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系三农 共建新农村——《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查问卷》分析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农村论文,民企论文,三农论文,分析报告论文,民营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此次问卷调查的形式为有条件抽样调查,对象为各级工商联会员企业中已参与新农村建设且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问卷内容主要涉及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民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创立年份、资产总额、负债率、2006年营销收入和上缴税收、主营业务、职工人数、曾获得的荣誉等;第二部分为民营企业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包括民营企业对新农村建设及其政策的认识和了解程度、对新农村建设意义和作用的态度和评价、对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原因以及对工商联作用的认识等;第三部分为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形式、惠及农户和农村情况、对农民进行培训情况、对农村的捐赠情况、参与的社会事业情况、与农民的利益连接形式、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未来的要求和期望、工商联组织应该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的建议等。
从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率来看,各级工商联组织和被调查民营企业对这项调查积极配合、填写认真,较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和认识。
从样本的区域构成来看,东、中、西的比例比较均匀。样本覆盖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民营企业,其中东部地区问卷占样本总量的37.9%,中部地区问卷占样本总量的29.4%,西部地区问卷占样本总量的32.7%。
从样本企业创立时间来看,与当前全国民营企业的年龄结构基本吻合。1990年以前创立的企业占样本总数的17.7%,90年代创立的企业占样本总数的46.4%,2000年以后创立的企业占样本总数的40.9%。
从样本企业的主营业务来看,覆盖面较广,产业分布上,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较小。按照标注的划分标准,样本企业主营业务为第一产业的占34.4%,第二产业的占19.7%,第三产业的占45.9%。
从样本企业的资产、负债、营销总额和上缴税收四项指标来看,与全国民营企业的总体状况相比,样本企业规模较大,效益较好,负债较低,总体实力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被调查企业规模来看,较大规模企业占35.8%,中等规模企业占46.2%,较小规模企业占18.0%。
民企广泛认同新农村建设
民营企业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和态度
民营企业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对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认识非常充分,广泛认同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并且充分意识到了民营企业在实现这一目标中的地位与使命。在样本企业中,认为新农村建设十分重要的占97.7%,认为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十分重要的占87。1%。
民营企业对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的了解不充分。有54.2%的被调查者认为了解不多。这一问题表明,民营企业对新农村建设尽管有良好的愿望、端正的态度、参与的热情,但同时又感到对新农村建设并不充分了解,认识还不够深入和具体。这一现象有待于提高和转变,今后在组织、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应予以重视。
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情况
1、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形式多种多样,“民企系三农、共建新农村光彩行动方案”中所总结、列举的途径都有涉及,并根据当地特点和企业实际采用了一些新的运作方式,说明了民营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参与形式、生产经营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仍是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最主要的形式,其次是参与农村社会公益事业,而通过产业带动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比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被调查企业中,通过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占20.5%,通过参与农村社会公益和文化事业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占14.9%,通过组织农民工技术和技能培训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占14.3%,通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占13.1%,通过改善农村的村容村貌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占12.7%,通过促进农村商品流通业发展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占7.8%,通过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占6.3%,通过利用金融手段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占5.2%,通过促进农村特色旅游发展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占5.0%,通过捐资助教、健全农村服务体系、修建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医疗条件等其它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占0.4%。
2、民营企业在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重视对农民工的培训。在被调查企业中,平均每家企业有员工889人,平均安置农民工522人,占到员工总数的58.7%。
3、民营企业惠农效果显著。企业规模越大惠及农民收入金额、惠及农户数和涉及村数量越多,第一产业、较大规模的民营企业惠及效果更为显著,农业产业商会的会员企业尤其显著。在被调查民营企业中,通过与农民开展合作或进行贸易往来,平均每家企业有2789.3万元直接交付到了农民手里,每家企业平均惠及农户8556户,惠及村数69个。
样本的区域构成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区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区市;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重庆、四川、贵州、广西、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被调查企业员工分布
农民工占被调查企业员工比例
4、捐赠依然是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形式,绝大多数企业都对农村有捐赠,捐赠教育的比重最高。在被调查企业中,有63.4%对农村有捐赠,平均每家企业捐赠资金84.6万元,捐赠教育所占比重最高,达到24.1%,其它依次为道路、村容村貌、农业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人畜饮水等。
被调查者对新农村建设意义的认识
被调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原因
被调查者对新农村建设政策的了解情况
5、在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形式上,“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和“龙头企业+农户”目前仍是企业与农民利益连接形式的主要方面。“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形式比重最高,达到35.5%,“龙头企业+农户”的形式占27.3%,“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户”的形式排第三位,占20.3%。
6、民营企业对农村生产合作组织的重要性有一定程度的认识,第一产业企业对生产合作组织的认可程度明显更高。在被调查的民营企业中,有54.4%的民营企业与农民之间没有建立生产合作组织,在45.6%已建立了合作组织的企业中,有85.1%是由企业与农民合作建立的,仅有14.9%是由农民自己建立的。被调查企业中,第一产业建立生产合作组织的比例最高。对于生产合作组织的作用,有33.4%的被调查者认为作用很大,有64.0%的被调查者认为有一定作用,有2.6%的被调查者认为几乎没作用。为缓解农民“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改善农户直接与企业对话、与市场对接时的弱势地位,同时也为了减少企业与单个农户打交道时的成本和风险,应进一步从企业和农民两方面加强宣传引导,切实促进农村生产合作组织的发展。
7、民营企业对“村企结对帮扶”这一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形式评价较高,已有结对帮扶村的企业对这一形式的评价更高。由于调查对象均为已经参与了新农村建设的民营企业,有结对村的企业所占比例较大,有72.4%的被调查企业有结对帮扶的村。对于这种参与形式的看法,有64.5%的被调查者认为非常好,仅有1.0%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好。对比分析,已有结对村的企业认为非常好的占75.6%,认为一般的占24.3%,没有结对村的企业认为非常好的占47.8%,认为一般的占49.6%。要继续积极引导有实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农村结对,有效的发挥民营企业在信息、市场营销、新技术推广、现代经营管理、资金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通过多种形式直接对村进行帮扶和带动,帮助其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符合中央关于“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的要求,这是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和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实践,但一定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注重实效,不能停留在口号上、活动上、数目上,既要对企业深入引导、具体支持,又要让企业自觉自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参与,切实将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力量集中起来、作用发挥出来。
民营企业对工商联作用的认识
民营企业充分重视工商联在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充分认可工商联组织对民营企业在宣传党和政府政策、参与政治社会事务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对工商联在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有89.1%的被调查者认为非常重要。在民营企业了解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的渠道方面,排第一位的就是工商联,占24.4%。这一结果可以表明,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以及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系统组织、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取得了实效,发挥了非常重要作用;同时也表明,民营企业重视工商联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所开展的工作,认可工商联组织对民营企业在宣传党和政府政策、参与政治社会事务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被调查企业向农村捐赠的用途分布
不同产业、不同规模被调查企业平均惠农资金情况
意见与建议
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有相当数量的农民期待民营企业为他们提供资金直接帮扶而对于与企业形成生产经营性的合作方式积极性不高。这是被调查民营企业反映最多的问题,有60.2%的企业提出了这一问题。
2、国家对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缺乏具体的政策支持,国家的惠农政策,尤其是涉及到企业利益的政策,落实障碍较多,阻力较大。这也是被调查民营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有48.6%的企业提出了这一问题。
3、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广,是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单靠民营企业力量还比较单薄,新农村建设需要民营企业,但更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多层面、多角度的共同努力。提出这一问题的企业约占30.4%。
4、农业目前的科技含量仍然较低,农业科技推广难度较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民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尤其应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提出这一问题的企业约占16.3%。
5、民营企业与农民之间缺乏了解、沟通的平台,相互之间不信任、甚至产生误会,也导致了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形式比较单一,迫切需要相关部门特别是工商联进行组织、引导和支持。提出这一问题的企业约占14.2%。
6、民营企业通过捐赠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由于缺乏监督保障机制,担心造成捐赠资金不能很好发挥作用。提出这一问题的企业约占10.1%。
对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建立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政府应在信贷、税收、信息等方面给予切实有效的政策支持,如:建立信息库,及时发布有关新农村建设的相关信息;建立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大金融对中小企业和农民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等。
2、通过更多渠道宣传发动,号召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对民营企业也应加大宣传力度,让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也参与进来。
3、民营企业也应把参与新农村建设看作是长期的任务,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参与计划,按照“农民所需、农民所想、企业所能、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这项活动。
4、其他意见和建议还包括:鼓励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农村医疗、保险、养老工作,关心、支持和帮助农村残疾人、孤寡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鼓励在农村设立教育基地,努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传授农民科技、商贸、保险知识等。
对工商联组织在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发挥作用的建议
1、工商联组织应积极推动政府惠农政策的落实,并积极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相关优惠政策,尤其是资金方面的支持。
2、工商联应组织民营企业学习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
3、工商联应为民营企业联合起来共同参与到新农村建设搭建平台,以联合的力量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
4、工商联要加强宣传,把民营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成绩宣传出去,引起社会关注,进而调动广大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5、工商联应适当开展表彰活动,对做出贡献的民营企业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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