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概念内涵的再思考及其启示_企业经济论文

“创新”概念内涵的再思考及其启示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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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创新”还是“innovation”

       可以肯定地说,“创新”一词是当下中国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词,同时也是含义最广的一个词。在经济领域自不必说,诸如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微软的创新、乔布斯的创新、区域创新、创新网络、国家创新体系等。在社会学、政治学甚至文化艺术领域,“创新”概念运用也越来越多。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创新”一词出现56次,被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文化、外交、军事等各个领域,诸如“社会创新理论”、“创新型社会”、“党的创新理论”、“文化创新”、“理论创新”、“概念创新”、“思想创新”、“科技创新”、“改革创新”、“实践创新”、“创新驱动”、“金融创新”、“协同创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等。现在,甚至在人才培养中人们也喜欢用创新来描述,如清华大学始终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己任。

       总之,在当前的汉语语境中,“创新”一词涵盖内容众多,它既可以当名词,又可以当动词。人们往往把凡是新的而且属于正面的事物或者现象,以及达到这种现象的过程都叫做“创新”。这样一来,“创新”就变得与继承、守旧、坚持、保守、固执等概念相对,成为发明、创作、灵感、勇气、智慧、改革、发展、变化、新颖的综合体和代名词。

       然而,在学术界尤其是国外学术文献中,与汉语“创新”一词相对应的“innovation”则在多数情况下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边界相对清楚的概念。相对而言,汉语“创新”概念的外延大得多,“创新”无处不在、无所不包,这必然导致“创新”概念的泛用和误用。

       二、中外语境对“创新”概念的不同理解

       1.中文中“创新”的含义

       《现代汉语词典》对“创”的解释是“开始做、初次做,例如首创,创新纪录”;对“创新”的解释是:“①动词,抛开旧的,创造新的,例如,勇于创新,要有创新精神;②名词,创造性、新意,例如,那是一座很有创新的建筑物。”因此,创新在中文中的本来含义就是“辞旧迎新”,所以,“创新”可以用在广泛的语境中。

       在学术领域,从中国最大的学术知识库“中国知网”搜索相关文献,可以发现,自1949年以来,题名含有“创新”二字的学术论文共有42万余篇,可谓浩如烟海。然而,最早应用“创新”概念的学术文章既不是来自经济领域,也不是来自政治领域,而是在文学艺术领域。1961年,丘世友先生在《中山大学学报》发表的学术论文《刘勰论文学的继承和创新》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早以“创新”为题的学术论文。通过检索可以发现,从新中国成立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含有“创新”为题的学术论文基本都来自文学艺术领域,主要是指文学艺术领域的推陈出新。

       2.“innovation”的含义

       汉语中“创新”概念的广泛应用源于传统文化,本无可厚非,但问题是英文中的一个词被对应翻译成了“创新”,它就是“innovation”。而“innovation”的概念、内涵和外延边界则与中国的“创新”含义有很大出入。从原始的字面意思看,“innovation”有两层意思:一是新观念、新方法、新发明的“导入”(the introduction of new ideas,methods or inventions);二是观念、方法、发明本身[1]。从词语的表面释义看,“innovation”与汉语的“创新”有相通的地方,但是,“innovation”首先强调了新观念、方法、发明的“导入”(introduction),强调了实践性和生产力属性,这一点与汉语“创新”有出入。

       在经济学领域,由于熊彼特的历史性贡献,人们对“innovation”有了更明确的定义。在他的成名经典《经济发展理论》中,熊彼特首先提出了“创新理论”(Innovation Theory),并对“innovation”进行了明确完整的定义,成为后世研究的出发点。熊彼特认为,“innovation”是一个经济概念,而不是技术概念,是经济生活中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重新组合,是将技术等要素引入生产体系使其技术体系发生变革的过程,是对现存生产要素进行创造性破坏。因此,它是指改变一种生产函数,或者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2]。按照熊彼特的说法,“innovation”包含了两个不可分割的基本过程:一是发明,二是把发明成果引入商业应用领域,形成一种新的生产能力。其中,后者比前者更重要。熊彼特又把“innovation”分为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市场创新、原材料创新、组织创新五种类型。在这些过程中,企业家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熊彼特认为,企业家就是创新者。

       按照熊彼特的定义,“innovation”的最准确的汉语翻译应该是“发明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熊彼特这一理论创建对后世影响很大,英国教授弗里曼曾深刻地指出,熊彼特的最大贡献是把“创新”从“发明”中区别开来,自那以后,这一点已经被经济理论普遍接受[3]8。

       事实上,自熊彼特1912年用德文发表《经济发展理论》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国外学术界对创新理论已经形成如下共识,即“发明是指首次提出一种新产品或者新工艺的想法,而创新则是首次尝试将这个新想法付诸实施”,发明并不必然导致创新,创新只是在实现新产品、工艺系统和装置的首次商业交易时才算完成。对于什么不是创新,知名学者詹·法格博格进行了明确的说明,他特别批判了那种认为科学研究是创新源头的错误的“线性模型”式思维,他认为,先有科学研究,随后是开发、生产和营销的线性模型很容易将科学研究作为关键要素,这是错误的。他尖锐地指出,“线性模型”迎合了科学家和研究人员以及他们所效力的组织的利益。尽管有些创新来自于科学突破,但是,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在很多情况下,用户的经验而不是科学研究才是创新最重要的源泉[4]。有关统计也可以验证这一点,除了生物医学之外,数学、工程技术学、地理与天体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对工业专利发明的影响很小,有些甚至接近于零。也就是说,科学未必是技术之源,尽管科学、技术、产业之间联系越来越紧密,但是,基础科学与产业创新毕竟有各自不同的规律。

       20世纪80年代以后,日本产业呈现出的全球竞争力一度引起欧美各国的恐慌。学者们研究发现,日本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不完全是企业本身依靠市场竞争的自然结果,政府产业政策和官产学协作互动有效地克服了市场失灵,对产业创新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人们开始用系统的观点思考问题,于是,相继提出并发展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

       “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论看似将创新的内涵扩大至区域、系统、国家的广度,给人一种无所不包的印象,其实,其核心仍然是“innovation”,它的目的是促进人们用系统的观点看待创新。尼尔森认为,体系应该是一套制度,它们的互动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创新的绩效,在上述意义上,也就是一国企业的创新绩效[5]。弗里曼也认为,其实更应该将国家创新体系称作产业技术创新的国家体系[3]374-401。

       后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给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权威解释,它认为创新的系统观点是与演化经济学一脉相承的,演化经济学认为创新是一个“路径依赖”过程,在那里知识和技术在不同行为者和要素之间互动。OECD认为,过去经济学者们过分关注投入(研发和人员投入)和产出(如专利),不关注创新系统内部的黑箱,但是,投入和产出指标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创新、增长和生产力的发展趋势。OECD还发现,人们之所以提出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是受三个因素的影响:一是知识经济的影响,人们认识到知识尤其是隐性知识对经济的重要作用,①因此强调国家层面的知识流动性;二是系统观点的影响,反对创新的线性模式,强调以企业为中心的互动观点,一个国家的创新绩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体之间的互动;三是受研发机构迅速增多的影响,公共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越来越重要。国家创新体系政策的目的是防止资源错配,最终目的是提高创新绩效。同样OECD也认为,创新概念的内涵是新的产品(含服务)、工艺、市场方法、组织方法的商业化实践过程。

       3.国内学术界对创新问题的认识

       国内研究创新理论的先行者当属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系,其创始人傅家骥教授在国内率先创建技术经济理论,主张对重要建设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改革开放以后,西方创新理论逐渐被引进到国内,傅家骥教授对技术创新给出了经典定义,他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家抓住市场的潜在盈利机会,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标,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率更高和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方法,从而推出新的产品、新的生产(工艺)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给来源或建立企业新的组织,它包括科技、组织、商业和金融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过程。”[6]简单地讲,技术创新就是技术变为商品并在市场上得以销售实现其价值,从而获得经济效益的过程和行为。后来的技术创新学科带头人吴贵生教授基本上也沿用这样的说法,认为“技术创新是指由技术的新构想,经过研究开发或者技术组合,到获得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商业化全过程的活动”[7]。其实,这些定义中的“技术”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技术创新”概念的内涵与熊彼特“创新”的概念没有本质差异。至于为什么要在“创新”之前加上“技术”二字,很多研究交代得不是特别清楚,有人认为,自从20世纪60年代以后,创新理论发展为技术创新理论和制度创新理论。②

       但是,用“技术创新”代替熊彼特的“创新”会产生两个后遗症:第一,熊彼特的创新不仅仅是技术创新,如果用技术创新代替创新,那么市场创新、组织创新还是不是创新?其实,当今很多创新并非来自“硬”的技术发展,而是商业模式的变革,这时常引起争议,这本身是对熊彼特创新理论的一个肢解;第二,用“技术创新”代替“创新”为后来创新概念的泛化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既然有技术创新,那么,就有理由提出知识创新、文化创新、思想创新、理论创新,这样,“创新”概念变得越来越泛。

       4.国内“创新”概念应用泛化的趋势

       如前所述,当前汉语中“创新”用途之广泛、含义之多样已经与熊彼特的“innovation”相去甚远,除了在音乐、艺术、文化、政治等多领域的广泛应用之外,即便在经济理论和创新政策领域也有泛化趋势,尤其是在国家创新理论传入国内以后,很多人认为创新是个大系统,它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去努力,于是创新无处不在,越来越偏离创新的本意。例如,有人认为,国家创新体系包括知识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制度创新体系;更有人认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就是“科学技术知识的循环流转及其应用”。熊彼特最大的贡献是把创新从发明中区别开来,这种说法又把它扔回去了。

       实践中,由于对创新和国家创新体系理解的差异,我们政策制定上呈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如中国科学院自1998年开始“知识创新工程”。2006年,中国自主创新国家战略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并把国家创新体系分为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五个部分。这样的“国家系统”与OECD的以创新为中心的各个主体紧密互动的系统有着较大的差异。

       实际上,中国的自主创新战略是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等国策一脉相承的,它强调了利用科学技术保障国家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性,目的是推动中国科技事业跨越式发展,实现农业、信息技术、能源开发、资源节约、疾病防治、国防科技等重要国家目标,而产业的竞争力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这样的战略体系更宏观全面也更具有发展中国家的特色。

       诚然,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国情确实千差万别,追赶的过程不仅有产业竞争力的问题,还有综合国力提高以及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问题,而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体系普遍不完善,需要集中国家资源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尽管如此,一国的竞争力仍然主要体现在创新上,只有创新、产业化才能促进经济繁荣和综合国力的提高。然而,将创新战略提升到无所不包的国家发展战略,虽然宏观全面,但更容易让人迷失方向。

       三、创新泛化带来的危害及其表现

       当然,把新颖的、正面的东西都说成是创新,甚至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号召人们不墨守成规、求新求变,这无疑具有一定的时代进步意义。但是,如果一个概念被过度泛化,变得无所不包时,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边界明晰的基本概念是任何学科理论大厦的基石,没有准确的概念基础,明晰的思想和文明传承也就无从谈起。

       如果按照当前宽泛的理解,我们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创新,我们吃饭穿衣与众不同,都可称之为创新,我们每次呼吸都是一次吐故纳新的过程,也都应该称之为创新呼吸。无限放大概念的外延,不仅不利于学术的交流和沟通,更容易导致一些政策上的误区。

       1.用研发投入指标代替创新能力指标具有很大的误导作用

       由于对创新和国家创新体系的曲解,近几年,中国把“推动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作为自主创新的核心任务,自上而下的国家科技体制机器高速运转起来,研发投入成为评价最重要的指标,制定了在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GDP总量2.5%的目标。全社会的研发支出因此大幅度增长,2005-2011年间,中国的R&D经费总量翻了两番,由299亿美元增加到1344亿美元,跃居世界第3位[8];若干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立项,一批批千人计划人才落户中国大学和科研院所。在科研经费刺激和SCI考核指挥棒的影响下,中国被SCI数据库收录的论文数量年均增长14.3%,增速位居全球之首。2011年,中国SCI论文达到14.7万篇,居全球第2位,中国杰出高校在全球创新指数中排名第9位,看似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知识产出强国。

       而实际上,中国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情况又是如何呢?2013年,中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第35位,比2012年后退一位。尽管高技术产品出口已居世界首位,但是三资企业占比达60%以上[9]。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居世界第1位,但是“专利表现”和“技术转移”指标都在30名甚至50名开外,这说明专利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也就是说,中国知识产出能力已经跃居世界前列,但是创新能力仍然落在后面。实际上,过去几年的“国进民退”和“经济泡沫化”在很大程度上扼杀了中国产业的创新能力,产业升级转型仍举步维艰。诚然,国家研发投入强度反映了一个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但把全社会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作为创新型国家的硬性指标,并自上而下付诸行动去执行和考核,这种形而上学的做法往往会造成资源错配和巨大浪费。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科技投入占比是一个过程,而不是刻意追求的目标。以一国之力打造2.5%的研发投入指标是容易的,但是,它丝毫不能说明中国是创新型国家。如果不在科技成果转化和提升产业竞争力上下功夫,再多的投入也只能产生更多的“知识泡沫”,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③近年来,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发指标的考核下,中央企业也掀起了“创新”的热潮,动辄投入亿元,建研发大楼、买先进仪器设备、引进千人计划人才。发表科研论文、申请专利、争选院士也成为中央企业比拼的指标,至于这些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的前景则讳莫如深。

       2.科学家在谈创新,产业界被边缘化

       正是因为将国家创新体系理解为国家科学技术发展体系,因此,在多数情况下,谈创新问题的是科学家和政府官员,而产业界则往往被排除在创新政策制定议程之外。科研是将钱变成知识,而创新追求的是将知识变成钱。由科学家主导的科技政策过分关注科技进步水平,而缺乏因地制宜促进当地产业提升创新能力的意识。攀登科学高峰很重要,但是,创新的关键不在于“SCI”等显性知识,而在于“know-how”等隐性知识,只有在“干中学”、在互动和协调配合中学习,创新能力才可能被锻炼出来。近年来,“世界一流”标准普遍成为国内高校和科研单位所追求的目标,有出现“重归象牙塔”的趋势。

       最近,国家注意到提升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为了帮助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激励政策,有些地方补贴力度还相当大。但是,这些公共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和执行效率往往受到质疑。

       3.资源错配、科技成果难以转化

       当前,中国全社会的研发经费占GDP比重已经超过2%,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却只有0.71%,医药制造业、通信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典型的高技术产业的研发强度只有1.5%[10],与发达国家同类产业相比差距很大。虽然这两个数据不能简单类比,但是中国创新资源错配是毋庸置疑的。从全社会研发指标上看,中国已经跑步进入中上等“创新型国家”,而产业研发投入却长期徘徊在低位。

       把国家创新体系理解为科技发展体系将模糊科学政策和创新政策的界限,政府官员和科学家主导的创新政策必然导致以科技计划、国家科技工程代替产业的创新行为。在这样的政策推动下,优质创新资源(人才、资金等)往往不是流入产业,而是流向高校和科研院所,甚至中央总部,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往往得不到创新资源的有力支撑。这样,产学研的距离不是变小而是变大。

       四、结论与讨论

       诚然,我们不能用国外“innovation”的概念束缚中国人对创新的理解和使用。但是,在谈论创新政策的时候,对中文“创新”不加限制地泛用将产生若干不良后果。科学技术不能等同于创新,创新政策、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一定是产业创新绩效和竞争力的提升,因此,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弘扬企业家精神是创新体系的关键。

       针对中国当前创新的实际情况,我们必须将促进科学技术成果高效率地转化为生产力置于创新政策的核心地位,科学研究和大学教育是一国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要素,但它们本身不是创新的目的。我们应该区分科技政策和创新政策,两者侧重点不同,科学研究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应当主要依靠政府的长期稳定投入支持;而创新政策则应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只能是引导而不是主导,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企业走上靠自主创新获得发展的道路。

       科学技术本身不是现实生产力,只是潜在的生产力,科学论文、技术专利永远不会自动转化为生产力。更准确地说,决定国家繁荣的动力来自创新过程而不是科学知识本身。

       新发明和新应用之于创新而言,犹如剪刀之两翼,缺一不可。在实现创新的过程中,科学技术和知识固然重要,但是,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更重要;政府的自上而下推动很重要,但是,产业界的创新活力更重要;单个科技主体重要,但是“产学研用”之间的紧密结合更加重要。

       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中国将很快成为全球论文和专利数量第一大国。但是,如果不能全面深入认识创新的真正内涵,即便成为全球的科学知识中心,也不可能成为全球的创新中心;即便产生再多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也难以产生乔布斯、比尔·盖茨、亨利·福特;而且中国也很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型国家。

       针对经济改革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鲜明提出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同样重要,是到了还原“创新者本位”的时候了。未来,中国必须破除科学家创新、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固有认知,完善市场体制,发挥市场活力,大力发展创新型实体经济,弘扬企业家精神,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南辕北辙,尽快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

       注释:

       ①隐性知识的重要性使得创新更依赖于“干中学”和“互动中学”。对于国家创新体系,OECD强调了以企业为核心的四种互动形式:即企业之间的互动,企业、大学和公立研究机构之间的互动,知识向企业的流动,个人的流动性。

       ②关于这一点,笔者曾采访国内技术创新理论权威吴贵生教授,他认为,之所以用“技术创新”,而不是“创新”,是因为长期以来,技术创新是西方实现创新的主要形式,因此成为学术界约定俗成的事情。

       ③冷战期间,苏联的研发投入强度曾经达到4%,但是各要素和主体之间不能互动,经济结构失调。这就很难说苏联是一个创新型国家。参见弗里曼《工业创新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3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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