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幸福总值应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新指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总值论文,社会发展论文,国民论文,指标论文,幸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6)07-0036-03
今年的“两会”最引人注目的亮点就是党和政府对民生的关注,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做好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安全生产,让百姓体验幸福指数,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成为“两会”的主旋律。“幸福指数”也随之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之一,不少地方政府已将公民满意不满意、幸福不幸福作为检验政府工作的终极标准,比如北京市将开展幸福指数研究,推出一套幸福指标体系,将其纳入和谐社会指标评价体系中,并将“幸福感”作为衡量北京社会和谐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幸福指数的出现反映了人们对衡量社会发展水平问题的更深层思考。
一、国民幸福总值的产生背景
回顾从“一五”到“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衡量指标体系的变化进程,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主要采用工农业总产值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主要总量指标。从1985年起,中央在确定“七五”计划的主要奋斗目标时,开始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国民生产总值(GNP)计算。在“七五”计划确定的经济发展指标中,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并列。2001年制定的“十五”计划,“提法”有所改变,我们又采用了国际通用的新方法,将国内生产总值 (GDP)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主要总量指标,并且一直沿用至今。GDP即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生产的所有最终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正是这一市场活动价值的复杂的衡量指标体系的诞生,使得人类第一次拥有了“把苹果和橘子相加”——量化地研究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的可能,无怪乎萨缪尔森将GDP视为 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在改革开放初期,国民生活水平极其低下的情况下,充分重视GDP的重要作用,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很积极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努力,我国国民经济有了根本的好转,人民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创造了 GDP年均增长超过8%的世界奇迹;我们曾经以为经济增长越多,财富就越多;财富越多,幸福就越多。然而,20多年冲刺般的GDP赛跑之后,我们发现,财富增多的同时,我们却日益被更多的压力、更多的不满意、更多的社会问题所缠绕。实际上从GDP诞生之日起,它的种种缺陷就已经暴露出来,比如生产和消费更多物品与劳务所引起的劳动者闲暇减少、福利损失不在GDP的测量范围之内,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不在GDP的测量范围之内,几乎所有在非市场之外进行的活动的价值也与GDP无关。就像美国议员罗伯特·肯尼迪当年竞选总统时说的那样,“GDP衡量一切,但并不包括使我们的生活有意义这种东西”。关于这一点,《南风窗》主编秦朔在其《GDP先生的自述》一文中,有过比较生动的讲述:“我不衡量社会成本,也就是本来应该由企业承担却让外部承担的成本;我不衡量增长的代价和方式;我不衡量效益、效率、质量和实际国民财富;我不衡量资源配置的效率;我不衡量价值的判断,例如社会公正,例如幸福;我不衡量分配。你为何崇拜我?”
应该说并不单独是我国,百年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处在对GDP的“崇拜”之中。但是近年来,许多国家都在反思GDP是不是还应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发展水平的唯一指标这一问题。如果放弃GDP,更合理的指标体系是什么?位于喜马拉雅山脚下,总面积4万7千平方公里,人口只有170万的小国不丹因其所倡导的“不丹模式”,近年来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所谓“不丹模式”就是注重物质和精神的平衡发展,将环境保护和传统文化的保护置于经济发展之上,衡量发展的标准是国民幸福总值(Gross National Happiness),简称GNH,而不是我们通常采用的GDP。国民幸福总值最早由不丹国王旺楚克在 1970年提出,他认为政府施政应该关注幸福,并应以实现幸福为目标。他提出,人类基本的问题是如何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保持平衡。在这种执政理念的指导下,不丹创造性地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级组成的国民幸福总值指标。追求GNH最大化是不丹政府至高无上的发展目标。实践的结果是在人均GDP仅为700多美元的不丹,国泰民安,人民对政府无比信任和拥护,是世界上幸福感最高的国家之一。
1970年不丹提出GNH时并不引人注目,然而20多年的实践已经引起全世界瞩目,世界上不少著名的经济学家把目光投向这个南亚小国,开始认真研究“不丹模式”。美国的世界价值研究机构开始了“幸福指数”研究,英国则创设了“国民发展指数” (MDP),考虑了社会、环境成本和自然资本。2002年英国内阁公布的“生活满意度”文件,认为“国家有理由进行干预,以提高国民对生活的满意度”。日本也开始采用另一种形式的国民幸福总值(GNC),更强调了文化方面的因素。获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心理学教授卡尔曼和经济学家联手正致力于“国民幸福总值”的研究。
反思世界各国发展经济的目的,我们发现其本质逐渐偏离了“人”这个最根本、最终极的目标,经济不是在为人本身的发展而服务,而拥有了它自己的目标与逻辑。要改变这种情况,必然要求发展目标对“人”的回归和关怀,要求我们的一切经济社会发展都必须建立在满足人的需要、促进人的发展的基础之上。从这个角度来看,“幸福指数”在当今被世界各国所热衷,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国民幸福总值对我国社会发展的意义
我国的人均收入已达到1000美元以上,从经济学家、心理学家们对国外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的研究结果看,当人均GDP达到一定水平后,财富将不再是人们感到幸福的绝对要素。当国民摆脱贫穷后,追求财富的动力就会小于追求幸福的动力,是继续致力于经济的快速增长、GDP的上升还是调整政策方向、致力于各项公共事业和社会保障的发展呢?显然,这是对政府决策提出的新考验。我们认为政府应该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将幸福感作为构建社会和谐程度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指标,列入政府决策的依据以至于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应当通过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和努力提高公民的收入水平两轮驱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增强公民的幸福感受。使他们从根本上体验社会的公平与公正,享受生命的自由与美好,感知生活的轻松与满足,对未来充满希望和憧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国社会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才能使国民感受到真正意义上的幸福安康。
将GNH(国民幸福总值)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指标,在我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们将GDP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使得GDP出现了“异化”现象。比如这些年来,我们将 GDP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硬指标”,GDP数字高说明干部能力强,可能升迁;数字低,就被认为分管官员能力不行,不但升不了官,还可能被“末位淘汰”,使得地方政府行为不可避免地围绕经济增长展开,会引发地方政府之间的攀比之风,因此客观上助长了GDP“注水”现象的愈演愈烈,数字至上,只要完成了既定目标就万事大吉。根本不关心百姓的幸福指数是否和经济增长速度同步前进,百姓对冷冰冰的各种经济数据早已失去了兴趣。“幸福指数”的加入,无疑将使未来我国政府行为评估体系的指标更为丰富,更能体现全面、科学的发展理念。如此一来,能够使地方政府主动为其治下的“一方水土”的人们的幸福感而积极工作;换言之,真正做到以民众的需要,作为公共政策的出发点。
各级政府在围着GDP转的时候,不仅忽视了老百姓的心理感受,而且在追求经济发展的时候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一些地方的经济指数突飞猛进, GDP一年比一年高,环境污染也一年比一年严重,为了单纯的经济增长,而采取损害民众利益的举措,更为严重的是,导致对人文、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比如2003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当年GDP的15%,反映收入分配公平性的基尼系数超过0.4的社会失衡临界点。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当地的经济指数,出台各种地方保护主义规定,不仅给百姓带来种种不便,还削弱了中央宏观公共政策的权威性。这样的经济发展是百姓不能接受的,实际上我国不断增长的GDP在一定程度上是以损害政府形象和子孙后代的利益为代价的。
一味追求GDP的增长,还可能丢失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优秀传统。近年来人们时常感到原该理直气壮坚持和发扬光大的价值观为部分人所丢弃,一些为中国传统和社会主义道德所不容的价值观或思想则在社会经济变革的幌子下大行其道。部分人在津津乐道于迷信、奢侈和投机取巧的行为方式和成功方式时,甚至于连一些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也被肆意践踏。什么是耻?什么是荣?在部分人的心目中,界线变得模糊了,认为坚持“崇尚道德、遵守法律、勤劳致富、见义勇为”的价值观是不合时宜的,中国的传统道德不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只要能有经济效益,损害公共利益、不讲诚信、以权谋私利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安,甚至于为自己“卓尔不凡”的能力而沾沾自喜。虽然这些现象只是少数人的行为和思想,但却严重污染整个社会,误导人们的价值判断。造成这种状况的因素很多,而只注重GDP增长,忽视精神文明建设是重要的原因。
总之,过分追求GDP会导致我们做出急功近利的不当决策,会助长政府部门玩“数字游戏”的虚假行为,会引起社会道德水平的整体滑坡,会使我们忘记发展经济的真正目的。所有不良后果最终的承担者是百姓,这与“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谋”的宗旨是相违背的。
三、国民幸福总值指标体系的内容
幸福原本是心理学的研究课题,心理学家认为幸福是人们对现实生活的主观反映,它既同人们生活的客观条件密切相关,又体现了人们的需求和价值取向;幸福感是由这些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个体对自身存在与发展状况的一种积极的心理体验。心理体验具有很强的主观色彩,要想对人的心理体验进行量化的分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尽管已有不少心理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等各领域的学者致力于此项研究,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一个被完全认可的指标体系。尽管如此,我们认为作为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幸福指数与个人幸福体验是有区别的,国民幸福总值指标体系的内容是指所有可能影响国民幸福体验水平的社会因素,并且这些社会因素是国家可以通过各种措施从正面提供给国民的,比如财富品质纯洁、正义畅行无阻、制度救济得力,安全保障健全等等。
最早提出国民幸福总值概念的小国不丹认为,“国民幸福总值”主要包括发展经济、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环境和实行良政等四方面的内容,其最终目标是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国政府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致力于建设一个和谐发展的新型社会。和谐社会的宗旨与提高国民幸福感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因此我们应该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为确立国民幸福总值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我也有一个梦、一个愿望:希望每个中国人都能生活好,让农村的孩子都能上学,让每个到就业年龄的人都能有工作。让人民不至于为生活而烦恼,解决他们的医疗,特别是农村医疗问题。”这是总理温家宝的梦,是每个中国人的梦,也是最基本的幸福。
GDP多年来一直作为衡量我国社会发展的指标,在引入GNH(国民幸福总值)后,是否应该完全摒弃GDP呢?时至今日,GDP总量依然是国家间经济实力对比的决定性因素,人均GDP还是标志着社会发展的阶段,大到联合国会费的确定、小至个人退休金的增减,我们还是离不开GDP。不论个人的幸福感多么富于个性,都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经济又不能“越俎代庖”,包办幸福,因而关于幸福指数,应该从社会和谐的层面上建立一个独到的指数体系。为了实现这个指数目标,经济力量要通过一定的体制和环节“转移支付”到相关幸福因素上,如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文化、体育、社区建设,托儿所,敬老院等等。正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对人类社会同等重要一样,GDP与GHN共同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