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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4)09-0053-04
一、工业竞争力的测定方法[1]
所谓竞争力,是指竞争主体(国家、地区、行业、企业等,本文以地区为例)在一定时期内的国民经济在市场竞争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实力及其发展潜力的强弱程度,它集中体现为该竞争主体的产品(或劳务)所占市场份额的大小及持续扩张的能力。市场份额的大小反映了竞争主体现实的或显在的竞争力,可通过市场占有率来反映;市场份额持续扩张能力则反映了一种潜在竞争力,它是竞争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建立起来的持久的获取优势地位的能力,可用竞争优势(系数)来反映。
一个竞争主体的显在竞争力即其市场占有率的大小,取决于两个主要因素:一是竞争优势系数的高低,二是生产规模的大小。显然两个生产规模相同的竞争主体,其市场占有率的大小取决于其竞争优势,谁的竞争优势大,则谁的市场份额扩张能力就强,市场占有率就高;同样两个具有相同竞争优势的竞争主体,谁的生产规模大则谁的市场占有率就高。也就是说,显在竞争力是竞争优势和生产规模的函数,三者之间的关系可用下式表示:
显在竞争力=F(竞争优势系数,生产规模)
当我们把竞争主体放在国内市场的坐标系中进行研究时,则有:
市场占有率=竞争优势系数×生产要素占有率
其中:
竞争优 生产率 产销率 增加值
=
× ×
势系数 因子因子率因子
式中,生产率因子为地区全要素生产率与全国全要素生产率之比;产销率因子为地区产销率与全国产销率之比;增加率因子为全国增加值率与地区增加值率之比。
二、各地区市场优势分析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得全国各地区在国内工业品的市场占有率分布是不均衡的。我们分别测算了全国31个省市区1995—2001年的市场占有率(见表1)。
表1 全国省市区工业市场占有率(%)
年份 1995 2001 年份 1995 2001 年份 1995 2001 年份 1995 2001
北京 3.00 3.21 上海 7.65 7.70 湖北 3.90 3.25 云南 1.66 1.24
天津 2.77 3.18 江苏 11.85 12.00 湖南 2.53 1.81 西藏 0.01 0.02
河北 4.03 4.03 浙江 6.32 8.31 广东 11.70 14.82 陕西 1.44 1.38
山西 1.75 1.45 安徽 3.14 1.89 广西 1.71 1.10 甘肃 1.08 0.87
内蒙古0.99 0.88 福建 2.78 2.98 海南 0.23 0.21 青海 0.23 0.21
辽宁 5.61 4.89 江西 1.49 1.04 重庆
…
1.15 宁夏 0.28 0.29
吉林 1.93 1.91 山东 8.32 9.70 四川 4.67 2.44 新疆 0.93 0.93
黑龙江3.09 2.56 湖北 1.48 3.89 贵州 0.74 0.69
注:1998年前为全部工业企业,1998年后为全部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96—2002年)有关数据计算,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2002年版)。
1.各地区市场优势差距悬殊,且存在进一步拉大的趋势
在国内市场上,31个省市区工业品的市场占有率,广东除1995年和1996年略低于江苏外,自1997年起一直居全国第一位。其市场占有率从1995年的11.70%,提高到2001年的14.82%;而西藏一直居全国倒数第一,其市场占有率保持在0.01%到0.02%的水平,不及广东的1/700。历年排在全国前五位的东部沿海省市(广东、江苏、山东、上海、浙江)的市场占有率之和在50%左右,且逐年递增,2001年达到52.53%,超过全国市场总和的1/2;而排于全国后十位的省市区历年市场占有率之和最高只有7.48%,不足全国市场总和的1/10,低于广东、江苏或山东某一省的市场占有率,且存在下降趋势。利用1995年资料计算的标准差系数为0.94,利用2001年资料计算的市场占有率标准差系数为1.12,为历年最高。说明各地区市场占有率差异较大,且差异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
2.区域发展不平衡,市场优势东部明显强于中部和西部
历年各地区市场占有率如表2。
表2 东中西部历年市场占有率(%)
1995年 2001年
东部 65.97
72.11
中部 23.00
18.67
西部 11.04
9.22
注: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中部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西部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资料来源:同表1。
表2显示:各年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十名的地区基本上都是东部沿海地区,而西部地区除四川省曾于1995和1996两年居第七名外,无一进入前十名,均在20名之后。东部12个省市区市场占有率高达70%左右,且存在上升趋势。
然而在东部分布也是不均衡的,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广东、江苏两省,其市场占有率在10%以上,连续七年位居全国前两名。两省市场占有率合计达25%左右。其市场占有率从1995年的23.55%上升到2001年的26.82%,平均每年递增0.55个百分点。
第二类:山东、浙江、上海三省,其市场占有率在5%—10%之间。
第三类:辽宁、河北、北京、天津、福建五省,其市场占有率在2.5%—5%左右。
第四类:广西、海南两省,其市场占有率低于2.5%。
三、各地区竞争优势分析
31个省市区1995—2001年竞争优势系数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0)的省市区有7个,按2001年竞争优势系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是: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山东、天津、福建。
西藏、青海、山西、内蒙古、贵州、陕西、甘肃、宁夏等8个省市区连续七年竞争优势排在后十名之列,特别是西藏,其竞争优势一直最弱,其竞争优势系数最低,且呈下降趋势,2001年为0.30,不足同年广东省的1/4。
利用2001年资料计算的竞争优势系数的标准差系数为0.34,说明各省市区竞争优势系数差异较大。
各地区竞争优势系数列于表3。
表3 各省市区工业竞争力优势系数
年份
1995 2001 年份 1995 2001 年份 1995 2001 年份 1995 2001
北京
0.93 1.16 上海 1.11 1.30 湖北 1.01 0.88 云南 0.72 0.79
天津
1.10 1.14 江苏 1.37 1.31 湖南 0.99 0.76 西藏 0.36 0.30
河北
0.89 0.91 浙江 1.32 1.33 广东 1.13 1.31 陕西 0.75 0.64
山西
0.68 0.53 安徽 1.21 0.80 广西 0.96 0.72 甘肃 0.74 0.60
内蒙古 0.66 0.61 福建 1.13 1.05 海南 0.86 0.76 青海 0.59 0.48
辽宁
0.87 0.84 江西 1.00 0.69 重庆
…
0.76 宁夏 0.74 0.68
吉林
0.75 0.80 山东 1.05 1.19 四川 0.91 0.70 新疆 0.61 0.79
黑龙江 0.70 0.78 湖北 0.96 0.82 贵州 0.63 0.57
资料来源:同表1。
四、地区竞争力综合分析
利用1995—2001年资料,我们对31个省市区,从市场占有率、竞争优势系数进行分类,以便对全国31个省市区的竞争力进行综合分析。从中发现,从1995—2001年各年的分类结果惊人的相似,只有少数几个省市区所属类型发生了变化。为了对比方便,我们将各年的分类结果排列在一张二维象限表,并注明了变化的年份(见表4)。
表4 我国各省市区工业竞争力分类表(1995—2001年)
竞争优势系数
较高(>1)
较低(<1)
市 (>0.323) 广东、江苏、山东、浙江、上海、湖北(1995
辽宁、河北、河南、湖北(不包括1995年
场较高 年、1996年、1998年)、安徽(1996年)
、1996年和1998年)、四川(1995—
占 1997年)
有 (<0.323) 天津、福建、北京(不含1997年和1998年)、
黑龙江、吉林、湖南、山西、陕西、
率较低 江西(1995年)、安徽(1995年和1997年) 云南、重庆、广西、新疆、内蒙古、
甘肃、贵州、宁夏、青海、海南、西藏、
北京(1997—1998年)、四川(1998—
2001年)、江西(1996—2001年)
、安徽(1998—2001年)
注:1.市场占有率较高和较低划分标准:1995年和1996年为0.333;2.未注明年份的表明从1995—2001年一致,重庆市从1997年开始。
资料来源:同表1。
1.竞争力现状分析
第Ⅰ象限:1995—2001年,同时具有市场优势和竞争优势的省市区有5个,分别是: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和上海,均是东部沿海省市。上述五省市历年市场占有率之和在50%左右,且呈上升趋势。广东和上海影响竞争力的各项因子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和浙江产销率因子并不高,但其增加值率因子和生产率因子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山东竞争优势强,则主要是因为其生产率明显高于其他省市区。湖北省市场优势高于平均水平,竞争优势与全国平均水平相近,个别年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自1998年以后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安徽省只有1996年一年处于第Ⅰ象限,且其市场占有率只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无显著性差异。
第Ⅱ象限:1995—2001年,竞争优势系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市场占有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主要是辽宁、河北和河南三省,湖北省除个别年份外也属于这一类,四川省在1998年以前属于这一类。这类地区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和规模优势,但竞争优势较低,应注意培养其竞争优势。提升其竞争优势:一是靠调整产品结构、促进技术升级和高档次、高质量产品的开发;二是靠提高工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工业生产率。
第Ⅲ象限:1995—2001年,竞争优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市场占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区主要是天津和福建两省市。北京除1997年和1998年也属于这一类。安徽只有1995年和1997年属于这一类。这类地区在全国工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市场份额较低,应加大其开拓市场的力度。但上述地区经济结构中,工业所占比重较小,不具有规模优势,也是造成其市场占有率低的一个主要原因。
第Ⅳ象限:1995—2001年,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优势系数同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区有16个,再加上大部分年份属于这一类的四川、江西和安徽三省共19个,占全国31个省市区的61.29%。值得注意的是西部12个省市区都属于这一类,还包括部分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
2.竞争力动态分析
为了分析全国31个省市区市场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变化情况,我们利用各省市区199—2001年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优势系数的统计资料,用SPSS软件分别测算了31个省市区的长期趋势,其斜率大于0表示存在上升趋势,小于0则说明存在下降趋势。
市场占有率存在上升趋势的有11个省市区,按上升速度的高低依次为:广东、浙江、山东、天津、北京、上海、福建、江苏、青海、西藏、宁夏。其余20个省市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竞争优势系数在上升趋势的有13个省市区,按上升速度的高低依次为:北京、新疆、上海、山东、黑龙江、云南、吉林、辽宁、天津、河北、重庆、浙江。其余18个省市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将市场优势的变动和竞争优势的变动结合起来分析,可把31个省市区按性质不同分为四个象限(见表5)。
表5 全国各省市区工业竞争力变动分类表
竞争优势系数
上升下降
市 上升 广东、山东、浙江、上海、北京、天津 江苏、福建、西藏、青海、宁夏
占 下降 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重庆、云南、 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
有
新疆
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
率 甘肃
资料来源:同表1,重庆从1997年开始计算。
第Ⅰ象限为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优势同时上升的省市区,共有6个,占19.35%。上述六省市区市场占有率上升速度明显高于其他象限各省市区。
第Ⅱ象限为市场占有率上升,但竞争优势系数下降的省市区,共有5个,占16.13%。其中西藏、青海、宁夏的市场占有率上升速度较慢。江苏和福建其竞争优势系数虽然呈下降趋势,但始终位居前十名之列。
第Ⅲ象限为市场占有率下降,但竞争优势系数上升的省市区,共有7个,占22.58%。尽管市场占有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辽宁、黑龙江、云南三省下降更为明显。河北省竞争优势系数从1995—2001年七年间总体趋势是上升的,但主要是1995—1998年上升幅度较大,1999年以后虽然名次没有大的变动,其绝对值呈下降趋势。
第Ⅳ象限为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优势系数同时下降的省市区,共有13个,占41.94。其中河南和湖北两省市场占有率虽然呈下降趋势,但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市场优势依然存在。
五、结论
从总体看,东部省市区,特别是广东、山东、上海、浙江等省市市场优势和竞争优势明显;西部省市区竞争力较弱,严重制约我国工业总体竞争力的提高。从动态看,竞争力强的省市区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优势系数大多呈增长趋势;而竞争力本来就弱的省市区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优势系数大多呈下降趋势;使得本已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拉大。竞争力较弱的省市区,其生产要素的占有量并不一定低,关键是产品结构不合理和生产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较低。提升这类地区竞争力的核心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生产率以及产品的附加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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