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佳 云南师范大学 哲学与政法学院 云南 昆明 650500
摘要: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一书中斯科特以东南亚农民政治生活和反叛为研究的基础,对缅甸的沙耶起义和越南的义一静苏维埃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强调了农民生存的规则和道义。指出了农民进行反叛不仅仅是食物和收入的问题,而是剥削违背了农民的社会公正观念、权利义务观念和互惠观念问题。不成文的道德规则是影响着农民生活的主要规则,它的存在保证约束着农民的日常行为,维护着其生存法则避免他们的生活陷入危机。在本文中,笔者主要论述农民的生存法则在其日常生活当中所起的作用与法则失灵的情况之下,农民依赖何种力量生存。
关键词:斯科特 农民的生存危机 安全法则 互惠法则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一直以来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解决好农民、农业、农村问题既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亟待解决的社会民生大事,也是我国迈向新世纪构建现代化国家所需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虽然现阶段农民不再像以前那样只能在土地里“刨食”,对土地的依附力逐日减弱,但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社会地位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解决好农民的生存和生活问题对整个社会的整体发展和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著名政治学家詹姆斯斯科特在1976年发表的著述《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一书中,指出了农民进行反叛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可供其生存的食物被拿走的太多而剩下的不能维持其自身和整个家庭的基本生存。虽然本书主要是描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东南亚殖民地区农民的生存法则,但是这些生存法则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对目前的我国农村社区依然有较强的适用性。正确了解农民的生存法则不仅有利于政府制定合理的政策解决农民生存面临的主要问题,也有益于调动农民生产和自治的积极性。这位西方学者积数十年东南亚研究之经验旨在言明整个东亚农民的生存之道,以此推动对其生存与生活的改良,鉴于此种学术背景和社会现实,同属东亚具有千年精耕细作农业史的我国也应当从其中汲取有效地知识,重构一个具体的农业生产环境,在相似的同质性和相悖的异质性当中寻找解决今天农民问题的方法,以此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农民群体的幸福。
一、生存安全法则
詹姆斯.C.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一书中提出了农民的“生存伦理”。他考察了东南亚国家,特别是缅甸和越南在殖民地时期的经济状况和农民的政治活动。他指出在生存伦理的主导下,农民通过一些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最大程度地来分散风险,从而避免陷入生存危机。正如托尼比喻的生活在农村的人就像是“一个长久地站在齐脖深的河水中,只要涌来一阵细浪,就会陷入灭顶之灾。这个比喻形象的说明了贫苦农民的生存现状。农民的生存伦理是安全第一和较低的风险分配和较高的生存保障,而不是收入的最大化。互惠模式、强制性捐助、公用土地、分摊出工等对弥补农村家庭资源等欠缺起到很大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居住在农村社区的居民陷入生存风险。
斯科特在对缅甸的沙耶起义和越南中部的义安—河静苏维埃这两次大起义做了详细的分析。他指出东南亚地区的农民的生存状况深受资本主义经济的冲击,为了回避风险,他们不会去选择产量高、利润高、市场前途看好的农作物,而是去选择产量波动小、自给率高、价格稳定的农作物进行种植。农民每年租种的土地有限,又无农业之外的其它就业机会,所以只能不停的追加劳动,通过劳动密集不计成本的从地里刨食。同样为了生存,农民选择分成租而非固定租,宁愿把收入的很大一部分给地主,也不愿意自己背负风险。农民之间必须相互救济,才能维持共同的生存。他们会在自己生活稍微富裕一点以稳定可靠的方式满足最低限度的人的需要,是农民综合考虑种子、技术、耕作、时间、轮作制等选择的主要标准。农民会本能地选择优先种植可保证自身基本生存需要的粮食作物,偏爱产量一般但是稳定的作物品种,尽可能以自我剥削的方式,不断追加低效而高强度的密集型劳动,以应对家庭规模的扩大所需的食物总量。总之,农民在选择资本和劳力的投资时,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宁愿尽量减少灾害的可能性,也不去尽量增加平均利润。生存安全法则始终贯穿整个农民经济学的描述。
二、互惠法则
为了保障农民的生存权利,人们会通过非制度化的模式来塑造人的日常行为。在村民们所控制的资源允许范围内,将保证所有村民家庭都得到起码的生存条件。这种非制度化的规范它能保证人人都有居所能够生存下去,它对农村的穷苦农民具有很好的保护作用。尤其是在自治程度较高、内聚力强的农村其保障作用较强。这些非制度化的保障通过地方道德表现出来,体现了一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具有一定的共约性。它们使人的生存权利和风险共担落到了实处。例如这些乡村规范为富人提出了一定的行为标准,他们要表现的慷慨大方,被期待着主办铺张排场的婚礼庆典,来显示对亲属邻人的宽厚仁爱,还要主办地方宗教活动,还要接受超过平均家庭人口数的侍从和雇员,通过这些富人可以增长威望使他们的社会地位合法化,若是富人不按期道德规范行使则会逐渐丧失自己的社会地位和道德地位。这些乡村规范和小传统对乡村的日常生活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农民的日常生活是制度化和非制度化共同作用的结果,主要受非制度化因素的主导。
无论是20年代的东南亚农民还是其他地方的农民,其日常生活都受到这种大家所熟识的习惯和小传统的约束。这些小传统即使是在今天它们依然发挥着作用,农村社区的人员相对固定是个封闭的熟人社会,每家每户有什么重大的事情邻居也会很快的了解情况,人们在了解情况之后也会在第一时间按照惯例行动。无论是谁家遇到婚丧嫁娶,孩子满月等这些“公共事件”(笔者认为这些事件之所以可以称为公共事件是因为参与整个事件的人员并非只有本家,而是所有的熟人。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大家积极参与这些事件能够起到换工的作用,也是其践行“习惯”的体现,人们通过个人的行为来观察大家的行为,特别是本家更加留心乡亲的做事态度,作为以后还工的依据。这种公共事件是开放的,大家的行为是自然的也并非全部自然,为了达到一定的效果,有些人的行为带有一定的表演性)大家都会及时去帮忙、随礼。礼金是大家都知道的固定数目,且不会随便增减。若是哪家不按惯例行动,则会引起大家的不满。这种不成文的潜在规则主导着人们的日常习惯,维持着农民的日常生活与交往。生活在差序格局的中国,农民不仅要遵循这种公开的道德规范也要遵循内外有别的古训。在同一个村庄,人们根据亲疏远近来决定自己帮忙时的卖力用心程度,自然礼金也会因亲疏不同而增减。农民在这个公共场域里按照惯习来践行,维持着自己家庭和整个社区的生存与发展。
三、法则的失灵
生存安全是农民一直遵循的第一原则,为了保障家庭中人人有饭吃农民甘愿忍受政府、地主、富裕阶层的剥削。为了规避风险他们选择短租,而不是长期租赁地主的土地即使是在庄稼欠收无力交租他们也愿意向地主承诺来年补交。为了应对家庭规模的扩大他们选择通过更辛苦的劳作来应对,在家庭收入有所增加时他们选择购买田地作为保障。随着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东南亚地区的农民和其他地区的农民被迫卷入商品经济的大浪潮当中。无论他们怎么辛勤劳作,他们的收入还是无法支付随着市场而波动的商品价格。为了应对风险他们依然遵循小传统的规范,大家共同协作分担风险。但不论农民如何团结协作,其生产力还是远远赶不上机器大生产的资本主义生产力,农民最终无法守住土地沦为只有劳动力的雇佣工人,走进共厂靠出卖劳动力来获得收入。依靠出卖劳动力获得的微博收入来购买日常生活用品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存。
农民不管是守在土地耕种生存所需的粮食,还是最终走进共厂都是其为了保障自己和家人的生存。不管什么时候他们都只能通过不断的剥削自己来获取生存资源,互惠原则是为了保证整个农村社区共同生存的非制度化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贫苦家庭解决生存困难,但在整个农村遭遇巨大不可抗拒的冲击力时其作用显得微乎其微。在传统的生存法则失灵时,农民最终只能凭借自己唯一拥有的劳动力通过其他渠道来获得生存资源。
目前我国农民的身份正经历着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农民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农民转变,社会的变革对农民的生存伦理观念及生存伦理秩序带来了很大的变化。社会政策、社会经济的变化对农村社会生活形成的影响,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有对农民生活的好转形成机遇、带来好的转变的一面,也有对农民既有的生活形成风险、带来冲击的一面。外界社会的变化对乡村的冲击,农民必须面对,这种冲击对乡村生活的影响是直接的也是间接的,最终必然引起他们生存方式和生存伦理的转变。农民的生存伦理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不断冲击农民依照的小传统不断瓦解,为了能够生存下去或者说生活下去在农村社区中会逐渐形成适用世事的新规则。
四、讨论
詹姆斯·C·斯科特是美国耶鲁大学政治学和人类学斯特林(sterling)教授,此书写于1976年当时的美国的生产力水平远远高于东南亚地区。在他眼里这些贫困地区农民的进行反叛的主要原因是其基本生存受到了威胁这是政府压榨的结果,并非主要是资本主义全球扩张的结果。在资本主义在全球扩张的背景之下,东南亚地区的农民要忍受更加严峻的压榨。无论是本国政府还是殖民政府都参与了对农村地区的剥削,这种双重勒索损害了农民的生存道义和法则,它们拿走的超出了农民可以承受的范围,剩下的生活资料不够农民维持基本的生活,最终引起了农村地区的危机和动荡。斯科特描述的主要是20世纪初东南亚殖民国家农民的生存状况,未遭受殖民侵略之苦的国家的农民并未收到如此严重的危机和动荡。这些农村地区的农民,依然可以依靠本地区习以为常的惯习在他们所在的场域之内正常生活。
土地作为农民谋生的主要依靠,占有土地的面积与土地耕种的好坏直接与个人和家庭的生存状况相关。为了规避风险乡村的人们在日常是生活中形成了一套非制度化的行为规范来约束生活中社区之内个人的行为。个人为了长久的生活在这个社区就必须遵循这些行为规范和小传统。这些规范的存在是为了共担风险,保障每个家庭在遭遇风险时能够生存下去。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乡村社区的伦理规范也会发生变化。为了保障自己和家庭的生存,农民会积极调整自己的行为来应对变革。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本书中,斯科特通过详细的论述两次东南亚的农民起义详细的道出了农民生存的道义和法则,指出了千百年来居住在乡村的农民是如何确保生存第一的原则和如何共担风险度过难关的。
在笔者看来斯科特用细腻的手笔写出了这部著作,他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指出了政府和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却过分的强调了政府对农民的剥夺,忽视了政府在农民生存困难时期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时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无论是几百年前的农村社区还是现在,这种生存的法则和风险公担的法则都一直存在着,不仅仅是居住在乡村的农民之间,居住在城镇里的人群人与人之间也存在着许多类似的非制度化约束机制。这些非制度化机制和正式的社会制度共同保证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互动,为个人的行动提供行为准则。相对而言,城镇由于社会分工的影响,人们之间的合作大多数是制度化的规范来约束。由于农村社区较为封闭、人员较为固定,这些非制度化的规则在农村地区体现的较为明显。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地区的人离开土地进入城市这些不成文的约束机制遭到冲击无法继续下去,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不再紧密,需要逐渐形成新的规范来适应人们的需求,我们需要用动态的观察视角来观察农村地区人们的生存法则和互动方式,这样才能真正了解农民的生存法则和他们的生存现状。在当今社会,农民的生存状况和以前不尽相同,为了生活的更好农民积极走出家门不在像以前那样认为唯有土地是他们安身立命之本,他们愿意参与社会分工受正式的社会制度约束来获得生活资料和发展机会。
参考文献:
[1]詹姆斯.C.斯科特. 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M]. 程立显.刘建译. 译林出版社. 2013
作者简介:樊佳(1989.5-),女,陕西洛南人,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2014级人口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与人力资源。
论文作者:樊佳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5年9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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