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的尊严的五重内涵及意义关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尊严论文,内涵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12)03-0071-06
人是世界上最值得赞叹和敬重的存在物,这种赞叹和敬重的缘由确证着人的尊严。人的尊严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规定性及其由此所形成的道德主体意识、价值观念和人格品质的总和,它意味着人是不能任意处置和被当作工具器物来对待的,它具有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值得尊重的目的性意义,必须而且应当得到来自人自己和他人、社会的尊重和善待。作为一个与人的生命意识、道德追求、价值认定、操守气节以及权利维护密切相关的伦理道德范畴,尊严标志着人的道德主体性、道德价值性和道德权利性等的自我认同、挺立、培育与护卫,内涵着人性、人道、人品、人格和人权诸种要素,并因此体现在人性尊严、人道尊严、人品尊严、人格尊严和人权尊严五个方面。完整而系统地考察和把握人的尊严,必须从这五个方面或维度去认识与探究,才能够揭示出人的尊严的丰富内涵,发现人的尊严的深刻本质。
一 人性尊严:人的类特性、理性和创造性的集中表现
人的尊严作为人的存在和生命的价值认同与意义确证,最一般也最本源地通过人性尊严体现出来。人性尊严是指基于人的人性和内在规定性而彰显出来的人之为人的尊严。这是任何一个人都具有的不可剥夺、不容侮辱的属人的尊严,不因人的出身、地位、财富、知识而有任何的区别。人享有人性尊严,仅仅基于人是自然之子和人之为人的事实本身,或者说基于人的族类本质,而没有任何其他原因。人性尊严以人性为基础,以人的理性思维为载体,以人的自由意志为内核,形成超越生命形态本身的价值或意义,成为人之为人的根基。人性尊严不执着于人的现成能力和社会价值的考察,而是归因于“人类之属性”。人的社会性、自主性及自由意志构成了人性尊严的根基。而只要属于人类的一个成员,那他(她)便拥有人的尊严,不论他(她)的意识目前发展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著名思想家皮科·米兰多拉在《论人的尊严》中指出,人的尊严就在于人性的丰富性和自我创造性,人不同于一般动物只能按照本能而行为,他拥有自由的意志和理性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进而超越本性的限制。人人“是自己尊贵而自由的形塑者”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以自己的名义,创造自己,发展和完善自己。
人的类特性以及人所具有的理性认识能力构成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性。正是在这一人性基础上,产生了人的尊严的观念。②人性尊严集中体现在人的理性和思想以及人的道德自律性等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有理性的社会动物,理性是人优越于或高于一般动物的本质规定性,人如果抛弃理性或不讲理性,就堕落为最恶劣的动物。西塞罗在《论责任》一文中指出,人与动物之间最明显的差别在于,禽兽在很大程度上为本能感官所驱动,很少考虑过去或未来,只是为眼前而活着。但是人则具有超越感官或本能的理性,他凭借理性不仅可以审视自己的过去,还可以很好地规划未来,为未来的生活做必要的准备。对于人来说,肉体上的快乐并不能显现出人的尊严,只有以理性指导的生活才能显现出自己的尊严。在西塞罗看来,使人拥有了不同于一般动物的禀赋和尊严的是理性。理性使人类相互认同,理性给人类带来尊严。
近代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认为人之所以具有尊严在于人有思想,“人显然是为了思想而生的:这就是他全部的尊严和他全部的优异;并且他全部的义务就是要像他所应该的那样去思想”。他把人界定为一棵“能思想的苇草”。“苇草”是说人其实是非常脆弱而又渺小的,“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但能思考却又确证着人的伟大,“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更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是一无所知”。因而,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人有思想。“能思想的苇草——我应该追求自己的尊严,绝不是求之于空间,而是求之于自己思想的规定。我占有多少土地都不会有用;由于空间,宇宙便囊括了我并吞没了我,有如一个质点;由于思想,我却囊括了宇宙。”③
康德从人的理性以及理性的自律而论人的尊严,他提出的“人是目的,而绝不仅仅只是工具”的命题彰显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规定性。在康德看来,人作为感性的存在只具有相对的价值,人作为理性存在则具有绝对的价值,本身就足以证明他就是目的,不能被当作工具。“一个有价值的东西能被其他东西所替代,这是等价;与此相反,超越于一切价值之上,没有等价物可替代,才是尊严。”“只有道德以及与道德相适应的人性,才是具有尊严的东西。”④康德强调人性尊严道德层面的自律含义,坚持认为“自律性就是人和任何理性本性的尊严的根据”,将个人的自律自为作为人性和一切有理性事物有尊严的基础,由此彰显了“人是永远的终极目的”之根本内涵。
马克思主义认为,现实的人及其活动是社会得以建构的首要前提和深刻基础,人的存在及其人性是人的高贵和尊严的主要来源。人是作为目的性而存在的,历史不过是人的生命活动展开的过程。“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不拥有任何惊人的丰富性’,它‘没有进行任何战斗’!其实,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⑤人具有按照美的规律来发展和完善自己的独特功能。“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⑥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许多人间的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人是有理性能思考的社会动物,人在劳动过程开始时就已经有了为何劳动、怎样劳动的设想和思考,而这恰恰是人性尊严最集中的地方。
人所具有的理性和人性的丰富性、创造性使得人比地球上其他一切动物在本质上优越许多。人性具有自己内在的价值和尊严。人性尊严超越一切价值之上,是一切价值的始因、评判标准和最后依据,也是人道尊严、人品尊严和人格尊严得以挺立和建构的基石。
二 人道尊严:待人律己之道的价值凝结
如果说人性尊严主要是一种主体性或类属性的自我确立和证成,那么人道尊严则体现在人与人尊严的道德性对待以及彼此承认上。依《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的说法,人道是对人性的统帅和引导,是人性的提升和发展,人性构成人道的基础和始因。人道是人立于人性基础上的使人更好地成为人的道德原则规范的总称,体现和表征着人的社会本质。人道尊严是对人道的高度肯定,内涵有对自我、他人乃至社会、国家、民族的应有尊重。它将人置于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认为人的尊严是通过自尊、尊他而表现出来和最后实现的。尊重他人的尊严是尊重自己尊严的内在要求,尊重自己的尊严必然要求尊重他人的尊严。人道尊严既指人道所彰显出来的尊严,亦指人与人尊严的相互认同和维系,意味着尊重自己和尊重他人、尊重自己和尊重国家民族的有机统一。
人作为理性动物,本质上只能在社会关系中生活,在社会关系中孕育和生成自己的道德意识包括尊严,或者直接一点说尊严只能产生于自我与他人、自我与人类的关系之中。我置身于与他人的关系网络中,这种关系是一种道德的关系,它要求我们认识到这种关系并以维护和发展这种关系为责任。对他人的责任心和对他人的尊重直接决定我之为我的规定性,没有对他人的关怀和责任,我的自在和自为都成了问题。保罗·利科在《如同他人的自我》一书中指出:“我之所以不可替代,首先是由于他人。在这种意义上,关怀实现了他人对我自己的评价。”“这种交流使我们可以说,除非我将他人视为如同我自己,否则我无法尊重我自己。”⑦正是在与他人、群体和类的关系中,人们发现了意义的联系,也认识到人的道德性的独特之处,产生了属于人并用来调节人际关系和人群关系的人道。人道尊严意味着人的尊严是相互确认和相互维系的。人通过人道彰显了自己的社会本质,并使自己获得了尊严。人如果“只站在自己的双脚上”(乔治·麦克林语),不走向他人和群体,人就无法获得自我同一性。他人是我存在的镜子、标杆和依托,没有他人也就无法彰显我自己生活的依托和意义。就此而论,人道尊严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尊重他人是尊重自己的标志,尊重自己必须而且应该尊重他人。
中国思想家总是从与天道的关系来谈论人道,既凸显人道的依傍又凸显人道的独特性,认为人道既出于天道,又能体现乃至整全地朗现天道。人依凭人道不仅可以与天道为一,而且还可以凸显人的伟大、崇高与尊严。“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恰恰是人具有尊严的确证。朱熹指出:“人外无道,道外无人。然人心有觉,而道体无为;故人能大其道,道不能大其人也。”(《论语集注》卷八)人道之中既有和万物同理的天之道,也有人所独有之道。《周易说卦传》指出:“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人道以仁义而显,仁义是人区别于一般动物的本质属性,也是人必须时刻弘扬和光大的人之正道。人的尊严在于人有仁义之道,人凭藉仁义之道可以更好地发挥人之潜能,使人成为“万物之灵”,人因为仁义而获得尊严。
马克思十分强调人与人关系的人道化对待。在《资本论》的一个注释中,马克思谈到,人起初是以别人来反映自己的,一个名叫彼得的人之所以会把自己当作一个人来看待,只是由于他把一个名叫保罗的人视为自己的同伴。⑧人如何对待他人是人道的重要内容,也反映着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规定性和人性。马克思以男女关系为例,指出男人如何对待女性不仅影响着女性而且也直接制约着男性,从这种对待中可以判断出人的整个文化教养程度,因此人只能用爱来交换爱,用信任来交换信任。马克思既鄙弃追名逐利的利己主义者,也反对那种自暴自弃、无所作为的懒汉和懦夫。在他看来,“自卑是一条毒蛇,它无尽无休地搅扰、啃啮我们的胸膛,吮吸我们心中滋润生命的血液,注入厌世和绝望的毒液”⑨。马克思肯定和推崇自尊,认为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有很多人跪着,如果我们都勇敢地站起来,那我们也会变得伟大。马克思所向往的共产主义是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主义道德既不以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以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并且也不从理论上来领会这种对立,相反它揭示这种对立的物质根源,主张通过社会革命来全面实现人的尊严并保护人的尊严。
三 人品尊严:修身达善之德的价值呈现
人道尊严执着于人的关系性对待和规范性诉求,人品尊严则凸显人的德性修炼和主体自身的精神提升,它意味着人的尊严必须通过挺立人的德性、培育德行、陶铸道德品质来达成。人的尊严的实现更多地要靠自己的不懈努力,用自己的汗水、成就与人品去赢得,只有这样,人的尊严才更为持久,更有力量,更具有建设性意义。
人品尊严注重从人品和人的德性的角度来考察尊严,认为尊严本质上是修德达善的产物,没有一成不变的天赋尊严,特别是从社会角度评价的尊严更是如此。人有人的品格和品质,人的品格和品质决定着人是否有尊严和有什么样的尊严。人的全部尊严和幸福就在于人有自己的道德品质和德性。
人品因人的修为而体现出不同的层级或差异。依据德性的攀越性和精神境界,我们可以将人品区分为常态的、美好的和完善的三种层级。常态的人品是指大多数人在正常状态下所呈现出来的人品或德性境界,其基本的要义是己他两利,最起码不损人利己、不损公肥私。美好的人品意味着人们在处理人我、己群关系中能够自觉地做到先人后己、先公后私,将他人利益和群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能够在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发生矛盾的情况下自觉地做出或多或少的自我牺牲,以促进道德的进步。完善的人品是具有导向性质的崇高道德品质,意味着个人达到了道德上的完善或臻美,诸如忘我牺牲、无私奉献等。应该说,常态的人品是有尊严的,但是美好的人品和完善的人品则更有尊严。如果我们把常态的人品归之于常德,那么美好的人品和完善的人品则可以归之于美德和至德。美德是道德品质系统中同卓越与高雅相关的优秀品质,它是人类精神情操的集中体现和美好心灵的呈现,是个体道德生活的灵光。至德或圣德是美德的升华和集中体现,代表了人品的最高境界和至善目标,无疑是最有尊严和最具荣光的。
人的尊严与品格和美德有着最为密切的联系,甚至可以说品格、美德赋予人以尊严,人因为有品格和追求美德而显示出自己的尊严。马克思指出:“尊严是最能使人高尚、使他的活动和他的一切努力具有更加崇高品质的东西,是使他无可非议、受到众人钦佩并高出于众人之上的东西。”⑩斯迈尔斯在《品格的力量》一书中指出,品格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动力之一和最宝贵的财富。“它是人的良好意愿和人的尊严方面的财富。在这方面进行投资的人们——虽然不能在世俗的物质方面变得富有——但是,他们可以从赢得的尊敬和荣誉中得到回报。因此,在生活中区分良好的品质是必要的,这样,勤劳、美德和善行就应该是最高尚的品德,具备这些品德的人也就是一流的人。”(11)人的尊严是人的德性的一种确证,人通过涵育德性、锻铸道德品质而获得自己的尊严,而能够赢得人们发自内心敬重的往往是人们的人品和崇高的精神品质。
四 人格尊严:安身立命之德操的彰显与实现
人格尊严是人性尊严的升华,是人的道德主体性的凝结和彰显,意味着人在道德上应当追求、建树和捍卫自己的独立人格,不能为了“五斗米”而折腰,不能执着于荣华富贵而忘却乃至放弃人自己应有的气节和操守。每个生而为人者均拥有自己不可替代的主体地位,具有内在的道德人格和尊严。人们对人之所以为人之道的认识以及德性品质的培育形成人格尊严。
在中国古代,表示人格尊严的词语是“德操”、“气节”和“浩然正气”。德操,亦称节操、气节、志节,是守义不移的一种道德恒持心,也是保持高尚人格的精神力量。荀子指出,“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荀子·劝学》)孔子认为,一个真正的君子、仁人,应该具有独立的志节与人格的尊严。他赞扬伯夷叔齐说:“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论语·微子》)“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亦即不降低自己的志向,不辱没自己的身份,其本质是保持人格的尊严,不屈服外在的势力。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传统,提出“立位”和“乐道忘势”等命题,主张培养“大丈夫”的人格。所谓“立位”即是确定自己在天下的位置,也即肯定自己的人格尊严。这“位”不是官位,而是人格的地位,孟子亦称之为“天爵”。他说:“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孟子·告子上》)天爵即是人的道德人格。孟子又引述曾子之言说:“曾子曰:晋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乎哉?”(《孟子·公孙丑下》)孟子这一观点,其实质是肯定人格尊严,认为有道德的人决不屈服于权势。即便是乞丐,也有自己的人格尊严。“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孟子·告子上》)“呼尔而与之”、“蹴尔而与之”,都是不尊重对方的人格,不把人当作人看待,这是乞丐也不能接受的。基于对人格尊严的维护,孟子颂扬“乐道忘势”的圣贤之士。他说:“古之贤王好善而忘势,古之贤士何独不然?乐其道而忘人之势,故王公不致敬尽礼。”(《孟子·尽心上》)这种乐己之道,忘他人之势的风范,体现了“大丈夫”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的操守气节。
坚定的德操与信念,是人们安身立命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一个人有了这种德操和信念,就有了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勇气和力量,就能为捍卫真理和正义而抛头洒血,历经磨难而不衰,屡遭坎坷而不馁;就能无坚而不摧,无往而不胜。文天祥的《正气歌》即讴歌了中华民族崇尚气节操守的一系列伟岸杰出人物,他们的人格尊严成为中华民族不朽的精神丰碑。
五 人权尊严:万物之灵地位的精神拱卫
人的尊严可定位为人的一种基本权利。美国哲学家范因伯格(J.Feinberg)认为,人的尊严存在于其要求权利的能力。(12)人权的意识反映了人的尊严的意识和要求,尊重人的尊严在宪法上是属于“基本权利体系之出发点”,或是“最上位之宪法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意义和价值。人权尊严是人作为主体和目的的一种权利诉求,也是国家和法律必须保护的一种带总括性的权利,包括了人的生命、身体、贞操、名誉、信用、姓名、肖像以及隐私等各种权利。
每一个人都应当作为“人”而享有“尊严”。因此,每一个人都有权要求其他任何人尊重他的人格、他的生命健康以及他的私人空间;相应地,每一个人对其他任何人也必须承担相同的义务。人权尊严既指人权具有尊严,不能任意践踏人权或不尊重人权,亦指人的主体地位不能否定,人的目的价值不容轻视,不能将人客体化、工具化。在国家—人关系上,人的尊严具有最高价值,它是基本权利的基础,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是国家的首要义务。每一个人都不能被降低对待,不能仅仅被作为手段或工具来使用,不得对任何人包括被剥夺自由的人施加侮辱性的对待和惩罚,不得在本人非自愿同意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医疗、科研或其他试验。
人权与人的尊严是密切相关的,人权是对人的尊严的肯定和维护,人的尊严必然要求得到承认并表现在权利上。《世界人权宣言》强调:“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每个国家的组织和资源情况而促成的。
一切人权、所有的公民基本权利,都源于人的尊严。生命权产生于人的尊严,人的尊严要求人的生命不仅要存在,而且要作为受到国家、社会和他人尊重的目的而存在,生命本身就是目的。人的各种自由权与人的尊严密切相关,没有基本的人身自由和行为自由,哪里谈得上人的尊严?对人的尊严的尊重要求体制层面的自由——例如选举权和言论自由——获得充分保障。人的尊严要求人的唯一性、个性得到尊重,因此它要求每个人都享有个性自由发展权以及平等权。财产权也源于人的尊严,因为人无取得财产的权利,无行使财产的自由,人就没有自主的自由,也就没有尊严。
人的尊严的基础和底线是人性尊严,它所肯定的是人所具有的基本人性,这是一种所有人都具有的尊严,是人的族类价值和内在价值的集中彰显和本质呈现,没有也不应该有什么区别。人道尊严是在人性尊严基础上的关系性对待和社会意义呈现,它要求以人道的方式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将“把人当人看”贯彻到各种人际关系的对待与处理中,在尊重自己的同时尊重他人,通过尊重他人来确证自己的尊严。如果说人性尊严建构的是道德形上学和伦理学的本体论或理论伦理学,那么人道尊严建构的则是一种社会的规范伦理学。它特别看重的是人的相互敬重和相互肯定。与此相关,人品尊严则主要注目于一种德性伦理学或美德伦理学的建构,强调个体应该率先加强德性的修炼,追求精神境界的高尚,不因他人的不善、不敬、不尊而影响到自己的修养和学习,只有这样的人品尊严才有可能真正跳出“相待而定”的关系性伦理局限,拉动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德性的凝结而为人格。人格尊严是人品尊严的持久性和一贯性彰显和呈现,在道德人格的建树与追求中,充满着理想的激励和对未来的向往,并凸显出至善、不朽和终极关怀的精神感召,不断地敦促人超越现有的局限,为完善人的道德人格努力。人权尊严涉及的是人的尊严的保障和实现,本质上是社会特别是国家、法律所应担当的使命和职责,当然也与人自身的权利意识和维权观念密切相关。人权尊严集人性尊严和人格尊严于一身,要求从制度和法律上予以承认和保护。维护自身人格尊严是我们的权利,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是我们的义务。
总之,人的尊严是人性、人道、人权的集中表征,也是人格、人文精神和人之气节操守的凝结和证明。尊重人的尊严既需要尊重人性尊严,亦需要尊重人道尊严、人品尊严和人格尊严,还需要尊重人权尊严,应当将这五种内涵和维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整体打造人的尊严体系,从内在与外在、自我与社会、规范与德性诸方面一齐用功,使人的尊严成为现代文明的加速器和推进器,并使现代文明成为尊重人的尊严和维护人的尊严的先进而良善的文明。
注释:
①皮科·米兰多拉:《论人的尊严》,顾超一、樊虹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第25页。
②岩崎允胤主编:《人的尊严、价值及自我实现》,刘奔译,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第23页。
③帕斯卡尔:《思想录》,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6,第74页、第157-158页。
④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第87-88页。
⑤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95页;第162页。
⑦保罗·利科:《如同他人的自我》,参阅万俊人主编:《伦理学前沿——道德与社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第660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67页。
⑨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58页;第458页。
(11)斯迈尔斯:《品格的力量》,宋景堂等译,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第6页。
(12)转引自甘绍平:《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第1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