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殷墟西区墓地的性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殷墟论文,墓地论文,性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殷墟西区墓地,位于安阳小屯村以西,今安阳钢铁公司厂址范围内,包括白家坟西,北辛庄南,梅园庄及郝家店北,安阳发电厂西。这一墓地是新中国成立后新发现的,共发掘墓葬约有2000座,1960年以前,探出150余座,发掘了约60余座。1969年至1985年间,发掘殷代墓葬 1800多座,被分为10个墓区(见图,采自《殷墟的发现与研究》)。特别是1969—1977年间,集中发掘殷代墓葬938座和5座车马坑。发掘者根据这批墓葬“较有规律地集中分布”情况,分为8个墓区。1969—1977 年发掘的938座墓葬的资料公布最为完备,刊布在《考古学报》1979年第1期上。1977年以后至1985年间,在这八个墓区内续有墓葬被发掘出来,但资料还未能全部公布,只知各区的墓葬有增加,1969—1977年发掘各区的墓数与1977以后至1985年间的墓数情况见表一(1969—1977年括号内是探出墓葬数,括号外是发掘墓数)(注:《考古学报》1979年第十期《1969—1977年殷墟区墓葬发掘报告》(以下所引资料凡出自此文者不再注出处),《殷墟的发现与研究》陆之二“殷墟西区墓地”。)。
殷墟西区墓葬发掘区位置图(1—10墓区编号)
1969—1977年所发掘的939座殷墓资料刊布后, 立即在学界引起很大反响,发掘者和不少研究者依据墓葬有成片集中分布这一现象,结合《周礼·地官·司徒》“以本俗六安万民”之“二曰族坟墓”,以及“四闾为族,使之相葬”,《周礼·春官·宗伯》的“墓大夫”职:“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数,使皆有私地域”等记载,认为一个区内的埋葬者就是一个血缘氏族(或家族)的“族墓地”。有的学者据此研究商代的家族形态,并论证这些死者就是“族众”,即甲骨文中的“众人”。
表一
1969—1977年 1969—1985年增加数
一区 144(159) 约500 约431
二区 55
70 15
三区 369(389) 约700 约311
四区
60(62) 60
五区 630 24
六区 145(151)
200多约49
七区 105(124)
约150约26
八区
55(58)约80 约22
九区 约40 约40
十区 约40 约40
总计 939(1004) 约1870
约868
对各墓区是“族墓地”的主张,无论在考古界还是史学界,迄今还未见有持异议者,似乎已成定论。但我们在仔细、多次研究了这批墓葬所有资料后,觉得对“族墓地”的结论还有可商之处。“族墓地”埋葬的是具有血缘关系的同族,同族人的信仰必定是一致的。信仰是一个意识形态问题,虽然在文字上不能给我们留下当时的记载,但在墓葬中却可以鲜明地表现出来:同族人因信仰的一致,在埋葬习俗上必须是一致的,至少是大体保持一致性。然而,在殷墟西区所公布资料最详备的8个墓区中,这种现象却看不到。下面我们从葬式、头向、墓室结构等几个方面来看看具体情况:
一、葬式不统一
在1969—1977年发掘的939座商代墓葬中,能辨认出葬式的有511 座墓。其葬式有三种情况:
仰身直肢葬:348座。
俯身直肢葬:142座。
屈肢葬:21座。
在同一个墓区内,葬式也有这三种而不单一,8 个墓区之各墓葬式情况见表二:
表二
区别 1 2345678
仰身直肢 7030
119 28
544
35
18
俯身直肢 2611
36
0044
15
10
屈肢 30900630
其中4、5两区葬式单一。5区只有6座墓,因少反映不出实际情况,4 区已发掘60座墓,未发现一座俯身或屈肢葬。其余六区皆葬式不单一。主要是仰身直肢和俯身直肢两种葬式,俯身直肢葬约占仰身直肢葬的三分之一强,个别墓区达到对半之数,如第6墓区。
在同一个墓区内,不同葬式的墓也没有集中聚合的趋势,如第二墓区俯身葬墓分布于仰身葬墓之间(见图)
第二墓区葬葬式分布图
二、同一墓区内各墓间埋葬的头向不一致
我们大致将墓葬头向分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以45°—135°为向东,136°—225°为向南,226°—315°为向西,316°—44 °为向北。见表三。
从下表可见,各墓区内,埋葬死者的头向是不一致的,以向北,向南为主,也有向东、向西的。
三、墓室的结构不一致
墓室结构在殷墟西区有四种:一是带墓道的墓。这一地区只发现有带一条墓道的墓,被称为“甲”字形墓。二是壁龛的设置,壁龛是在墓壁上掏一个小龛,内放随葬品。壁龛多在骨架头顶的墓壁上,龛顶多呈弧形,少数为正方形。已发现17座墓有这种壁龛。三是生土二层台。有的墓有,有的则无。生土二层台上放置随葬品及殉人。四是腰坑。在这8区墓群中,据发掘者统计有腰坑的墓为454座,从附表中统计却是 488座墓有腰坑。墓道和二层台是为下葬和放置随葬品用的,是贫富差别的反映,与埋葬习俗无关,可不去管它。壁龛和腰坑的有无,却是与信仰相关的。在墓中挖一个壁龛放随葬品,挖一个腰坑,把狗埋在其中或埋一两件器,与贫富无关,就是一贫如洗的人家,挖一个腰坑也是挖得起的,所以腰坑的有无,完全是一个民族的习惯问题。8 个墓区中壁龛和腰坑有无的情况见表四。
表三
区 12345678
头向
向东 16
20
43
11615
2
向南 39
14
124 24
562
36
28
向西 11
15
40
10
'612
4
向北 78
7160 10
'71
45
21
不明 1'''''''
表四
区12345678
有腰坑 45
35
197 35
559
38
41
无腰坑 90
19
156 25
177
58
13
不明
9115
''712
1
有壁龛 4'10
''111
有腰坑与没有腰坑的墓在随葬上,有腰坑的墓稍比无腰坑墓要丰富一些,但无腰坑的墓也有随葬青铜器鼎、觚、爵的,如1118号墓,无腰坑,随葬品丰富,有青铜鼎、觚、爵、戈、矛、铃各一件。602、253、1116等无腰坑墓中都有青铜觚、爵随葬,只是从总体上看,无腰坑墓随葬青铜礼器的墓要比有腰坑的为少。在随葬陶器墓中,却无甚区别。
腰坑的有无与葬式没有关系,如在第一区,仰身葬的墓中,有腰坑的墓为16座,无腰坑的墓为55座。俯身葬有腰坑的墓为7座, 无腰坑的墓为19座。屈肢葬墓中有腰坑的1座,无腰坑的2座。
在同一个墓区内所出青铜器上的徽识,即“族徽”也并不单一。有的研究者认为,在殷墟西区墓葬中,各墓群内所出青铜器上的“族徽”“基本一致”,因而各墓区是一个血缘氏族或家族的埋葬。其实远非如此,在3、4、6、7、8五个墓区内,都出土有带“族徽”的铜器, 其情况是各墓区所出铜器上的“族徽”都在两种以上。如第三区有20件带“族徽”的青铜器,其中“族徽”有16种之多,第四区有4 件青铜器有徽识,种类有3种;六区有3件铜器带徽识,种类有2种;七区有10 件铜器有徽识,种类有3种;八区有4件铜器有徽识,种类有2种。
第七区的10件带徽识的铜器,出于3座墓中,907号墓6 件带徽识铜器,有两种徽识;152号墓两件带徽识铜器,两种徽识;93 号墓两件徽识铜器,1种徽识。
同一墓区内出土多种不同徽识的青铜器,与同一墓区内所存在的不同葬俗相一致。
在人类社会中,一个具有血缘关系的氏族或家族,甚至同一个民族因信仰习俗相同,在埋葬习俗上也是相同的。《荀子·大略》篇中说:“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也而忧其不焚也。”氐羌人行火葬,他们不怕被中原统治者捉去当奴隶,而是惧怕死后尸体不被焚烧而埋入土中。中原华夏族人行土葬,因此氐羌人有些担忧。
同一个族不仅有相同的埋葬习俗,而且这种习俗还是相当保守的,李济先生在《俯身葬》文中说:
埋葬死者的样式,不像我们现在穿衣服似的,可以随时变动。他多半代表一个民族极坚决的信仰,在那神权的时代尤为如此,所以习于火葬的,总是火葬;习于鸟葬的,总是鸟葬;习于屈肢的,总是屈肢;仄身的总是仄身。……俯身葬这种习惯,我们可以认定它代表一个地域内的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的普遍习惯(注:李济:《俯身葬》,《安阳发掘报告》第三期,1931年。)。这个论断是精辟的。仰身葬、俯身葬、屈肢葬都应是不同民族的独自埋葬习惯,是由信仰不同而产生的不同习俗。
对殷墟墓群中的俯身葬,有的学者认为是性别的不同,男性俯身,女性仰身。但据死者遗骸作的性别鉴定的结果,并不支持这种意见。因为在男性中,也有仰身葬者,在1969—1977年殷墟西区墓葬的发掘中,有22座墓能确定葬式和性别关系,其中男性15墓,取俯身葬6墓, 仰身葬的9墓(注:韩康信:《殷墟人骨性别年龄鉴定与俯身葬问题》, 《中国商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油印本),1995年。)。若俯身葬是男子,又为何有的男子取仰身葬呢?故性别说还难于坐实。还有一种意见认为俯身葬是对“战死沙场”的“凶死”者的褒扬。因战死本入不了族墓地,为表彰其因公殉职故将其入葬于族墓地内,但却用俯身葬以示其异。这种解释也有可商之处,文献记载凡战死者皆不得埋进族墓地中。《周礼·春官·冢人》“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孔颖达疏引《曲礼》“死寇曰兵”。“死寇”即是“战死沙场”。在墓葬中也反映不出来死者生前是将士。在939座墓中,出兵器(青铜及铅质)的墓有166座,只有22座墓是俯身葬,占已辨识出为俯身葬墓142座的15%。 在有不少随葬青铜及陶礼器的俯身葬中,却并没有发现兵器,说明这些死者生前并不是战士。另外,在有的俯身葬墓中,一件随葬品也没有,处于绝对赤贫的地位。若说是表彰因公殉职的将士,这些为国捐躯者,不会连一件作战的兵器、一件陶器也没有。可见此说也还不能满意解释俯身葬的原由。
葬式、墓室结构的不同,应是如李济先生所说,是一个民族信仰,反映的是不同民族的葬俗。就如俯身葬,在我国云南的拉祜族中,直到解放前还在行此葬式。民族调查材料说,在孟海县巴卡囡、贺开两塞的拉祜族:葬法也是比较特殊的。他们在坑穴挖好后,将尸体放入,要将头朝东、脚朝西、面部俯卧、即嘴啃土地,身子却要半侧着,双手交叉于胸前,做成一种奇怪的姿势。人们迷信观念以为,死者假如像活人那样,仰面躺着好好地睡,人会死的多(注:云南省编辑组:《拉祜族社会历史调查(二)》第73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
在崩龙族中,俯身葬只是男性,崩龙族丧葬制度是“放入棺材的死者,女人脸朝天,男人脸朝地(注:邓富耀:《崩龙族原始宗教简述》,《中国少数民族宗教》初编本206—207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据韩康信先生鉴定,在殷墟的俯身葬者皆为男性,还未发现有女性(注:见前引韩康信:《殷墟人骨性别年龄鉴定与俯身葬》文。)。但崩龙族男性皆俯身,而殷墟男性除有俯身外,也有仰身葬,即脸朝天。可见俯身葬不是墓区内所有男性的葬式。把行俯身葬习惯的人群,与仰身葬(男子)的人群、说为来自不同族的葬俗,根据民族材料,似更为合理一些。
以往将西区墓地视为“族墓地”论者,只注意到埋葬地域的成片分布这一现象,而未注意在同一墓区内,各墓间的差异。这些差异并非是无关紧要,可略而不计的,而是反映不同民族的埋葬习俗,不同民族的不同信仰。所以我认为殷墟西区殷墓的各个墓区,不具备“族坟墓”的性质。把它们说成是“族墓地”,不如说成是居于王都的中下层平民的“公共墓地”更为合理一些。
在商代,已进入我国奴隶社会的中期,人们的视野和活动地域已扩大,流动移徙增加,在商王都,甚至一些大的都邑内,其居民的民族成分已不单一,安阳殷墟作为商朝后期的王都,其居民更应是来自四方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成员。这些外来人口,或是担任王室的大小官吏,王都及王宫的戍守士卒、杂役人员;或是身怀技艺的工匠技师;或是“肇牵牛车”逐利于王都的商贾;或是从事力田的本地农夫等等。他们生前并非是血缘同族而聚居于王都内,死后却因生前聚居而埋在同一块土地上。所以,在殷墟西区各墓区内,从墓室的大小,墓道的有无,随葬品的多寡上,能鲜明地反映出贫富间的差异,而在葬式、头向、墓室结构上,却各自保持着本民族的传统而并不一致。
当然,我们也须指出,在同一片墓地内,并非完全没有血缘联系,那些葬式相同,头向、墓室结构相同的墓葬之间,就有可能是出自同一家族的成员。从这一点上并不排除有血缘关系存在。这与把整片墓地笼统视为一个“族”是不同的概念。另外,甲骨文中有王族、子族、三族、五族、犬延族等“族”的称呼,文献中有殷民六族、七族的记载,这些“族”都是贵族,贵族在奴隶社会中都是“官”,所谓“官有世功,则有官族”(《左传》隐公八年)。族的存在与延续要靠在官位的贵族庇护,所谓“弃官则族无所庇”(《左传》文公十六年)。一般平民百姓,是否有“族”的组织,还值得再研究。
本文以上意见不敢自认正确,在此提出以求教方家。希望对殷墟西区各墓区内各墓间在埋葬习俗上所出现的差异引起重视,就当作引玉之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