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联解体的民族因素的几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思考论文,因素论文,民族论文,苏联解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苏联的演变是苏联长期以来各种矛盾总爆发的结果,民族因素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就联盟解体来说,民族问题显然是一个具有关键性作用的因素。因为最后一锤定音决定苏联这个庞然大国存亡的是十余个加盟共和国的背向,而这直接导源于民族矛盾和民族问题。
苏联民族问题由来已久。众所周知,沙皇俄国是世界历史上民族矛盾最深厚的国家之一,是“各民族的监狱”。〔1〕苏联是在俄罗斯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旧俄疆域上形成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体及其民族问题也就历史地遗留给了苏联。苏联党和国家为解决民族问题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有过许多有益的探索,也有过许多痛苦的失误;取得过巨大的成就,也留下了许多深刻的教训。本文拟就苏联在民族问题上的一些经验教训作一些分析和思考。
1 伟大导师列宁在俄国革命的整个过程中都非常重视民族问题,为解决好民族问题进行了许多卓识的探索。十月革命前,列宁反对建立联盟制国家,认为搞联邦制是历史的倒退,他主张建立民主集中制共和国。他说:“中央集权制的大国是从中世纪的分散状态走向将来全世界社会主义的统一的一个巨大的历史步骤。”〔2〕十月革命胜利之后, 列宁鉴于当时民族矛盾尖锐复杂的形势和恶劣的国际环境,改变了原来的主张,认为建立各民族联合统一的联邦制国家是适宜的。因为,在俄国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过程中,原来的各被压迫民族表现出了独立自主的强烈愿望,并相继建立了自己独立的苏维埃共和国。如果仍然坚持建立民主集中制的共和国,则很容易使少数民族产生误解和不信任。同时,国际帝国主义为扼杀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进行了联合武装干涉,如果不建立各民族联合统一的联邦国家,将容易被敌人各个击破。列宁强调,为体现社会主义民族平等,各苏维埃共和国应以完全平等的主权国家自愿联合成苏维埃共和国联盟。各共和国实行民族自决,有加入和退出的权利。为此,列宁晚年同斯大林围绕“自治化”方案问题进行了坚决斗争。列宁提出,作为大民族不仅要“遵守形式上的民族平等”,而且“要以对待自己的不平等来抵偿生活上实际形成的不平等。”因此,对少数民族“必须采取关心和让步的态度,”这才是“真正无产阶级的态度。”〔3〕列宁一再告诫人们“没有什么比对待民族不公平更能阻挠无产阶级团结的发展和巩固了,”“我们自己即使在小事情上对被压迫民族采取帝国主义态度,都会完全违背自己的原则立场。”〔4〕由此可见, 列宁是站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和民族解放斗争的高度上来看待民族问题的。
列宁解决了他那个时代可能解决的民族问题,并给后世留下了重视民族问题,不倦地为解决好民族问题而斗争的光辉榜样。至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如何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进一步认识和处理好民族矛盾和民族问题,那就是后来者的事了。遗憾的是,列宁之后,苏联历届领导人对民族问题的认识教未曾达到列宁所达到的高度。长期以来,苏联领导人犯了把民族进程与社会进程看作是同步的错误。1936年,斯大林宣布消灭了剥削阶级,建成了社会主义,因而也“消灭了产生民族纠纷的社会基础,”“真正兄弟合作的关系”〔5〕建立起来了, 民族关系不存在问题了。由于斯大林时期的阶级斗争扩大化阻碍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堵塞了言路,因此在民族工作中也就出现了只谈成就不谈问题的状况。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苏联民族关系已不存在问题”的观念。这种错误观念不仅起了粉饰太平、积累矛盾的作用,而且也直接影响到后来的领导人。1961年,赫鲁晓夫宣布“苏联已经解决了各民族间相互关系问题,”而且还上升为一种新的理论概念,认为苏联已形成了“具有共同特征的不同民族人们的新的历史共同体——苏联人民”。〔6〕1967 年勃列日涅夫更进一步,宣布为苏联建成发达的社会主义,“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民族矛盾”。倡导新思维的戈尔巴乔夫也没有跳出这些观念的圈子,在民族问题上仍然继承了前任的看法,没有对民族问题进行重新思维。戈尔巴介夫的《改革与新思维》一书对民族问题谈的不多,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对苏联民族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因此,对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问题,他未主动去予以解决。而当问题一旦爆发,就显得束手无策,提不出一次到位的办法。不是一拖再拖,就是且战且退,错过了可能较好解决问题的时机。
苏联的历史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从社会主义制度兴衰存亡的战略高度,重视并正确处理好民族问题。象列宁那样,深入研究,探索前进,谨慎而科学地处理好在民族关系上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万万不可等闲视之。
2 我们已经知道,在民族国家体制问题上,列宁根据当时俄国的形势,主张采取联邦制,承认各民族享有“民族自决权”,并指出:“谁要是拒绝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民族自决权,那就是背叛社会主义。”〔7〕但联邦制毕竟是一种比较松散的国家结构形式,容易造成各自为政的分散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不利于国家的统一。那么,如何克服这一缺陷呢?列宁认为,通过正确发挥党的作用就可以弥补这一缺陷。关于党,列宁认为,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它代表无产阶级,不分民族的利益,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列宁指出:“拥护自治制,反对集中制的倾向”,“是组织问题上的机会主义所固有的根本特征。”〔8〕就是说,党是不分民族的,在党内不能实行自治制或联邦制, 只能实行民主集中制,参加联盟的各共和国的共产党都是党的地方组织,必须服从中央的决定。那么又如何正确发挥党在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中的作用呢?首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只要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团结统一的部队,就能保证广大无产阶级的团结统一,而这本身就是保证国家统一的重要因素。国家体制虽然是松散的,但团结统一的党可以通过自己对苏维埃国家实行政治领导而保持国家的相对集中和统一。第二,通过谨慎地利用党的威信。列宁说,由于实行联邦制而产生的“人民委员会的分散现象和它们在莫斯科及其它中心城市的工作的不协调,是能够由党的威信来很好地克服的,只要十分谨慎地和公正无私地运用这种威信。”〔9〕这种威信是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是党全心全意为劳动人民谋解放和自己的正确领导而赢得的。十月革命后最初几年,俄国曾出现过乌克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立陶宛、爱沙泥亚、拉脱维亚等独立的苏维埃共和国,正是由于党的团结统一,才保证了各民族的团结,保证了这些共和国在同国际国内阶级敌人斗争中的联合行动,从而取得了斗争的胜利,并使这些独立的共和国逐步从独立,经过军事经济联盟、外交联盟,最后发展为统一的政治联盟。列宁通过正确发挥党的作用,既维护了国家的联邦制性质,又保证了国家的统一。可见,各民族统一的党在维系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中起着核心的作用,统一的党的存在是联盟国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
列宁去世后,斯大林逐渐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了党内高度集中的体制;同时,斯大林又把党和国家混为一谈,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把党内的高度集中体制推行到国家体制上,使国家体制也走向高度集中化,从而使列宁所倡导并为宪法所规定的联邦制原则名存实亡,导致了大量的民族不满和民族矛盾,也使党在少数民族中的威信下降。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进行了改革,但没有改变斯大林时期形成的党政合一、高度集中的体制,因而同样没有能使党的作用得以正常发挥。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但是戈尔巴乔夫做过了头。首先,在改革的条件下,更应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以发挥党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主导地位。但戈尔巴乔夫上台以后,对党自身的政治、组织和思想建设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致使党内纪律松驰、组织涣散、削弱了党的战斗力。因此,各加盟共和国的党组织在同民族主义势力的斗争中软弱无力。甚至大批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都卷入了民族风潮。其次,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应该在政治生活中起到应当起的作用,这就是对国家和社会实行政治领导。戈尔巴乔夫过分强调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放松了党对国家和社会的政治领导,以至于使一些加盟共和国党失去了对地方国家政权的领导,这是中央不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重要原因。最后,戈尔巴乔夫修改宪法,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实行多党制。“8.19”事件后,戈尔巴乔夫又紧跟当时掀起的反共浪潮, 宣布解散苏联共产党。这样,戈尔巴乔夫也就破坏了70年来把苏联各族人民联合在一个国家共同体中的政治基础和领导力量。而“8·19 ”事件后掀起迫害共产党人,没收共产党各级组织的财产的逆流,正是一些实际上仍由原先的共产党掌握政权的共和国急于独立,以求和联盟脱钩和俄罗斯脱钩的原因所在。
苏联在这方面的经验教训表明,在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始终如一地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从而使党始终能够成为整个民族和国家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国家统一的领导力量。
3 列宁曾经指出:“发展中的资本主义在民族问题上有两种历史趋势,民族生活和民族运动的觉醒,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斗争,民族国家的建立,这是其一。各民族彼此间各种交往的发展和日益频繁,民族隔阂的消除,资本、一般经济生活、政治、科学等等国际统一的形成,这是其二。”列宁认为:“这两种趋势都是资本主义的世界规律。第一种趋势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是占主导地位的。第二种趋势标志着资本主义已经成熟,正在向社会主义转化。”〔10〕现在看来,这两种趋势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并非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独具的。也就是说,只要是商品经济,就对民族过程具有这种双重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使民族过程分化,在另一种条件下它也可以使民族过程聚合。从14世纪开始的文艺复兴,到19世纪70年代意大利和德意志统一,几乎都先后经历了民族觉醒、民族复兴和民族国家统一的过程。而沙俄帝国境内的大多数民族在苏联成立前却不曾经历这样的过程,它们之中的大多数社会经济发展落后,有些甚至还处于前资本主义的封建宗法制社会中,商品经济落后,没有形成本民族的市场,因而民族自我意识比较淡薄。苏联成立后,这些民族有了自己的共和国,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下,经济文化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民族内部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得以加强,这就必然地增强了民族意识。这本应通过发展商品经济,促使民族过程由第一种趋势向第二种趋势转化的。然而苏联却长期处于单一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各民族共和国之间不能通过商品经济、市场机制去消除民族隔阂,从而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横向联系,这样也就不利于加强多民族国家的内聚力。民族地域上的许多工矿企业与当地民族的利益不挂钩,而只给当地带来污染;城市是外来移民的城市,俄罗斯化的城市,与周围农村缺乏血肉联系,经济文化上的辐射作用小,不能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尽管一些城市劳动力缺乏,但中亚等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却没有出路;几乎所有的民族都感到自己吃亏而愤愤不平——这些造成民族关系紧张的问题都是由于长期以来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单纯推行纵向的计划经济而造成的,是和未能形成以价值规律为客观尺度,等价交换,公平竞争,能够体现各民族共国利益的全苏市场紧密相关的。此外,商品经济不发达,也是苏联一些民族不能摆脱习惯势力和陈旧观念的束缚,难于超越自己,跟上现代化进程的原因。这自然也会造成与其它民族的矛盾。
戈尔巴乔夫开始改革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努力发展商品经济,但他没有认识到新旧经济体制的转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没有认识到全苏统一市场的健全发育需要一些经济发达的共和国在一定阶段内多作贡献、有所牺牲的必要性,因而推行激进的改革、片面强调经济效益,经济核算,这就助长了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放纵了它对民族过程的分化作用,客观上诱发了一些发达的民族共和国的经济民族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造成各共和国对政治、经济主权的争夺战。
苏联历届领导人正是缺乏对于商品经济对民族过程双向作用的认识,因此既没有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利用商品经济的聚合作用来加强多民族国家的凝聚力,也未能对其分化作用保持必要的警惕,因而使得各民族的属性得以强化,民族主义得不到有力抑制,以至于最后民族危机一发而不可收拾。苏联的教训说明,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以商品经济的力量去冲破民族的壁垒,使“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11〕同时,也必须对商品经济的分化作用保持足够的警惕,将其危害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
4 大凡在多民族国家内,都有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的倾向存在。正确地解决好这两种倾向,不让其自由泛滥,是多民族国家稳定的重要因素。众所周知,大俄罗斯主义一直是毒化苏联民族关系、助长离心倾向的主要方面。列宁为了建立联盟和巩固联盟,对大俄罗斯主义进行过多次十分严厉的批判,然而斯大林本人就是个大俄罗斯主义者。 从30年代后期,特别是卫国战争之后,斯大林格外强调俄罗斯人的特殊作用,说他们是“加入苏联的所有民族中最杰出的民族,”是“苏联各民族的领导力量,”〔12〕等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这些言行,无疑助长了大俄罗斯主义的滋长,增强了少数民族的压抑感。由于大俄罗斯主义倾向,造成了政策上的明显失误。例如,在肃反运动中清洗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卫国战争中对某些少数民族实行强制移民等。斯大林以后,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执政时期,虽然非俄罗斯民族曾经得到较温和的待遇,但对“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批判”从未放松过。总体上,他们都是沿着斯大林的路子走的。
斯大林等之所以成为俄罗斯主义的鼓吹者,除了个人的主观因素外,我们也应看到大俄罗斯主义之所以长期存在和难以克服的其它因素。俄罗斯人占苏联人口的1/2,在革命斗争和卫国战争中都作出了巨大的牺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必须调动俄罗斯人的积极性,赢得他们的支持。俄罗斯人又是经济文化发达和富有革命传统的民族。于是,就在肯定俄罗斯民族功绩的同地,在传播革命文化和先进文明之掩盖下,大俄罗斯主义便消然而至,通行无阻了。正是在各种外壳的保护下,大俄罗斯主义才得以藏身,难以克服。
虽然大俄罗斯主义长期以来一直是影响苏联民族关系的消极因素,但并没有成为一条基本政策,远没有发展到危及联盟存亡的地步。而在“8·19”事件后,情况就不同了,恶性膨胀起来的大俄罗斯成为直接 促进联盟解体的主要因素。由于俄罗斯联邦共和国总统在“8·19 ”事件中所起的特殊作用,事件后在苏联立即掀起了一股大俄罗斯主义的浪潮。事件的“胜利者”们大谈“莫斯科救了俄罗斯,俄罗斯救了全国”,声称要“复兴莫斯科,”“复兴俄罗斯”。而戈尔巴乔夫更以他特有的地位助长了这股大俄罗斯主义的浪潮。他不仅在讲话中大讲“感谢俄罗斯”,而且颁布命令表示对苏联内阁不信任,成立以俄罗斯总理为首的管理全苏国民经济的委员会,允许俄联邦政府接管苏联的国家银行、财政部、商业部、对外经济联络部等等机构……。事实证明,“8·19 ”事件后显示出来的一个以俄罗斯为主宰的联盟(不是由各共和国围绕共同组成之中央联合起来的,而是各共和国被拴在俄罗斯身上的联盟)的前景,正是使其它共和国退避三舍,导致苏联迅速解体的直接原因。
地方民族主义是对大俄罗斯主义的一种反抗。少数民族对大俄罗斯主义的不满情绪,是滋生地方民族主义的深厚土壤。苏联的地方民族主义就这样生存下来,并在后来的民族危机中显示出其巨大消极的影响。戈尔巴乔夫在苏共27大的政治报告以及其它报告中,虽然多次提到“不应使人们产生民族过程已无问题概念”,然而他所批评的问题主要是一些经济较落后的共和国“闭关自守”,“地方主义”、“依赖别人的心理”,想要多分得全苏基金等等。而对于一些共和国的地方民族主义以及一些组织,都缺乏警惕。这些民族主义组织在取得合法地位以后,就利用“公开性”和“民主化”大搞民族分裂活动。当他们于1990年和在议会中夺取了大多数席位时,就先后宣布独立或向独立过渡。
综上所述,无论是大民族主义,还是地方民族主义,都是对民族关系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危害。因此,在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时刻警惕并坚决反对民族主义的这两种倾向,以保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实现,保证国家的稳定和统一。
注释:
〔1〕《列宁全集》中文第一版第21卷,第392页。
〔2〕《列宁全集》第20卷,第29页。
〔3〕〔4〕《列宁全集》第36卷,第631~632页、634页。
〔5〕《斯大林文选》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88、89页。
〔6〕《苏联民族问题文献选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 第250页。
〔7〕《列宁全集》第19卷,第315页。
〔8〕《列宁全集》第1卷,第491页。
〔9〕《列宁全集》第36卷,第634页。
〔10〕《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1卷,第24、129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5页。
〔12〕《斯大林文选》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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