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现状与对策_重庆文化论文

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现状与对策_重庆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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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77(2003)06-0055-06

重庆是一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抗战文化资源是重庆历史文化名城最富价值、最有代表性的资源,也是重庆城市发展的一笔宝贵财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重庆市虽然在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关于保护、开发抗战文化资源的呼声时有所闻。但就总体而言,对这项工作还重视不够,规划不力,投入不足。由于保护措施不力,不少文化资源特别是城市中心地带的一些遗址因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而损毁、破坏严重;由于没有科学规划,目前开发设计的产品大多数档次不高,吸引力不强,没有形成精品,其丰富的遗产价值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和体现,保护与开发工作任重道远。

一、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的现状

(一)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的历程

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主要是通过文物保护来实现的。重庆抗战文物的保护最早可追溯到1961年,当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重庆抗战历史遗址“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旧址名列其中[1](p555)。但自此以后近20年,全国文物保护工作遭到严重破坏,重庆市的抗战文物保护工作当然不能幸免。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文物保护工作才重新启动。

在1980年和1991年公布的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中,重庆市共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其中包括桂园、育才学校旧址等4处抗战时期遗址。在1983年、1992年,重庆市两次公布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112处,张自忠墓、黄山陪都遗迹、老舍旧居等26处抗战遗址榜上有名[1](pp555-565)。

1986年,重庆市被国务院审批公布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1年重庆市编制并通过了《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作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首次将抗战文化资源作为一个整体纳入了城市规划的范围。该规划指出,“陪都文化同样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主体,有关陪都文化的历史遗迹也是名城保护的重点。”并确定了国民政府军委会办公楼等重庆陪都遗址重点项目72项[2]。

重庆市成为中央直辖市后,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9月7日公布了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共148处,其中近现代重要史迹46处,抗战遗址有特园、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林园等25处[3]。抗战文化资源的省(市)级保护单位由此前的5处增加到25处,标志着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除了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和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对重庆抗战文化资源进行保护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还多方筹措资金,对黄山陪都遗址、宋庆龄旧居等一批抗战文物建筑进行了抢救性保护维修,对全市比较重要的数十处抗战遗址遗迹建立了保护标志和说明牌[3]。

(二)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存在的问题

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保护与开发落后的现状并没有根本解决,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缺乏专门的保护、开发规划和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在保护规划方面,作为《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的《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一次明确将重庆陪都遗址纳入规划,列出了重庆陪都遗址重点项目72项;由世界复兴与开发银行制定的中国重庆城市环境项目《重庆文化遗产战略总体规划》,也有关于重庆抗战陪都遗址遗迹的保护规划[4]。此外,重庆市有关部门对抗日战争陪都博物馆、黄山陪都遗址等项目进行过总体规划,制定了红岩革命纪念馆保护建设规划,在对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5]。但是,已有的规划无论是在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科学性方面,还是在规划的可操作性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在开发规划方面,《重庆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虽然涉及部分抗战遗址,但并没有实质性的开发内容。重庆的抗战文化资源,无论是它的文物价值,还是它的经济价值,在重庆市的所有文化资源中均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是,至今为止,重庆市还没有一个全面对重庆抗战文化资源进行保护、开发的专题规划,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也是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开发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缺乏专门的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法规和措施,另一方面对已有的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法规执法不严,对违反法制的行为查处不力,有法不依,令行不止的情况时有发生。

2.对抗战文化资源的破坏相当严重 一般而言,对历史文化资源的破坏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建设性”破坏,在城市开发与发展的过程中,不顾历史文化资源与名城保护的审批程序,擅自拆除或改建历史文化资源,破坏原有文物环境的传统风貌。如“中国民主同盟总部旧址”、“战时儿童保育会旧址”、“国民政府大门”等的拆除就是突出的例子,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二是“保护性”破坏,由于对文物价值的认识不够,对文物修复保护的法定程序不了解,往往在保护文物的过程中,好心办坏事,甚至有的建筑不按原貌修复,面目全非。如梁实秋旧居“雅舍”的保护就是保护性破坏的一个代表。三是“开发性”破坏,特别是在大力发展旅游业的今天,在对一些文物资源进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某些部门目光短浅,为了适应旅游者的所谓“需要”,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遗址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甚至随心所欲地“改造”文物,名为开发,实为破坏,造成文物被破坏的悲剧。

3.保护与开发的数量不多、范围过窄,类型单一,保护与开发的重点局限于革命遗址遗迹 据《陪都遗址寻踪》一书不完全统计,重庆比较重要的抗战遗址遗迹266处(实际数目还不止此),保存完好的仅有中共中央南方局和八路军驻渝办事处、宋庆龄旧居、蒋介石旧居(云岫楼)、马歇尔旧居(草亭)等5处,保存基本完好的有178处,部分残存的81处,已拆毁的54处。在266处遗址中,需要维修的达210处,大量抗战历史遗址遗迹失管失修的情况严重[6]。除极少数革命历史与革命文物外,其他遗址遗迹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历史文化的陈列展示部门(文博系统)馆厅建筑破旧不堪,陈列设施陈旧,展示手段落后,至今没有抗战文化资源的专题展览馆。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只有1处(红岩村革命纪念馆),建成旅游景点对外开放的也仅有红岩村革命纪念馆、黄山蒋介石官邸、林园、孔公馆、宋庆龄故居、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驻址、张自忠将军墓等几处[7]。

(三)导致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滞后的原因

1.对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重庆市文化事业发展总体滞后,在很长一段时期,各级政府局限于西南地区工业重镇的城市定位,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文化建设,对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缺乏认识,对历史文化资源在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毫无疑问,一个城市的发展需要经济的支撑,没有经济的发展也就不可能有城市的繁荣。但是,经济毕竟不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城市的灵魂只能是一个城市生生不息的历史和文化。长期以来,我们只看重城市的使用功能,忽略了城市是有性格的生命。一个城市不能被代替的个性内容,都在它的历史遗存之中,一旦一个城市失掉其历史遗存,不仅与历史中断,失却了精神载体和心灵的巢,看不到自己的性格轮廓,也必然在彼此走向雷同中陷入迷茫。

用传统政治的思维来观察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也是制约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的一个重要认识原因。抗日战争时期,重庆是中国的战时首都和国民政府陪都,这是历史的客观存在。在一些领导的认识中,似乎保护和宣传了陪都时期的文化资源,就是在保护和宣传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就是在为国民党和国民政府歌功颂德。这完全是传统政治思维在作怪。抗日战争时期,是中华民族由衰败走向振兴的重大转折时期,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精神主体,体现的是中华民族热爱和平、团结御侮、救国图强的民族精神,而不是国共两党的对立与敌视。

2.管理体制上的制约 资源遗址的产权、文物的管理权和开发经营权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是制约重庆抗战文化资源开发的重要体制因素。拥有重要文物价值的黄山抗战遗址,由于大部分位于黄山干部疗养院内,产权属于重庆市卫生局,文物的管理权又在文物部门,而黄山的开发还要涉及林业部门和旅游部门,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与开发。拥有中正楼,美龄楼,马歇尔公馆,林森公馆以及重庆谈判时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曾下榻的林园,由于地处军事院校重庆通信学院内,属于军事管制地区,也难以实现保护和开发。同时,管理机构的权力十分有限,也是制约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重要因素。作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规划的难度大,投资的金额大,资金的回收慢,而且在保护、开发过程中涉及的部门多,需要协调的关系多,要求政府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目前重庆市文化局负责管理全市的文物工作,但由于权力十分有限,难以起到在文物保护、开发中的协调作用,许多珍贵的抗战文化资源由于城市建设而遭到破坏,但文物部门根本没有权力和办法加以制止。

3.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一般而言,一个地区的文化事业的发展,总是同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重庆抗战文物资源的保护、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但由于长期以来重庆市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城市建设经费严重不足,难以筹措大量资金用于这些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大批陪都遗址无法修缮对外开放,许多被单位和居民使用的遗址由于经费缺乏无法实施搬迁,所有这些,都严重制约着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影响着重庆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损害了重庆直辖市的形象。

二、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对策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与建设之间的关系

城市的保护和建设应该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在保护中建设,在建设中保护,保护不等于停滞不前,前进更不意味着破坏故有,轻保护、重建设和只顾保护,不管建设两种态度都是错误的。

应该说,一个城市的历史和文化,既代表着一个城市的文明成就,也代表着一个城市的特色和灵魂。一个现代化城市绝对不能没有自己的特色和灵魂,爱护和珍惜自己的历史和文化,是一切城市发展和进步的基础和源泉。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城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蕴藏是城市未来发展的巨大财富,珍惜和保护名城的历史文化遗产,既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对立起来,甚至把历史文化资源看成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包袱和障碍,这种认识从理论上来说是错误的,从实践上来看,也是极其有害的。

(二)全面调查资源,确定保护分级

重庆市文化局1987年曾组织实施了全市的文物普查,查证落实了相当一批抗战时期陪都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重要史迹,但此次普查仍有大量遗漏,特别是一些战时经济、社会方面的史迹极少被列入文物目录,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和缺陷。因此,很有必要在全市范围内重新进行一次抗战文化资源的专题调查,真正摸清抗战文化资源的家底。

鉴于抗战文化资源在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建议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目前的分级保护制度,特别是在旧的分级保护中,只是强调不同行政管理层次上的分级管理,没有对同一分级层次的保护作进一步的细分,也没有将抗战文化资源纳入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之中,没有建立专门的抗战文化保护区。根据重庆市抗战文化资源数量多、价值高、分布广的特点,可考虑在重庆市级文物保护中,确立抗战文化保护区、重要抗战文物和一般抗战文物三级保护层次。

(三)建立重庆抗战文化保护区

重庆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而抗战文化资源是重庆历史文化名城最富价值、最有代表性的资源。因此,对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必须纳入重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体系之中。一般而言,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涉及物质实体范畴和社会文化范畴两方面的内容,包括文物古迹的保护、历史地段的保护、城市特色的保持与延续、历史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四个方面。而要比较完整地保护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单靠对一些重要文物点的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建立重庆抗战文化保护区,既是加强对重庆抗战文化资源保护的需要,也是保护好重庆历史文化名城的必然要求。

重庆抗战文化保护区的建设,应特别注意建设遗址显示、标志物显示和博物馆显示三大体系,遗址显示就是要通过维修和重建历史遗存真实地再现历史的信息,标志物显示就是通过一些标志性的说明和介绍传递历史的真实信息,博物馆显示则是通过对历史和空间的浓缩来揭示历史的内涵。三大显示体系的建设,不仅可以推进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同时也有利于抗战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

(四)加强抗战文化资源保护的政府主导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它牵涉到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人民生活、旅游、教育等方方面面,有赖于政府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和全民文物保护意识的提高。从文物保护的经济属性来看,它具有公共服务事业的性质,属于政府经济,只能主要靠政府的政策导向和强制措施。

为此,应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对抗战文化资源价值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把抗战文化资源保护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加强保护立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开展抗战文化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市人民对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从而为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奠定一个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建立多层次保护体系

目前,重庆市的抗战文物保护工作基本上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单向保护,抗战文物保护工作被看成是一种纯粹的文化事业,完全由政府包办。根据国外许多国家的经验,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必须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的保护约束和自下而上的保护要求相统一的涉及立法、资金、机构、政府等方面的较为完整的保护体系。在这样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下,民间自发的保护意愿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实现为具体的保护参与。

三、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开发对策

(一)坚持科学合理的开发原则

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是指通过对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特殊遗存进行的解剖、分析、筛选、吸收、点染和重构,继承、延续、升华和再创造历史文化的过程。从这一意义上讲,开发历史文化资源的前提和归宿都要求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对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开发也是如此。

1.兼顾可持续发展,强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历史文化资源中的有形部分是不可再生资源,一旦破坏将永远丧失这些历史文化景观。因此,开发历史文化资源,在保证实现开发目标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兼顾开发的质量和可持续的发展,重视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修缮工作,绝不能以破坏历史文物资源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经济效益,更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来谋求自身的发展。抗战文化资源的开发必须以重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为前提和取舍标准。为此,必须杜绝对重要文化资源的破坏性开发。

2.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重

对抗战文化资源的开发,毫无疑问要注重经济效益,只有有了好的经济效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这些历史文化资源。但是,对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还应特别重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必须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因为如果在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忽视这些资源的社会教育意义和环境风貌,必然会丧失其固有的文化个性和吸引力。只有充分发挥这些文化资源在爱国主义和世界和平教育、民族精神培养、城市发展文脉记忆中的独特功能和作用,才可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3.突出文化个性特色,发挥历史景观优势

重庆抗战文化资源数量众多,由于时代背景相同,在开发中容易出现雷同的状况,必须引起开发者的高度重视。对这些文化资源的开发,必须充分发掘资源的文化内涵,突出其个性特色,围绕个性化主题来进行挖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历史遗址所固有的价值和功能。另一方面,历史内涵丰富的遗址,没有辅助的手段使资源外化,人们是难以走近的。在开发上,一定要注意提高品位,所谓开发,决不只是修一修、整一整,软环境的配套、遗址周边的环境、服务解说都很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景观优势。

4.注意整体风格,强化历史形象 任何历史遗址遗迹的开发,都必须注意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特别是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开发,更是要强化其整体的历史风格,把握历史文化的导向,切忌对其进行现代化的改造。对抗战文化资源的复制、运用和移植,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尊重民族传统和城市历史具有重要意义,但必须严格地限制在相同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之中,尽可能地求得形似和神似,追求形神兼备,而不要出现文化错位、历史失实、地理失真等问题。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发规划

制定一个科学而又切实可行的开发规划,明确抗战文化资源开发的目标、重点、步骤和保障措施,将重庆抗战文化资源开发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这是重庆抗战文化资源开发最紧迫的任务。

如何制定一个科学而又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当然需要高水平的规划专家来具体操作,但是我们通过对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特色和价值的研究,也逐步理清了一些开发的思路。

1.充分利用重庆抗战文化资源,建设全国一流的爱国主义和世界和平教育基地 由于抗日战争在中国和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特殊地位,由于重庆抗战文化资源在全国抗战文化资源中的独特优势,重庆抗战文化资源具有深刻而丰富的爱国主义和世界和平的文化内涵,因此,在重庆市建立全国一流的爱国主义和世界和平教育基地是完全有条件的。

2.将抗战文化资源建成重庆都市旅游发展的名片和标志 文物资源具有重要的旅游价值,重庆抗战文化资源同样如此。由于抗战文化资源在重庆城市发展中和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历史进程中的特殊地位,完全有条件将抗战文化资源建成重庆市都市旅游的名片与标志。

3.将重庆抗战文化资源建成重庆对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窗口 抗日战争时期的重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远东战场的重要指挥中心,中国与世界各反法西斯国家联合作战,在反法西斯的斗争中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发抗战时期的历史文化资源,尊重和重塑重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树立的良好形象,将有助于加强世界各国人民与重庆的交流和合作,成为推动重庆对外开放的重要桥梁和窗口。

4.建立重庆抗战文化区和重庆抗日战争纪念馆(或博物馆)是保护与开发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举措 建立重庆抗战文化区,不仅有助于加强对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而且也极有利于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开发。可以考虑在遗址遗迹相对集中、保护价值高的南岸地区和北碚地区建立重庆抗战文化区。

纪念馆(或博物馆)是一个地方的历史与文化的浓缩,精神形象的显影屏幕,过往的漫长历程仍然可以鲜活感受的时光隧道。开发重庆抗战文化资源,建立重庆抗日战争纪念馆(或博物馆)是十分必要的,除了在重庆三峡博物馆中建立专门的展馆外,还应该在抗战文化区和其他重要遗址群地区建立专题性的纪念馆(或)博物馆。

5.通过对抗战文化资源的展示、复制、创造等途径,建立一批具有鲜明个性的历史文化景观。在重庆抗战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可以借鉴其他城市文物开发的一些模式一是实物展示模式。对目前保存较完好的抗战遗址,经过维护修缮和规划设计向游人开放。正宗的“原汁、原味”给游客以真实感、亲近感,有身临其境的独特感受。二是复原仿制模式。由于文物资源具有不可再生和自然消耗特性,一些重要的抗战文化资源由于受自然或人为原因的破坏已不可能看到原貌,只有遗址遗迹尚存。人们只能根据历史文献资料进行复原仿制型开发,虽然在原料和施工技术上不可能和过去完全一样,但在位置、结构、规模、风格等方面能尽量达到“历史的真实”。三是发挥创造模式。此类资源开发大多依据待考证的文献资料、文学作品、民间传说等凭想象创造而成,抗战时期的这一类资源也非常丰富,对一些确有价值的传说类资源进行适当开发,仍可起到丰富、点缀历史文化的积极作用。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开发保障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物资源开发的推动力主要是市场机制和经济效益的驱动,文物资源开发的特殊性又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扶持,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为确保抗战文化资源开发工作的顺利推进,必须以深化改革、引入市场机制为动力,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政策、资金的保障机制。

1.政府要发挥投资先导作用,对重庆抗战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所需的基础设施,如交通、邮电、能源等进行投资建设,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创造条件 政府应按一定比例拨出专款或通过其他途径建立抗战文物保护与开发基金,用于重点抗战文物的保护与开发,并确保基金的逐年增加、专款专用。

2.鉴于重庆市抗战文化资源的特殊地位,重庆市应积极探索文物资源开发的新模式,以更灵活、更宽松的政策吸引外商和国内投资者,对一些重大文物资源进行大规模投资开发 同时,应尽量简化审批手续,明确政策界线以利于实际操作,加快资源开发建设的进度。在这方面,重庆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与韩国方面合作保护、开发韩国临时政府遗址,与美国方面合作保护与开发史迪威将军旧居等,但从总体上讲,这方面的工作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3.确定1—2个抗战文物资源比较集中而开发利用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进行开发综合试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倾斜,使其率先发展,摸索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抗战文化资源的开发 同时,应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文物资源开发利用的优惠政策,对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予以扶持,如对重大文物资源开发,在批准的土地使用合同开发期限内免缴土地使用费;文物资源开发项目经营前3—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物价部门应合理核定成本,给予经营企业较大幅度的门票价格浮动区间;对重大文物资源的开发,政府应提供一定额度的贴息贷款等。

4.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投资历史文化资源开发的积极性,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自力更生和引进外资一起上”的多元化投资格局 采取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形式加大筹资力度,尤其是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以独资、合资开发或合作经营的形式,引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港澳台地区和外商的资金,同时引入先进的开发、管理经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资本运作采用股份制形式,强化投资者对投资取向、投资效益、企业经营的监督和约束力,形成建设资金筹集、管理、运营畅通高效的运作机制。

5.建立重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委员会,加强对以抗战文化资源为重点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开发的统一领导 委员会成员由文物保护与开发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由主管文物工作的副市长任主任。委员会不仅是一个文物保护与开发的协调机构,而且更重要的是一个权力机构,负责制定、执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开发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督和检查名城保护与开发的具体工作。

收稿日期:200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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