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俄罗斯论文,教育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俄罗斯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虽然处在剧烈变革、动荡、起伏和危机之中,但是俄罗斯社会的改革和发展,包括教育在内,始终是围绕着确定的思想和目标来进行的,经过几年的探索,俄罗斯社会发展的状态及走势初现轮廓,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也具有明显的特征。
一、加快高教立法步伐
发达国家的教育发展史,在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教育法制建设和法律不断完善的历史。这一特征,在前苏联70余年的社会主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是不难看出的。不过,与70年的历程相比,80年代末以来,尤其是苏联解体以来的近几年,俄罗斯的教育法制建设,无论在速度、数量、范围方面,还是在性质和程度上,都可谓是空前的。以高等教育为例,直接的高等教育专门法律和涉及到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文件就有很多。1986年,前苏联通过了旨在使高等教育实现人道化和民主化的纲领性文件,即《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针》。1988年又出台了《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改革构想(草案)》。1991年,是苏联作为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和制度存在的最后一年,由于政治危机使教育成为无暇顾及的领域,教育出现了严重滑坡。针对这种情况,俄罗斯联邦总统发布了“关于发展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教育的紧急措施”第1号令。1991年底,苏联解体,俄罗斯独立。1992年7月,俄罗斯通过了联邦《教育法》,确立了“教育作为社会、国家优先发展领域”的法律地位。紧接着俄罗斯高等教育委员会(简称“高教委”)制定并颁布了“高等教育领域国家政策基本条例”。1993年6 月联邦制定了《高等学校示范条例》。在此之前,还颁布了《联邦教育发展纲要》。1994年8月, 俄政府公布了“俄联邦高等教育的国家标准”法律文件(1997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为试行)。1995年俄国家杜马原则上通过了“关于高等教育、大学后教育和补充教育法律的制定计划草案”。据统计,1991年底至今,俄罗斯公布的法律法规文件(包括草案)超过300个, 其中重大法律文件14个。
1994年是俄罗斯教育法制建设比较活跃的一年。年初,成立了“教育立法委员会”,归属联邦议会管辖。委员会不只是专门研究和起草制定教育法律,重要的工作是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向政府、联邦议会反映教育问题,表达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的意志,同时监督法律的实施状况,促进法律的贯彻执行。
目前的俄罗斯,高教法律体系虽然比较“完备”,但未完全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乃至违背法律的现象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法律规定,国家财政每年拨给教育的经费应不低于国民收入的百分之十,而1994年和1995年全联邦教育经费总额只达到法律规定数额的三分之一略强。由于物质(经费)投入不足,整个教育处于贫困状态。人们仍可注意到俄罗斯力图通过教育复兴民族、重振大国雄风的决心。可以预见,随着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好转,教育法律的逐步落实,俄罗斯的教育和高等教育将会有一大发展的局面。
二、优化办学模式
优化办学模式是近年来俄罗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和目标之一。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教育体制、结构的改造,使高教适应并促进俄罗斯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与进步。
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方面,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改革束缚高教发展的旧教育观念、旧教育制度及挖掘高教潜力。在这方面,自80年代末期以来,俄罗斯作了不懈的努力。
首先,从思想观念上,批判了业已形成的与集权政治和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的国家垄断主义,即前苏联模式。
其次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上,调整权力格局,重新分配教育管理权限,由集权向分权过渡。联邦中央教育机关是高等教育委员会,根据《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条例》,高等教育委员会代表国家和联邦政府制定并实施统一的教育政策,确保全俄高等教育的人道主义性质、全人类价值的优先地位、学校的自治和人的个性自由发展。高教委通过行政、经济、评价、法令等手段,管理、监督和协调高等教育的运作,在保证统一政策的前提下,扩大地方和高等学校的权限。
为了实现高等学校的地区化管理,俄罗斯高等学校委员会会同地区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校长联合会研究制定了40多个关于区分国家和地区行政部门(州、边疆区、共和国)教育权限的协定。目前,俄罗斯近560所高校归高教委和20多个主管部统辖,从形式上看,仍然是中央集权的体制,但实际上高等学校也要接受所在地区(州、边疆区、共和国)的领导。通过制定地区政策,把高等学校纳入本地区社会发展中去,强化高校为地区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根据《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条例》,高等学校是自治机构,具有自主制定决议和自主开展活动的权利。通过改革,初步明确了中央、地方和高校三者的关系,为新的办学模式的形成奠定了框架。
优化办学模式还表现在高等教育宏观办学结构的调整和改制上。
首先,改变前苏联时代国家或政府单一举办高教的格局,允许多种所有制办学形式并存。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主体可以是各级政府,也可以是社会组织、宗教团体、公民个人,乃至国外的组织或公民个人。
其次,国家对举办高等教育的社会组织(如工厂、企业)和个人,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减免税利等)。
俄罗斯独立以来,积极推进教育的私有化。1994年9月, 俄联邦总统叶利钦签署的法律草案《俄罗斯联邦教育领域非国有化非垄断化法》,目的在于调动各方面的办学潜力,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各种专门人才的需要,同时吸收更多的发展教育的资金。
优化办学模式还体现在活化教育结构上。前苏联时代只有本科教育和不完全的研究生教育两个层次,以前者为主体。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当世界高等教育向多样化发展的时候,苏联的高等教育却反其道而行之,走向单一化。因此,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着手改造原来的单一体系,新的多级水平的高等教育体系以原有的单一本科教育为基础,向下延伸为高等教育的第一级,属于这一级的既有单独建制的高等专科学校,也有作为本科院校第一阶段的专科教育,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培养目标为技术员和初级工程师。现有独立的专科学校200多所, 大多为高等职业学校,尚未被纳入普通高等教育系统。本科教育为高等教育的第二级,也称基础高等教育。再向上延伸为第三级,即研究生教育层次。本科毕业授予工程师或教师称号,往后逐步授予学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生教育原不在教育体系之内,改革后,在研究力量和办学条件较好的高校和研究机构设博士生班,培养博士生。值得一提的是,原来苏联的高教机构只有大学(指综合大学,共有91所)和学院(综合技术学院和单科学院,计有800 余所)两类,这种划分继承了欧洲大陆高等教育的传统。而今,俄罗斯高等教育机构的分类称谓比较混乱,不少学院改称大学,而且高校易名热还在继续。
在专业结构改革方面,有些高校在合并,其中以师范学院并入综合大学的为多数。一方面在压缩专业个数,另一方面在开办新的专业。比如,俄联邦高教委审定并批准通过的专业目录中,只列了不到80个大的专业,充分体现了厚基础、宽口径、适应性的原则。根据高等教育地方化的原则,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文化特点和要求,增设新的专业。
三、提高教育质量
提高专门人才的质量是前苏联历次教育改革的中心目标。俄罗斯高教改革未偏离这一目标。
首先,俄罗斯政府动员了社会各界人士,在认真研究国内高等教育办学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高等教育的先进经验,为每一个专业制定了“国家教育标准”。它为全体学生规定了一个最低限度,超过最低限度就属合格,否则,就被证明未完成学业。国家教育标准对高校办学有巨大的规范作用,为国家评定高等学校办学目标、办学效益和质量提供了客观依据。
俄罗斯国家教育标准有如下重要特点:其一,起点高。标准虽然名曰“××专业学士所必需的最低限度内容及水平的要求”,实际上,限度之要求并不低,大多超过了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准。这反映在标准中要求学生应掌握的知识范围、课程门类、课程数量和学习时数等方面,也反映在实践活动和实际技能方面。例如,语言文学专业的标准,对未来的文学士提出了总要求(适用于所有专业的大学生)和专业要求。在总要求部分提出:应该熟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基本原理,以此分析和解决社会科学问题;掌握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了解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环境相关关系的道德及法律准则;熟练地掌握和应用一门外语;掌握现代计算技术,不断地更新知识;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精神风貌,善于与人合作;具有创新意识与能力。在专业要求方面,主要体现在广泛的课程体系及其要求方面。比如,文学士应该有哲学、心理学、历史学、文化史、教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生理学、运动学、数学、信息学以及语言文学专业课系方面的修养,不仅是掌握知识,重要的是运用这些知识。其二,强调宽基础。历史上,俄罗斯的高等教育向来是强调培养“专”才的,提倡学用对口,造成专门人才的基础薄弱,适应性差,在当代职业变化加快的情况下,其弊端显出。所以,俄罗斯的高教改革,十分强调高等教育的基础化问题,力图通过专业调整和课程设置造就“通才”。比如,重视课程的文理渗透与结合;本科教育的第一阶段(2年)不细分专业, 对学生进行通识教育,着重打好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等等。其三,有较大的灵活性。国家教育标准给地方和高等学校留出了一定的余地。地方和高校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限度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实施地区教育纲要。在课程方面,地区和高校的课程门类及其课时可以控制在总量的40%以下。
俄罗斯国家教育标准在世界上造成了广泛的影响,引起了许多国家的高度注意。正如俄联邦高教主任B·T吉涅列夫所说的:“今天各国都在研究制定国家对高等教育结构和内容的规范与标准。而在这方面,俄罗斯可谓世界上取得显著成绩的唯一国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秘书处已向我们提出要求,要我们提供俄罗斯国家高等教育标准,以便在世界共同体国家中推广。”当然,俄罗斯国家教育标准(不仅指高教标准,也包括中专、职教和普教标准)虽是在90年代公布实施的,但若没有前苏联社会对教育质量的一贯重视和追求,仅短短几年之功,是断然无所作为的。
其次,重视对高校及其毕业生质量进行考核与评价。俄罗斯《教育法》、《俄罗斯国家教育发展纲要》以及《俄联邦高等教育国家标准》为考核、评价高校办学效益与质量以及毕业生的质量提供了依据。早在前苏联时期,国家就成立了高校评价委员会,对高校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管理、办学的物质技术基础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定期的考核与评估,对未通过考核的高校给予整顿甚至撤销的处理。
1994年5月25 日俄联邦国家高教委批准发布了《俄联邦高校毕业生国家考评条例》,成立“国家考评委员会”。委员会的职责是评价毕业生的培养水平,根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发给技术等级证书和学历证明(学位)。考评的内容很广泛,有知识基础、技能方面的考核,也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方面的评估。考评方式方法有测试、答辩等。考评很严格,据说,在一些著名大学,学生淘汰率很高,像莫斯科大学和鲍曼技术大学每年都有15~20%的学生拿不到学历证书。
此外,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政策的不完善,使得不少高校师资队伍流失严重。这已引起俄罗斯各级政府的重视。政府数次提高教师的工资,1992年提高20%,1993年又提高20%,1994年分别为教授、副教授提高60%和40%。目前,虽仍有教师改行,但总体上保持稳定状态。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扩大对外开放,是俄罗斯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个特点。前苏联年代,也强调加强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但很片面。一是合作仅局限于经互会的成员国以及朝鲜、印度、越南、古巴等。二是所谓的合作只是苏联支援这些合作伙伴,向伙伴国输出它的教育模式。凡是西方资本主义的东西,一概批判和排斥,从而形成了有别于世界“潮流”甚至逆“潮流”的独特的模式。所以,80年代末90年代初,俄罗斯高教改革的一个理论基点就是大力提倡和鼓吹“全人类价值高于一切”。主张社会生活的非意识形态化,主张意识形态多元化,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趋同化。它反对人为地制造两种文化的对立,为其社会剧变制造舆论。近几年来,俄罗斯不断扩大与欧美发达国家、与周边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包括互派留学生。1995年俄罗斯高校接受了40多个国家近4万名留学生, 创历史最高水平;互派学者讲学、访问、参加研讨会;1994 年俄联邦有100多所高校参加了国际教育市场交流;联合研究和解决地区性、国际性教育问题,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规划署、欧洲委员会、独联体签订了多项合作计划;研究制定了帮助学习俄语国家的短期和长期计划;在国内高校加强外语学习,扩充外语人才培养规模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在俄罗斯教育界,开始掀起了外国教育研究的热潮,研究对象不仅集中在美、日、法、德、英、意等发达国家,而且对中国、印度、拉美等发展中国家以及非洲落后国家的教育政策、思想也作比较全面客观的介绍、分析和研究。比较教育摆脱了前苏联时代教育政治学的模式,开始向学科化和实用性方向发展。
而今,俄罗斯高等教育确实呈现出国际化和世界一体化的特征,教育体制、办学模式乃至办学思想都在与国际趋势靠拢,但它的传统,包括一些行之有效的东西仍将会保存下来并继续发挥作用。俄罗斯的高等教育依旧以其独特的个性区别于西方模式,在世界教育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