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土保持监测与公共服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构成新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支撑体系。本文根据我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国家生态环境检测网络建设的思想、原则与任务,进一步结合《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对生态环境检测的要求,明确水土保持监测的具体目标和服务思路,整体上形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监测网络,并结合公益事业落实监测机构体制及运行机制,明确各级监测机构的权责分配,不断提升我国水土保持监测与公共服务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关键词:生态文明;水土保持检测;公共服务;顶层设计
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出现标志着经济发展进入“拐点”,放慢经济发展速度、优化产业结构模式、促进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为生态文明建设铺平了道路。其中,党和国家做出的一系列加速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中,“水土保持”是一个核心要义。《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求,将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发可持续发展占的保障条件,因此,在新时期、新形势、新现象及新问题的背景下,各级政府要积极投入到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中,一方面适应我国经济新常态的要求,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与公共服务资源,另一方面要明确目标、任务和方向,推动原有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职能改革。
一、生态文明建设中水土保持检测的目标与核心任务
(一)水土保持监测目标
结合十八大以来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一系列部署,宏观层面的水土保持监测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实现水土保持监测的全面覆盖。所谓“全面覆盖”,是指根据宏观、局部生态现状,对目标区域内自然环境的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实施重点污染源检测的全面开展,反映到“水土保持”之上,则主要反馈水土流失面积、分布、强度等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模拟未来变化趋势,明确水土保持措施的有效性,强化措施落实和成效评估。
第二,实现水土保持检测的立体模式。所谓“立体模式”,可归纳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借助网络信息技术优势,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第三,实现水土保持检测的联动机制。所谓“联动机制”,主要是指部门之间的监管、监测联动,水土保持检测是一个较为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工程,其核心指标为“水土流失”,用来反映各类生态退化的现象,涉及到不同区域的配合协调。
此外,水土保持监测的目标直接作用于公共服务价值,它的服务对象是全体社会公众,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可行性依据,进一步为国家建设的宏观战略、政策、布局等提供数据支撑。因此,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应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
(二)水土保持监测核心任务
相对于技术层面的要求,人的因素在水土保持监测中影响更大,由此也决定了水土保持监测的核心任务要定位于联动机制建设。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建设方案要求,要注重监测的准确性、迅速性,引进大数据分析方法,强化数据联网与共享机制建设,进而保障生态环境监管、监测的有效联动。
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国各级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是关键节点。一方面,各级水行政主观机构要建立统一的监测、管理、决策等联动配合机制,对跨区域、跨流域的监测形成明确的法律法规文件,统筹分配权力与义务。另一方面,在小流域治理的“图斑化”监测成果,应形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检查、验收的依据;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测成果要成为制订监督计划、组织督查、检查和验收的依据,将水土保持监测打造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反馈者”,进一步完善,建立水土保持预测模型,完善事前预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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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土保持检测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完善措施
(一)加强信息建设
21世纪是互联网科技全面渗透与应用的时代,在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方面更是如此。一方面,应全面推动监测网络信息化建设,淘汰传统的生态监测数据获取、共享和管理模式,实现高度集成和广度共享。其中,通过水土保持监测数据的统一汇交制度完善,加强省一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功能完善,提升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通过人才培养和引进,做好监测软件平台、数据库的稳定运行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尤为重要的是,监测网络信息化建设要做好事前规划,构建国家级别的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管理系统,与各级政府、部门实行同步。另一方面,要加强高新技术装备的应用,如前文中提到“天地一体”的要求,就涉及到航天技术领域的高分辨率遥感卫星,水利部门需要做好相关方面的技术衔接。
(二)促进顶层设计
第一,全面落实各级监测机构职能。客观上,水土保持监测是“全国一盘棋”,自然生态环境中水土流失现象的出现,并不易社会公共管理职能需求、划分为依据,这就需要从中央高度进行统一职责分配。但具体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及水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因此全面落实各级监测机构的职能是必要的。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应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国性、重点区域、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对全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技术监督和指导。
第二,清晰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性质。“名不正则言不顺”,当前我国在水土保持检测机构的建立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国家检测中心1个、大江大河流域监测中心7个、省一级总监测站31个,其他涉及到重点防治的水土监测分站175个;由于受当时机构审批和财政状况的影响,监测机构运行体制有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等多种情况,造成了一些依法设立的监测机构,不得不通
过市场承揽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具有极强的社会公益性,又是一项长期性、连续性和全国性的基础工作,政府依法设立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应按参公管理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
第三,实施水土保持动态检测制度。国务院建设方案中明确要求,定期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根据水土保持法及各省法规的规定,水利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全国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尽快出台相应制度,明确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频次、数据与成果质量要求等。
(三)完善考核制度
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中,纳入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等指标,并且要大幅度增加其所占的考核权重,作为指标约束。中央关于“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议中,明确对水、土地资源的消耗总量和强度实施双控,并列入约束性指标。水土保持是保护水、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最基础工作,应将水土保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中,开展水土流失面积变化、水土流失强度变化、人为活动增加水土流失面积等监测,并纳入双控体系中,为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保障。
同时,应将水土保持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任期内水土流失面积不减反增、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增加、造成水土流失重大危害事件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制,依法依规追究领导责任。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对水土保持监测的依赖性较大,应实现水土流失及重点防治状况监测的全覆盖,要为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决策服务,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考核提供支撑。同时,建立监测数据和成果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深度开发与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1]张萍.分析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水土保持监测与公共服务[J].低碳世界,2017(32):96-97.
[2]姜德文.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水土保持监测与公共服务[J].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16,14(06):131-136.
论文作者:刘宽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6/12
标签:水土保持论文; 生态论文; 文明建设论文; 公共服务论文; 机构论文; 目标论文; 数据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