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价格管理机构设置状况的回顾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格管理论文,机构设置论文,状况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价格管理机构是管理过程中管理者行使管理职能的工作系统或组织形式。从宏观上看,包括各级政府设置的综合价格管理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设置的价格机构;从微观上看,包括各企业、事业单位的价格管理机构。纵观我国价格管理机构的发展过程,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从无到有,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一
建国初期,国民经济中私营经济成份还占很大比重,商品价格基本上由市场供求规律决定,在价格方面压倒一切的任务是制止通货膨胀,打击投机倒把,在原有基础上迅速地把市场价格稳定下来,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安定人民生活创造条件。这个时期价格工作由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及其所属的中央贸易部统一领导和组织进行。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没有单独设置价格管理机构。1952年9月, 中央贸易部撤销,价格管理工作移交新组建的中央商业部负责,商业部设物价局主管价格工作。
从1953年开始,我国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同时开展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个后期,国家先后对粮食、食用油、棉花和纱布等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经济工作日益繁重,国家经济机构不断充实和加强,并向专业化发展。在流通领域,为了适应专业分工的需要,中央商业部先后分成几个专业部,原来由商业部主管的价格工作由各有关专业部分管。但各地工业、农业、商业企业在市场上出售商品,均应服从当地商业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并执行当地国营商业公司的牌价。为了加强市场价格管理,国务院在1957年8月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市、 自治区和直辖市及相当于县的镇,在中共党委和人民委员会领导下设立物价委员会。当时中央一级成立了全国物价委员会,由国务院第五办公室(财贸办公室)领导,负责管理全国市场价格和综合平衡工作,内设物价组处理日常工作。但全国物价委员会成立以后未独立对外开展工作。后来由于1958年强调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建立全国物价委员会的要求并没有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个五年计划初期,价格管理机构基本上维持在“一、五”时期的状况。但这个时期,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的高速度,致使主要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国民经济出现暂时困难。面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在1961年制定了“调整、巩固、 充实、 提高”的八字方针, 要求对国民经济进行大幅度调整。 1962年1月召开了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 提出要对国民经济加强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总的精神在物价工作中也得到了体现。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1962年5月发出《关于建立全国物价委员会的决定》, 明确规定全国物价委员会隶属国务院,受国务院直接领导。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共中央既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国价格水平的综合平衡工作,管理工业品出厂价格和调拨价格、农产品采购价格和各种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这样,各省、市、自治区均建立价格机构,专区和县也相继建立价格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管理价格,从上到下建立起集中统一的价格管理系统。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价格管理机构没有大的变动,各级物价委员会不断得到充实和加强,对全国价格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1966年“文革”以后,价格机构同其它机构一样,受到严重破坏,全国物价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价格机构纷纷撤销、合并,全国物价委员会并入国家计委,价格工作名存实亡。
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通过拨乱反正,价格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明显。1977年4 月国家计委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指出:鉴于当时价格关系上的许多新问题、新矛盾亟待解决,建议成立国家物价总局,各省、市、自治区,各有关部委和县级工业、商业管理部门,都应建立相应的价格管理机构,各企业、事业单位也建立相应的价格机构。国务院同年8月批转了这个报告,并同意成立国家物价总局。1977 年国家物价总局成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价格机构进一步得到加强。国务院1980年5月发出《关于加强物价机构的通知》,要求从中央到地方, 尽快建立起强有力的物价工作系统,各企事业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物价机构。为了适应日益繁重的价格监督检查任务,国务院1983年7 月批准国家物价局的报告,同意在各地设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和农产品成本队。这样,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到1992年初,基本上形成了价格管理机构系统,在价格管理工作中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1993年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家物价局并入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价格工作。
通过历史的回顾,从中可以看出:(一)价格管理机构的建立、发展及其规模受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和中心任务的制约和决定。价格管理机构的建立必须与一定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相适应。如果一定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发生变化,价格管理机构也要作适当的调整。预见这种转变,适时调整机构设置是增强工作主动性的重要方面。(二)价格管理机构的建立与发展,受整个经济管理体制制约。价格管理体制与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国民经济管理体制决定价格管理体制,价格管理体制决定着价格管理机构的设置。四十多年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我国价格管理机构的职能和规模经历了扩大和缩小的不同时期,一般说来,国家强调集中统一时,价格管理机构规模较大,人员较多,职能相应强化。而在偏重放权时,价格管理机构规模适当收缩,有的职能弱化。所以说,价格管理机构的设置不能超越一定阶段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性质。(三)价格管理机构的设置具有客观必然性。只要存在商品经济关系,商品价格必然存在,商品价格关系存在,管理就具有客观必然性,而管理任务和管理职能的完成与实施,必须由一定的管理机构来完成。从建国以来的实践发展看,不论在哪个时期,价格管理机构的工作部门始终是存在的,只要存在商品价格关系,价格管理机构必须存在。至于这个管理机构是哪个部门,是单独设置还是隶属有关部门,以及规模如何,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
党的“十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价格体制也发生了根本变化。这表现在:国家对价格实行直接管理与间接控制相结合,并以间接控制为主的原则;在价格形式上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并以市场调节价格为主;在管理手段上,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在管理对象上,由微观到宏观,由无所不包到主要管价格总水平。在这种形势下,有人认为,既然价格已经放开,价格管理机构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于是,有的地方撤销物价局、有的企业对价格撒手放任,取消或合并价格机构;一些高校的价格专业也相继撤销或停止招生。价格管理人员人心思动,纷纷转向、改行。有的即使保留机构和人员,但实际上作用也很微弱。这样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价格秩序混乱,价格总水平上涨。为了整顿价格秩序,控制价格总水平,安定生产和生活,中央果断决定,价格管理机构不能撤销,必须行使其相应职责。实践证明:价格管理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而这种加强决不是简单地增加人员和保留机构。笔者认为应从这样几个方面加强机构建设。
(一)提高价格管理人员素质是加强机构建设的关键。在价格管理机构中,人是管理机构的主体,是诸要素中的第一要素,人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自粉碎“四人帮”以来,价格管理工作队伍已初具规模,相对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队伍人员素质看,学历层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增强,绝大部分经过了岗位专业训练,积累了丰富经验,这些人是价格管理队伍的宝贵财富。当前,在加强机构建设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压缩一些人员,但重点是放在提高人员素质上。过去,价格管理工作人员主要精力放在调价、定价上,现在,随着形势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都必须很好地研究和认识。因此,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有一个重新学习的过程。提高整体素质,一要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价格理论,研究价格形成、变化和发展的客观规律;二要掌握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熟悉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基本知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造就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力技术精良的价格管理工作队伍。
(二)转变观念和职能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转变观念,首先要树立服务观念,从单纯管理型转变为管理服务型,从卡压式管理,转变为指导、协调、服务。为管理对象排忧解难,为他们创造一个宽松的经济环境或外部环境。这样的管理,管理对象欢迎,这样的管理部门越多,对管理对象越有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国家对价格的管理方式、手段和内容都相应地发生了变化,要完成这种转变,必须首先转变观念,这是做好新时期价格管理工作的前提。转变职能是加强价格管理队伍建设的基础。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调价、定价情况大大减少,价格管理部门随着定价权的下放,调价、定价职能已经弱化,但随之而来的是其它方面职能的强化。具体是:第一,价格政策研究。制定正确的价格方针和价格政策是开展价格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有了正确的价格方针、政策,价格管理工作才能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第二,价格信息服务。价格信息是价格管理的基础,它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在引导生产、扩大流通、指导消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完善的价格信息采集、处理,储存和传递系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第三,价格预测决策。价格决策是价格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各级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构成价格决策主体。第四,价格监督检查。依据价格法规,对价格进行严格监督检查既是价格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能,又是价格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第五,有效控制价格总水平。通过对价格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价格总水平是国家宏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是价格管理机构需要强化的重要职能。
综上所述,价格管理机构作为管理的工作系统或组织形式,是完成价格管理任务,发挥价格管理职能的组织保障。没有这种组织保障,要完成价格管理任务则是一句空话。所以,强化价格管理机构建设的重点是保持价格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提高人员素质,明确管理职责,强化相应职能,开创性地做好价格管理工作。
收稿日期:199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