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家乐1 褚衍春2 邓雷3 张家耀3 郭向阳3 马淑淑3
(1.国网淮南市潘集区供电公司 安徽淮南 232000; 2.国网阜阳市谢桥供电公司 安徽阜阳 236221;3.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淮南供电公司 安徽淮南 232000)
摘要:用电监察的有效开展能够切实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并确保供电安全,对于确保供电和用户安全稳定的意义重大。用电监察在用电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但是目前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导致目前用电监察工作中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窃电问题,对用电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严重的影响,因而必须加强用电监察,采取有效的反窃电措施,确保用户用电安全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用电监察;问题;反窃电措施
在现代化社会生活中,电力能源所扮演的角色地位正变得愈发关键,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与工作均有着无可替代的价值作用。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在电力事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大量的问题隐患,屡禁不止的窃电问题便是一项长期存在的问题情况,因此目前以反窃电为主的用电监察工作正变得愈发重要,这在我国的电力能源发展史上也有着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因而,也就要求有关的用电监察工作人员能够结合目前各用电环节所出现的实际问题展开具体分析,推动电力监察工作的高效化进行。
1用电监察目前面临的问题
1.1用电监察队伍远远跟不上社会向前发展的步伐
我国的电力事业经过20年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有的地方用电容量和客户量比以前翻了一番还要多,但各种形式的窃电行为也随之而来,而用电监察人员的配置数量及反窃电技术还跟不上发展的需要。
1.2供电企业的位置问题
在电力部未撤消以前,供电企业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是企业,具有企业的一切特性;另一方面,又代表国家行使电力管理职能,协调和处理电力供应与使用中发生用电纠纷,具有管理特性。随着电力管理职能的移交,电力企业已真正成为一个企业,同其它企业回到同一个起跑线,具有平等的法律主体。所以,电力企业的一切面貌和表现方式只能以企业的形式表现出来,否则就是越位,甚至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这在电力纠纷案例中尤为明显。
1.3用电监察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
窃电者因有明显的利益驱动,加上各种势力和因素的暗中相助,往往态度极其蛮横,有的甚至大打出手,而用电监察人员凭的仅仅是一颗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开展工作,他们手无寸铁,人身安全严重受到威胁,全国已发生了多起因窃电者殴打用电监察人员致残的案件。
1.4电力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差,造成电力企业在司法上的被动局面问题
由于目前的《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很高的法律效力,但缺乏可操作性,而原电力部代表电力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可操作性强,但法律效力又不高的特点,使得供用电纠纷在司法处理上,供电企业较为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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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用电监察工作中的程序问题
在日常的用电监察工作中,监察人员对用户违章用电和窃电事实的判定是较为准确的,但往往会忽略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在供电企业败诉的许多案例中,有很大部分是由于工作程序不合法造成的;个别特例是在案性的处理、执行过程中供电企业严重越位或严重违规引发新的供用电纠纷,电力企业由原告变为被告,最终导致败诉的尴尬局面。
1.6有关证据的收集问题
证据的收集,直接影响对案情的处理。就一个案例来讲,证据包括现场询问笔录、有关的运行管理资料收集、图片记录、音像记录等。对证据的要求是:必须真实有效;具有唯一性;必须能完整表达违章(或窃电)的主体、案情所在的具体位置、有关的用电容量、起止时间以及能为证据提供证明的人和物等一切认为有效的资料;证据取得的途径必须合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在证据的收集问题上,供电企业要以敏锐的眼光、合法的途径和谨慎的态度来开展工作。
2监察及反窃电措施
2.1进行技术革新
针对用电检查的技术储备不足的问题,供电企业要进行技术革新,引入先进的检查技术。在用电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利用相应的技术手段和设备进行检测,但是,由于科技的发展,不少的窃电手段变得日益隐蔽而高明,因此,供电企业应该进行技术革新,引入先进的检查技术,以此来打击日益复杂的窃电手段和窃电行为。
2.2提高反窃电技术
为了应付越来越多样、越来越隐蔽的窃电手段,反窃电技术水平也急需提高。比如用电监察部门要加装封闭式的计量箱,防止窃电者将其打开,进行偷电。电能表也要更新换代,增强对外接电源和移相法窃电的防范能力。还可以通过自动化的远程监控系统,监控用户的用电情况。如果用电状况发生异常,监控系统将自动发出信号提示,方便检测人员及时发现窃电现象,并作出处理。
2.3提高合法用电意识
很多用户的窃电行为,都是因为他们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占小便宜思想作祟。对此国家和电力部门要大力推行“合法用电”观念的宣传,让企业和居民都能够深切意识到:偷电窃电是不文明,不合法的。对于一些重大的窃电案例要进行严厉打击和重大处罚,将结果公开,警示用电企业和民众。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有过窃电行为的企业和用户,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其不法行为,引起群众和企业的重视,防止偷电现象再次发生。
2.4加强对隐蔽化窃电行为的监察
随着窃电行为从传统窃电变为高科技窃电,用电监察工作也应顺势升级,加强对窃电现象的管理,尤其注重对隐蔽化窃电行为的监察,以实现对窃电行为的全面监察。要从根本上制订相应的运行措施,实现对窃电现象的处理,确保电力企业的稳定运行。同时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加大用电监察的工作力度和深度,实现对输电线路和电力设施的全面监察。
2.5进一步提升用电监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坚决打击监守自盗行为的发生,很多窃电行为的参与人竟然是供电企业的用电监察工作人员,工作队伍中很多人员由于思想意识不到位,利用权利之便联合他人窃电,窃电行为更为隐蔽,很难发现。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不断提升用电监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3用电监察中反窃电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用电检查中,对于窃电、用电事实进行判断很容易掌握,但是很容易忽略程序合法性。对于这种现象,在对用户进行窃电行为、违章用电进行排查的过程中,必须根据用电检查,做好各项工作程序以及问题处理工作。执法人员通过明确法律主体,证实用户行为的同时,对其进行明事处理;同时找准自身位置,给用户上述的机会。但是,在这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窃电行为,必须立即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做好材料收集以及取证工作,并且证据必须完整、全面、真实,富有唯一性;通过处理意见书中的各项情况,对窃电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且严打,从而不断完善用电检查体系。
结语
总而言之,面对当前我国的用电监察工作现状,反窃电工作的开展仍然十分艰巨,对于广大的基层用电监察人员而言,应当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以更加认真、积极的工作态度参与到反窃电工作当中,同时对用电监察工作所存在着的各方面问题加以分析、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手段来增强反窃电工作效果,促进我国电力事业的良性、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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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权家乐(1994.11.05),男;安徽寿县;汉;本科、学士;助理工程师;用电监察管理专员;研究方向:合规用电及反窃电管理。
论文作者:权家乐1,褚衍春2,邓雷3,张家耀3,郭向阳3,马
论文发表刊物:《云南电业》2019年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9
标签:窃电论文; 电力论文; 监察工作论文; 人员论文; 供电企业论文; 证据论文; 企业论文; 《云南电业》2019年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