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型经济协调发展的区域外部性及其内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内化论文,协调发展论文,性及论文,区域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1)05-0085-06
1 引言
外部性问题因密切关联经济福利、市场失灵和政府规制等重大议题而成为20世纪经济发展史的主线。自19世纪末期以来,外部性问题逐渐成为经济学界广泛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并深入到社会学、政治学、人口学和法学等领域的研究当中[1~6]。我国著名经济学家盛洪[7](1993)对外部性问题在经济学当中的影响和地位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把经济学中曾经面临和正在面临的一切问题都归结为外部性问题。然而,尽管外部性问题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广泛关注,但对外部性的概念和内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正如Tibor Scitovsky在《外部性经济的2个概念》[8]一文中所说,外部性是经济学文献中最令人费解的概念之一;我国著名经济学者张五常[9]也认为外部性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如Pigou[10]等人认为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的行为对该主体以外的人或事物所造成的影响;Buchanan[11]等人认为只要某人的效用函数(或某厂商的生产函数)所包含的某些变量在另一个人(或厂商)的控制之下,就表明该经济中存在外部性,并以数学模型加以描述和解释。其次外部性研究虽然涉足于产业、制度(政府行为)、技术、公共产品等多个研究领域,但研究视角都集中于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而较少以区域作为研究对象,从“区域主体”的视角研究外部性[2]。在中国,由于特殊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绩效评价机制而导致行政区经济盛行,自从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灶吃饭”以后,各级地方政府拥有相对独立的“人权”、“事权”和“财权”,并由此成为各级行政区经济行为主体的代言人,参与到“区域利益”的竞争当中去,区域外部性问题也就在“区域主体”间“区域利益”的博弈中产生。而行政区经济中存在一种非常特殊的“区域关系”——垂直型经济。在垂直型经济结构体中:一是上级政府运用各种政策、地方法规法令、税收等行政手段加强对下级行政区各经济要素流的支配和调控,影响和制约着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而产生区域外部性,如我们通常所说的“空间剥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二是各区域主体(地方政府)之间为了招商引资→提高地方财政税收→增加自己的政绩资本而纷纷恶性竞争,重复建设,设立重重贸易壁垒,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导致资源低效运行以及区域差异性(不均等性现象)加剧等区域外部性问题的大量出现;三是针对有竞争性而无排他性(或无竞争性也无排他性)的准公共物品(或公共物品),诸如过境河流、公路等,由于产权不明晰,使拥有经济理性人属性的地方政府出于对“区域利益”的追求而无暇顾及,进而引发出生态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等外部性问题。为此基于现实的需要和理论诉求,本文在对垂直型经济概念和内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分析其协调发展区域外部性的概念、内在特征、形成机理,并就外部性问题的优化和调控提出对策和建议。以期为我国行政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2 垂直型经济协调发展的区域外部性
2.1 垂直型经济
垂直型经济是一种基于区域关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行政区经济结构体,具有类似于“金字塔”式的等级层次组织结构,有2种内在组织形式,一是通过行政力量而形成的行政区经济结构体,如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央经济→地方经济→省域经济→市域经济→县域经济→乡村经济结构体等;二是依靠市场力量而形成的市场规模(效益)经济空间结构体,如核心→边缘结构、城镇体系结构等,但通常市场规模(效益)经济空间结构体服从行政等级结构体,故将其称之为垂直型经济。从上可以看出,垂直型经济其实质是一种基于行政区划的区域关系,而这种区域关系是在行政力量和市场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得以维持和发展,其中行政力量是垂直型经济存在的前提和基础,而市场力量则起了推动和催化剂的作用,并随着区域关系发展阶段的演变而日趋重要。垂直型经济通常具有统一性、层次性、阶段性特征。首先它是一个有机整体,在行政力和市场力的作用、影响下连为一体,其次表现出行政等级性、资源市场调配能力等级性及城市中心度等级性等;而阶段性是指区域关系随着区域发展阶段的演进从早期的剥夺与被剥夺关系(或极化、回流过程)向区域一体化的演变过程。
2.2 区域外部性
2.2.1 区域外部性的概念和内涵
(1)概念。在西方经济学中,外部性是指生产者(或消费者)的生产(或消费)活动对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的生产(或消费)活动所产生的非市场化的影响[10~12]。它不能以市场为媒介,通过市场价格机制加以反映与解决。也就是说一个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对其他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产生正效益时,无法通过市场价格体制来获取其应得到的报酬,相反,如果产生负效益时,也无须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支付赔偿(或补偿损失)。基于上述对外部性的理解,本文认为区域外部性是指一个区域的经济活动对其他区域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非市场化的影响。与外部性相比较,区域外部性的产生首先必须拥有相对明确的“区域主体”和“区域利益”,也就是说“区域”必须是一个相对明确的整体。因此在进行区域外部性研究时,划定合理的区域范围,找到明确的“区域主体”和“区域利益”是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其次区域外部性产生于区域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没有关联的两个区域之间不存在外部性。再者区域之间的“耦合关联作用”存在“失灵”(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无法通过市场价格机制解决“区域利益”矛盾,即存在“区域主体”个人边际生产成本(收益)与社会边际生产成本(收益)的背离,进而导致资源配置或经济效益脱离了帕累托最优状态。
然而在现实世界中,“区域主体”和“区域利益”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在众多的区域经济行为主体中,到底谁是“区域主体”,谁是“区域利益”的代言人?区域应该怎样划分才有研究的实际意义呢?其次空间不相邻的区域(彼此间有相互作用和影响)之间是通过什么样的作用机理?什么样的作用途径而发生相互作用呢?再者,应该如何看待区域外部性效应呢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区域外部性研究必须回答的现实问题。基于中国特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绩效评价机制,本文认为区域外部性的研究最好基于行政区划界线,以各级地方政府作为“区域主体”和“区域利益”的代言人去划分区域,从市场微观主体和政府宏观调控双重属性去看待区域外部性产生的内在机理,从地理要素(社会经济要素、自然环境要素等)运动的视角分析其作用途径,并应该运用客观的、科学的眼光去看待区域外部性效应。区域外部性效应是一个相对概念,区域在空间剥夺(空间极化)过程中对其他区域产生负外部性效应,而在扩散-回流(空间扩散)过程中对其他区域产生正效应。
(2)分类。在现有的外部性研究文献中,通常根据外部性的来源、效应、内在属性等对外部性进行分类。其中瓦伊纳(Viner)于1931年在其经典论文《成本曲线和供给曲线》(Cost Curve and Supply Curve)中依据外部性的来源将其分为技术外部性和货币外部性;而经济学家则习惯依据外部性效应将其划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我国著名学者黄有光[13](1991)在此基础上,依据外部性产生的特点将其细分为正生产外部性、负生产外部性、正消费外部性及负消费外部性;Davis和Whinstion[14](1962)则依据外部性的内在属性将其划分为可分解的外部性和不可分解的外部性。然而正如党兴华[15]等人所言,现有的外部性分类标准多基于微观视角——市场机制的考虑,而忽视了宏观层面政府调控的分析。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现实需要,本文依据外部性的来源和效应将其划分为市场外部性和政府外部性,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以便于下文的分析。
(3)外在表征。区域外部性通常表现在生态环境恶化(如水土流失、空气污染、公共水域污染等),产业结构趋同,贸易壁垒、恶性竞争,地方保护主义、非均衡发展等方面。
2.2.2 区域外部性的内在机理
基于上述分析可知,垂直型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种特殊经济和空间组织形式,其协调发展是一个系统概念,要求垂直型经济综合系统和各子系统共同发展和进化,“区域关系”不断由低级平衡状态和组织形式(结构)向高级平衡状态和组织形式(结构)演变;与此同时,垂直型经济协调发展是微观主体市场行为和宏观调控政府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故此可以从市场外部性和政府行为外部性两个方面来分析区域外部性产生的内在机理,进而为保持“区域利益”平衡以维护和谐,开展“区域分工”以推进协作,建立必要的制度以调节矛盾和冲突提供理论依据(见图1)。
图1 区域外部性的分析框架
2.2.2.1 市场外部性
市场外部性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主体”经济活动对其他区域产生的非市场化影响。市场外部性的存在导致垂直型经济市场的低效率(无效率),甚至没有市场存在。市场外部性的存在一方面归因于产权不明(或产权无法界定)、二是市场垄断(不完全竞争)、三是信息不对称(不完全信息),信息不对称通过市场不完全竞争而起作用。但产权不明晰是市场外部性产生的主要原因。
(1)产权不明晰。在中国特有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行政管理体制共同作用下,垂直型经济无论在生产消费过程中,还是在经济体制、机制的运行上,资源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得到全面而真实地反映,也未能通过市场价格机制实现帕累托最优配置,从而造成垂直型经济“区域产权”不明晰→区域成本和收益的背离→区域外部性问题出现。如矿产资源,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开发使用权依据规模分地方所有和国家所有两种形式,规模大时则其开发使用及收益权归国家(部门)所有;规模少时,开发使用权归地方所有,收益权归地方和国家共同所有(按比例分配收益)。国家所有(所有权、开发使用权、收益权)意味着产权不明晰,地方与部门之间的“条块管理与分配”模式导致区域(资源开发区和资源使用区及部门收益再分配区域)边际生产成本与边际收益的背离(生产成本远高于收益),“区域利益”由此受到损害而不能通过市场价格机制得到补偿。国有企业(央企)也具有类似的属性。这是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而导致产权不明晰而引起的区域外部性。其次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比如区域共有河流和空气等,区域共有的河流和空气由于其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公共产品属性而容易致使区域随意向河流排放污染,向空气排放废气(有害毒气),进而导致区域乃至全球人居环境可宜度的下降,如“热岛效应”、冰川融化、全球人均淡水资源量的下降等;区域外部性也就由此产生。这是产品市场产权的不明晰而引发出的外部性。
(2)不完全竞争。在垂直型经济中,一是上级行政经济区由于其特殊政府职能的存在而拥有比较优越的区位条件,它为了维持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转而需要拥有便捷的交通联系,地理位置的适中性(中心性)及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从而导致大量微观行为主体和社会经济要素流(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等)的空间集聚,并逐步形成传统意义上的核心(上级行政经济区)-外围(下级行政经济区)结构体系。上级行政经济区通过社会经济要素流的集聚和扩散形成不完全竞争,剥夺下级行政区经济的发展机会而获得区域正外部效应,与之相对应的是下级行政经济区获得负外部效应。二是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不完全竞争在垂直型经济中普遍存在。正如Stieglitz[16](1988)在《Economics of the Public Sector》一书中所说,“即使在完全的竞争市场中,信息也是不完全对称的,是不完备的”。信息如同其他要素流(技术、资金、人才等)空间扩散一样,由于地理成本(需要克服语言、接受能力、空间距离、基础设施水平等方面的障碍)的存在,而具有等级层次性和空间衰减性,通常由高级行政经济区(中心)向低级行政经济区(外围)递减,从而导致区域收益与成本的背离,拥有较多信息量的上级行政经济区在区域交易中获益,产生正外部效应,而拥有相对较少信息量的下级行政经济区在区域交易中利益受损,产生负外部效应。
2.2.2.2 政府行为外部性
在垂直型经济中,各级地方政府由于我国特殊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绩效评价机制而具有“经济理性人”的社会属性,作为“区域主体”而参与到“区域利益”的博弈中去,通过发挥政府职能而制定有益于本区域的公共政策、地方法规来谋取“区域利益”,如制定发展战略,人才、资金和技术等引进机制,完善地方招商引资政策,颁布地方法规,限制区外产品的流入,实行贸易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等。政府这种通过改变交易规则或产权控制从而间接(或直接)扭曲市场运行机制的行为,促使成本和收益的背离,产生类似于市场失灵下的“庇古离差”,即区域外部性问题。为此,在这里本文把地方政府基于区域比较优势,通过发挥政府职能而制定政策、法规,从而间接(或直接)扭曲市场运行机制行为,对其他区域所产生非市场化的影响,称之为政府行为外部性。
从上述政府行为外部性的定义中可以看出,政府行为外部性产生一方面基于国家行政体制对干部任期和绩效考核有着明文规定,导致具有“经济理性人”的各级地方政府为了获取足够的政绩资本,出于对当前利益的追求而可能会急功近利,忽视长远利益;同时为了追求“区域利益”最大化——获取更多的地方财政收入和GDP总量(或人均GDP),而通过税收、土地价格、地方政策法规等手段来扭曲市场自然条件下各微观经济行为主体的成本-收益[17],如我们通常所说的贸易壁垒、地方保护主义等;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纠正市场失灵行为本身可能产生新的外部性问题。据此可以从这两个方面来分析政府行为外部性产生的内在机理。
(1)“理性人”对“区域利益”追求产生外部性。自从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灶吃饭”后,区域内部产业投资特有的报酬结构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维持正常行政运转和进行各项建设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使得地方政府“经济理性人”的社会属性得以全面体现,一方面注重自身经济业绩的发展,另一方面不忘攀比、打压竞争对手。总的说来,可以概括为“理性人”对“区域利益”的追求。
各级地方政府在发展自身经济业绩时,①为了追求当前利益,可能对一些见效快,回报率高,但没有区域比较优势且不可持续发展的项目(企业)感兴趣,不惜花大力气通过政府手段(筑巢引凤,减免税收、降低土地价格等)来扭曲市场自然条件下区域比较优势,以达到招商引资,实现地区经济总量(GDP、人均GDP)提升、增加地方财政税收的目的;②针对本地区现存的一些不具市场竞争力、不具前景的衰退行业(或即将衰退行业),通过设立贸易壁垒,采取地方保护主义的措施使其得以“延喘”,主要体现在资金、劳动力和技术流的限制(如表1);③在垂直型经济中,上下级行政区之间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上级政府为了维持对下级行政区的领导,必须加强和巩固本区域政治、经济的中心地位,通过政策、法规、财政上的区域倾斜而剥夺下级行政经济区的相关发展机会。其次,上级政府为了实现自己的施政大纲,制定整个区域发展方针,可能会采取非均衡发展,运用财政拨款、政策倾斜,来扶持单个城市的发展,再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实现整个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所有这些政府行为从某种程度都扰乱了市场运行机制,从而导致要素市场价格的扭曲、资源浪费、产业结构雷同、恶性竞争及环境污染等问题,导致区域负外部性的产生。
各级地方政府为了攀比、竞争和打压竞争对手,通常只做有益于本区域发展的事,而对有可能为其他区域(甚至整个区域)带来正效应的事实采取回避(甚至阻碍)。比如在东北地区修建哈大铁路线时,由于当时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大体表现出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的趋势,因此沈阳觉得只需要修建沈阳-大连这段,而沈阳-长春这段与沈阳市政府毫不关联,同样,长春市政府只关心长春-沈阳这段,而忽视长春-哈尔滨这段;再如在垂直型经济中,上级行政经济区(中心城市)的许多衰退产业宁愿放到没有前景的郊区闲置而不愿意转移给下级行政经济区(边缘区);还有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就是各行政区的交界区即使又有比较好的经济资源,也是采取用完转身走人的策略,基础设施建设非常简单等。地方政府这种无市场意识的攀比、竞争和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同样也是一种扭曲市场运行机制,导致区域外部性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政府纠错行为本身产生外部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常存在因“市场失灵”而导致区域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现象,而以消除负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为天性的地方政府[18],往往会试图通过制定公共政策去努力克服这种非市场化影响,但一方面政府不是万能的,可能存在信息不完全,另一方面政府行为不可能完全满足各个市场主体的利益,也就是说公共政策本身也存在市场缺陷,为此必然会导致新的外部性的产生。如在垂直型经济中,基于高度社会化的区域分工和劳动分工,必然因各个行政经济区“区域主体”基于本地区区域比较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和相应经济活动而对其他区域产生各种非市场化的影响(积极的或消极的),从而产生外部性[19]。如中心城市(上级行政经济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可能会因“技术外溢效应”的存在而给其他区域带来正外部效应。
3 垂直型经济协调发展区域外部性的内化
综上所述可知,垂直型经济是我国一种特殊经济和空间组织形式,是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之根本,然而由于区域外部性的存在而使其协调发展面临多重障碍,导致资源配置和整个区域经济效益(社会)偏离“帕累托”最优状态,为此如何消除区域外部性带来的消极影响,实现区域外部性的内化成为本文的重点所在。而垂直型经济协调发展的区域外部性产生的内在机理表明,市场外部性的内化和政府行为外部性的内化是解决其区域外部性问题的两个主要方面。其中市场外部性的内化需要着重解决资源产权问题与市场发育情况以及区域利益协调机制,而政府行为外部性的内化则需要规范政府制度的供给、完善政府绩效评价体制等。
3.1 明晰资源产权和规范、推进市场机制
科斯把市场外部性归结为产权不明晰、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市场机制作用不全面)和政府人为市场扭曲[13]。因此消除消极的市场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有待完善市场、规范和推进市场机制的功能,放手政府的人为干预。具体说来就是明晰产权和加快现有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在垂直型经济中,一方面各区域之间以地理要素(主要指社会经济资源)运动为载体而发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但由于某些地理要素没有明确的所用者(或使用者)而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另一方面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仍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市场机制的运行而导致效益的不佳,为此加强资源产权的明晰,加快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消除市场外部性,实现垂直型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通过对资源产权的界定、安排、经营和交易来提供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的生产、使用效率,对排污权的界定以协调区域利益冲突,提供一种持续性、制度化的激励机制来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同时深化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来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3.2 构建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
产权的界定及市场机制的规范是解决各行政区经济间市场外部性的充分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一方面由于产权界定的成本非常高,为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导致产权界定的困难重重,但另一方面由于私有产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公共领域无能为力,如空气污染问题、生态效益问题、公共水域保护问题等,又必须进行产权界定。为此在垂直型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建立区域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双边或多边的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显得非常重要。通过利益分享机制为公共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同城化和区域一体化提供了可能,如公共流域的开发,通过双边(或多边)地方政府共同参与,为减少政府宏观调控成本和深化区间合作提供契机;通过利益补偿机制为各行政区职能和性质定位、公共流域的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设以及主体功能区划提供可能,如在主体功能区划中,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由于被剥夺了相关发展机会而使区域遭受“机会成本”的损失,同时为其他区域提供各种生态服务而遭受“生态效益”的损失,为解决区域利益冲突,维持生态环境建设,并取得区域整体效益最大化的最佳办法是建立相对完善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3.3 规范政府的制度供给
在行政区经济中,地方政府既是公共选择学派的宏观调控者,以消除“市场失灵”所带来的负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为主要目的,为垂直型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一个更有利市场经济运行的制度环境,实现资源配置和整体效益的“帕累托”最优;又是市场行为条件下的“经济理性人”,作为“区域主体”的代言人参与到“区域利益”的博弈中去,通过政府行为的宏观调控扭曲市场价格体系而彰显地方区域比较优势。因此可以说地方政府行为是一对矛盾统一体,如何规范政府的制度供给成为垂直型经济协调发展的另一个制约因素。本文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着手:一是合理定位政府职能,二是调整与完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和当前地方财政税收体制。首先在垂直型经济整体战略规划中,对各个行政区经济要求有明确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以及相应的协调机制,以减少(或消除)不相容利益(如产业结构雷同、恶性竞争等)。其次是调整和完善政府绩效评价机制,可以说政府行为外部性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在当前,与区域利益密切相关的区域GDP(人均GDP、GDP增长速率、GDP总量)增长指标是考评政府官员在任期内的主要指标(甚至是唯一指标),为此减少垂直型经济协调发展的政府行为外部性离不开对现有政府绩效考核体制的调整与完善,而主体功能区划视角的政府绩效考核体制提出因区域而异,采取不同的考核标准,如优化开发区更关注GDP的增长和对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重点开发区关注GDP的增长和人口、产业等的安排,而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更强调生态服务功能等,为垂直型经济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提供参考与借鉴。再者,需要调整与规范当前的地方税收体制,自从中央实行市带县,市辖县等管理体制以来,上级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剥夺和削弱下级政府的发展机会(中央政府的财政支付转移、专项拨款、地方税收的分配提成等),而下级行政区因地方财政自给率的不足而陷于贫困的恶性挣扎当中,越发设立贸易壁垒、地方保护主义等政府行为来扭曲市场机制,强化地方区域比较优势,因此调整与规范当前的地方税收体制也是减少垂直型经济协调发展中政府行为外部性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4 主要结论
本文基于对垂直型经济概念与内涵的界定,分析其协调发展区域外部性的概念、内涵、内在形成机理以及内化调控措施。结果表明:(1)垂直型经济是一种基于行政等级体系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经济和空间组织形式,是以地理要素运动为载体的“区域主体”间“区域利益”博弈而形成的区域关系;(2)区域外部性是指一个区域的经济活动对其他区域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非市场化的影响。与外部性相比较,区域外部性的产生首先必须拥有相对明确的“区域主体”和“区域利益”。其次区域外部性产生于区域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没有关联的两个区域之间不存在外部性。再者,区域之间的“耦合关联作用”存在“失灵(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无法通过市场价格机制解决“区域利益”矛盾,存在“区域主体”个人边际生产成本(收益)与社会边际生产成本(收益)的背离,即脱离了帕累托最优状态;(3)区域外部性按照其产生的力量源泉分为市场外部性和政府行为外部性,其中市场外部性的原因归结于“资源产权”不明晰,不完全竞争和信息不对称等;而政府行为外部性产生的内在机理为“经济理性人”对“区域利益”的追求和政府纠错行为自身而产生外部性;(4)最后指出明晰资源产权、建立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规范政府制度供给是减少(内化)区域外部性,实现垂直型经济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收稿日期:201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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