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发展与反腐败斗争_反腐论文

国有企业发展与反腐败斗争_反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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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人们已经注意到,国有企业已经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和多发区。研究腐败对国有企业的危害,反腐败对国有企业的作用,探讨治理腐败的途径,对国企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腐败对国有企业发展的束缚和阻碍

从新闻媒体披露的案件和现实生活看,腐败已从经济、政治、作风等各个方面侵蚀国企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

贪污受贿、挥霍浪费、任人唯亲、官僚主义、个人专断、生活腐化堕落等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对国企危害极大。它造成管理混乱,人不能尽其才,物不能尽其用,国有资产流失,资金匮乏,经济效益滑坡以至严重亏损,特别是人心涣散,职工生产经营积极性严重挫伤,使一些国企的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束缚和阻碍,甚至危及生存,以至出现破产的现象。

反腐败为国有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首先,反腐败有利于继承任人唯贤优良传统和用人机制的创新,为优秀人才的培养、选择和发挥才能创造良好环境,从而促进国企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基本上拥有完全的用人自主权。但有的企业主要领导没有运用这个权力去搞活企业人事工作,而是搞任人唯亲,用干部以我划线,德才兼备者往往受到排斥。用人上的腐败既干扰了任人唯贤干部路线的继承,又干扰了干部制度的改革创新。因此,只有反对用人上的腐败,才能继承和发扬任人唯贤的优良传统;也只有反对用人上的腐败,才能革除原有用人机制的弊端,使用人机制有真正的创新。

其次,反腐败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主人翁意识,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源泉。劳动者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只有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生产力诸要素才能充分发挥作用,企业才能充满生机与活力。正如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企业活力的源泉,在于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性。”在腐败行为滋生和蔓延的企业,少数人贪污、浪费,甚至发企业横财,使广大职工创造的财富的相当一部分被侵吞和挥霍;官僚主义和个人专断,使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被藐视,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丧失,“主人”变成“仆人”;任人唯亲使人才被排挤;管理混乱,经济效益滑坡,生产萎缩,使职工有力无处使,收入大幅度降低,这些引起了广大职工的气愤。大力开展反腐败斗争,逐步清除贪污受贿、挥霍浪费、任人唯亲、官僚主义等腐败行为,使广大职工当家作主,心情舒畅,并能通过自己的劳动为企业创造美好明天,个人既能增加收入又能得到发展。因而为企业甘洒汗水,乐于奉献聪明才智,积极地从事创造性的劳动。

再次,反腐败能够促进国企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资金积累和扩大再生产。企业要发展,就要扩大再生产。不论是外延式扩大再生产,还是内含式扩大再生产,都有赖于资金积累。大力开展反腐败斗争,可以减少以至消除腐败行为对资金的侵吞和挥霍,可以理顺由于腐败行为造成的企业管理混乱,从而使经济效益提高,赢利增长。更为重要的是,卓有成效的反腐败斗争激发出的职工积极性,能够转化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技术,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自觉行动,使企业的产出大幅度提高,单位产品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投入降低,经济效益提高。

抓好反腐败,扫清国企发展道路

国企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坚决清除腐败。标本兼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途径。当前,国企反腐败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标本兼治。

反腐败必须严查狠处腐败案件。鉴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蔓延泛滥,引起职工群众的强烈不满,对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危害,必须着力于治标,坚决果断地查处腐败案件,狠狠地打击腐败分子。不严打,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打,不足以显示制度的约束力和法律的威慑力,腐败分子还会有恃无恐。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查处,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也要查处;对亏损企业要加强审计,对内部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同样要加强审计。一旦发现问题,就一查到底,决不给腐败分子留下藏身之地。

反腐败必须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在一段时间,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把向企业放权摆在突出的位置,强调厂长经理负责制,但没有强调国家对企业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说,向企业放权变成了向厂长经理放权。在自主权扩大与监督职能弱化,权力高度集中与监督手段乏力的情况下,非常容易产生腐败。同时,厂长经理在反腐中不仅要洁身自好,而且负有抓好企业反腐倡廉的责任。因此,监督一把手的权力已经无可回避,反腐败必须从一把手抓起。

反腐败必须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加强民主监督。大凡成就一番事业,不依靠群众就不能成功。当前,腐败现象纠正起来难,就在于群众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挥。反腐败要贯彻群众路线,就必须对经营者和管理人员进行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再教育,使之真正懂得自己手中的权力是职工赋予的,牢牢树立公仆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反腐败要贯彻群众路线,就必须加强民主监督。必须还职工以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让职工知厂情,监厂事,参厂政,同时,必须发挥职代会的作用。

反腐败要完善监督机制,改变监督机制虚置的现象。要确保监督机制能够有效运转,关键是要建立具有权威的、不受人为因素干扰的专门机构,实行独立负责的、强有力的监督。要解决监督机制虚置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监督者受制于监督者的问题。这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由作为资产的所有者的国家直接向国企派驻监督人员.监督企业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协助和督促企业监督机构行使职权,必要时可直接处理案件。二是对企业的监督部门可试行垂直领导或以垂直领导为主,监督部门、财务部门的负责人由上级任免。其次,还必须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管理人员特别是厂长经理的思想教育,使之自觉接受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二是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部位的权力进行分解和效交,以缩小个人权力,并在权力的使用上形成相互制约;三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哪里出问题,就追查哪里领导的责任;四是重大问题决策,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个人专断:五是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加强干部交流。

最后,应该着重强调的是,反腐败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腐败不得人心,反腐败是人心所向.但各种不同世界观的人对腐败的根源和治理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和主张,有人抢反腐败的旗帜去宣扬和贯彻自己的政治、经济主张。因此,反腐败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持党的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特别是要把解决世界观和人生观问题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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