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成长模式的选择_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成长模式的选择_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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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大以来,在“抓大放小”的总体改革思路下,各地区、各部门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对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产权进行了创造性的改制。在实践中,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效应相当惊人。从微观上看,大多数企业改制后获得了迅速发展,企业效益大幅度提高,经营业绩比改制前呈飞跃的态势;从宏观上看,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改制给地区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地区经济迅速发展又带动了整人国民经济的增长,财政收入及职工就业人数都大大增加,个人收入明显提高,这大大减轻了宏观方面的压力。(注:魏杰等:《“放开国有小型企业”的若干思考》,《经济问题》,1997年第1期。)总之,产权制度的重新安排激活了大多数改制后的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大大提高了整个公有制经济的运营效益,给国民经济增添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也为国有大企业的制度创新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条件。然而,产权制度改革并不是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一剂包治百病的良药,一些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改制后非但没有起死回生,反而陷入了更加严重的经营困境。这表明,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仅是搞好一个企业的前提,是必要条件,处于市场竞争前沿的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要能获得快速发展,除了必须把改制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相结合外,还需正确定位其成长方式。从国内外成功的中小企业来看,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的成长方式主要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选择。

一、经营专业化,产品多样化

近几年来,国内以“巨人集团”为典型代表的一批大企业,因涉足多个领域而陷入了全面的经营危机。相反,象江苏的红豆、双良和阳光集团等一大批原来属于集体或私营的小型企业,由于经营专业化而获得了迅速的扩张。这种经营多样化带来的“巨人症”警示人们,跨行业的多样化经营未必带来较多的成功机会。因此,作为规模较小,拥有资源有限,完全受制于市场的中小企业更应专营于一业,而不宜选择产业多元化的发展方向。

从世界范围来看,60年代的企业热衷于经营一些不相关的业务,但80年代以来,企业不再单纯追求多样化经营和与之适应的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是相反,通过剥离、重组,将不相关的业务出卖,或变成独立的公司,甚至缩小企业的规模,使之经营专业化。即使是90年代以来出现的以大企业联合为特征的第五次全球性的兼并或重组浪潮,它的显著特点也是专业化基础上的强强联合。统计显示,多样化经营企业的效益一般要低于专业化经营的效率,企业的生产率随经营业务范围的扩大而显著下降。人们在实践中也越来越发现,许多多样化企业的市场价值远远小于每一部分拆开出卖的价值之和。美国学者Frank Lichtenberg的研究表明,80年代后半期大部分消失的企业原来经营的业务数量多于平均数,而同期新出现的企业的经营业务更为集中。总体上看,在他的样本中,一个企业平均经营的行业数量下降了14%,而高度多样化企业的比例下降了37%,专营一业的企业比例上升了54%。(注:张维迎:《全球微观经济机制的调整与中国的选择》,《参考文选》,1998年第8期。)中小企业只有顺应这一世界趋势,才能找到自己的立足点,以求生存和发展。

然而,应当注意的是,中小企业经营专业化往往伴随着产品生产的多样化,其主要原因有二:(1)我国经济发展与短线投资的相互支撑,产业结构不断得到优化,供给能力逐步增强,买方市场基本转入买方市场,这使得产品的单一化难以满足消费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和特色化。(2)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收入结构在市场的调节下会呈现出层次性和差别化。与此相适应,社会的需求构成也是分档次和多样化的,这就客观地决定了供给结构的多样化和层次性。那些收入处于中下层的社会需求,消费结构必然是温饱型或小康型,难以进入追求个性化的消费,所以可以通过品种单一、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的生产来满足,适合于由大规模生产方式来适应。相反,那些处于收入中高层的社会需求,必然指向追求满足“个性化、机能化、特色化”的消费结构,因此以大批量、大规模、少品种的单一生产方式显然难以适应,而必然代之以“多品种、小规模、多花色”的小而精、小而专的现代生产方式,否则其产品就不可能有面广量大的品种杂多的社会需求来支撑。(注:刘志彪著:《产业经济学》,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12~313页。)中国大陆自改革开放以来,人均收入水平逐步提高,除少数地区和人口还没有解决温饱外,普遍已进入小康水平,一些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和部分大中城市的居民已逐步步入富余阶段。他们的需求方式和消费结构正转向高质量、豪华型、时尚化的商品。因此,正如大众市场的分割使标准化产品大行其道一样,我国国内市场上的商品向高质量、豪华型、时尚化发展也为中小型企业进行多品种生产创造了发展机会。

二、加快技术变革,提高产品竞争力

中小企业之所以又重新受到人们重视,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小企业规模小、组织结构简单、决策迅速、监督管理费用低,所以其产品的边际成本低,只要加快技术创新,其产品的附加值就能得到显著的提高,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较强的产品竞争力,实现“蛙跳”式的发展。再加上中小企业的自主权大,在经营活动中便于做到机动灵活,及时随市场需求的变化而调整其经营方向和产品结构,用形象的话来概括,叫“船小好调头”。

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在创造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上比大企业的效率更高、成本更低。20世纪的主要发明中60%以上是小企业或独立发明人的贡献。一项对1973年到1975年间的310项发明的研究发明,这些发明中有24%出自雇员不到100人的小企业,24%出自雇员在100到999人的企业。当今一半以上的发明家是在大型工业企业的研究开发机构以外工作。因此,若考虑小企业在历史上的产出仅占约20%,则可以说他们发明创造的“有效性”至少是大公司的3倍。这些发明中包括飞机、催化炼油、氧气炼钢、复印技术、自动换档、动力转向、空调、即时成像相机、拉链以及涤纶合成纤维等。雇员少于1000人的企业取得革新的成本大约是中等规模企业(1000-10000)的1/4,大型企业(雇员10000人以上)的1/25。

中小企业促进革新的原因除了较少的组织限制使得个人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得以发挥之外,还有其他四个原因。第一,对于技术型中小企业,创新是求得生存的必要条件,他们无法像大公司那样依赖于已取得的产品市场地位。第二,这些技术型中小企业的管理者们(他们同时往往是企业的所有者)有更强的革新动力。第三,出于市场营销考虑,大企业多倾向于尽可能地限制技术改进,与此相反,最近几十年技术革命的浪潮为拥有高技术、专业化人才的中小型企业创造了发展机遇。第四,大公司里的研究开发人员是专业化的,专业化可能会限制创新。而在中小企业里则更多的是通才。(注:[美]C.巴罗著,高俊山译:《小型企业》,中信出版社1998年版,第36~37页。)总之,中小企业应依靠自身创新的优势,加速技术变革和新产品开发的速度,朝着“小而专、小而精、小而高、小而强”的“小巨人”方向发展。

三、加强中小企业间横向联合,形成规模经济

中小企业间横向联合大致有以下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所谓“事业协同组合”(注:左中海主编:《日本市场经济体制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4页。)。即参加联合的中小企业就某些特定的经营活动进行联合,如联合招聘、培训、广告、生产、加工、订货、采购、销售、运输和管理等,甚至还可以通过联合开发新产品和合资兴办企业来开拓新的事业。这样既可以减少互相间的无效竞争,又可降低成本。在“事业协同组合”里,各成员企业之间一般不相互持股,更不存在支配与从属的关系,即参加联合的中小企业各自保持法人独立性。如近几年来出现的商业经营中多种类型的连锁店就属于此种类型。

第二种类型是设立“中小企业产业区”。这种产业区是由属于同一产业或相同生产阶段的许多独立的中小企业集中在某一特定区域、开展区域合作而组成的工业体系。这种主要由中小企业结合而成的特定产业向特定地理区域集中的发展方式,符合生产力优化配置的规律,且这种聚集经济一旦形成后,往往容易形成“自强化机制”,即所谓“地区集中化经济效应”。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地区是美国加州的“硅谷”。中国大陆近年来涌现的一批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江苏“羊毛衫王国”的常熟以及“刺绣之乡”的吴县等地区也已初步显示了这种聚集经济的效应。

聚集经济之所以具有优势,基本原因有两个:一是取得内部经济的好处。许多同一产业的中小企业聚集在一起,可以相互交流知识和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同行竞争,可以迅速提高技术水平,增强竞争实力。比如,技术进步常常能节约成本,而同行业企业由于使用相似的技术,企业间的“技术溢出效应”十分明显,一个企业的技术创新对同行业会产生良好影响,示范和激励作用很强烈,而企业间的距离越近,雇员之间的往来和沟通越便利,这种示范和激励作用就越强烈,新技术的扩散和创新速度也将越快。(注:熊贤良:《区分规模经济的层次及其相应对策》,《管理世界》,1997年第4期。)二是取得外部经济的好处。特定产业向特定地理区域集中,其本身就能起到很好的广告效应,提高其信誉,就可以招聘到一流的人才,引进一流的技术,得到最大的政府支持。

四、加入大企业或核心企业系列化生产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

所谓系列化生产体系,就是以大企业(母公司)或核心企业为顶点或中心,以中坚企业(一般为子企业)为骨干,以广大中小企业为基础或外围层组成的垂直型或卫星式协作方式。在这一协作方式里,大企业通过原材料供应、加工订货、技术指导、技术援助和提供货款方便等方法,将中小企业纳入到生产体系中来,而中小企业则在大企业的监督指导下,为其生产零部件或提供某种服务,最终在大中小企业间形成多层次、连锁型或紧密型的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在这种协作关系中,中小企业不仅能为推动生产社会化发挥重要作用,而且还由于它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和管理等方面得到大企业的支持和扶植而促进了自身的稳定发展。在具体的行业中,其组织生产的协作化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是零部件加工型系列化。这是一种典型的垂直型系列化生产体制。处于“顶点”的是技术力量强、资金雄厚的大企业,中间和外层是由多层次构成的广大中小企业。这种系列化生产形式主要集中在汽车、造船、精密机械、家用电器等加工装配性行业。在组织生产协作过程中处于顶端的大企业由于掌握关键技术,便生产难度大、精度高、批量大的部件,并负责整机装配和完成最终产品;中小企业生产一般性部件或零件,甚至只负责加工某一零部件的某一道工序。这样大企业不必为生产所需要的全部零配件而费心,中小企业可配合为之,而中小企业也不必为订单、融资、销售而伤脑筋,大企业可为其提供这方面的服务。这种生产体制既降低了生产成本,又提高了销售能力。同时,大企业也可集中人力、财力用于产品的改进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上,从而始终保持其竞争优势,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二是最终产品型系列化。这是以某一核心企业为中心,把大中小企业联结在一起的卫星式协作方式。这一核心企业可以是大企业,也可以是掌握特定生产工艺技术、具有雄厚或垄断性销售渠道的核心企业。这种形式主要集中在化纤、纺织、服装、玩具和其它加工贸易行业。例如,某一具有雄厚资金或垄断性销售渠道的服装进出口公司,它从大纱厂那里买来纱,将其赊卖给中小织布和染色企业,到产品交货时按当时市场价结算,并把用于制作服装的布料再赊卖给服装厂,最后按市场价按时包销全部产品。这里服装进出口公司起着大纱厂、中小织染厂和服装厂的纽带作用,并在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给中小织染企业和服装厂以必要的指导和扶持。这样,中小企业专门负责织染和制作服装,而核心企业——服装进出口公司专门负责销售,它们相互之间既分工又紧密合作,在保持各自独立的基础上,促进各自的长期稳定的发展。

大中小企业并存并在经济发展中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当前企业发展中的一个客观趋势。以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企业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减少市场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按博弈论的观点,交易关系的持续会产生协调关系。(注:徐滇庆主编:《台湾经验与海峡两岸发展策略》,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第223~270页。今井贤一和小宫隆太郎(日)主编,陈晋等译:《现代日本企业制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81~101页。)因为在博弈论中,有一种所谓“针锋相对”的行为。即在对方不背叛自己的情况下采取协作性行动,而一旦对方背叛自己,就停止协作行动。在长期性博弈中,双方互相采取这样的态度就导致均衡,结果达到协调状态。

此外,交易的持续进行还会导致以下的好处:首先,交易双方能互相积累有关技术和环境等方面的信息,并共享这些信息。例如,以生产汽车零部件为例,零部件生产商和特定的汽车制造商的交易关系越持久,那么,零部件生产商和汽车制造商就越要积累关于交易对手的信息。这种互相了解信息,并把它运用到协作关系中去,并不是通过文件短期的信息交换就能实现的。它只能通过相当长的时间,在交易过程中积累。从另一侧面看,信息积累效应可通过基于长期绩效的评价方法,避免道德公害问题,即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于改进产品、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等方面的成果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协作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如果是短期性的交易,就可能产生一方损害另一方的现象,但如果根据其长期业绩来决定是否进行长期合作的话,就可避免上述不确定因素中的不利方面。

其次,通过长期性交易关系可使支付方式多样化。如果长期性交易关系成为前提的话,大企业可向中小企业提前支付或在开始时多付(当然支付也可以推迟)。因为对于每一次交易没有必要作百分之百的清算,可以是几次交易之后,将前后应该支付的金额结算就行了。这种长期性交易中支付方式的灵活调整可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分担中小企业风险的作用。

再次,长期性交易关系可使竞争的诱因发生变化。在一般市场交易中,成为竞争目标的是价格及不多的几项指标,而且因为在各个时点上的竞争结果就是最后结果,所以带有某种明显的不确定性和近视性。相反,在长期性交易下的竞争,能够在更广的范围内选择竞争目标,结果使着眼于长期视野的竞争成为可能。而且比起在各个阶段对各竞争对手的情况茫然无知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竞争来,能逐一察知竞争对手情况的竞争会更加激烈。另外,交易主体的一方和多个交易对手进行交易的时候,对于交易对手之间的竞争方式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进行控制,使之于己有利(例如从价格竞争转向某个方面的质量竞争)。

五、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是指拥有特许权的授予方授权特许接受方从事其特定的生产或经营活动。特许经营实质上是一种企业“克隆”。它蓬勃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它使企业的自我拥有权和大企业在产品品牌、经营方式、声誉或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在一起。特许经营不仅对特许接受方有利,对特许授予方也是有利的。一方面特许授予方可以利用他人(特许接受方)的资金以及对当地市场需求和市场条件的变化作出快速反应的优势,获得迅速的成长;另一方面特许接受方可借助特许授予方的品牌、经营方式、声誉或管理技术优势,避免企业初创时的许多困难,规避市场风险,在短期内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生产或经营的发展能力。肯德基、麦当劳、可口可乐等一大批拥有特许权的“巨人”就是靠这种方式在短时间内发展成为几十亿美元的大型企业的。特许经营的主要领域为食品、服务、住宅装修、保健美容、休闲等产业部门。特许经营的主要形式有:

第一,代销。代销是指接受方对授予方的一种特定的产品或系列产品在某一特定区域内的销售行为,这种销售行为既可以来自于一般授权,也可以来自于特别授权,即“专营”。授予方一般要给予代销方以广告、促销甚至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第二,代理。代理是本主(Principal)的代表。他虽可以同时为几种产品或几个本主担任代理,但他对第三方的言行产生的义务由本主负责,如同他是本主的雇员一样。

第三,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是指特许授予方针对某一特定产品在某一特定地区一定时期内给予其它厂商进行生产的权利。许可证接受方通过交纳一定的许可费获得生产该产品全部有关的技术机密和该产品商标的使用权。授予方为了保护它的产品的声誉,往往要对接受方的产品生产和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工艺等方面的培训,以确保在产品制造和质量控制上执行其技术要求。

第四,使用名人名字。知名人士的名字可以成为一种促销产品的特许物,特别是当某产品与该名人的活动有某种关系时,可以增强该产品的吸引力和顾客对产品质量的信任感。这方面最常见的例子是著名运动员允许将他或她的活动同某些设备相联和在某些产品上使用他或她的名字。这种以人名促销人格化产品的主要原因是传媒界对体育运动的大量宣传。当然,制造商要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第五,商标。商标是特定商品的名称或标识。名牌商品的商标具有广泛的认同性,并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因此授予商标使用权也是一种广泛的特许经营形式。

第六,经营特色。特许授予企业的经营特色是指某一项特定产品、工艺或服务的所有者允许其它经营者在某一特定地区一定时期内以它的名义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特许授予方一般事先要设计好下列经营内容和方式:商品和所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性质,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与价格,甚至包括店址、规模以及店内的布置等。授予方还需向接受方提供有关培训及其他后援支持,如会计系统、广告计划、人员招聘及咨询等。经营特色的显著特征是其经营的标准化。

请读者留意,以上五种中小企业的成长方式是笔者从比较一般的意义上所作的探讨,具体企业除了应从自身的条件和所处的市场环境出发来选择适合于自己发展的成长方式外,也可综合运用各种成长方式的长处来加速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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