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可兑换过程中资本账户管理的借鉴_资本项目论文

货币可兑换过程中资本账户管理的借鉴_资本项目论文

货币可兑换进程中资本项目管理借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项目管理论文,货币论文,进程论文,资本论文,可兑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家外汇管理局 程宪平)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是基金成员国在国际汇兑事务方面共同遵守的准

则和义务。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经与基金组织磋商,一国可执行协定

有关条款而成为相应条款成员国,如第十四条款国可以采取过渡性安排

,对国际间经常性转移性支付施行某些限制,第八条款国则要取消对国

际间经常性转移支付的所有限制,实现本国货币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

基金督促其成员国在条件成熟时接受第八条款。目前基金180 个成员国

中,已有106个接受第八条款。我国仍为第十四条款国,2000 年以前将

创造条件,接受第八条款,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八条款涉及的是经常项目汇兑事宜,因此,资

本项目是否有限制,对一国接受基金协定第八条款并无妨碍。基金协定

第六条第三节规定,成员国对国际资本转移可以采取必要的管制,只是

这种管制不得限制经常交易的支付,或者不适当地阻滞清偿债务的资金

但从近几十年的经验看,工业化国家几乎都实现了资本的可兑换性

,一些发展中国家甚至没有划分步骤便取消了资本项目的各项限制。为

了更好地借鉴外国的经验,我们在对韩国、墨西哥、智利三国接受第八

条款的背景和条件进行考察时,对这三国资本项目的管理也做了比较详

尽的了解。这三个国家分别于1988年、1946年和1977年接受第八条款。

资本项目的管理可具体化为直接投资、外债、证券和对外投资的管

理。总体来说,韩国认为,如果资本项目开放过快,必然会扰乱金融外

汇市场,因此采取逐步放开的态度;墨西哥对资本项目的管理开放比较

早,且证券投资为主要形式,金融危机之后,已开始重视直接投资和长

期资本投资;智利在70年代允许资本自由流入,但限制大部分资本流出

,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放松了对资本流动及国内金融市场的限制,但

有些管理措施相当严格且收效明显。

在对外国直接投资的管理方面,三国做法不尽相同,但总的政策是

比较宽松的。韩国接受第八条款之前对直接投资的管理已经放松。从外

资的进入讲,凡属国家宣布可以对外开放的领域,外资均可进入, 100

万美元以下的投资基本上采取10天内自动批准制度,外商投资入股比例

可自行决定;从投资资本的撤回和利润汇出方面讲,没有什么限制,外

资可随时撤回和汇出利润。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待遇一样,即实行

国民待遇政策。墨西哥对直接投资的总政策是实行国民待遇,过去对直

接投资的领域有所限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除了占整个经济18%左

右的关键部门有一定控制外,其他经济活动领域均向外资开放。1994年

墨西哥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后,这种倾向更明显了。 但墨

西哥与韩国不同的是,1994年3月前, 外国对墨西哥的投资主要是证券

投资,直接投资平均每年只有25亿美元左右。智利对直接投资的管理从

流入方面讲,1974年以来,主要根据第600 号法令对外国投资者实行国

民待遇,外国投资者可通过与政府签定合同的形式在智利投资,合同内

容包括投资时限、投资期的税率、所获利润兑换汇出的途径;从流出方

面讲,企业向外汇银行提出汇回投资利润,外汇银行要向中央银行询问

该企业纳税记录,由中央银行询问税务局,若将本金利润全部汇走,须

持税务局的纳税证明。

在对外债的管理方面,三国都是比较严格的。韩国的外债主要由财

政经济部负责,中央银行进行外债监督。对公共债务、国际商业借贷、

银行间拆借、企业借债有不同的管理办法,管理比较严格的是对国际商

业贷款,每笔借款须经财政部的外债管理委员会审批,批准后方可对外

借款。对国内企业向外借款的审批主要是协调借款时间和市场,防止在

一个时间集中到一个国际市场上借款。墨西哥的外债主要由财政部负责

,中央银行负责统计监管。公共部门的债务占全部债务的66%左右,这

是管理的重点。财政部要在每年国会开会前把外债规模划给相关部门。

这一规模是很严格的,按月排出详细的计划,一般不能超过,若要超过

,必须由财政部向国会做出解释。外债规模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公共部门

的外汇收入及其偿债能力。如果中央银行对债务结构等有看法,可以直

接与财政部对话。中央银行可以监督公共债务、中央银行与国际金融经

济组织的债务,但私人部门的债务是由市场决定的,中央银行只能从市

场上获取有关信息。智利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外债一直实行较严格的

管理,商业银行对外借债必须经中央银行批准,与代理行1 年以下的短

期借债无需批准,但必须报中央银行备案。商业银行的短期债务不得超

过其资本和储备的一定百分比。除直接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信贷外,所

有的对外借款都必须按30%的比率向中央银行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期

限由贷款期限决定,无息。

在对证券市场的管理方面,三国对允许外国资本进入证券市场管理

的宽严程度有较大的不同。韩国证券市场直到1993年才对外资开放,且

开放度是逐渐加大的,也就是说,从1988年接受第八条款到1993年之间

5年的时间,对外资进入证券市场是采取限制的态度,主要考虑, 一是

韩国利率远高于国际市场利率,由于证券投资趋利若鹜,投机性较强,

若在当时就放开证券市场,对韩国金融与外汇市场的稳定会有一定的压

力;二是韩国经济发展要靠产业政策引导,比如需要把外资引向高科技

,但如果过早放开证券市场,外资会流向轻工业、服务等领域,使国家

产业政策难以运作。韩国目前正在考虑加入OECD,资本市场会进一步开

放,但一些专家认为,二三年之内,韩国资本市场仍不可能全部开放。

墨西哥允许外国资本进入证券市场购买政府债券始于1976年,当时的考

虑主要有二点,一是对外开放的市场经济模式本身就包含着对外国投资

于证券市场的开放,二是利用国外储蓄于本国建设。其可能性就在于墨

西哥利率高,且经济一度看好,外资有兴趣。但是墨西哥政府对外国投

资者投资于以美元偿还的短期债务的风险估计不足,使墨西哥政府的短

期债券(国库券)大多为外国投资者所购买,因此实际上成了墨西哥政

府对美国的负债,债务越积越多,使人们对政府的支付能力发生怀疑,

导致危机,仅1994年末300亿美元的短期债务中大约有200亿美元抽走。

墨西哥政府、中央银行已意识到证券投资的流动性非常大,并采取了一

些限制措施,如货币大幅度贬值、实行紧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扩大

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增加中长期债务的比重等。智利对证券市场的管

理较之墨西哥要严格得多,首先是开放时间晚,大约从80年代末期才允

许外国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其次是有存款准备金的要求,即投入智利

的资本存入商业银行后,商业银行要将其中的30%存入中央银行(冻结

),不付息,1年以后方可使用, 称之为对进入智利的“热钱”征收的

“投机税”,这一做法对限制投机性很强的“热钱”对智利金融市场的

影响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墨西哥危机发生后,智利没有发生资本抽逃

和本币贬值,相反,本币还略有升值,这在南美国家是不多见的。另外,

智利发行债券有别于其他国家的是,别国都是财政部发行,而智利是中

央银行发行,过去主要发行短期债券,现在也发行长期债券,以调整债

券期限。发行债券也是财政部的职能,由于货币委员会设在中央银行,

所以成了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通过发行债券,增强了对货币供应

量的调控能力。

在对海外投资的管理方面,这三个国家的政策也有一定的区别。韩

国从70年代末起,通过制定有关法规,放松了对海外投资的限制, 从1

988年起,允许金融机构购买外国股票、债券和投资于海外证券, 但非

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海外证券有一定限额;从这年起,分阶段地将海外投

资批准制改为申报制;在进出口银行设立海外投资洽谈室,协调企业对

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财政、金融、税收上还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韩国对海外投资采取较为宽松的政策,一是为了缓解国外资本流入过

多的矛盾,二是扩大韩国经济在世界上的影响。智利在过去20多年的大

部分时间里,对资本外流有限制,只是随着90年代初以来资本流入加快

,才允许很小比例(1.5%,后改为3%,又改为4 %)的养老基金投资

到外国金融市场,允许商业银行向拉美其他国家的贸易公司提供贷款,

并可购买风险较低的国外资产。墨西哥对海外投资基本上没有限制。

借鉴上述三国本币可兑换过程中资本项目管理的经验,为了积极稳

妥地推进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我们认为,在资本项目管理上

采取的基本态度应是宜紧不宜松,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从利用外资的规模看,经过十几年改革开放,我国利用外资已经

具有比较大的规模,截止1994年底,直接投资和外债余额均已达到1000

亿美元左右的水平。利用外资对支持我国持续快速的经济发展、改变产

业结构、提高技术管理水平、产品更新换代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直接投资中的假投资、资本金不到位、不履行合同,外债使用中的效

益不高,以及通过借外债绕过信贷规模给本币投放造成的压力,都是普

遍存在且在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处理不好,势必对人民币经常项目

下可兑换形成一定的冲击。

2.从资本过量流入的负面影响看,放松管理,造成过量资本流入,

会导致偿债和还本付息的困难,这将影响我国对外举债的信誉和进一步

吸引外资的能力,而在我国产品出口竞争力尚不够强大的情况下,有可

能引发支付危机;同时,过量资本流入,特别是金融性外资的流入,投

机性强,期限短,流动性大,破坏性往往也大,1994年末墨西哥爆发的

金融危机已经提供了深刻的教训。

3.从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发育程度看,目前还处于起步、初创或巩

固阶段,例如统一的外汇市场才刚建立,如果过早拆除“隔热带”,国

际外汇市场日交量1 万亿美元及活跃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几千亿游资的

影响就可能波及到我国,这无疑对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稳定人民币

汇率造成极大的压力;再如我国的股票债券市场还很不成熟,对国际性

金融投机缺乏应有管理防范机制,如果过早允许外资进入证券市场(A

股),维持金融秩序的稳定和币值的稳定都将是极其困难的。

4.从金融机构的规范化经营看,放松外汇管制后,银行、非银行金

融机构在监督收汇、购汇、付汇方面担负着重要的职责。我国银行的商

业化经营和自律管理还很不健全,在执行金融、外汇管理规定上还存在

不严格、不得力的问题,造成大量逃、套汇行为通过银行结售汇环节得

以实现。如若资本项目过早放开,与经常项目混在一起,银行对企业的

外汇收支行为难以约束,经常项目可兑换也将遇到一定的困难。

当然,在推进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过程中,加强资本项目管理,

并不是放弃利用外资。借鉴别国经验,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认为,

在“九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对资本项目的不同部分可采取不同的管

理办法:直接投资主要靠国家产业政策进行引导,一旦引入,且经营守

法,其外汇利润汇出、正常进口用汇,都应与国内企业同等待遇;对外

借款应由有关方面制定总规模,对借款期限、币别、市场等要有审批和

监测,中央银行、外汇管理部门有权对不合理借款提出看法和建议,外

债还本付息的核准可逐步放到银行去进行;证券市场应严加管理,特别

是我国证券市场发育很不成熟,外资不应过早进入证券市场。*

标签:;  ;  ;  ;  ;  ;  ;  ;  ;  ;  

货币可兑换过程中资本账户管理的借鉴_资本项目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