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实践理论中的人性论_人性论论文

马克思主义实践理论中的人性论_人性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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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0;Q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1)05-0026-06

全国解放以后,我国的社会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阶级斗争结束,人性问题与新的实际联系在一起。后来受“左”的思想指导,不断地批判“人性论”,以致不承认人性,这当然是巨大的偏颇。与此同时,世界和时代的变化也极其深刻,资本的社会化过程,使逐渐增多的普通劳动者同时具有了投资者的身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使劳资关系趋于缓和;市场经济的演变使自己越来越“中性”化,它创造了自身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的条件。站在当今时代的前沿,一方面追溯人类思想史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史,另一方面研究变化了和变化着的世界和中国的实际,我们看到了人性问题的复杂性和变动性,需要对它作出深入的、全面的分析。

一、一般的人性与现实的人性

“一般的人性”的概念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来的。马克思说:“要改变一般的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1]“一般的人性”是同生产、劳动、实践联系在一起的,就是说,是同人的实践本质联系在一起的。由此,派生出一系列“一般的人性”之规定。

一是创造性。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具有经常发生的重复性,但真正代表实践的本质的是它的创造性,因为作为改造客观世界而又改造人自身的活动,实践的创造性使人既超越既成的客观现实,又超越人的现实,这就是创造性。实践的创造性也就是人性的创造性。二是前进性。实践的创造性展开为一个总过程,表现出不可阻遏的向上性。人类与人性在总体上是进步的,即使用一种新的剥削方式代替旧的剥削方式也是一种进步,这种进步在生产力方面表现为质的上升和量的扩展,而在生产关系方面则表现为人的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自由。三是务实性。实践的进步是由于人在广度上和深度上越来越深入地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认识社会和改造社会。实践使人类务实。人的这种务实性必然派生出奉献的人生观。蔡元培说:“人不是为生而工,而是为工而生。”[2]为了工作的成效,科学家、文学家、哲学家都自愿为之付出,而舍去自己的利益,甚至舍去生命。四是群体性。实践决不是孤立的个人所能做的,必须由人按一定的关系规则而组成群体。在群体中,历史地存在着种种矛盾,但为了实践,人们必须寻求协调;如无法协调,则必须扬弃旧的群体而建立新的群体。

弄清了人类生活的本质和由此衍生的“一般的人性”,我们才能讨论人性的分异、对抗、演变、更新等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提出了人性问题研究的方法论:“想根据效用原则来评价人的一切行为、运动和关系等等,就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性。”[3]生产劳动的观点,社会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人性论”的最根本的观点,同时应用这些观点去研究不断变化和发展着的人性又是马克思主义“人性论”的最根本的方法。

与“一般的人性”相对应的是“现实的人性”。社会实践是人的绝对本质和绝对必然性。但是社会实践的实存形态只能是感性的、在具体时空架构中、由具体的主体使用具体的手段作用于具体的对象的有始有终的实践。这样,具体实践也就是人的相对本质和相对必然性。在具体实践中,形成具体的人同自然的关系,构成人的一定性质。在具体实践中,形成具体的人同自然的关系,构成人的一定性质和水平的生产力,又在生产力基础上形成具体的人同人的关系,展示出现实的人性。就技术文化的发展而言:蒙昧、野蛮、文明就是现实的人性;就生产方式的发展而言: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后工业生产,是现实的人性;就交换方式而言: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是现实的人性;就经济关系而言,剥削、对抗、按劳分配、按需分配,也是现实的人性。

由此可见,“一般的人性”和“现实的人性”的关系是普遍和特殊、绝对和相对,实践一般和具体实践、生产关系一般和具体生产关系的关系。前者提供的是人性研究的方法论,后者则是对于相对实践中人性研究的结果。

二、社会的人性与个体的人性

社会的人性是在三个层次上展开的。第一是“类”性。即全人类作为总体所表现的人性。第二是“群”性。类关系是人“群”之间的关系。每一群体,由于其特殊的社会历史地位,它同其他群体发生一定的社会历史关系,它就显示出特殊的人性。第三是“个”性。即从属于“群”、进而从属于“类”的个人所表现的人性。在一定历史阶段上,当“群”之间发生竞争、排斥、对抗的关系的时候,“类”性是没有得到实现的,因为实现了的“类”性乃是全人类的一种和谐性。

把个体的人性作为孤立的一个又一个个人的人性的最高抽象并且认为这才是惟一的人性,这是一种历史唯心论的错误观念。把社会性、群体性、阶级性当作绝对的统一性从而排斥个体的人性,这是一种社会机械论的错误观念。

三、功利的人性与伦理的人性

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是生产实践以及与此紧密联系的交换、消费、分配的实践,总括起来说是经济的实践。在此基础上,人类建立起了经济的关系,即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经济关系。这样表现出来的人性称为功利的人性。功利的人性也是历史地变动着的。

人类在经济生活的基础上还有伦理的生活。伦理生活有两个含义:其一,人类除了经济活动以外还有非经济的活动领域。封建社会中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非经济的社会关系;现代社会生活中也存在广阔的非市场领域,其中通行的不是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而是其他的原则。例如,政党的活动,党内关系是靠政治原则调节的;家庭的活动,各种关系是靠道德理念来规范的。婚姻中的绝大部分都不能说是等价交换的,婚姻毕竟不同于卖淫、嫖娼。如果我们承认这些,那就应当承认人类有伦理生活,人性不仅有功利的人性还有伦理的人性。其二,人类在经济活动中,也有非经济原则的介入。东方各国的资产阶级,把儒家的“克己复礼”、“中庸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伦理原则吸收到工商业活动中来。工商业者自然要赚钱,但要有秩序、守法规地赚;赚钱也不能贪得无厌,适当地让利是必要的;赚钱必会竞争,但自己不愿破产也不要过度压迫别人让别人破产。

无疑,经济的人性决定伦理的人性,但伦理的人性也有一定的独立性,它从经济活动的后果中,以及从经济生活非惟一性中吸收规则和力量,借以调节社会关系,反过来影响经济人性,压抑其消极方面。

四、利己的人性与利群的人性

对“利己”和“利群”,首先要正名,“己”可以是“人类”,对于自然环境而言,人类的活动就是“利己”的。“己”也可以是大至民族、小到小组的规模不同的群体。群体的活动是为了群体自己,也是“利己”的。同“利己”的规定相对的是“利群”,小群体服务于大群体是“利群”,个人为群体和群体中的他人提供帮助也是利群。正因为“利己”与“利群”的规定具有相对性和历史性,所以,从古到今的思想者,都在谈论群己关系、公私关系、义利关系,本文要讨论的是现代的群己关系。

人具有永恒的利己本性,这是说不通的。因为此说脱离了人性的实践基础。在一个民族受到外敌侵略的时候,民族独立、民族自卫成为高于个人利益也保障个人利益的根本使命。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中,资本社会地组合起来,最终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所有权二重化,管理企业的人们,为社会地组织起来的最终所有者群体的投资增值而工作,同时,他们把管理企业作为自己的事业和人生价值基础来对待。当然,与此同时,他们也得到很高的报酬以及获得期股。这时,企业的兴旺和他们个人的致富利益结合在一起,利己利群实现了一种统一。这是对于利己主义逻辑的超越。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立起来以后,我们走上了一条通过社会主义来实现社会现代化、民族复兴的道路。这是全社会及其成员根本利益之所在。在这样的实践中,势必派生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意识,利群主义成为主导性思想和普遍道德标准,也是对利己主义逻辑的历史性超越。

五、竞争的人性与合作的人性

在市场经济机制中,竞争是基本的杠杆之一。但竞争决不是人的永恒本性,也不是人类自由的神圣形式。人类诞生时,通过劳动而超越生物,但由于生产力的低下和发展不足,产品数量的有限,在分配劳动产品时仍然发生“生存竞争”,其形式则具有了社会性。阶级剥削和由此引起的阶级斗争就是人的生存竞争的历史形式。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也是人的生存竞争的历史形式。在这个意义上,人对生物界的劳动超越是第一次超越,也是不彻底的超越;人只有在自己的实践发展到很高的水平,生产力极大发展和劳动产品极大丰富时,才能实现对“生存竞争”的彻底超越。由此可见,竞争的人性是人类在一个特定发展阶段上所形成的人性,其前,有非市场竞争的阶级斗争的人性,其后,又会有消除了竞争的未来社会的人性。

与竞争的人性并存的是合作的人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格局中,从经济关系来说,人们之间是竞争的,然而,就生产方式来说,劳动者在企业、车间、班组中又是合作的。就经济关系而言,对立的经济利益集团之间是竞争的,但经济集团内部又有资本的社会组合,结成了契约性的合作关系。

扩大开来说,阶级斗争激烈时,仍伴有阶级合作,反之,阶级合作中又有一定的阶级斗争;阶级社会逐步结束之后,人民内部实现了团结一致,但同时,人民内部仍有矛盾和斗争,需要加以协调;再往后说,人类的竞争将随着生产的日益发展而趋于缓和(竞争的强度与生产的发展存在着总体上的反比关系),但是,人类的新形式的矛盾还会存在。

由此可见,人性发展中贯彻着对立面之统一的规律。只是“对立”和“同一”的内容和性质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逐步发展的。

六、“恶”的人性与“善”的人性

中国古代荀孟之间关于性恶和性善的争论,今天应当有一个结论了。荀子之性恶论是直指人的自然本性的:“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善”,“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人好利,骨肤好愉佚。”[4]同时,它也指明了人的追求利己的社会性。“性恶论”的前一方面同马克思的历史出发点是有生命、有需要的个人相衔接的;而后一方面,则反映了现实社会生活经济关系的利己主义基础。18世纪德国哲学家黑格尔也把人追求私利、相互争斗、反抗现实状态等当作“恶”,并且强调正是这样的“恶”推动了历史的进步。

孟子的“性善论”,是指人先天地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萌芽,他称之为“善端”。他认为,正因有些“善端”,才可在后天教化出善德、善行。这样的“性善论”就其不从人是具有生命,因而具有物质生活需要,在满足物质需要的生产过程中结成一定生产关系,再折射为社会道德规范而言,离历史唯物主义“性恶论”要远得多。荀子对“性善论”的批判应该说是言之有其理的。他区分先天的“性”和后天的“伪”(“作为”之意):“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成、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5]人在后天的生活中,为了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抑制贪欲与权欲,才确定契约关系和道德规范,并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运用这些规范教化人民、协调关系。

总体来说,人性是人的社会实践以及在实践基础上发生的社会关系的表现;恶和善又是具体的、相对的。一定社会主体认为是恶的,其对立的社会主体则认为是善的,反之亦然。

七、抽象的人性与具体的人性

毛泽东对抽象的人性与具体的人性关系的判断,即否定前者而肯定后者的判断是正确的。我们上面谈到的六个关系都证明了人性的具体性;而抽象的人性是抹煞了人性结构中的矛盾和差异,抽去了人性发展中的特点和变动,以单个人的互隔的、不变的本性为基础,抽出所谓的共同性,把它认作无差别、不发展的绝对人性。而抽象的人性之所以抽象,是因为其从根本上背离了“人类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的本质是(实践基础上的)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科学论断。

马克思当年批判青年黑格尔学派时说:施蒂纳等人“不断地把‘人’作为单独行动的个人强加给历史”,而实际上,人始终存在于自然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的生产关系和更广泛的社会关系之中。因此,施蒂纳的“人”始终只是学者们的一个“概念”[6],而不是现实的处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人。

概念的“人”、单独行动的“人”与社会关系中的“人”、不变的“人”与处在永恒历史发展之中的“人”,这始终是历史唯心论和历史唯物论的根本区别。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个人取得了本位的地位,这里的个人看来是自由的、利私的、至上的。但深入一步观察,这些个人仍然是处在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中的个人,因为这些个人的自由乃是占有生产资料的自由,是进入市场与他人进行等价交换的自由,这种自由导致的社会化结果是不依他们的意愿为转移的,就是说他们的自由实际上仍是不自由。由此可以说,人的社会性是总体人性。

八、稳定的人性与变动的人性

我们知道,人除了必须从事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中必须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进而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必须在社会实践中不停顿地发展并超越自身这个“一般的人性”之外,并不存在非实践的、无社会关系的、孤立个人的永恒的人性。对于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人性,虽然人在觉悟的基础上会作出自我批判,但社会实践的发展,要求对这些人性的合理性加以肯定并稳定地对待。这就是本文所说的“稳定的人性”或“人性的稳定”。我们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市场经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市场经济中所铸就的自私、自由、竞争的人性既是必然会出现的,又是有利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的,我们不但不对这些人性持否定态度,反而要去发展这些人性。

但是,在人类历史中,人性是不断发展、变动着的。人类本性的改革是在人作为主体改造客体世界,而又在改造客体世界的过程中改造主体本身的结果,是人类实践本质由低级展开的结果,是人的社会关系不断得到改造的结果。道德教化对于人类本性的改变起着一定的作用,而改造人性的根本力量在物质实践本身。从崇拜超自然力量的宗教中吸取力量,这是人性发中长期存在的现象。改造这种人性,主要不是进行无神论的说教,而是逐步改变产生宗教的社会条件——贫困、愚昧、物役性、人性分裂,等等。

在总的人性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包含着人性稳定的阶段,而人性稳定有利于实践的发展,从而为人性改造创造出越来越好的客观条件。人性的稳定在任何时代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稳定中包含着变动。

九、个人本位的人性与类本位的人性

马克思揭示了人类本性发展的总过程。第一大历史时代是“群本位”的时代,在这一时代中,人们普遍地、直接地相互依赖,结成群体,从事改造自然界的生产。这一时代的社会关系是狭隘的,无论是原始公社中的平等群体,还是奴隶主控制下的奴隶群体,或者封建主控制下的农民群体,都在狭小的范围内活动着。第二大历史时代是“个体本位”的时代,在这一时代,人们通过市场经济而获得了独立性,然而这种独立性只是依赖于物的条件下的独立性,在后一方面,人依然是物的关系的奴隶。第三大历史时代是“类本位”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得到实现。[7]人类成为克服了内在对抗关系的和谐统一的“自由人联合体”[8]。

群本位时代的人性基本上是过时的人性,虽然其残余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国家仍然存在。现在的世界上占主导地位的人性是个体本位的人性,但是,它一定会向后资本主义时代的类本位人性转变。个体本位的人性与类本位的人性的区别究竟是什么?笔者以为,可以概括为:在个体本位的时代,一些人的自由是大部分人现象上自由而本质上不自由的条件。而在类本位时代,“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9]。在那个时代,所有的人都获得了那种摆脱剥削、物役、屈从于旧式分工、受制于三大差别的不自由而获得了真正的自由。每个人的自由不再会有使他人不自由的内涵,而是他人也有同样自由的条件。

〔收稿日期〕200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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