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雁行产业发展理论优化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雁行论文,产业发展论文,税收优惠政策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部分中特别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产业赶超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研究借鉴国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经济学理论,完善我国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具有重要的学术和现实价值。
一、雁行产业发展理论
(一)赤松要提出雁行产业发展理论
20世纪中叶之后,日本、韩国的经济先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功实现了产业升级,并一定程度上在汽车、高科技等产业上实现了赶超欧美。在这个过程中,产业经济学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在产业升级、产业赶超方面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经济学理论。其中,日本经济学家赤松要提出的雁行产业发展理论(Flying Geese Paradigm Theory)最为经济学界所推崇。赤松要首先分析了纺织工业在日本的动态发展过程: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日本长期从工业发达的英国进口纺织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开始在本国生产并出口纺织品;20世纪中期以后,日本实现了产业升级,逐渐生产和出口机械、汽车和高科技电子产品,而将纺织产业转移到了其他国家。在此基础上,赤松要结合产业生命周期理论,提出后进国家的产业赶超先进国家的产业时,是以雁行形态来发展的。后进国家的产业发展遵循“进口—国内生产—出口”的模式,这种相继交替的发展过程在图1中像3只雁在飞翔,故称之为“雁行产业发展形态”。第一只雁代表进口的浪潮,第二只雁代表进口所引发的国内生产的浪潮,第三只雁则代表国内生产所促进的出口浪潮。
(二)小岛清对雁行产业发展理论的拓展
日本另外一名经济学家小岛清结合比较优势理论对雁行产业发展理论进行了拓展。基于20世纪70年代跨国公司大量涌现的经济现象,小岛清在原有雁行产业发展理论中纳入了对外投资因素,增加了产业升级、赶超的一个新阶段,即本国生产和出口衰退与海外生产和从欠发达国家进口增加相结合的阶段,如图2所示。在此基础上,小岛清提出了顺贸易导向型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该理论认为,当A国成功实现在某一产业上的赶超时,随着产业的成熟和出口的增加,经济发展就会带来工资等成本的上涨,国内生产就会失去原有的比较优势。这时,由于B国的工资水平相对较低,具有比较优势,A国的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将资本、先进技术以及管理经验转移到B国,而B国生产的产品不仅在本国销售还出口到A国,这样A国就出现了逆进口。
赤松要和小岛清的雁行发展理论分别描述了后进国家从产品依赖进口到实现产业赶超的过程,以及产业从一国的衰退到向另一国转移的过程。雁行发展理论还可以运用于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升级的研究。从图3的左半部分来看,当一个国家实现纺织产业的赶超并成为纺织产业的“领头雁”时,由于纺织产业的巨大需求,会带动上游产业(纺织机械产业)的发展。从图3的右半部分来看,当纺织产业发展到一定高峰后,开始逐渐衰退,这时就需要实现产业升级,下游产业(服装设计制作产业)开始步入从进口到国内生产,再到出口的雁行发展轨迹。
二、从贸易数据分析我国产业发展的现状
从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来看,出口贸易量大的商品通常是一个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同时,相应的产业也往往是其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根据海关统计的商品进出口贸易数据,可以分析出目前我国的产业发展状况。2007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21 738.3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为12 180.1亿美元,进口总额为9 558.2亿美元。①表1、表2分别列出了2007年我国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排在前10位商品的具体贸易数据。
表1给出了我国2007年出口额前10位商品的贸易情况。其中,服装、纺织品、钢材、鞋类、家具、塑料制品等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额在排名中分别列第2、3、4、7、8、9位,上述商品的出口额加在一起占出口总额的22.77%。可见,这些产业也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说明我国目前的产业竞争优势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生产领域,产业总体水平还比较落后。同时,可以欣喜地看到,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手机、自动处理设备零件、汽车零件等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产品的出口也进入了前10名,分别列第1、5、6、10位,加在一起占出口总额的16.74%。这说明我国这些产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产业升级、赶超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体产业水平正朝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方向迈进。
表2给出了我国2007年进口额前10位商品的贸易情况。与出口贸易数据相比,进口额前10位商品占进口总额的比重普遍较低,前10位商品所占的比重基本上都在4%以下,说明进口商品的贸易量比较平均。进口量比较大的商品主要是我国国内紧缺、需求量大的产品,既有原油、初级形态的塑料、铁矿砂等原材料,也有成品油、钢材等资源性产品。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和电子产品组装制造能力的不断加强,自动数据处理、电路等方面零配件的进口量也非常大。但我国相对比较落后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业领域的商品在进口方面所占的比重并不大,一方面反映了欧美国家对我国技术出口的封锁,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应该更有效地研究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三、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根据雁行产业发展理论,产业发展处于不同阶段,其表现出来的特点也不一样,相应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也应该有所不同。在我国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过程中,应该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根据产业链的延伸状况适时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产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也就是主要依赖进口的阶段,国内市场对于进口产品的需求空间很大,可给予一定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既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也不会对国内产业发展造成冲击。等相关产业发展到逐步实现国内生产时,由于国内产业发展还不成熟,需要给予政策支持,此时应该取消产成品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转而对满足生产需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以加强对国内制造业的保护。当国内产业发展比较成熟甚至能够出口时,就可以取消相关产业所有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保证税收制度的统一完整。当国内产业逐步向国外转移时,可以对逆进口回国内的产品给予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如在纺织产业发展的初期,可以对自动络筒机等纺织机械免征进口税收,以扶持纺织产业的发展。但是,这样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又会抑制国内自动络筒机制造业的发展。当纺织产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要取消免征自动络筒机等纺织机械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转而扶持国内纺织机械制造业的发展,这就是产业链延伸的过程。根据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升级的状况,适时调整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方向是非常必要的。
(二)根据产业发展的过渡期逐步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从雁行产业发展理论的模型可以看出,产业发展从一个阶段进入另一个阶段都要经历一定的过程,因此,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也存在一个过渡期的问题。还举上面的例子,在纺织机械制造业发展的初期,国内制造的纺织机械在性能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下游纺织产业的需要,所以,不宜一刀切地取消自动络筒机等纺织机械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以避免对下游的纺织产业产生较大的冲击。应该采取过渡性的措施,根据国内的生产制造情况,按规格逐渐取消纺织机械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直至全部取消。
(三)根据WTO规则来实施税收优惠
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我国承诺要遵守WTO规则。研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应该注意不能违反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和补贴方面的规则,同时也要熟悉规则并充分利用规则。根据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专向性补贴是规则禁止的,它主要包括两种: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②例如,如果对国内制造纺织机械而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采取进口税收先征后返政策,返还的税金不能直接导致国内制造的纺织机械的成本降低,或者说使其更具有竞争优势。但是,WTO例外规则规定可以对国内企业改善生产基础实施、技术改进、环保等方面进行补贴,因此,采取进口税收先征后返的政策时应该引导企业将返还的税金用于规则允许的范围。同时,WTO规则对发展中国家还给予了一些优惠措施。例如,原产于发展中国家的受调查产品所得到的补贴不及该产品单位价值的2%(发达国家为1%,最不发达国家为3%),或者受补贴产品的进口值不到进口国同类产品进口总值的4%,且所有不到4%的发展中国家的合计进口量不及进口国同类产品进口总值的9%,不能视为补贴。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应该充分运用这些例外规则。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YWStaticPage/400/e60ade12.htm。
②根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第3条第1款,出口补贴是指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仅以出口实绩为条件或将其作为若干其他条件之一的有条件的补贴。进口替代补贴是指仅以进口替代为条件或将其作为若干其他条件之一提供的有条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