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山族经济现状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山族论文,台湾论文,现状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29X(2001)03-0019-04
高山族(所谓“高山族”,实际上仅是一个通称,学术上依照发源传说、社会组织、体质、语言和风俗等差异,一般将高山族分为泰雅、赛夏、布农、排湾、鲁凯、卑南、曹、雅美和阿美等九大族群,其中前面八族属于山地高山族群,阿美族属于平地高山族。)是我国民族大家庭中不可分离一员,主要分布在台湾省中、东部山区和东海岸平地,根据有关统计资料,1998年底台湾高山族人口合计为396094人,占台湾省人口总数的1.8%。半个世纪以来,台湾高山族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实现了从传统的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的转变,但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依然远远不及台湾省平均水准,与一般家庭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本文意在对此进行比较分析,并从人口的产业构成和教育程度等方面探讨收入不平等的主要原因。
一、经济结构和家计收入的变化
高山族经济结构的转变,主要表现在生产方式和家计收入及其来源的变化等方面,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三个历史时期。
(一)传统的自然经济时代:传统上,高山族主要从事山地烧垦、移动耕作的园圃农业,兼事狩猎、采集和渔业。园圃农业俗称“砍倒烧光农业”,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迟至20世纪30年代初期,高山族的耕地依然多为旱田,占九成以上,水田仅占6.82%,农林、渔牧、狩猎和采集等第一产业的收入占高山族经济总收入的比重高达87%。到了30年代后期,高山族农业开始进入以水田种植为主的时期,较为先进的水田种植业逐渐得到推广,山地烧垦及狩猎业退居次要地位,但高山族经济的产业结构并无任何变化,第一次产业的比重就是到了1953年也还高达80.58%。
(二)商品经济过渡期:50年代初期,台湾当局将高山族居住地的240634公顷山地划为“山地保留地”,供高山族无偿耕种,由此,原本缺乏私有权意识的高山族同胞逐渐树立了追求最大利润的观念,他们根据《山地施政要点》规定,在坡度10度到未满30度的山地开辟梯田,30度上以的坡地则造林,大力发展定耕农业、林业和畜牧业,各种农副产品的产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台岛中部公路及大大小小的县道和乡道得以修建,沟通了山乡与外界的人、物的交流。高山族聚居的30个山地乡均建立了由乡民出资的“物资供销社”(后改为农会),统筹负责农副产品加工运销和生活必需品购销业务以及会员福利推进工作。至60年代后期,油桐、茶树、蓖麻、桂竹、香茅、花卉和瓜果等大量的农副产品除了满足自用外,42%通过上述渠道运出了山乡,进入商品流通领域,给高山族同胞带来了现金收入。
(三)商品经济时代:70年代后期,随着台湾经济的持续成长,商品经济的触角深入山地和平地的高山族社会,高山族经济进入非农业收入为主的时代,1978年,山地高山族家庭收入中,非第一次产业的比重达到55.2%,有史以来初次超过农业收入,而平地高山族家庭该比重更高达71%左右。
这个时期,大量的高山族劳动力流入城市,进入高速成长中的第二、第三次产业部门,形成“都市高山族”。所谓“都市高山族”,亦即“山地社会在经历货币经济冲击过程中,外流进入都市就业部门或学校的高山族及其眷属”,其产生原因一般可以用人口流动的“推力-拉力理论”解释:高山族聚居地多为山区,人口容量有限,生活条件较差,农业劳动较为辛苦,是为推力;都市里就业机会较多且收入较高,文化生活相对丰富多彩,形成拉力。在推力和拉力的双重作用上,1960年前后仅200人左右、占高山族总人口的比例不足1%的都市高山族人口,到80年代中期猛增400倍左右,达83000多人,约占当时台湾高山族总人口的26%,到了1995年底,居住在台北、高雄等城市及台岛北部工业地带的都市高山族达29001户,占高山族总户数之32.65%。
高山族除了“走出去”,进入城市第二、三次产业部门,成为都市高山族外,近年还采取“请进来”的方式,亦即充分利用山地险峻秀丽的风光和独特的民族习俗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山地旅游业。据估算,一个30人左右的旅游团体到高山族聚居地游览,需要19名高山族同胞提供类似向导、歌舞表演、神职和餐饮等服务,每天消费58280元,可给当地高山族带来27600元的收益,给“可持续发展基金”带来11595元的收入。
都市高山族的产生和山地旅游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高山族经济结构的变化,提高了高山族家庭的收入水平。据台湾省“原住民事务委员会”提供的有关资料,1996年山地高山族每户平均收入为501343.71元(新台币,下同),支出为313810.26元,盈余为187533.45元。平地高山族每户平均收入为512438.10元,支出为357097.57元,盈余为205683.74元。山地高山族与平地高山族在收入上相差无几,但后者因支出稍高故盈余不及前者,而都市高山族由于多在第二、三次产业部门就业,所以家庭平均收入比前两者高25%左右,盈余则比山地高山族多10%,比平地高山族多30%左右。
二、与一般家庭的比较
虽然这些年来台湾高山族家庭的收入随着经济发展而逐年增长、生活状况有所改善,但与台湾一般家庭相比依然存在很大的差距,而且90年代期间这种差距有所扩大。
山地和平地高山族多居住在台岛中、东部山区和东海岸农村,以务农为主,1991年,其人均收入分别为92117元和96524元,如与台湾省农家的人均收入116636元相比较,即为其之80%左右。到1996年,山地和平地高山族的人均收入分别增加了19.39%和25.25%,达109981元和120894元,但如与同年台湾省农家的人均收入177179元比较,则仅为其之62.08%和68.24%,比1991年分别下降了16.9和14.52个百分点。
如将山地和平地高山族家庭与台湾省一般家庭相比较,则差距更为悬殊。1991年台湾省一般家庭的人均收入为155731元,山地和平地高山族的人均收入仅其六成左右。到了1996年,台湾省一般家庭的人均收入增长到234735元,同年山地和平地高山族的人均收入仅其一半左右,分别为46.85%和51.50%,与1991年相比较,短短5年间收入差距扩大了12.3和10.48个百分点。
以农村为生活主要基地的山地和平地高山族如此,台湾都市高山族又如何呢?
1991年,都市高山族的人均收入为112586元,与台湾省一般家庭的155731元比较,为其72.29%。到了1996年,都市高山族的人均收入为157480元,5年间增加率达39.88%,不可谓不高,但仅为同年台湾省一般家庭人均收入234775元的67.89%,与1991年相比较,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4.4个百分点。
从经济规律来说,城市就业部门的收入普遍高于农业部门,但即便是都市高山族家庭,其人均收入不仅远远低于台湾省一般家庭,比一般农户也要略低一些。
所得分配“倒U字理论”认为,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随着人均GNP或GDP的增长,收入分配不平等一般会扩大,但到了一定阶段,收入差距便开始缩小。实证分析中通常将经济成长的指标、比如说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横轴,将收入不平等的指标,比如说基尼收入分配系数作为竖轴来探求两者的关系,往往可以得到一条犹如倒过来的U字形状的曲线——又称“库兹涅茨曲线”。如果经济学家的这个假设是正确的话,至少对于台湾高山族来说,他们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水准或许尚处于初期阶段。
三、收入不平等的主要原因
当然,任何社会都存在贫富差距。作为普遍的社会现象,收入不平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于个人来说,收入多寡主要决定于个人的能力、职业、财产、教育和训练等因素,而对于群体来说,收入不平等主要与人口的产业构成和教育程度及经济再分配体系(社会福利制度)等密切相关。
我们首先将1965年至1995年台湾省的人均收入作为目的变数,15岁以上在业人口中非第一次产业从事者所占比例作为说明变数进行分析,得到了高达+0.9136的相关系数。表1将高山族在业人口的产业构成与台湾全省的水准进行了比较,从中可以看出,虽然高山族人口的产业构成确实有了很大的变化,但即便是90年代中期,高山族15岁以上的在业人口中仍有40%左右从事农、林、渔、牧等第一产业的工作,大大地高于台湾全省的这个比例(10%左右),两者之间相差约30个百分点。而且,与后者持续安定的下降相比较,前者上下波动较大,提示了高山族人口的产业分布尚处于不安定的状态。由于第一次产业在台湾的经济结构上处于弱势,收入也比第二、第三次产业低得多,所以很明显,人口在产业分布上的差距是高山族家庭收入大大低于台湾全省平均水准的主要原因之一。
表1 人均收入与人口的产业构成及受教育程度的比较
单位:新台币元 %
资料来源:1.台湾省主计处.台湾省统计年报[M].1997.
2.台湾省原住民事务委员会.原住民经济调查资料[M].1999.
其次是收入不平等与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之间的关系。如果将高山族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与台湾省的平均水准相比较,我们同样可以看到,尽管现代高山族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仍远远低于台湾全省的平均水平。1950年代初期,台湾省6岁以上人口中,文盲约占一半以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民众的文化程度不断提高,到1996年,文盲的比例降至5.34%,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约占5%。而高山族6岁以上人口中,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含肄业和在校)所占比例比为1.5%,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3左右。
从不同的教育层次的作用来看,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材固然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的正常运作及科学技术的发明和提高等具有重要作用,而具有中等文化程度的人口则是现代工业生产和第三次产业的主要劳动力资源。以历年台湾省的人均收入为目的变数,6岁以上人口中接受过中等及以上教育的人口所占比例为说明变数所进行的分析同样显示了两者间存在强烈的相关,为+0.9431。1996年,台湾省6岁以上人口中,接受过中等及以上教育的人口的比例为64.1%,而高山族则为45.6%,两者相差近20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有一半以上的高山族人口仅接受过小学教育或为文盲。无疑,这妨碍了高山族劳动力向较高层次的产业和职业的流动,使他们较多地滞留在第一次产业和属于简单体力劳动的行业,影响了收入的提高。
即便是进了城的都市高山族,同样也因文化程度偏低而无法充分利用台岛尖端产业快速发展所提供的就业机会,往往从事一些收入偏低的非技术性工作,如卡车司机、建筑工作、搬运工、清洁工、远洋渔民等,成为粗活重活的劳力来源,其职业地位属中下层的居多,这种情形几十年来没有大的改变。尽管他们十分努力,但仍难以融入都市的主流社会,并面临职业不稳定、住宅困难、子女教育、族群认同和社会适应以及部分高山族少女沦为都市雏妓等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四、结论和启示
基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的基本结论和启示:
其一,台湾高山族经济在过去的三、四十年中,较快地实现了从传统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其转变并非由于自身内在结构的演变,而主要是外力促成的,比如说政策的影响和市场经济的冲击。
其二,尽管随着经济形态的转变,高山族家庭的收入水平和生活状况都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与台湾一般家庭之间存在着很大的收入不平等。不平等的原因主要在于高山族人口的产业结构相对落后和受教育程度尚低,尤其是后者。至于与收入不平等相关的经济再分配体系等因素,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
目前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10个省市自治区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只有少数民族经济实现了基本转变,西部大开发才能称之为成功。然而,西部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不容乐观,根据1999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等资料,1998年我国6岁以上人口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为46.5%,相当于台湾高山族人口1996年之水准,而西部地区除新疆外,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少数民族较多的青、藏、云、贵更在10~30%之间。因此,增加财政的教育支出,切实地提高西部地区人口、包括少数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当是西部开发成功并保持可持续发展势头的关键。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不管多么轰轰烈烈,西部的建设最终仍需依靠当地住民长期艰苦的努力。
[收稿日期]200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