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关心尊重官兵的正当权益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官兵论文,出发点论文,思想政治工作论文,正当论文,权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长期的和平环境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军队思想政治工作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规律,对此认识把握不足,是当前思想政治工作效果不尽人意的主要症结所在。本文试图从思想政治工作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本质关系这一侧面,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要以广大官兵为本的客观规律。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们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人的实践活动的动机,首先是因人的自然需要而产生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需要也在发展,形成了多层次的需要体系。满足自身(包括个人、集团、民族乃至全人类)的需要,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两大准则之一。由于人的各种层次的需要必然受到社会及各种条件的制约,需要与需要的满足之间永远是一个矛盾,这一矛盾反映在人的思想、意识领域就是思想问题。不可否认,军队是一个以牺牲奉献为职业特征的特殊群体。但军人也是人,人的基本属性和生理、心理特征,军人都具备。军人有军人的需要,必然也有需要满足不了的困惑和矛盾。比如,在和平时期,军人们需要基本的生存条件得到满足,希望家属随军能及时安排工作,希望在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体制下日后转业和退伍时,工作和生活也能得到基本保障。这些需要都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实现不了,必然产生思想问题。从更高的层次上,军人希望实现自身价值,得到社会和他人的尊重和认可,但在和平时期,社会对军队、军人的评价和认可与战争年代不可同日而语,价值和地位的失重,也会产生种种思想问题。这些思想问题的产生,决定了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性,从而奠定了思想政治工作在部队各项工作中不可动摇的地位和作用。
由于受左的思潮的影响,目前我军部分政工干部对广大官兵的合理需要缺乏正确认识。实际上,承认广大官兵的正当需求是实事求是思想方法的真实体现,是思想政治工作以广大官兵为本这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我们的政工干部首先要明确的是,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和平时期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不是要消除军人的需要,更不是要否定军人对正当需要的追求。正确地分析和认识新时期军人的需要与需要满足之间的矛盾,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前提。当军人的需要是正当的,又具备满足的条件时,政工干部就一定要肯定和认可军人的需要,千方百计地创造条件去满足军人的需要,不能因自己工作的疏忽,人为地造成他们的思想问题;当军人的需要是正当的,暂时不具备满足的条件时,政工干部就要通过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方面,肯定他们需要的正当性,另一方面,讲清目前客观条件的局限,使军人理解、谅解,从而缓解某些思想情绪,或消除某些思想问题;当军人的需要是不正当的,政工干部就要通过教育,提高军人的觉悟,达到正确认识。另外,由于需要本身的产生和形成是受社会条件制约的,因此,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还有一个作用,就是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军人产生高尚的、有利于社会进步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需要,比如建功立业的需要,争先创优的需要等,以提高军人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
马克思有一句名言:“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会使自己出丑”。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是教育广大官兵,提高广大官兵的思想素质,从思想上培养合格军人。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必须从关心广大官兵的正当利益出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揭示的客观规律,也是我军思想政治工作的现实需要。
把关心尊重广大官兵的正当权益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体现。马克思就是从物质利益对人们思想观念、行为动机的决定作用的角度,揭示了唯物史观的一系列基本原理。把关心尊重广大官兵的正当权益作为军队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本是符合唯物史观的科学命题,但由于军人的职业特征是牺牲奉献,再加上左的思潮长期对军队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致使许多政工干部对这个问题并没有达到科学的认识和把握,甚至从思想上认为,政治工作的责任就是叫官兵摆脱维护个人正当权益的欲望和要求,从而导致了思想政治工作脱离实际,缺乏针对性,甚至引起一些官兵反感等问题。其实,维护官兵的合法权益与坚持对军人的职业道德教育是并行不悖的,它体现了军人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
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一养一用,在一定意义上揭示了军人合法权益与军人职业特征的辩证统一。我们不能用官兵也有生存的权利,去否定在祖国、人民需要的时候,军人应尽的牺牲奉献的义务,去否定广大官兵在和平时期,在正常情况下维护追求个人正当权益的权利。
有些政工干部,常常不分场合,不讲时间,也不管官兵是由于什么原因产生了思想问题,都去讲牺牲奉献,认为讲牺牲奉献才是大道理,讲官兵的正当权益是小道理。讲牺牲奉献是高格调,讲官兵物质利益的是低格调。不是说不需要讲牺牲奉献精神,这在任何时候都是教育的主旋律,而是说不要把牺牲奉献精神与保护正当的权益对立起来。其实,邓小平同志早就讲过:“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是唯心论。”只有把两者统一起来,才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大道理,才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方针。
把关心尊重广大官兵的正当权益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是教育提高官兵思想素质的重要前提。广大官兵的正当权益能否得到合理维护,直接影响到他们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认识,影响到他们爱国意识的树立,影响到党对军队领导权的维护。一位西方学者曾经指出:“无论在学校讲授的政治制度观念是多么积极,一个公民如果被警察折磨,被福利机关忽视,或者被不公平地征税,是不会对政治当局有多大好感的。”(注:〈美〉阿尔蒙德等《当代比较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49页。)他的话,值得我们深思。军队思想政治工作,是党在军队中的组织和宣传工作,政工干部是党联系广大官兵的纽带,军队思想政治工作把关心尊重广大官兵的正当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广大政工干部把维护广大官兵的正当权益作为自己的责任,就是对党对军队领导权的最好维护,就是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好宣传,就是对政府的最好赞美。
其实,党和国家的许多大政方针是充分体现了军人合法权益与军人职业特色的统一。在国家并不富裕的情况下,军人的工资待遇高于政府公务员的同级水平,军人的家属随军、军人转业复员的安置均有明确的政策,军人的伤残怃恤和军属的优抚也有恰当的规定。但我们的个别政工干部,在做思想工作时,往往不愿也不屑言利,只把牺牲奉献、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等口号挂在嘴边。我们不否认这种教育对思想觉悟高的官兵是有效的。但是,对相当多的官兵,仅仅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并不能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反而使这些官兵在头脑中产生误解,以为在部队只有牺牲奉献,只要离开部队就会应有尽有,从而产生对军人生涯的厌倦,失去了对军队应有的责任心。
把关心尊重广大官兵的正当权益做为军队政治工作的出发点,更是新时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现实需要。“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第82页。)在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而是谋生手段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利益是一种客观存在。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一个重要依据就是要合理利用人们对利益的正当追求,去推动全社会前进。新时期,军人利益观念的强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利益观念强化的共性反映。在这种情况下,要想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官兵的对利益的需求是根本不可能的。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在承认广大官兵正当权益的前提下开展工作。一方面,应在军人工资待遇既定的前提下,通过部队内部的保障机制,来努力提高军人的福利;另一方面在提拔使用干部、晋职晋衔、福利分配、评功评奖等问题上,政工干部要力争公平、公正地处理好这些关系到官兵切身利益的问题,在解决家属就业、子女上学,干部转业工作安排上,政治机关要积极主动。同时还要加强对官兵进行正确对待个人利益的教育,道理要讲清讲透,使官兵了解公平、公正的相对性,增强个人利益受到影响或损害时的心理承受能力。只有这样,思想政治工作才能真正做到点子上,取得扎实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