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小平党的制度建设理论的再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制度建设论文,理论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腐败现象是一种腐蚀剂,严重侵蚀着党和国家的肌体,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极大的危害。邓小平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多次论及反腐败的问题,认为清除腐败现象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加强党和国家的制度建设。当前,重温邓小平关于通过加强党和国家的制度建设来清除腐败现象的思想,对于清除腐败现象,推动经济的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国家政权,都是很有裨益的。
一
邓小平指出,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而党和国家制度的不健全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一,权力的不受制约或制约不力,是产生腐败现象的重要根源。在当前的种种腐败现象中,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各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者中的腐败现象尤为严重,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也最大。这是因为,他们手中掌握着权力,而国家对掌权者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一些人就利用手中的权力损公肥私,以权换钱,以权换物,贪污、受贿,从事各种非法活动。“有的人追求舒适生活,房子越住越宽敞,越漂亮,越高级。有的人为了自己的方便,可以做出各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有些人当官做老爷,“脱离群众,脱离干部,上行下效,把社会风气也带坏了。过去我们一个党委书记,比如一个县委书记、一个公社党委书记,有现在这么大的权力吗?没有啊!现在有极少数人拿着这个权力侵占群众利益,搞生活特殊化,甚至横行霸道,为非作歹,还好像理所当然。”[1](P217-218)这是导致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
第二,封建主义思想影响的存在,也是产生腐败现象的温床。我国经历了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封建主义的影响非常广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由于对肃清封建主义影响的工作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再加上党和国家制度的不健全,因而封建主义的影响仍广泛地存在着。当前我国社会中的许多腐败现象,如以权谋私、严重的官僚主义、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贪污受贿等,都带有封建主义的色彩。此外,社会关系中残存的宗法观念、等级观念;上下级关系和干部关系中在身份上的某些不平等现象;经济领域中的某些“官工”、“官商”、“官农”式的体制和作风;任人唯亲、任人唯派的恶劣作风;利用职权非法安排家属亲友进城、提干等现象,都与封建主义的影响有关。邓小平指出:“我们进行了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成功的,彻底的。但是,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以后很快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没有能够完成。现在应该明确提出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并在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实的改革,否则国家和人民还要遭受损失。”[1](P335)所以,应该加强思想教育,同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好各方面的工作,这样才有利于肃清封建主义的影响。
第三,党和国家制度的不健全,使我们不能很好地防止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这也是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之一。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们在学习、吸收资本主义先进的科学技术等好的东西的同时,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损人利己的腐朽思想,以个人为中心的价值观念,以及某些腐朽的生活方式,也会渗透到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来,侵蚀党和国家的肌体,腐蚀一些人的灵魂,从而助长腐败现象的蔓延。邓小平指出,“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的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那个时候,贪污一千元以上的是‘小老虎’,一万元以上的是‘大老虎’,现在一抓就往往是很大的‘老虎’。”“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1](P402-403)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加强制度建设,使各项工作都能够按章办事、有条不紊地进行,从而防止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第四,在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加强制度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我们正处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新、旧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旧的体制不可能马上消失,新的体制也不会在短期内完善起来。新旧两种体制并存,势必会产生磨擦和碰撞,造成管理上的空隙和某些方面的无序状态,这就给投机者以中饱私囊的机会,为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提供有利条件。因此,加强制度建设,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是十分重要的。
除上述原因外,腐败现象的存在与我国经济落后有一定的关系。在我国,虽然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很快,但总的看还比较落后,小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克服腐败现象,建立现代化的规章制度和先进的意识形态,是非常困难的,需要加倍努力才行。
二
克服腐败现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社会生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工作,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各方面的工作中,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者,党的制度的好坏对其他方面的工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党的制度建设不好,其他方面的制度和工作是很难做好的。所以邓小平十分强调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问题。他认为,要克服腐败现象,必须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党的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的问题。他在回顾中国共产党走过的曲折道路时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P333)邓小平强调指出,加强制度建设,对于反对腐败现象、树立廉洁奉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对于巩固党的领导,对于推进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是至关重要的。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能够推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发展。制度是一种行为准则,可以规范人们的行动,制约人、影响人,可以把党的优良传统固定下来,延续下去。邓小平指出,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形成了民主集中制的好传统,但后来这一传统没有坚持下来,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用完善的制度把这一传统固定下来。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有利于克服党和国家现行制度中的弊端。邓小平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1](P327)这些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制度不健全。因此,加强制度建设是消除这些现象的重要途径。第三,加强制度建设,便于理顺党内的各种关系,充分发扬民主。党内存在着多种关系,如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的关系,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员个人与党的组织的关系等。党的制度可以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动,调整党内的各种关系,使全党团结一致。同时,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对于党的正确路线的发展,对于党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对于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酌积极性,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邓小平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1](P333)
第四,加强制度建设,能够使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程序化、科学化,清除家长制作风和各种特权现象,避免少数人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从而达到净化党风和社会风气,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目的。
三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邓小平指出,党的制度建设有着许多方面的内容,主要是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和监督制度。
关于党的领导制度。邓小平认为,在这方面主要存在着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以党代政等弊端。要克服这些弊端,必须健全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其中重要的一环是实行党政分开。“凡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都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讨论、决定和发布文件,不再由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发指示、作决定。”[1](P339)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主要是政治上的领导,主要方式是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关于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组织制度的内容十分广泛,主要有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干部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邓小平指出,要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克服软、散、懒的现象,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堡垒。
在党的组织制度方面,邓小平论述比较多的是干部制度问题。他认为,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建设一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干部队伍。因此,要建立健全干部的选拔制度、培养使用制度、退休制度、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干部考试任用制度、干部交流制度、党的监督制度等。
在选拔干部的问题上,要坚持“四化”的标准。邓小平指出,应该“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且要逐步制定完善的干部制度来加以保证。提出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三个条件,当然首先是要革命化。”[1](P361)在选择干部时,“要注意社会公论,不能感情用事。”[2](P300)“采取从上看和从下看互相结合的办法,”[1](P326)真正把那些在实际工作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积极肯干、吃苦耐劳的同志提拔起来。干部选拔上来后,要善于使用和培养他们,使他们能够很快地胜任工作。
要实行干部退休制。在“文化大革命”前,中共中央曾经考虑过建立干部退休制度,但由于当时的干部都比较年轻,退休的问题不迫切,因而没有严格执行这一制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干部老化的现象日益严重,建立退休制度的问题日益迫切,因此,邓小平多次强调建立干部退休制度,主张有步骤地稳妥地实行干部离休、退休制度,废除实际上存在的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
干部职务任期制,是指对干部的职务或任职规定明确的任职时间限制和任期届数限制的一种制度。邓小平认为,“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任和聘用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任何领导干部的任职都不能是无限期的。”[1](P331-332)
组织制度的另一项内容是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最根本的组织原则,是正确处理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组织之间、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党的各级组织同党中央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邓小平十分重视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出把健全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使党的生活民主化、科学化。
关于党的监督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全国各项事业的领导者,掌握着全国的领导大权。权力一旦不受制约或制约不力,就会产生以权谋私等各种腐败现象,从而给党和国家的肌体造成危害。因此,邓小平非常重视建立党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检查。他认为,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可以促使干部努力地、尽职尽责地搞好本职工作,从而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另一方面是克服各种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也是帮助干部发现和改正工作中的缺点的重要途径。
邓小平认为,监督干部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五种:
(1)党组织的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对干部的工作和各方面的言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法乱纪或犯有各种各样错误者,该批评就批评,该教育就教育。对“各种错误严重、危害严重的人,必须严肃地作出组织处理。该开除党籍的就开除党籍,该给撤职或其他处分的就给这些处分,犯罪的还得法办。”[2](P38)
(2)群众的监督。我们的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广大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我们要充分发动广大群众,让他们参加对干部的监督,同时要制定一系列政策,以保证群众监督作用的实现。邓小平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
(3)专门机构的监督。要建立健全各种专门的监督检查机关,如法院、检察院、纪检机关等,制定和健全各种法律制度,以此来约束干部。“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规定的平等权利和义务,谁也不能占便宜,谁也不能犯法。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谁也不能违反党章党纪,不管谁违反,都要受到纪律处分,也不许任何人干扰党纪的执行,不许任何违反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只有真正坚决地做到了这些,才能彻底解决搞特权和违法乱纪的问题。”[1](P332)
(4)民主党派的监督。民主党派是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力量,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要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让他们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
(5)舆论的监督。舆论不论在国家的政治生活,还是经济生活,或是其他领域,都有重要的作用。要充分发挥舆论的作用,监督各级干部,监督我们的各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这五种途径中,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
在阐述党的制度建设时,除上述内容外,邓小平还多次论述过建立党的生活制度、工作制度等。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目的,是要克服各种腐败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那么,用什么标准来检验党和国家制度建设的好坏呢?邓小平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主要应当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1)经济上,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2)政治上,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3)组织上,“大量培养、发现、提拔、使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比较年轻的、有专业知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党和国家的各项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须用是否有利于实现这三条来检验。”[1](P323)
总之,邓小平关于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思想有着丰富的内容。这些思想,对于克服腐败现象,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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