制礼作乐,复子明辟,天下乃明其道,乃信其诚,故君子 之光有孚吉矣。”
要之,干宝承儒门易之余绪,转以古史注《周易》,开《周易》研究之全新一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