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城镇化”与“物的城镇化”的变迁过程:1978-2011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镇化论文,过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改变的过程,是深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社会现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历了四个城镇化发展阶段,即1949-1957年初始起步阶段;1958-1965年大起大落的动荡阶段;1966-1977年停滞阶段;1978年以后经济转型推动城镇化快速增长阶段,其又包括三个阶段:1978-1984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下的城镇化发展阶段,1985-1992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下的城镇化发展阶段,1992年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导向下的城镇化发展阶段。 现阶段,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到了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需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探索一条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就是要注重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的城镇化问题,核心是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是产业和城镇融合、“四化”同步的发展,是城乡统筹推进、布局合理、人居环境质量提高的发展,是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的发展,是体现中国城市特色、弘扬优秀文化传统的发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特”在奠基于中华五千年文化积淀和文明传承之上,一切从特殊国情、特定环境和发展阶段的实际出发,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在不断汲取传统城镇化进程中形成的人类共同文明的最新理念和最高智慧,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条道路就是科学发展观引领下以人为本、“四化”同步、城乡统筹、生态文明、文化繁荣的发展道路。[1] 城镇化是现代文明进程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社会最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的时期,往往既是城镇化的持续发展时期,又是城市建设矛盾凸显期和城市病集中爆发阶段,迫切需要发展模式的积极转变。[2]Henderson(2007)认为,促进经济增长是城镇化过程的首要目的,城市发展模式以及城市集中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生产率的增长。我国的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而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在此过程中,伴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张和城市人口的迅猛增长,城镇化过程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生态环境的恶化、产业结构趋同、中心区人口密集、交通拥挤、生活居住条件变差、失业人口增多、社会秩序混乱等,这些问题的叠加交错制约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以及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城镇化主要体现在物的城镇化和人的城镇化两个方面。物的城镇化主要指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建设用地面积不断增加,资源不断向城市集中,其核心是土地城镇化。人的城镇化则主要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农民不断向市民转化,享受与市民均等的公共服务,过上与市民一样的生活。物的城镇化与人的城镇化应当是城镇化的两个最基本方面。物的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的重要基础,人的城镇化是物的城镇化的终极归宿。[3]离开了人的城镇化,城镇化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目前,我国的人口“半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快速扩张”现象十分突出。 在此,从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物的城镇化”与“人的城镇化”出现的突出问题切入,选取1978-2011年代表“物的城镇化”的指标城市个数、县级市个数、城市建成区面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以及代表“人的城镇化”的指标城镇化率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揭示改革开放以来“物的城镇化”与“人的城镇化”两者相互影响的内在规律与动态特征,分析“物的城镇化”与“人的城镇化”两者相互影响面临的关键问题,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相关研究综述 城镇化是一个复杂、多方面的过程,涉及从农村向城市区域的人口迁徙、农村和城市土地转化、空间资源的重新分配、政府治理和管理的改变等。[4]当前国际和国内双重条件的约束,决定了我国城镇化的特殊过程和特殊道路。[5]我国的城镇化不但具有普遍性,也有其特殊性,它是在“双重转型”背景下进行的,具有“双重城镇化方向”、体现“双重动力机制”、表现为“双重发展模式”和“双重推动主体”的城镇化。[6]总体上,我国城镇化的特点可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我国城镇化是史无前例的,需要在双重视角下研究;第二,城镇化是多视角的社会空间生产过程;第三,城镇化包括城市和农村的关系,这些关系需要从城市而不是农村的视角研究;第四,我国的城镇化虽然与全球化过程相伴,但是主要是我国通向其现代化的内生过程。[7]这也使得近20年来我国城镇化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政府、经济结构及其相关政策上。[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城镇化也得以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下的城镇化规律开始日益显现,对我国城镇化以及城市空间结构问题的分析,也更需要从市场经济和空间生产的视角来寻求答案。这一时期我国的城镇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78-1984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下的城镇化发展阶段。在此期间,农村体制改革有效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且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和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小城镇日趋繁荣的基础上诞生了众多的新城市,城镇化率由17.9%增长为23.0%。二是1985-1992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下的城镇化发展阶段,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到城市,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小城镇发展战略的实施、经济开发区的普遍建立以及乡镇企业的兴起,带动了城镇化水平的高速发展,城镇化水平由23.7%增长到27.5%。三是1992年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导向下的城镇化发展阶段,1992年党的十四大的召开,宣告了我国进入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我国经济增长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也使得城镇化进程步入一个新时期,注重质的提升成为这一时期城镇化进程的主要特征,城镇化率由1993年的28.0%快速增长到2011年的51.3%。[9]Shen & Wong(2006)运用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以珠江三角洲城镇化为例研究转型经济体的双轨制城镇化。他们认为,改革开放之后城镇化是混合了旧计划经济和新兴市场经济的城镇化模式;20世纪八九十年代,新兴城市中显示的是有选择的集聚和分散的城镇化过程;20世纪90年代后期,新的城镇化趋势是由中心城市向主要城市中心集聚。Zhang(2008)探索了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城镇化出现的新趋势,构建了中国改革前后的城镇化过程理论框架,认为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和经过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城镇化进程与我国是无法相比的。同时通过研究得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三条悖论:一是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伴随着低的城镇化特征;二是大量持续的乡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伴随着移民的市民身份得不到认同;三是城市空间的重组以及与数量激增的城市大多蕴含着乡村特征/属性。 1978年以来,我国经历了一个世界上史无前例的城镇化过程。Zhang & Song(2003)运用时间序列和截面数据,评估农村向城市移民对于中国1978-1999年城镇化发展的影响,指出:农村向城市移民对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作出了主要贡献,我国经济的增长受益于移民潮,农村和城市收入差距刺激了跨省的移民,省内移民的数量与农村、城市的收入差距以及城市人口数量呈正相关。Kilinc & Gulersoy(2011)以土耳其为例研究了行政区划调整对于城镇化的影响,分析了1990-2010年土耳其行政区划变化、空间和人口方面对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影响。研究发现,相比行政区划调整,经济和人口因素在决定城镇化水平上起着更重要的作用。 城镇化和城市的扩张是不一样的,城市扩张是以土地为中心的,因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渴求而产生;城市建设成为当地政府的竞争行为,城市通过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扩张,开发区的建立和行政调整扩展了城市空间,使得在没有改变整体景象和经济的基础上扩张了城市人口,进而推动城镇化发展。[10]而我国的城镇化速度脱离了循序渐进的原则,忽视了质量与可持续发展,存在着以城市扩张代替城镇化的现象[11],城镇化总体呈现泡沫化倾向。[12]Li & Zhao(2003)运用系统特征来解释中国的城镇化滞后现象,城镇化滞后被定义为在工业化率高增长的同时没有相应的城市人口增长。实际上,这种滞后是一种相对的滞后,突出的问题在于质量、效率和均衡性还应当进一步提高。我国9个超大城市基本处在现代化初级阶段,二元结构仍然十分突出[13],虽然我国城镇化质量正在提升,但提质速度仍然慢于提速速度[14];从比较经济增长率和城镇化率来看,我国的城镇化一直处于低效状态,城镇化滞后于经济增长,尤其是中部地区两种效率都不高[15];而且我国区域间城镇化水平不平衡,城镇化基尼系数较大,虽然不平衡程度在不断降低,但是下降速度在不断减缓。[16] 发展中国家快速推进的城镇化导致土地发生明显的改变,可耕作土地显著减少,对人类的食品安全构成威胁,因此需要探讨城镇化对土地用途改变的影响。Wu & Shen(2011)介绍了城镇化政策对土地使用影响的动态机制,定义了中国城镇化滞后的四种典型政策场景,即包括依靠规划的平衡发展,依靠规划的不平衡发展,依靠市场的平衡发展,依靠市场的不平衡发展。并通过建立动态系统模型(IThink软件)评估四种政策场景对土地使用的影响,认为土地使用的改变被认为是包括城镇化、社会、经济、环境和土地使用子系统等五个子系统的动态系统模型,这五个子系统中的关键变量是相互影响的,且是动态变量。决策者需要采用不同的政策来控制土地使用改变的速度。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土地问题始终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Deng et al.(2011)运用遥感技术和GIS方法研究了1996-2006年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农田损失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对农田损失的时空轨迹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出,1996-2006年农田损失较为严重,使得农田变得支离破碎;伴随着城镇化过程,城市发展与农田保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并且农田的损失及其开发利用的空间碎片化,对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将会造成影响。 Yeha(2009)研究了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利用模式,认为城市区域的土地利用模式由城镇化过程中人类行为的变化引起,土地空间模式对于生态系统功能有着深远的影响,地形多样性是代表土地空间模式的有效指标,然而,土地多样性的动态机制如何应对城镇化挑战以及与其他土地模式的关系并没有被充分讨论。He Song et al.(2012)利用多变量回归模型预测了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的使用需求,量化分析了城市地下空间的使用数量与其他城市因素比如人口密度、人均GDP和房地产价格的关系。预测结果表明,人口密度和人均GDP对于城市地下空间的使用分别具有独立的正向影响关系。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被这两个因素抵消,此模型可以作为未来城市总体规划研究的基础。York et al.(2011)研究了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碎片化问题。他运用美国1992-2001年的土地数据分析土地碎片化的趋势,认为城市区域的扩张导致郊区和周围区域的土地碎片化,城市先前开发区域亦呈碎片化趋势。同时,基于相关文献和当地政府视角,指出了土地碎片化的五个相关因素:水文条件、人口机制、交通条件、地理形态和相关制度。 二、指标与数据获取 (一)指标的选取 在此,选取城市个数、县级市个数、城市建成区面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反映“物的城镇化”的指标。城市个数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和县级市的个数。建成区面积指城市的市中的城市化区域面积大小。我国的城市并不是地理学上的城市化区域,而是一个行政区划单位,管辖以一个集中连片或者若干个分散的城市化区域为中心,大量非城市化区域围绕的大区域,所以市的面积并不能反映城市化的区域即地理学意义上城市的面积。我国统计部门用建成区来反映一个市的城市化区域的大小。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城市用地面积中的各项建设用地面积。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 选取城镇化率作为反映“人的城镇化”指标。目前,按照国际惯例计算城镇化率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城镇化率=城镇非农人口(不含在城市具有固定居所的外来人口和农民工)/总人口×100%;二是城镇化率=城镇人口/总人口×100%;三是城镇化率=城市年平均现有人口数/全国年平均总人口数×100%,其中,前两种计算方法较为常用,这里选取第二种方法。 (二)数据的选取 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选取1978-2011年城镇化率、城市个数、县级市个数、城镇建成区面积、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统计数据进行研究(见表1,下页)。 三、城镇化率与城市数量规模发展关系的实证研究 以“六五”计划为基准期,总结计(规)划对我国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政策要求,进而分析1978年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演进特征。 “六五”、“七五”期间,我国城镇化战略一直是“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卫星城”的建设、“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开放区”的建设亦被提上政策议程并得到快速发展。“八五”期间,在继续推进“六五”、“七五”时期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我国小城市和小城镇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九五”期间,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和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以及逐步形成“7个跨省级的经济区域”进入政策布局,即后来的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中原、东北等经济区域,同时,着重指出了我国进入“快速城镇化进程”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这也预示着从2000年开始,我国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将有快速的提升。“十五”期间,国家提出了“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城镇化道路,“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城市”的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有了新的政策要求和期望,同时重点发展小城镇依然是城镇化工作的重点。“十一五”期间,“城市群”的发展被纳入政策布局,并且对城镇化发展的空间格局提出了战略要求。“十二五”期间,一是继续强调“城市群”作为今后城镇化发展的主体形态,同时增强城市群的辐射作用;二是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深化区域合作,推进区域良性互动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三是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四是扩大县域经济自主权,强调发挥县域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推动形成城乡分工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 由表1和图一可知,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数量、城镇人口、城市建成区面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等都得到了快速的增长。城市个数(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和县级市)由1978年的193个增长为2010年的661个,增长了2.42倍,其中县级市个数由92个增长为368,增长了3倍。县域经济的发展是我国未来城镇化发展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县域经济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以县级政权为调控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优化配置资源,具有地域特色和功能完备的区域经济。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层次和基本细胞,县域经济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兴衰。中国特色城镇化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以县为代表的中小城市发展,把县域经济和县城作为城镇化发展的战略重点,赋予县级行政单元更多的发展权益,增加非农就业,促进人口就近就地转移,统筹县域城乡发展,提升县城和重点镇对乡村地域的带动能力,建立新型城乡关系。同时,发挥县城在城镇体系中的纽带租用,促进大、中城市和小城镇的产业互动,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由图一可知,1996年前,我国城镇率的增长总体上慢于城市个数、县级市个数的增长,城市个数和县级市个数的增长速度呈大幅波动趋势。1996年是“九五”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以及“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战略目标,发展小城镇是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受以上政策影响,1996年之后,我国城镇化的增速明显快于城市个数、县级市个数的增速(部分年份其增长速度为负值)。 四、城镇化率与城镇建成区面积、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发展关系的实证研究 由图二可知,1978-2010年,除少数年份外,我国城镇化率的增长总体上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增长。目前,土地由农业用途转为非农业用途,仍然由政府用行政审批手段控制,仍然要通过征地途径,把农民的集体所有制改为国有制。近年来,围绕征地的社会矛盾与冲突普遍加剧,表明征地制度与市场经济、城镇化的发展不相协调,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质量。同时,数据表明,我国的人口城镇化发展速度总体上低于土地城镇化速度。长期以来,各地都把推进城镇化简单地等同于城市建设,过分地注重城市建成区规模的扩张而忽视了城市人口规模的集聚,把农业的转移人口当作生产者、劳动力,而不愿意接受其本人和家属进入城市成为市民,结果导致了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现象。根据我国城镇化实践可知,通过土地换项目的方式推进的城镇化只能是外延式、粗放型的,依靠“土地财政”推进的城镇化模式难以为继,加快人口城镇化发展应是未来城镇化的重要内容。 图一 1978-2010年我国城镇率、城市个数、县级市个数增长速度比较 图二 1978-2010年我国城镇率、城市建成区面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增长速度比较 由图三可知,1995-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增长速度相对较为平稳,城市人口密度增长速度波动较大,2006年达到峰值157.24%(城市人口密度由2005年的870人/平方公里增长到2006年的2238人/平方公里),2007-2011年变化与城镇化率增长速度基本一致。 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人口密度偏低,这与我国土地资源稀缺的国情不符。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1》,2010年全国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人口密度仅为265人/平方公里,市辖区为618人/平方公里,即便城市人口密度最大的上海市也仅达到2238人/平方公里,远低于同期发达国家城市人口密度。同期东京人口密度为4750人/平方公里、首尔为16700人/平方公里,罗马为2950人/平方公里。 由于我国统计部门用建成区来反映一个市的城市化区域的大小,因此,这里基于计量经济学的向量自回归模型、Granger因果检验、虚拟变量模型等原理与方法,结合1981-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城市建成区面积的统计数据,对二者的相互发展关系进行短期和长期的实证研究,进而探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互影响的内在规律。设定U代表城镇化率,A代表城市建成区面积,其对数形式分别为lnU、lnA。 图三 1990-2011年我国城镇率、城市人口密度增长速度比较 (一)lnU与lnA的数据平稳性检验 这里先对各相关数列进行自然对数求解,以保证在不更改数列之间协整关系的同时,消除时间序列引起的异方差现象。然后,根据单位根检验方法,对各项对数数列进行数据平稳性检验。由于自然对数化后的数据在进行回归时,易造成虚假回归,影响分析的准确性,因而在对各变量进行协整检验之前,需对各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在此,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方法验证各项时间序列数据的平稳性。从检验结果可以看出,ΔlnU和ΔlnA的ADF检验值均小于其对应的显著性水平为5%的临界值(见表2),所以均不存在单位根,为平稳的一阶单整序列。 (二)滞后期的选择 实际上,在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城镇化率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相互影响是动态变化的,如上一期的城镇率对当期或下一期的城市建成区面积有一定的影响。为更好地反映两者之间的动态影响关系,下文在建立两者之间的动态影响模型时考虑滞后变量模型,其最优滞后值通过建立lnU与lnA的VAR模型来测算。VAR模型不需先验的经济理论作为支撑,而是完全依赖于数据的统计性质,用于测度各变量之间是否具有关联性。在建立VAR模型结构时,根据赤池信息准则(AIC)、施瓦兹准则(SC)等6项指标确定滞后期,经过检验结果,最终确定最优滞后期为2(见表3,下页)。 (三)lnU与lnA的协整关系检验 Johansen协整检验是一种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VAR,Vector Auto Regression)的检验方法。只有当两个变量的时间序列是同阶单整序列即I(d)时,才可能存在协整关系(这一点对多变量协整并不适用)。因此在进行两个变量协整关系检验之前,先用ADF单位根检验对两时间序列和进行平稳性检验。从检验结果可以看出,ΔlnU和ΔlnA均为平稳的一阶单整序列。在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时,选择序列有线性趋势同时协整方程具有截距项和线性趋势。表4中迹统计量和最大特征根统计量都表明在5%显著性水平下,至少存在1个协整关系,验证了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 (四)lnU与lnA的因果关系检验 所谓因果关系是指变量间的依赖性,作为结果的变量是由作为原因的变量所决定的,原因变量的变化引起结果变量的变化。因果关系不同相关关系,从一个回归关系中是无法确定变量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的。虽然回归方程中解释变量是被解释变量的因,但是,这一因果关系是先验设定的,或者是在回归之前就已经确定。值得注意的是,Granger因果检验中滞后长度的选择是任意的,并且因果关系检验的结果对滞后长度的选择有时是很敏感的,也就是说,不同的滞后期有时会对结果造成影响。因此,一般情况下,在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时,通常对不同的滞后长度分别进行试验,以确信因果关系检验中的随机误差不存在序列自相关来选取最优的滞后长度。由表5可知,在5%显著性水平下,lnU与lnA呈单向因果关系,即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是城镇化率的Granger原因,而城镇化率是城市建成区面积的Granger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发展使我国城市建成区的面积大大增加。城市的急剧扩张,加大了对土地资源尤其是建设用地的需求,而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发展都面临城镇化对建设用地的大量需求与土地资源供应紧张的结构性矛盾。城市空间的发展缺少科学规划、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性浪费现象较为严重,也是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将直接影响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质量、后备土地/耕地资源的储存以及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五)城镇化率与城市建成区面积相互影响弹性 部分学者对城市用地增长弹性系数进行了研究,如吴未、吴祖宜对城市用地增长弹性系数K=城市用地增长率/城市人口增长率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当K >1.12时,城市用地规模扩张过快;当K <1.12时,城市用地规模扩张不足;当K=1.12时,城市用地规模扩张较为合理。[17]这里在城市建成区面积、城镇化率的双对数模型中加入代表我国市场经济转型的政策虚拟变量(反映在经济转型的影响下,城市建成区面积对城镇化发展的弹性),构建我国城市用地弹性系数修正模型。模型如下: lnU=c+alnA+bDl+ε (1) lnA=c+alnU+bD1+ε (2) 其中,lnU、lnA表示城镇化率增长率和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率;D1为政策虚拟变量,当D1=1时,表示我国在1993~2011年处于“完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政策虚拟变量,当D1=0时,表示我国在1981-1992年并非处于“完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政策虚拟变量,根据残差自相关和偏相关图可知,模型(1)、(2)存在残差二阶自相关(见图四),因此方程引入AR(1)、AR(2)项。① 由表6、表7可知,lnA对lnU的弹性大于lnU对lnA的弹性,即城镇化的发展带动了城市建成区面积的快速增长,而城市建成区面积对城镇化率的增长带动效应较弱,这说明我国的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区面积增加,而是要实现人口城镇化。要消除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现象,改变城镇化对“土地红利”和“人口红利”的过度依赖,推动城镇化从外延型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另外,模型(1)中D1系数为负值,表明1992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虽然其整体推进了我国城镇化的发展,但是城镇化发展质量存在一定问题;模型(2)中D1系数为正值,表明1992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进一步推进了我国城市的发展,城市建成区面积逐步增加,城市空间规模逐步增大。 图四 变量lnU和lnA的残差自相关 新型城镇化发展,是努力建设以人为本的宜居家园的发展,是更加注重提升智力和效益的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应彻底转变城镇化发展“重物轻人”的传统观念,从“物的城镇化”转向“人的城镇化”,从广大农村人口没有选择权的“被动城镇化”转向城乡居民自主选择、自由迁徙的“主动城镇化”,推动城镇化路径的根本转变。通过研究可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的最显著变化之一就是城镇化,尤其是其对从农村进入城镇的5亿多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但按户籍人口计算仅35%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近80%的平均水平。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的时期,往往既是城镇化的持续发展时期,也是城市建设矛盾凸显期和城市病集中爆发阶段。现阶段,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到了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找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第二,“物的城镇化”与“人的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两个重要方面。“物的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的重要基础,人的城镇化是物的城镇化的最终归宿。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失去了它,城镇化也就失去了它本身的意义。为此,要改变我国人口“半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快速扩张”的现状。 第三,“六五”、“七五”期间,我国城镇化战略一直是“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到“十二五”期间,我国一方面继续强调“城市群”作为今后城镇化发展的主体形态,另一方面,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深化区域合作,推进区域良性互动发展。 第四,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市个数(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和县级市)由1978年的193个增长为2010年的661个,增长了2.42倍,其中县级市个数由92个增长为368个,增长了3倍,县域经济的发展将是我国未来城镇化发展中的一个关键问题。1996年之前,我国城镇率的增长速度总体上慢于城市个数、县级市个数的增长速度,1996年后尤其是1997年,国务院作出了“暂停审批县改市”的决定,县级市个数呈明显下降趋势,我国城镇化的增长速度也相对快于城市个数、县级市个数的增长速度。 第五,从整体来看,1978-2010年,我国城镇率的增长总体上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增长、城镇化的发展带动了城市建成区面积的快速增长,而城市建成区面积对城镇率的增长带动效应较弱。也就是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发展使城市建成区的面积大大增加,城市的急剧扩张,必将加大对土地资源尤其是建设用地的需求,而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发展都面临城镇化对建设用地的大量需求与土地资源供应紧张的结构性矛盾。同时,城市空间的发展缺少科学规划、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性浪费现象较为严重也是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突出问题,依靠“土地财政”推进的城镇化模式难以为继,加快人口城镇化发展应是未来城镇化的重要内容。要消除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现象,改变城镇化对“土地红利”和“人口红利”的过度依赖,推动城镇化从外延型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 该标题为《改革》编辑部改定标题,作者原标题为《“人的城镇化”与“物的城镇化”发展关系实证研究:基于新型城镇化内涵与1978-2011年的时间序列数据》。 ①在多个变量中,如果只考虑被解释变量与其中一个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其他解释变量固定不变,这种相关性叫做偏相关性。在数据分析过程中,为排除相关关系的影响,一般使用偏相关系数判断自相关性,当S期偏相关系数的直方块超过虚线时,表明方程存在S阶自相关。标签:建成区论文;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论文; 农村人口论文; 城镇化率论文; 城镇体系规划论文; 城市经济论文; 城镇人口论文; 用地面积论文; 人口问题论文; 农村论文; 土地政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