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摘要:结合目前的市政工程建设情况,针对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因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和不全面,图纸设计存在漏项,工程量估算不准确,工程实施中变更管理不规范及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影响考虑不足等,进行具体分析。
关键词:市政工程;工程造价;工程实施
1.可行性研究不全面和不充分
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建设单位一般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项目受托单位在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上,编制项目有针对性的科学性研究方案。在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虽然也愈来愈受到重视,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致使为后期工程具体实施时,带来工程造价控制的困难。表现为:可行性研究缺乏多方案比选,方案比选缺少量化指标,结论依据不足,可靠性差;不能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可行性论证,研究内容缺项,投资估算精度太差;风险性分析不详细,缺少多因素分析。决策者往往依据类似工程进行决策,致使决策不科学。建设单位决策机制不完善,为赶目标形象任务,匆匆立项,工程突击上马,决策未能通过科学性论证等等。这样的决策往往会造成工程后期由于可行性研究不充分而造成大量的工程变更,致使工程造价调整较大。具体如下:
(1)缺乏多方案比选,方案比选缺少量化指标。
某些项目建设单位对于项目的投资效益、项目建设投资的必要性主观认为良好,不重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财务评价结论大多通过定性分析得出,缺少一些量化指标分析,得出的结论没有可靠的依据。另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不够全面,缺少对相应内容的判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人员仓促行事,往往无替代备选方案,只给出唯一的场址选择方案,唯一的建设规模、唯一的技术、设备和工程方案等,没有分析、比较、选择的余地,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仅只为唯一方案的“可行”而开展。缺乏对多方案的分析比较,更谈不上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方案。因此,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对拟建项目的功能定位有明确的界定,根据项目的定位,展开全面的调查研究工作,获取充分的数据,分析数据的可靠性。建立相应的决策方案,对决策方案进行价值工程评判,确定最优方案。
(2)研究内容不充分,存在漏项。可行研究报告未对项目周边居民的实际出行及实际交通流量情况进行充分调查。
比如,杭州下沙收费站枢纽工程,在交通流量预测未做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直接采用双向八车道断面形式,因来往于开发区江东大桥的车辆也需通过收费站的方式,造成目前常常拥堵而需采取限流措施保证通行。当前,在该区域的路网规划论证时,为解决交通拥堵,拟设置下穿隧道的方式来分流,为此将多付出约3亿的工程投资费用。
(3)风险性分析不详细,缺少多因素分析。可行研究报告编制人员对风险因素缺乏深入分析,缺少对多因素风险的分析,这样将造成项目的投资效益未能全面分析就做出决策,导致项目匆忙上马,给建设项目带来后患,进而造成损失。而实际上,一个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不仅要考虑建设投资成本风险,还需考虑运营成本风险,必须对影响项目的诸多因素进行全面分析,才能提高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如果不解决上述问题,对前期工作研究不够深入,决策随意,容易在工程实施阶段造成为了满足工程的使用要求,不得已而变更原设计方案,再次向政府申请调整工程概算,使项目的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边变更边施工,使严格的质量控制成为难以达到的目标;同时也很难在预定的工期目标内完成工程。结果也使工程造价在不断变更中逐渐增加,投资估算在追加中不断被突破。另外,建设单位与运营管理使用单位往往不是一家,建设单位管理的不严谨和前期实施标准较低,草草完成项目后进行移交,移交后问题频出,使用单位不得不再次申请追加投资,进行翻建或维修,致使整个工程造价提升,带来造价失控的风险。因此,应重视前期阶段可行性研究的全面性和充分性,不仅对工程造价控制有利,同时也对工程质量和进度有较大的促进。
因此,为有效避免工程造价失控,需从项目的源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充分性和全面性方面着手进行控制,建立可行性研究内容目录,防止在前期考虑不全面和不充分造成后期无端的工程变更。同时应在项目立项时,审批部门组织专家对工程的可行性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进行多方案论证,秉持“先研究,后实施”的原则,对建设单位的内部管理进行强有力地约束,对于多报建、追加投资等现象严加约束。杜绝违背客观规律、不按科学程序进行的投资建设项目。否则,项目不仅得不到正确的投资收益,而且事倍功半,也将带来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
2.设计图纸漏项或者清单工程量不准确
2.1 设计图纸漏项
市政工程图纸设计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审批后,设计者依据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对市政建设项目进行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过程,也是项目由抽象变为具体的重要工作阶段。设计工作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根据资料分析,在前期项目工程决策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工程设计对造价的影响程度约为70%以上,虽然设计单位的设计费仅为工程造价的1%左右。但是当前设计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1)设计图纸深度不够,造成图纸设计漏项。设计图纸的质量,往往决定工程造价的准确性与否。在施工招标前,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依据设计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在进行工程量计算时,经常发现图纸中详细节点漏画,道路部分与桥梁部分有交叉等问题,致使在招标时间仓促的前提下,设计院及招标代理单位不能认真对图纸疑问进行核对,匆匆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为后续施工变更及工程量的调整埋下伏笔。由此,应该重视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提高设计人员的素质水平,做到设计图纸的正确、科学。
(2)设计概算的准确性较差,技术与经济相分离。目前的设计招标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设计方案单一化的缺点,设计招标需要投标单位提交不仅有设计方案图纸,还要求提供工程设计概算及经济分析。但由于当前国家及地方缺少对设计单位承担经济责任的法律、法规,致使中标的设计单位往往只重视设计方案图纸的技术优劣,对于设计概算的编制及经济指标分析不够重视,对设计概算是否合理也不认真分析论证,也为后续工程造价调整提供了条件。
另一方面,图纸设计人员与设计概算编制人员相分离,项目工程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往往仅从技术角度来考虑问题,把项目的各个部分均能充分考虑的前提下,采用保守的设计方法。本来的工程概算应由工程设计人员编制,但现在为能体现项目的专业性,设计概算的编制往往另行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概算人员依据设计图纸编制概算。两家单位的设计及编制人员缺乏沟通,造成设计人员仅从技术角度出发,不去进行设计概算指标对比分析,不去考虑概算的合理性,形成了对技术无任何约束的局面,限额设计形同虚设。
(3)对于工程造价结算资料的积累不够重视。设计单位图纸设计人员应与时俱进,根据当前完工的工程造价结算资料,分析类似工程结算资料,依据指标分析资料,结合设计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避免华而不实的设计、突出项目的工程特点。但在目前编制设计概算时,编制人员往往直接将工程造价结算资料的积累资料加以套用不对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结构形式等进行比对,盲目加以引用,造成误用。
因此,为避免设计图纸漏项造成工程量不准确所带来的造价失控,就应建立设计图纸易漏项清单,加强与类似已完工程设计概算指标对比的造价控制方法和措施。
2.2 清单工程量不准确
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报价的依据,是项目工程结算的依据,是项目进度款支付的依据。依据招投标法及招投标法实施细则,除应急特殊项目外,政府投资项目应该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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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单工程量编制准确性差
工程施工招标前,工程量清单编制一般是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编制。咨询单位进行清单工程量编制时,存在清单工程量准确性差的原因有:一方面,设计图纸存在漏项,同时易造成清单工程量编制漏项,此时计算的清单工程量是不能全面反映工程的全部内容,易导致在后期的施工过程中造成承包方对业主的索赔。另一方面,清单编制人员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子目划分和计算顺序不重视,造成项目子目划分混乱、特征描述不清或者漏项、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等。这些因素都将在工程实施阶段带来工程造价的抬高。
(2)清单工程量复核不到位。
对于委托咨询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在编制完成后,除清单编制人员进行反复自检外,咨询公司未建立相应的复核制度。预算人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负责人及公司技术负责人仅对工程量从指标上进行对比分析,未对清单错项、漏项、计量单位、项目特征描述等方面是否清楚进行审核。造成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是否有误不能在此期间得到纠正,从而带来施工期间工程量的调整。
(3)计算顺序不合理
工程实体项目与非实体项目清单混乱,不能对于技术措施费清单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进行分别列项。
比如,杭州市快速公交BRT6号线配套工程二标桥梁基础围护工程,按“项”计入,依据目前的清单计价要求,能计量的技术措施费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列项。在工程实施时,需对该部分工程量重新组价调整,依据合同规定,按现行定额进行计算并按投标价与标底价下浮比例进行下浮。过程施工中,实际施工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的15%的比例,符合重新核定单价的比例,以此造成工程结算价抬高2078万元,约占合同价22%。
(4)工程量调整范围不明确
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中,投标人的综合单价在约定的工程量调整范围内不明确。对于超出约定工程量调整范围的处理,在招标文件、清单编制说明中及相应的合同条款中未对其结算方式、人工材料价格调整方式及风险范围进行详细约定,导致结算时存在异议致使造价调整。
因此,解决工程量清单准确性问题,应恰当安排计算顺序和合理划分清单子目,重视清单工程量复核及工程量调整范围的约定,确保工程量准确。
3.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
施工阶段是设计图纸具体化的阶段,在目前的工程施工条件下,由于诸多原因,发生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但还存在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1)变更管理审批权限职责不清
对确需发生的工程变更,变更审批权限职责不清,大大小小的工程变更仅项目指挥部就有决定的权利,权限太大,没有约束力。现场指挥部易从项目施工的便利性考虑,忽视工程造价控制的系统性,并且在工程变更当时不考虑变更的金额,先同意工程变更实施,变更费用留到结算时算。这些问题都将导致费用审批不及时造成造价失控的发生。
(2)工程变更随意
出于多方面的原因,某些建设单位领导层往往忽视对工程造价的系统管理,只注重项目工程前期的预算及工程结束后的竣工结算,过程中随意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系统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比如工程施工前的施工图纸进行会审和设计交底已经明确工程建设的实施标准,而在实际的工程实施时再次提出变更或修改,造成工程造价调整。
比如,西塘河大桥及栅庄桥港中桥外侧原斩假石护栏变更为钢筋砼贴花岗岩形式,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约860万元,约占合同价17%。又如,杭州市凌云路人行道板、路缘石的材料样式因为工程档次要求的提高而产生变更,灯照明工程中灯杆样式、光源调整,变更导致费用增加420万元,约占合同价20%。
因此,应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审批权限划分及工程变更管理流程的管理,避免造成工程造价失控。
4.自然灾害考虑不足等其他情况
近年来,随着全球变暖和异常天气出现频率的增多,不可抗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日益增强,城市市政工程的安全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杭州地处东海之滨,经常遭受到台风、暴雨及强对流天气所带来的自然灾害袭击。从目前的结算情况分析,工程造价受到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损失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项目选址时,未能充分考虑自然灾害带来的侵袭。
在项目前期,项目决策时,由于对项目周边的实际情况未能充分调查,把项目选址在低洼地带、山体滑坡等处,这样,不仅在工程实施时,使工程抢险成本加大;而且在后续的项目维护时,每遇灾害天气,都将造成这些路段进行应急修复,无形之中增大了项目的整体成本。
比如,杭州紫之隧道梅家坞段,在施工过程中,遭遇暴雨侵袭,造成山体滑坡,右洞出洞口段在上、中台阶已经贯通时,洞口段局部地段及拱部出现淋雨及小股渗水,要求在K13+990-k132+070设置拱顶排水孔;K135+995-k136+025设置集水钻孔。变更导致费用增加3500万元,约占合同价25%。
(2)建设设计标准较低,工程抵御灾害能力较差。
比如,后山隧道K48+280-K48+295段为不稳定的山体破碎带,设计单位按15mV级常规衬砌类型设计,未提高安全等级,由于从K48+310桩号起无大管棚强力支护,加上拱顶土体松散破碎、渗水,稳定性很差,造成K48+311位置产生塌方。塌方体地质预报塌腔高超过13m,长宽各8m以上,超前预报K48+305-K48+325段判定为V级围岩。根据现场情况,设计单位变更:塌方段采用清渣埋管工字钢封闭充填泡沫混凝土方案,超前支护采用洞内超前管棚处理(管棚超高后采用注浆超前小导管辅助),K48+310-K48+325段按照洞口加强段V级围岩支护衬砌。致使变更导致费用增加6500万元,约占合同价30%。
因此,重视不可抗自然灾害所带来的工程造价损失,提高项目的抗灾能力。
5.小结
通过一些市政工程项目实例分析,总结提出目前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如下: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和不全面;
图纸设计漏项;
工程量漏项或估算不准确;
工程实施中变更管理不规范;
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影响等方面。
要想有效地控制市政工程项目的造价,需要针对以上主要因素提出解决的方法、途径和措施。
论文作者:刘辉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6
标签:工程论文; 项目论文; 工程量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清单论文; 单位论文; 工程量清单论文; 《城镇建设》2019年16期论文;