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对语文新课程高考改革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加强对论文,新课程论文,切实论文,语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继高中新课程首批实验区公布2007年高考方案之后,《语文建设》2005年第7期刊登了语文课程标准研制组组长巢宗祺的文章——《积极审慎推进语文新课程高考改革》,标志着语文新课程高考改革的研究已被提到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了。研究语文新课程高考改革,一方面要研究语文高考自身,另一方面也要研究与语文高考相关的一些不可回避的基本问题。本文仅从发现问题的角度提出若干思考。
一、学生的高考资格与学分问题
从新课程首批实验区已经公布的2007年高考方案看,似乎都没有涉及什么样的学生才有资格参加高考这一问题。高中新课程方案对学生毕业的学分是有明确规定的:“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但如果学生没有达到毕业所需要的144学分能否参加高考,却没有明确规定。同样,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规定了“学生修满必修课的10学分便可视为完成了本课程的基本学业,达到高中阶段的最低要求”,但学生凭这10学分能否有资格参加高考,课程标准也没有明确规定。
于是问题就产生了:如果我们的学生获语文必修10学分就能参加高考的话,那么从理论上讲,高中阶段除语文必修课学习需要1.25学年的时间以外,剩余1.75学年的时间完全可以不学语文选修课(课程方案关于“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的规定,并非限于语文选修)。他们可以学习数学、学习外语、学习与升学对口的其他学科,这样必定造成学生的语文水平严重滑坡。不仅如此,这一导向将不可避免地对整个基础教育的语文教学形成严重冲击,并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有人不无忧虑地说:获语文必修10学分果真能参加高考的话,那绝不是值得庆幸的“减负”,而是语文教学深重的悲哀;从长远的角度看,它对一个民族来说也可能是一场灾难,到那时谁来承担这个历史责任呢?语虽偏激,但绝非杞人忧天。
根据高中新课程方案,选修课分选修Ⅰ和选修Ⅱ:选修Ⅰ,是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选修Ⅱ,是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因此通俗地说,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属于国家课程的范畴,后者属于校本课程的范畴。语文课程标准没有高中课程方案中选修Ⅰ和选修Ⅱ这样的区分,只是规定了除必修以外的两级学分:“对于希望进一步学习的学生,建议从五个系列的选修课程中任意选修4个模块,获得8学分,加上必修课的10学分,共计可获得18学分;对于语文学习兴趣浓厚并希望进一步深造的学生,建议在此基础上,再从这五个系列里任意选修3个模块,这样一共可获得24学分。”于是新的矛盾又来了:语文新课程高考若要考生修满一定的选修学分,究竟要不要有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规定?因为这里也有一个导向问题,如果不强调区别的话,就势必会削弱校本课程。比如语文选修课中的“社区文化”一般不属于五个选修系列,如果只要求在五个系列中选,那“社区文化”之类的校本课程可能会无法开设。
二、高考选拔与课程标准面向全体考生的问题
有人说,当前社会上应试教育的势力十分强大,给新一轮课改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确实,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尖锐对立的确是当前教育领域,尤其是高中教育的主要矛盾。但同时,它也客观地提出了中学教育应如何对待高考选拔与进行课改的问题。
社会为什么要以高考胜负定“英雄”?个中原因十分复杂。除了人们固有的思维习惯以外,我们的教育体制也的确存在一些缺陷。有些同志曾尖锐地指出:素质教育从提出到实施已有十几年了,但为什么至今收效甚微?人们常说,素质教育是需要走进学科、走进课堂的,而我们过去却表面文章做得多,或者只是停留在领导的讲话、专家的报告这一层面。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只说对了一半,关键在于我们对实施素质教育的深刻性和艰巨性这些深层次的社会性原因,认识还很不够。第一,从根本上讲,素质教育挑战的应试教育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考试制度的国家,不管历代的考试内容如何,人们都普遍认为用考试制度选拔人才较之世袭制度要优越得多。正因为传统文化有深厚的积淀,所以它的消解并不能像政权的更迭那样,可以采用革命的方式在短时间内完成。即它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而需要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艰巨的过程,甚至需要我们付出一代又一代的坚持不懈的努力。第二,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尚未确立,加大了实施素质教育的难度。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大多数人认为较之其他形式的教育选拔体制,高考制度是目前最可以接受的制度,原因在于它相对公开、公正、公平,哪怕某些内容和方式不合理。这也是社会把高考作为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主要原因之一。第三,社会就业看重学历的倾向,也加剧了高考竞争,导致应试教育愈演愈烈。当然,这些社会原因,不是我们学校教育迁就社会,加剧高考竞争的理由。如果就此把课改的最终落脚点定位于高考,那显然与课改的宗旨不一致。
参加高考选拔与进行课改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件事。众所周知,高考是高校面向部分学生的选拔性考试;而中学教学则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学,所以用高考来指导中学教学是行不通的。同时,任何考试都是一种抽样检查,用考试指导教学本身就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而课程标准确定的课程目标则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它与择优选拔部分考生的高考目标具有根本的不同。所以,我们说高考从来不是也不可能是评价中学教学质量的目标参照考试。既然如此,无论社会如何看待高考与评价中学教学质量,我们学校应坚定不移地坚持以课标作为评价学科教学质量的标准。
高考与课标的联系表现在,按照目前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考试大纲》的精神,高考命题的依据是考试大纲与中学教学大纲。如果这一方针不变,那么对学习语文新课程的学生而言,今后高考语文命题的依据应该是《考试大纲》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考纲重在规定本年度高考考什么,包括内容范围、知识、能力等;怎么考,包括试卷结构、题型、分数分配等。当然,高考虽是高校的招生考试,但它同样需要参考《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因为它不能脱离中学语文教学实际。从这个意义上讲,《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既是我们高中语文教学的准则,又是高考语文的参考标准。因此,学习课程标准,掌握课程标准,吃透课程标准的精神,应该是我们每一位语文教师的必修课。笔者认为,教育包括学科教育的作用,就在于以扎扎实实的行动,通过促进全体学生实现课程目标来推进素质教育,这与高考并不矛盾。语文新课程高考的改革应当以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出发点和终极目标。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也就懂得,课程改革与高考并不对立:搞课程改革不是不要高考、不敢高考,而是我们该以什么样的心态,通过实施怎样的语文课程,以及怎样有效地实施语文课程来面对高考。
既然高考语文与高中语文课程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件事,那么有两个“纲”,即既有考纲又有课标,就比一个“纲”好。但从一些省(区)公布的新课程高考方案看,似乎人们都不愿提考纲,这就有点令人费解了。
三、依据课程标准命题问题
在山东省教育厅2007年新课程高考方案中,第一条命题原则是:“依据课程标准命题。对于必修内容,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对于选修内容,着重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深层次理解能力、应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研究性学习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条原则强调了命题依据与必修、选修内容的考查重点,它部分地回答了高考语文该如何命题,但从操作层面上讲尚有许多空白需要填补。以语文选修课为例,共有五个系列,命题时就存在一个均衡对待每个系列的问题。即使是同一系列,由于“一纲多本”的缘故,同一地区的学生学习的教材也并不相同。比如,诗歌与散文系列,有的学校选学古典诗,有的学校选学现代诗,有的学校选学外国诗。高考时试题若从古典诗歌的角度出题,则对学现代诗、外国诗的同学不公平,即使大家都学古典诗歌,但因为有的教材专选《诗经》,有的教材专选唐诗,还有的教材专选宋词,高考试题如不能合理地覆盖《诗经》、唐诗、宋词,也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这就给命题带来极大的制约。
依据课程标准命题,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将课程标准中的一些概念具体化。比如,语文课程标准提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这一目标,那么语文素养的内涵是什么?现在对语文素养的讨论很多,这是正常现象,但在高考命题时则必须明确。由于课程标准对“语文素养”的解释并不全是从操作层面给出的,所以第一线的教师在课程实施时难以把握。同样,今后高考命题中也有一个怎样理解和把握语文素养,并付诸恰当的试题形式加以检测的问题。那么在考试中如何确定语文素养的内涵呢?下面的阐述虽不一定完善,或许能提供某种思路:
语文素养作为学习的结果,依据心理学家加涅的观点,可以分为五类:言语信息、智慧技能、认知策略、动作技能和态度。前四者都属于能力范畴,但态度却不是能力问题。语文素养用加涅的五类学习结果可作如下解释——
1.言语信息。加涅所说的言语信息在语文课程中主要表现为如下一些类型的语文知识:(1)语言文字知识。(2)课文内容知识。(3)课文背景知识。语文课程中的言语信息,大致相当于语文素养中的知识视野、思想观念和文化品位。
2.语文智慧技能。语文智慧技能是运用语言文字正确表述自己思想情感的技能,大致分为如下几个方面:(1)字词学习。(2)句子学习。(3)段落篇章学习。语文智慧技能相当于语文素养中的字词句篇的积累、语感、识字写字、口语交际能力等。
3.语文认知策略。语文认知策略是学习语文的程序,它相当于语文素养中的思维品质,语文学习方法和习惯,阅读、写作能力的培养等。
4.语文动作技能。语文课程中的动作技能主要包括发音技能和书写技能。拼音、朗读中含有发音技能,它要求学生的听觉、视觉、口腔、舌头的肌肉协调。书写,尤其是用毛笔书写,要求手部肌肉协调能力。语文素养中的写字及口语交际能力都需要有动作技能的参与。
5.语文情感与态度。语文教材中的课文都是经过精心选择的,里面蕴涵了许多情感和态度方面的内容:一是道德,课文中歌颂的人物可以作为学生模仿的榜样,从中习得做人处世的方法。二是审美,课文作者在文中表达的美好情感、描绘的美好意境,可以引起学生的共鸣,陶冶他们的情操。语文素养中的情感态度、审美情趣、文化品位等内容基本上属于情感态度范畴。
语文素养的内涵基本搞清楚了,高考要检测什么、如何检测才能落实和体现在命题中?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研究,高考依据课程标准命题仍可能会潜藏着许多不确定因素。
四、试卷结构问题
高考试卷有一个结构问题,它除了讲求试题的内容效度以外,还要讲求试卷的结构效度,否则很难科学地检测考生的语文水平。
关于2007年新课程高考方案,山东省教育厅提出了5项命题原则。其中,原则2规定:“试卷结构尽力做到科学合理。必做题与选做题相结合,涉及选修内容的试卷采取长试卷命题,考生从中选做规定分值的题目。”
按这一结构模式,必做题与选做题究竟形成什么样的比例才算科学合理?必做题采用怎样的内容结构才是科学合理的?选做题是将五个系列的内容按线性排列还是呈立体交叉?由于此类问题方案均未涉及,这就使人怀疑它的结构效度的可靠性。举个例子来说,某省2004年与2005年高考语文命题要求基本不变,即采用相同标准,但两年的作文试题却差别太大,让广大师生莫名其妙。具体地讲,2004年试题是“以‘水的灵动、山的沉稳’”为话题作文,2005年试题是以“凤头、猪肚、豹尾”为话题作文。我们且不去评论2005年试题本身存在的逻辑问题,仅从它的不稳定性来看,其内容效度与结构效度都是不可靠的。
美国有一种学能测验ACT,它的测量项目比较简约。很多语文界的专家认为这些为数不多的项目及其组合,基本上代表了中学语文学科知识、技能和核心能力。命题者可以根据各种论题的表述风格,从各个角度编制丰富多彩的试题,从而达到所需要的测量深度和广度,以便解释学生各方面的学习情况。理论上讲,就某一相对同质的测验而言,测量的项目不宜太多太繁,这有利于维护测验的信度;而就能力测验而言,简练而准确的项目对构成测验的结构效度也至关重要。因此,必做题与选做题只是形式上的分类,它尚不足以保证高考形成科学合理的结构以及应有的结构效度。
五、网上阅卷问题
现在高考时兴网上阅卷,网上阅卷确实有许多优越性,但也有许多缺点。由于评卷者的趋中倾向明显,它的评分误差并不像倡导者最初设想的那样能得到有效合理的控制,恰恰相反,许多事实证明它的评分误差在扩大。举个例子,某市2004年高考作文3类卷(共5类,3类属中档卷)占全体考生的84%,而以前手工阅卷时3类卷作文的比例约占70%。这样看来,今后新课程高考语文对阅卷评分的公平性与可控性等问题也必须加强研究,来不得半点马虎。
总之,新课程高考不仅事关社会安定,情系千家万户,更是牵动素质教育,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我们必须以务实的态度、踏实的作风加强科学研究,群策群力攻克这一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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